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77_2005氢气站设计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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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1
序结检查内容 依据 检查结果 号 论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综合
比较确定:
1 宜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氢气站设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1 计规范》 2 宜布置为独立建筑物、构筑物; 3.0.1 3 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地段和主要交通要道邻近处; 4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区,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
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5m;
5 宜留有扩建的余地。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0.2的规定。
3.0.2
m
氢3氢气罐总容积(m) 气
站
建筑物、构筑物 或
供
?1001~10001~>氢
1000 10000 50000 50000 站
一、二12 12 15 20 25 其他建级 筑物耐三级 14 15 20 25 30 火等级 四级 16 20 25 30 35 民用建筑 25 25 30 35 40 2 重要公共建筑 50 50 《氢气站设
计规范》
3.0.2 35~500kV且每台
变压器为
10000kV.A以上室25 25 30 35 40 外便配电站以及
总油量超过5t的
总降压站
3氢气罐总容积(m)
氢气站建筑物、或供氢构筑物 站
?1001~10001~>
1000 10000 50000 50000
1
明火或散
发火花的30 25 30 35 40 地点
?1.5架空电力倍电杆?1.5倍 电杆高度 线 高度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3.0.3的规定。 3.0.3 m 铁路、道路 氢气站、供氢气罐
氢站
30 25 场外铁路线非电力牵引
(中心线) 机车
20 20 电力牵引机
车 《氢气站设20 20 场内铁路线非电力牵引计规范》 3 (中心线) 机车 3.0.3 15 电力牵引机
车
15 15 场外道路(相邻侧路边)
10 10 场内道路(相主要道路
5 5 邻侧路边) 次要道路
5 5 围墙
氢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罐径较大者,下同)的半径;
2 卧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
径的2/3;立式罐之间、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
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氢气站设4 3 卧式、立式、球形氢气罐与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计规范》
距,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3.0.4
4 一组卧式或立式或球形氢气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
30000m3。组与组的防火间距,卧式氢气罐不应小于相邻
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立式、球形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
的直径,并不应小于1Om。
氢气站需与其他车间呈L形、П形或Ш形毗连布置时,《氢气站设5 计规范》应符合下列规定:
2
23.0.5 1 站房面积不得超过1000m;
2 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3 不得同热处理、锻压、焊接等有明火作业的车间相连; 4 宜布置在厂房的端部,与之相连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供氢站内氢气实瓶数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
《氢气站设2500m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他非6 计规范》 明火作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3.0.6 窗、洞的防爆防护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氢气站设 氢气站内的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宜布置在厂7 计规范》 房的边缘部分。 3.0.7
氢气站制氢系统的类型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1 氢气站的规模;
2 当地氢源状况,制氢用原料及电力的供应状况; 《氢气站设1计规范》 3 用户对氢气纯度及其杂质含量、压力的要求;
4.0.1 4 用户使用氢气的特性,如负荷变化情况、连续性要求
等;
5 制氢系统的技术经济参数、特性。
水电解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 设置压力调节装置,以维持水电解槽出口氢气与氧气
之间一定的压力差值,宜小于0.5kPa;
2 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出气管与氢气总管之间、氧《氢气站设出气管与氧气总管之间,应设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2计规范》 析阀; 4.0.2 3 设有原料水制备装置,包括原料水箱、原料水泵等。
原料水泵出口压力应与制氢系统工作压力相适应。 4 设有碱液配制、回收装置。水电解槽入口应设碱液过
滤器。
水电解制氢系统制取的氧气,可根据需要进行回收或直
接排入大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氢气站设31 当回收电解氧气时,必须设置氧中氢自动分析仪和手计规范》 工分析装置,并设有氧中氢超浓度报警装置; 4.0.3 2 电解氧气回收或直接排入大气时,均应采取措施保持
氧气与氢气压力的平衡。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拟用的原料气的压力、组成和杂质含量; 《氢气站设4计规范》 2 产品氢气的压力、纯度和杂质含量;
