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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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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营销费用管理办法2015年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市场费用的使用标准及核销流程,提高市场费用的使用、核销效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市场费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经办人职责 3.1.1经办人对所报销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1.2经办人如有公司借款,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如期归还借款。 3.2 大区总监职责 3.2.1大区总监负责审查经办人所核销费用是否经过批准,核销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3....

2015年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2015年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营销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市场费用的使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核销流程,提高市场费用的使用、核销效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市场费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经办人职责 3.1.1经办人对所报销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1.2经办人如有公司借款,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如期归还借款。 3.2 大区总监职责 3.2.1大区总监负责审查经办人所核销费用是否经过批准,核销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3.2.2大区总监对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3.2.3对本大区人员的个人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当借款经办人不能如期归还借款或无法在其工资中扣回借款时,担保人须在一个月内代为清偿借款。 3.3综合管理部职责 3.3.1负责根据手机定位审核费用核销人员出差明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3.3.2 负责根据审核后的“出差明细表”及相关标准计算各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及住宿补助。 3.4市场部职责 3.4.1负责根据形象建设标准审核经办人提报的“形象制作申请”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标准; 3.4.2负责审核形象制作用料标准、数量、价格及制作频次的合理性。 3.5财务部职责 3.5.1负责对所核销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票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有权对费用支出提出质疑并查询; 3.5.2 负责审查报销单据金额是否正确,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3.5.3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及所核销费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标准; 3.5.4负责对市场费用使用状况的监督与分析。 3.6营销总监职责 3.6.1 负责预算内费用的审批 3.7分管副总职责 3.7.1 负责超预算费用的审批 3.8 审计部职责 3.8.1 负责市场费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3.8.2 负责市场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 4 工作程序 4.1 使用原则 4.1.1限额原则:各部门、各大区按预算核定的费用额度实行总量控制; 4.1.2凭票据实报销原则:市场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凭收款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及相关证据,按审核流程报销; 4.1.3 与工资合并原则:根据出差行程计算的住宿费用及通讯费合并在出差当月工资中发放,不再凭发票报销; 4.1.4 绩效考核原则:大区各项费用实行总额预算,单项控制及年终考核原则。 4.1.5 销售费用年度额度核定:销售费用=年度销售额*货款回收率*费用率 4.1.6 各事业部大区年度销售费用节余部分按10%的比例对大区总监进行奖励,超支部分按10%从大区总监季度绩效中扣除. 4.2费用项目定义 4.2.1 市场费用指:产品销售过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营销人员的工资、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会务费、展会费、广告宣传费、形象建设费(门头形象、广告牌位)、运输费、租赁费等。 4.2.2 差旅费:指内外勤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及燃油费; 4.2.3 招待费:指销售人员为开展业务招待客户的支出,具体包括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旅游费等费用; 4.2.4通讯费:指营销人员的通话费、短信费及上网费; 4.2.5办公费:指营销人员日常工作耗用的办公用品、打印、邮递费等; 4.2.6会务费:指为产品销售举行订货会而发生的场地使用费、交通费、食宿费、资料印刷费及会议奖励费用;营销人员参加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费、参加市场、技术等会议发生的费用; 4.2.7展会费:指参加展览发生的摊位费、搭建费、展板费、展品出入场馆的费用; 4.2.8广告宣传费:广告宣传费是指产品宣传需要制作的平面、立体的或音/影像资料等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宣传画册、海报、手提袋、音/影像光盘、宣传礼品、新闻媒体广告等; 4.2.9 形象建设费:指业务人员为客户制作门头形象而发生的材料费、安装费等; 4.2.10运输费:指产品销售而发生的货物运输费用(含过路、过桥费); 4.2.11租赁费:指营销部为产品销售租用冷库、办公设施而发生的费用。 