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编号:
二?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登记表
姓 名: 详细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单位名称: 定向就业单位: 报考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应考科目:外国语名称 :
业务课一名称:
业务课二名称:
报考类别: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印 制
二? 年 月 日填写
说 明
一、本表由考生亲自用黑色写字笔填写,内容力求详尽,字迹务须清楚。如栏内填写不开,可另加附页。
二、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三、单位通讯地址、本人通讯地址,均不得用简称或写“本市”、“本省”、“本区”等字样,以免寄送有关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时发生投递错误或延误投递时间。
四、考生所在单位必须详细具体填写“对考生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外语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的介绍”一栏。
五、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必须真实,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签署意见后联同专家推荐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体检表、政审表等材料,一并于规定日期内直接寄、送至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考类别”指“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作弊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本表请用A4纸张打印。
出 生 姓 名 性 别 年月日
照 民 籍 贯 省(区、市) 市(县) 族 片 已获何 职 称 政治 种学位 职 务 面貌
现工作单位
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户口所在地 婚 否 何时、何地参加工作
毕业学校和所学 专业及研究方向
何年何月在何单位 获何种硕士学位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政治面貌 现在何单位任何职务 联系方式
学起止年月 学习和工作单位 任何职务
历 与
经
历 )
从 中
学 开
始 )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试或考查 成绩 备注
累计学时: 累计学分: 平均成绩: 经 办 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凡具有硕士毕业学历的考生,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此表;
2(本表可用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代替。
本人自述
(?参加过哪些科研或管理工作,取得过哪些成绩,?在哪些刊物上发表过哪些论文(技术报告)、译著,单位、刊物、或学者专家对其有何评价,?现在外语程度如何,除应试外语语种外,还掌握哪些语种,程度如何,?对所报考研究生专业有何了解,今后有何打算,)
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硕士生指导教师 论 文 姓 名 及 职 称 答辩日期
硕士学位 授予时间 授予单位
对考生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的介绍
考生所在基层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对考生的报考意见:
(注:要求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必须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不要求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只写“同意报考”即可。)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人事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录取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