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种养殖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襄樊市乐家佳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总股本为232万元。本社住所设在襄樊市襄城区卧龙镇黄河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共同抵御抗市场风险能力。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开拓种养殖产业市场,组织社员统一种养殖,规模经营;为本社成员提供种植及畜禽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
(三)推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发展壮大我市种养殖规模;
第四条 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享受社员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义务。
第二章 社 员
第六条 凡从事种养殖的农户、组织及其他人员经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入股及社员退社须提前3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代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五)、优先享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扶持、发展种养殖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按照本社要求开展种养殖及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种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三章 股金设置
第十条 专业合作社股金分为以下三种:
(一)社员股金,即:种养殖的一般农户入社的股金;
(二)个体大户股金,即:种养殖大户的入社股金;
(三)发起人股金,即:领办、创办专业社的大股东所入的股金。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社实行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社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股东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股东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股东社员提出时。
第十四条 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股东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股东社员(代表)代理,1名股东社员(代表)只能代理1名股东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全体股东社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3日向股东社员(代表)通报会议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
第十六条 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及其成员;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对本社的盈余分配,市场风险基金的提取,审议对理事、监事及社员的奖惩;
(六)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股东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成员由5 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理事2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主任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执行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股东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社员入社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到会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二十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部分非入股社员及部分股东社员担任,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监事2人,任期3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农业产业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受理社员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财 务
第二十三条 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社员股金;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发展基金,在20%内提取,用于增强发展和完善服务功能;
(二)风险基金,按20%提取,用于抵御市场风险及弥补亏损;
(三)股金分红;
(四)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社如发生亏损,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社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六条 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六章 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条 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置本社资产。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全体社员签字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社员签字
xxx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