4.3城市级别定义 4.3.1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越秀区 东山区 海珠区 荔湾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 芳村区 花都区 番禺区)、深圳、天津、重庆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拉萨市、大连市、无锡市、宁波市、温州市、厦门市、青岛、广东省、海南省、苏州、常州、银川市、兰州市、西宁市、乌鲁木齐、西安、延安、榆林、太原、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秦皇岛、重庆市和新疆地区。 4.3.2二级城市:其他省会级城市、长江以南的地级城市、宁夏除省会其他地级市和县城、阳泉、长治、临汾、孝义、吉县、汉中、宝鸡、绥德、包头、乌海、陕西省延安市下属县城,榆林市下属县城,甘肃省的地级市和县城,青海省的地级市和县城。 4.3.3三级城市:长江以北的地级城市、县级城市 。 4.4交通费 4.4.1乘坐飞机报销标准 4.4.1.1大区总监以上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的向考勤员提报乘坐飞机的具体的时间、路程,由考勤员协调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 4.4.1.2山东至广东、川渝、广西、乌鲁木齐、云南地区飞机乘坐标准: a) 山东至广东/广东至山东 城市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860元,可乘坐飞机 大区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910元,可乘坐飞机 b) 山东至川渝/川渝至山东 城市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840元,可乘坐飞机 大区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890元,可乘坐飞机 c) 山东至广西/广西至山东 城市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217元,可乘坐飞机 大区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309元,可乘坐飞机 d) 山东至乌鲁木齐/乌鲁木齐至山东 城市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247元,可乘坐飞机 大区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384元,可乘坐飞机 e) 山东至云南/云南至山东 城市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216元,可乘坐飞机 大区经理 ——机票+燃油补助?1353元,可乘坐飞机 4.4.1.3其他地区飞机乘坐标准: 票面价+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汽车票价+日住宿标准+日餐饮补贴标准,可乘坐。 由乘坐人员向考勤员申请乘坐飞机的具体的时间、路程,考勤员核实费用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符合标准要求的协调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 4.4.1.4如本人在不满足条件5.1.1.2-3的情况下,愿意承担超额部分,可乘坐,机票自行购买; 4.4.2乘坐汽车、火车、轮船实报标准 火车 职 级 轮船 硬座 硬卧 动车(二等) 高铁 汽车 渠道/大区总监 实报实销(二等) 二等及以下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商超系统经理 三、四、五等 卧铺、高铁超长途汽车费用,向综合管理部不限 城市经理/餐饮连锁业务经理/商超促销督导提出申请,无申请按照长途汽车标准报销;四、五等 (销售代表) 汽车、动车不限 实习业务经理 四、五等 报销车、船票皆以电子票为准,无电子票区域或其它特殊情况,须要说明事由并在长条票上注明发车地、目的地及里程。 4.4.2.1乘坐地铁报销标准: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按照每天不高于20元的标准附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封顶400元/月;武汉地区按照每天不高于15元的标准附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封顶200元/月,在额度范围内由大区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2.2 如因大区总监及以上领导临时安排紧急任务,需要乘坐更高级别交通工具的,当事人需提出申请,经大区总监审核,营销总监审批后,综合管理部凭签批的申请方可给其购票和报销; 4.4.2.3 因事假(婚假、直系亲戚丧假、产假除外)往返所产生的交通费,公司不予报销。往返次数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内的,需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进行审核后再核销。 4.4.2.4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大区总监批准、综合管理部考勤员备案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按5.1.2的报销标准扣除单程车、船费后,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 4.4.2.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探亲、访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5出差补助(含市内交通费)核销标准: 4.5.1出差补助:指公司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而发生异地就餐、市内交通而给予的补助,出差期间发生招待的,生活补助自动扣减。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出差补助(元/天) 级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渠道/大区总监 80 70 60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商超系统经理 50 45 40 城市经理/餐饮连锁业务经理/商超促销督导/商超销售代表 45 40 40 实习业务经理 40 40 35 4.5.2出差补助计算依据:以考勤员根据手机定位审核后的“出差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为依据计算补助天数,出差补助金额=出差天数*补助标准。报销时由考勤管理员初审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流程审核报销。 4.5.3 出差补助天数计算标准:从公司出发时间在上午12点以前的,出差当天按一天计算,12点后从公司出发的,出差当天按半天计算;返回时间在下午6点前的,返回当日按半天计算;在下午6点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 4.5.4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且招待费已报销的,不再享受招待餐点的出差补助,当事人自行扣减并提报给考勤管理员; 4.5.5出差人员因参加经销商会议、培训集体用餐或餐费据实报销的,不得享受出差补助,当事人自行扣减并提报给考勤管理员; 4.5.6出差补助核销形式:直接按上述标准在“差旅费报销单”上以“生活补助”的方式给予报销,不再以发票的形式报销餐费、市内公交费(有地铁费报销标准的除外)及出租车费用。 