4.0.4 3 氢气使用的连续性、负荷变化状况;
4 技术经济参数。
《氢气站设5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计规范》
3
4.0.5 1 原料气的预处理设施(视原料气中的杂质含量确定);
2 吸附器组及程序控制阀; 3 氢气的精制(视用户对氢气纯度及杂质含量等要求确
定);
4 氢气和解吸气的缓冲设施; 5 解吸气回收利用设施;
6 根据需要设置原料气、产品氢气、解吸气的增压设施。
甲醇转化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 原料甲醇及脱盐水的储存、输送装置; 《氢气站设6计规范》 2 甲醇转化反应器及其辅助装置,如加热炉或加热器、
4.0.6 热回收设备等;
3 变压吸附提纯氢装置。
氢气压缩机前应设氢气缓冲罐。数台氢气压缩机可并联
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但应采取措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氢气站设7计规范》 正压。
4.0.7 输送氢气用压缩机后应设氢气罐,并应在氢气压缩机的
进气管与排气管之间设旁通管。 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氢气站设8计规范》 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
4.0.8 4 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设温度或压力报警和停机装
置;
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氢气站、供氢站一般采用气态储存氢气,主要有高、中、
低压氢气罐,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等,通常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储氢量应满足制氢或供氢系统的供氢能力与用户用氢《氢气站设9计规范》 压力、流量均衡连续的要求;
4.O.9 2 采用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时,应设有氢气纯化装置、
换热装置及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3 供氢站采用高压氢气罐储存时,应设有倒气用氢气压
缩机。
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氢气站设101 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计规范》 2 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4.0.10
3 应设压力测量仪表;
4 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各类制氢系统中,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氢气站设11计规范》 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
4.0.11 放空管,应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4
各类制氢系统中的氢气纯化设备,应根据纯化前后的氢《氢气站设
计规范》 12 气压力、纯度及杂质含量和纯化用材料的品种、活化与
4.0.12 再生方法等确定。
氢气站应按外销氢气量选择氢气灌装方式。氢气灌装系
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氢气站设2 应设有氢气回流阀,氢气回流至氢气压缩机前管路或13计规范》 氢气缓冲罐;4.0.13 3 应设有分组切断阀、压力显示仪表;
4 应设有吹扫放空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5 应设有气瓶内余气及含氧量测试仪表。
《氢气站设当氢气用气设备对氢气含尘量有要求时,应在送氢管道14 计规范》 上设置相应精度的气体过滤器。 4.0.14
《氢气站设各类制氢系统、供氢系统,均应设有含氧量小于0.5%15 计规范》 的氮气置换吹扫设施。4.0.15 氢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氢气的用途、使用特点,宜
按下列因素确定:
1 各类用氢设备的昼夜平均小时耗量或班平均小时耗《氢气站设量; 1计规范》 2 连续用氢设备的最大小时耗量与其余用氢设备的昼夜5.0.1 平均小时耗量或班平均小时耗量之和;
3 外销氢气的氢气站,应根据外供氢气量或市场需求状
况和商业的经济规模确定。
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型号、容量和台数,应根据下列因素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 根据氢气耗量、使用特点等合理选用电耗小、电解小《氢气站设2计规范》 室电压低、价格合理、性能可靠的水电解制氢装置;
5.0.2 2 新建氢气站设置2台及以上水电解制氢装置时,其型
号宜相同;
3 水电解制氢装置宜设备用,当采取储气等措施确保不
中断供气或与用气设备同步检修时,可不设备用。 水电解制氢装置所需的原料水制备、碱液制备等辅助设
备,宜按下列要求选用:
《氢气站设1 原料水制取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4h原料水耗量;原3计规范》 料水储水箱容积不应小于8h原料水耗量;原料水泵供水5.0.3 压力,应大于制氢装置工作压力。
2 原料水制取装置、储水箱及其水泵的材质,应采用不
5
污染原料水水质和耐腐蚀的材料制作。
3 碱液箱容积,应大于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及碱液管道
的全部体积之和;碱液泵的流量,可按每套水电解制氢
装置所需碱液量和灌注时间确定。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吸附器组的容量和吸附器数量,
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氢气站设1 原料气的压力、组成和产品氢气的纯度、杂质含量、4计规范》 压力; 5.0.4 2 产品氢气的耗量和用氢特点;
3 氢气回收率。
甲醇转化制氢系统的容量,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1 产品氢气的耗量和用氢特点; 《氢气站设2 产品氢气的纯度、杂质含量和压力; 5计规范》 3 氢气回收率; 5.0.5 4 甲醇的储存、输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现场工作条件。
氢气储存方式,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氢气站设1 氢气站规模、用氢设备耗量和使用特性; 6计规范》 2 储氢系统输入压力、供氢压力; 5.0.6 3 现场工作条件。
