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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会计科目表解释新准则会计科目表解释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

新准则会计科目表解释
新准则会计科目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解释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衍生工具通常被认为是为交易而持有或为套期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包括期权、期货、远期合约,互换等比较常用的品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的,在“套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衍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衍生工具的主要账务处理。 3101 衍生工具 (一)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终止确认的衍生工具,应当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套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套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3201 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是指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套期对象的单项或一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预期商品销售、预期商品购买、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等项目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风险变动的,均可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一)本准则第九条对被套期项目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库存商品、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预期商品销售、预期商品购买、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等,如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作为被套期项目。 3202 被套期项目 (二)对被套期项目的指定。企业通常将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等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也可以整体指定为被套期项目,但该组合中的各单项金融资产或 单项金融负债应当共同承担被套期风险,且该组合内各单项金融资产或单项金融负债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预期与该组合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整体变动基本成比例。例如,当被套期组合整体因被套期风险 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10%时,该组合中各单项金融资产或单项金融负债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应限制在9%至11%的较小范围内。 是企业所有者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本”。只要不增加投资,资产负债表中的这个数字就是固定的。按照我国法律要求,实收资本同注册资本在数额 上是相等的。注册资本是企业承担有限责任的限度。 4001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 4002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按其用途,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4101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 一般风险准备的管理办法:一般风险准备只能用于弥补亏损。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本年利润”账户,从经济内容上看,是所有者权益类,从用途和结构上看是财务成果计算类。企业日常核算中,已将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收益全部计入各有关收益、费用账户。在此基础上,期末就可以将全部收益与全部费用进行对 比确定当期实现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核算和监督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总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企业将各收益类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各收益账 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同时将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转账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 4103 本年利润 始累计发生的净利润。反之,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始累计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全部累计发生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若为贷方余额(净利润),则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若为借方余额(净亏损),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年度结账后,“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当年实现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或对当年发生的亏损所进行的弥补。因此,设置“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亏后的结存 余额)后的结存余额。当进行利润分配或年终亏损转入(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度亏损,或调减上年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账户。当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年终净利润转入(年终将“本年利 4104 利润分配 润”账户贷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利润,或调减上年亏损时,贷记“利润分配”账户。年末,该账户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若为贷方余额,表示历年未分配的利润。 库存股是指已经认购缴款,由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供再行出售或注销之用的股票。这种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一般只限于优先股,并且必须存入公司的金库。 库存股是用来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是权益类科目。它的特性和未发行的股票类似,没有投票权或是分配股利的权利,而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按照通常的财务理论,库存股亦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将已经 4201 库存股 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存放于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销。 它的特性和未发行的股票类似,没有投票权或是分配股利的权利,而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生产活动的成本,即,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利用情况的货币表示,是衡量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生产成本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 (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生产成本”账户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表账户。为了具体反映每一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和实际生产成本,该两个明细账户可按产品种类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5001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的构成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 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 1002 银行存款 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 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 进行明细核算。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1011 存放同业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是证监会和银监会首次提出的概念。结算备付金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给出,但对缴纳数额作出了界定。 1021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1031 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 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1121 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 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 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账户。 应收账款于会计原理上,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1122 应收账款 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在“预付账款”账户下,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1123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113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113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是用于核算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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