4.6住宿补助报销标准 4.6.1住宿补助:指公司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非公司或家庭所在地需异地住宿而给予的补助,住宿补助标准如下: 住宿补助(元/天) 级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渠道/大区总监 160 140 120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商超系统经理 100 90 80 城市经理/餐饮连锁业务经理/商超促销督导/商超销售代表 80 70 60 实习业务经理 70 60 50 4.6.2 住宿补助计算依据:以手机定位考勤为准,即:考勤员根据手机定位审核“出差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并参考所附车票或机票注明的往返日期按“算头不算尾”方式计算补助天数,如:某员工1月31日离开公司,2月28日返回抵达公司,则补助天数为28天.补助金额=补助天数*补助标准。 4.6.3住宿补助核销形式:大区总监以下人员以“住宿补助”的形式在工资中发放;不再以发票的形式报销住宿费; 大区总监需提供正规住宿发票,且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核销; 4.6.4公司提供住宿条件的,或者有办事处租房的,不再给予住宿补助;办事处房租由办事 处负责人凭出租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核销。 4.6.5家是当地且负责当地市场的,无住宿补助(生活补助按照5.2的标准执行),可报销短途车票,按照每天不高于20元的标准进行报销,报销时说明去哪、做何业务。例:家是潍坊市区,仅负责潍坊市区,无住宿补助,如有出差,按正常业务人员级别进行补助. 4.6.6补充说明:参会期间补助规定:外出参加会议和短期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不予报销补助,只报销往返交通费;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则按照相关标准凭当次票据给予报销,。 4.7出差奖励标准: 在外出差满26天每月全勤奖200元,因公要求返回,在外出差未满26天,但满内勤出勤天数,全勤奖100元; 4.8通讯补助标准 4.8.1通讯补助:指公司对市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耗费的电话费、短信费、上网费而给予的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职 级 通讯费 渠道/大区总监 500元/月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商超系统经理 400元/月 城市经理/餐饮连锁业务经理/商超促销督导/商超销售代表 300元/月 实习业务员 100元/月 4.8.2通讯费补助依据:通讯费由公司根据额度标准直接在工资中发放,不需发票报销。 4.8.3所有业务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早7:30---晚10:00间开机(含节假日),否则当月话费将不予以报销。 4.9 业务招待费 4.9.1业务招待费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原则,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时,必须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在“月度费用授权申请”预算内的,大区总监批准即可,“超出费用授权申请”预算的须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宴请。 4.9.2宴请陪同人员: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时,宴请陪同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需要超出时,须提前申请。 4.9.3正常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招待对象 宴请人职级 A类客户 B类客户 C类客户 渠道/大区总监 50元/位 45元/位 40元/位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商超系统经理 45元/位 40元/位 35元/位 城市经理/餐饮连锁业务经理/商超促销督导(销售代表) 40元/位 35元/位 30元/位 备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客户销售额划分客户类别,划分标准见附表 特别说明:大区经理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接待安排及核销费用。如客户需要有消遣活动的,一 律不予报销。 4.9.4符合标准的招待费凭正规餐饮业发票实报实销,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经办人自行支付。 4.9.5非正常业务接待费开支标准 因质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需与工商等执法部门协调处理的接待,接待费用需请示分管副总,报销时需持客服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授权的处理经过书进行费用报销。 4.10礼品费、客户婚丧礼金报销标准(备案,不下发) 4.10.1因工作需要或客户直系亲属婚丧嫁娶走访所需的礼品费、婚丧金需要事前申请,经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按以下标准办理: 级别 A类客户 B类客户 C类客户 渠道/大区总监 1000 600 300 大区经理/商超大区专员(系统经理) 600 500 300 4.10.2流程: 4.10.2.1大区经理提出申请——大区总监批准—— 营销总监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方可办理; 4.10.2.2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以公司名义与客户沟通。 4.11 办公/邮寄费报销标准 4.11.1 大区总监以下人员每月20元/人办公费用(含复印/打印费),在规定标准内凭发票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如有签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召开经销商会议等原因超支,需列明费用事项并说明原因。 4.11.2 业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报销快寄费,所有发给公司的业务快件,一律到付,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费用核销。因私快件,公司不予报销。 4.12 形象建设费(含门头装饰费、广告牌位费) 4.12.1“形象制作”申请: a)每月25日业务经理提报下月形象制作申请给大区总监; b)大区总监根据《形象制作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审核业务经理提报的制作申请的必要性及费用投入的合理性. c)每月28日大区总将审核后的“形象制作申请”通过OA提报给市场部. d)市场部审核形象制作用料、价格及制作频次是否合理,审核无误后提报给营销总监. e)每月30日营销总监将审批后的“形象制作申请”反馈给各业务经理。 