氢气罐的形式,应根据所需储存的氢气容量、压力状况
确定。当氢气压力小于6kPa时,应选用湿式储气罐;当
3《氢气站设氢气压力为中、低压,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Nm时,7 计规范》 宜采用球形储罐;当氢气压力为中、低压,单罐容量小5.0.7 3于5000Nm时,宜采用筒形储罐;氢气压力为高压时,宜
采用长管钢瓶式储罐等。
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台数,应根据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氢气站设氢气纯度和用户最大小时氢气耗量或用户使用特性等确8计规范》 定。氢气压缩机台数不宜少于2台。连续运行的往复式5.0.8 氢气压缩机应设备用。
氢气灌装用压缩机的型号、排气量,应根据充灌台或充《氢气站设9计规范》 装容器的规格、数量,充装时间和进气压力、排气压力
5.0.9 等确定。灌装用氢气压缩机,可不设备用。
《氢气站设当纯化后的氢气灌瓶时,应采用膜式压缩机,并宜设置10 计规范》 空钢瓶处理系统,包括钢瓶抽真空设备和钢瓶加热装置。 5.0.10 氢气灌装用充灌台应设两组或两组以上,一组灌装、一
组倒换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以外销氢气量或灌装《氢气站设
11计规范》 用氢气压缩机的排气量、氢气充装时间确定。
5.0.11 氢气灌装用钢瓶集装格通常设两组以上,钢瓶集装格的
数量和每格的钢瓶数量,应根据外销氢气量和方便运输
6
或吊装等因素确定。
氢气长管钢瓶拖车的钢瓶规格、数量,应按用户的氢气
用量、供应周期等确定。
氢气汇流排应设两组或两组以上,一组供气、一组倒换《氢气站设
12计规范》 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按用户最大小时耗量和供气
5.0.12 时间确定。
氢气站、供氢站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起吊设施: 《氢气站设1 站内设备需要吊装时; 13计规范》 2 氢气的灌装、储运采用钢瓶集装格。 5.0.13
起吊设施的起吊重量,应按吊装件的最大荷重确定。
6 当氢气站内的制氢装置、储氢装置等设备为室外布置时,《氢气站设可将氢气站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设备视为一套工1计规范》 艺装置。在装置内部,根据氢气生产工艺需要将其分隔6.0.1 为设备区、建筑物区等。
氢气站工艺装置内的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表6.0.2的规定。
氢气压控制室、变装置氢罐瓶间、缩机或项目 配电室、生内氢氢实(空)氢气压活辅助时间 气罐 瓶间 缩时间
控制室、变配《氢气站设2电室、生活辅- 15 15 15 计规范》 助时间 6.0.2 氢气压缩机
或氢气压缩15 - 9 9
时间
装置内氢气15 9 - 9 罐
氢罐瓶间、氢15 9 9 - 实(空)瓶间
氢气站工艺装置内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
定:《氢气站设1 道路应相互贯通。当装置宽度小于或等于60m,且装3计规范》 置外两侧设有消防车道时,可不设贯通式道路;6.0.3
2 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5m。
当同一建筑物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氢气站设其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4计规范》 同一建筑物内,宜将人员集中的房间布置在火灾危险性6.0.4
较小的一端。
氢气站内应将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集中布置。有爆炸危险《氢气站设5计规范》 房间不应与无爆炸危险房间直接相通。必须相通时,应
6.0.5 以走廊相连或设置双门斗。
7
制氢间、氢气纯化间、氢气压缩机间的电气控制盘、仪《氢气站设表控制盘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计规范》 6 1 宜布置在相邻的控制室内; 6.0.6 2 控制室应以防火墙与上述房间隔开。
当氢气站内同时灌充氢气和氧气时,灌瓶间等的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氢气站设1 应分别设置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及氧气灌瓶7计规范》 间、实瓶间、空瓶间; 6.0.7 2 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并均应设
独立的出入口。
当氢气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实瓶、空瓶和氢气灌充《氢气站设8计规范》 器或氢气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实瓶、空瓶
6.0.8 必须分开存放。
《氢气站设在同一房间内,可设置制氢装置、氢气纯化装置或各种9 计规范》6. 型号的氢气压缩机。 0.9
《氢气站设当氢气站内同时设有氢气压缩机和氧气压缩机时,不得10 计规范》 将氧气压缩机与氢气压缩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6.0.10 水电解制氢间内的主要通道不宜小于2.5m;水电解槽之
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Om;水电解槽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氢气站设小于1.5m。水电解槽与其辅助设备及辅助设备之间的净11计规范》 距,应按技术功能确定。 6.0.11 常压型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平面布置间距,应视规格、尺
寸和检修要求确定。
氢气压缩机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与墙之间的净距
不宜小于1.0m。当规定的净距不能满足零部件抽出时,《氢气站设12计规范》 则净距应比抽出零部件的长度大0.5m。
6.0.12 氢气压缩机与其附属设备之间的净距,可按工艺要求确
定。
《氢气站设氢气纯化间主要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m。纯化设备之13 计规范》 间及其与墙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1.0m。 6.0.13 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和汇流排间的通道净宽度,《氢气站设
14计规范》 应根据气瓶运输方式确定,但不宜小于1.5m,并应有防
6.0.14 止瓶倒的措施。
氢气压缩机和电动机之间联轴器或皮带传动部位,应采《氢气站设
15计规范》 取安全防护措施。当采用皮带传动时,应采取导除静电
6.0.15 的措施。
