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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结构
设计与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技术规程》(试行)强制性条文
3.0.1 建议修改为:
3.0.1 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采用:
1 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的强度等级应为MU20、MU15和MU10。
2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为M15、M10、M7.5和M5。
注: 1试块底模应采用含水率不大于2%的同类砖。
2 多孔砖试块底模应采用同类多孔砖侧面为砂浆强度试块底模。
3.0.4 建议修改为:
3.0.4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按表3.0.4采用。
表3.0.4 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砖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
M15
M10
M7.5
M5
0
MU20
3.22
2.67
2.39
2.12
0.94
MU15
2.79
2.31
2.07
1.83
0.82
MU10
--
1.89
1.69
1.50
0.67
注:表列数值均为混合砂浆砌筑。
3.0.5 建议修改为:
3.0.5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0.5采用。
表3.0.5 沿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的轴心抗拉、
弯曲抗拉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强度类别
破坏特征
砂浆强度等级
≥M10
M7.5
M5
轴心抗拉
沿齿缝
0.19
0.16
0.13
弯曲抗拉
沿齿缝
0.33
0.29
0.23
沿通缝
0.17
0.14
0.11
抗剪
沿通缝
0.17
0.14
0.11
注:表列数值适用于混合砂浆砌筑的砌体。
3.0.6 遇有下列情况的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其强度设计值应分别乘以下列强度调整系数。
1 对煤矸石砖砌体,当梁跨度≥9.0m时;对煤矸石多孔砖砌体,当梁跨度≥7.5m时,梁下砌体强度调整系数取γa=0.9。
2 对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当构件截面面积A<0.3m2时,强度调整系数按下式确定:
γa=0.7+A
式中γa--强度调整系数;
A--砌体毛截面面积(m2)。
3 当煤矸石砖及煤矸石多孔砖砌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对表3.0.4中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强度调整系数γa为0.90;对表3.0.5中的砌体各强度设计值,强度调整系数γa为0.80;当验算施工中的房屋构件时,取强度调整系数γa为1.1。
4.2.2 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部位采用煤矸石砖砌体时,所用的砖和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所用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的最低强度等级
地基土层情况
煤矸石砖
水泥砂浆
稍潮湿的
MU10
M5
很潮湿的
MU15
M7.5
含水饱和的
MU20
M10
4.2.3 建议修改为:
4.2.3 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部位采用煤矸石多孔砖时,应用水泥砂浆灌实孔洞。
5.1.1 建议修改为:
5.1.1 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2 对医院、教学楼等及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5.1.1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当降低总高度和减少层数。
注:横墙较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20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
3 横墙较少的多层砖砌体住宅楼,当按《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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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1-2001)7.3.14条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应允许仍按表5.1.1的规定采用。
表5.1.1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房屋类别
最小墙厚度(mm)
烈 度
6
7
8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多层
砌体.
煤矸石砖
240
24
8
21
7
18
6
煤矸石多孔砖
240
21
7
21
7
18
6
底部框架-抗震墙
240
22
7
22
7
19
6
注: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 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5.1.4 建议修改为:
5.1.4 除房屋顶层外,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不应超过表5.1.4的要求。
表5.1.4 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房 屋 类 别
烈 度
6
7
8
多层砌体
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8
18
15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5
15
11
木楼、屋盖
11
11
7
底部框架-
抗震墙
上部各层
同多层砌体房屋
底层或底部两层
21
18
15
5.1.7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
2 房屋的底部,应沿纵横两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并应均匀对称布置或基本均匀对称布置。不允许采用砖砌体抗震墙。
3 底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第二层与底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5,8度时不应大于2.0,且均不应小于1.0。
4 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底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应接近,第三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 度时不应大于2.0 ,8度时不应大于1.5,且均不应小于1.0。
5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墙应设置条形基础、筏式基础或桩基。
5.2.1 建议修改为:
5.2.1 多层煤矸石砖和煤矸石多孔砖砖房,应按下列要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以下简称构造柱):
1 构造柱设置部位,应符合表5.2.1的要求。
表5.2.1 构造柱设置要求
房屋层数
设 置 部 位
6度
7度
8度
四、五
三、四
二、三
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
7、8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隔15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六、七
五
四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7、8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
八
六、七
五、六
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7、8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
2 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5.2.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3 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5.2.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当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为外廊式或单面走廊式时,应按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过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数对待。
5.2.3 建议修改为:
5.2.3 除现浇楼盖层外,多层煤矸石砖和煤矸石多孔砖砌体房屋应按表5.2.3的要求每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表5.2.3 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墙 类
烈 度
6、7
8
外墙和内纵墙
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
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
内横墙
同上;屋盖处间距
不应大于7m;
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15m;
构造柱对应部位
同上;屋盖处沿所有横墙,
且间距不应大于7m;
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7m;
构造柱对应部位
5.2.5 建议修改为:
5.2.5 多层煤矸石砖和煤矸石多孔砖砌体房屋的楼、屋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2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20mm。
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板端伸进外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20mm,伸进内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梁上不应小于80mm。
4 当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
5 房屋端部大房间的楼盖,8度时房屋的屋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5.3.3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楼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过渡层的底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厚不应小于120mm;并应少开洞、开小洞,当洞口尺寸大于800mm时,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
2 其他楼层均应按表5.2.3的要求层层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5.3.4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其截面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300mm,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跨度的1/10。
2 箍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梁端在1.5倍梁高且不小于1/5梁净跨范围内,以及上部墙体的洞口处和洞口两侧各500mm且不小于梁高的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3 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φ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4 梁的主筋和腰筋应按受拉钢筋的要求锚固在柱内,且支座上部的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钢筋混凝土框支梁的有关要求。
6.2.3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掺量。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6.3.11 建筑外门窗在煤矸石砖和煤矸石多孔砖砌体上安装必须牢固,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08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08日 (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