f)业务经理根据营销总监审批后的“形象制作审请”安排制作事宜. 4.12.2业务经理须严格按审批后的“形象制作申请”为客户制作相关形象。制作完成后会同客户共同验收拍照,验收合格后要求客户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4.12.3形象建设费核销: 4.12.3.1审核职责:大区总监负责形象制作的合理性、真实性审核;市场部设计组负责形象制作所用材料及材料价格合理性、形象制作频次的审核;财务部负责形象制作费用票据合规性、费用金额的正确性审核; 4.12.3.2 发票标准:业务经理尽可能向制作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方必须和“制作申请”中的“制作商”一致; 4.12.3.3形象建设费核销流程:大区总监----市场部设计组----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分管副总. 4.13 样品费 4.13.1 经销商因新产品推广或活动需要试吃样品时,由业务经理填写样品申请单,报大区经理审核,样品费金额未超出省区预算的,大区经理签批即可;费用金额超出预算的需报大区总监审批,领导同意后试吃品由客户垫付。 4.13.2 样品费核销时凭大区经理或大区总监签批的“样品申请单”和试吃照片,以销售折 扣的形式在下次发货时补给经销商。 4.14会议费报销标准 4.14.1会议费: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会议资料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 4.14.2 各区域需要举办销售会议的,须提前10天根据预计规模出具“会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及“会议费用预算”,经大区总监-营销总监---财务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方可筹备; 4.14.3会议期间由大区统一安排食宿,并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次日将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会议政策变动情况及现场订货情况一并提报给销售会计主管(惠发:宋静静;泽众:范丽萍); 4.14.4销售会计主管要在会议政策结束后2日内,出具会议结果评估报告,报财务经理、营销总监、分管副总审核、审批后兑现会议奖励; 4.14.5 会议费用报销:由大区经理单独整理报销,填写“一般支出报销单”附正规的“会议费”发票、《会议方案》及会议签到表按流程审核核销。 4.15 展会费 4.15.1 因业务需要参加展示会的,参会主要经办人要根据举办方邀请函和参展目标提前5天提报参展申请和费用预算,报大区总监、营销总监、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15.2 参会主要经办人要按费用预算项目持续记录各项开支,并取得相关正规发票,无发票的要取得费用收取方的相关证明,如赠送的嘉宾礼品费要做好礼品赠送统计表,要求嘉宾在统计表上登记联系方式并签字(以便展会后对意向客户的追踪); 4.15.3展会结束后3日内,参会主要经办人要出具“展会参展情况报告”,说明展会取得的成果和费用发生情况,报大区总监审核; 4.15.4 展会费用核销时,由参展主要经办人集中统一整理,分项填写相关费用报销单据, 附领导签批的“展会预算审请”按流程进行核销。 4.16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 大区总监 综合管理部 财务部 分管副总 出纳 申请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付款 4.17票据要求: 4.17.1报销发票均应由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上方的中央位置应套印税务发票监制章; 4.17.2因物料采购或提供劳务,需要对方开具发票的,尽量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7.3从外单位取得发票,必须核对如下基本内容: a) 发票上付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且与发票其他项目为同一字迹,不得空白或简写; b) 发票上必须写明发票开具日期; c) 发票上应写明经济业务内容(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d) 报销时只能用发票联或报销联,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同时索要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必须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e) 发票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有错误的,应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 4.17.4 报销人应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发票真伪,对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17.5 发票报销期限:当年取得的发票必须当年报销,对超过财务决算期,不能列入决算当年的票据不予核销。 4.17.6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一般支出报销单)填写要求 4.17.7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17.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且大小写金额一致。 4.18黏贴标准 4.18.1费用单据超过6张的,需要用原始凭证黏贴单黏贴 4.18.2 粘贴时,将单据进行分类,同一类票据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黏贴 报销单粘贴在黏贴单左上角; a) 长方形票据统一横向粘贴. b) 票据分类别,按时间顺序粘贴. c) 用胶水或固体胶固定,禁用订书针. d) 报销单上沿和左沿保持整体,票据不须外漏在报销单外,大张票据要折叠,一张一 叠. e) 一份报销单对应票据过多时,先区分类别,摊薄黏贴在多账单子上,在将单子叠贴 在一起. 4.18.3若报销单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要有层次序列黏贴; 4.18.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4.18.5报销票据在黏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4.19执行要求: 4.19.1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4.19.2本办法的解释、修订、督察由财务部负责。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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