附件: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核查表
附件: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核查表 场所名称: 发证时间:
审核结果 核查 项目 内 容 说明 是 否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选址 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场所3000米以上;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布局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
有待宰圈;
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有急宰间;
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明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 生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设施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设备 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检
查组长: 组组员: 意
见
注:每场一表,未发证的,发证时间写无;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核查说明”栏中填写具体核查情况,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核查说明”一栏。检查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包括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整改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