《氢气站设氢气罐不应设在厂房内。在寒冷地区,湿式氢气罐和固16 计规范》 定容积含湿氢气罐底部,应采取防冻措施。 6.0.16
1 《氢气站设 氢气站、供氢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为单层
8
计规范》建筑。
7.0.1 有爆炸危险房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氢气站设2计规范》 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设防火保护,其耐
7.0.2 火极限不得低于2.0h。
《氢气站设氢气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3 计规范》 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7.0.3 氢气站、供氢站有爆炸危险房间的泄压设施的设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泄压设施宜采用非燃烧体轻质屋盖作为泄压面积,易
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 《氢气站设4计规范》 2 泄压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7.0.4 规范》GBJ 16的要求;
3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
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4 氢气压缩机间宜采用半敞开或敞开式的建筑物。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氢气站设52 计规范》 个应直通室外。但面积不超过100m的房间,可只设1
7.0.5 个直通室外出入口。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防爆防护墙隔开。当设置双门《氢气站设6计规范》 斗相通时,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
7.0.6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当必须穿过管
线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填塞空隙。
《氢气站设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并宜采用撞击时7 计规范》 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7.0.7 氢气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和氢气汇流排间,应设置
气瓶装卸平台,其宽度不宜小于2m,高度应按气瓶运输《氢气站设8计规范》 工具高度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6~1.2m,气瓶装卸
7.0.8 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及其支撑材料
应为不燃烧体。
氢气灌瓶间内,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防护墙。 《氢气站设9计规范》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实瓶间,应采取防止阳光
7.0.9 直射气瓶的措施。
《氢气站设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10 计规范》 应平整,避免死角。7.0.10 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氢气灌瓶间等的《氢气站设
11计规范》 厂房跨度大于9.Om时,宜设天窗。天窗、排气孔应设在
7.0.11 最高处。
《氢气站设12 制氢间的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排热的要计规范》
9
7.0.12 求,并不得低于5.0m。
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
备安装和维修的要求,并不得低于4.5m。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屋架下弦的高度,不宜低于
4.5m。氢气集装瓶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按起吊设备确
定,并不宜低于6m。
8 氢气站、供氢站的供电,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氢气站设1计规范》 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的负荷分级,除中断供氢将造
8.0.1 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氢气站设
2计规范》 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8.0.2 的规定。
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氢气站设合物的级别、组别(?CT1)。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3计规范》 和电气设备、线路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8.0.3 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执行。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其光源宜采用《氢气站设荧光灯等高效光源。灯具宜装在较低处,并不得装在氢4计规范》 气释放源的正上方。 8.0.4 氢气站内宜设置应急照明。
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及导线敷设,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规定。敷《氢气站设设导线或电缆用的保护钢管,必须在下列各处做隔离密5计规范》 封:8.0.5 1 导线或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2 相邻的环境之间。
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氢气站设6计规范》 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体
8.0.6 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氢气站应根据氢气生产系统的需要设置下列分析仪器: 1 氢气纯度分析仪(连续);
2 纯氢、高纯氢气中杂质含量分析; 《氢气站设3 原料气纯度或组分分析; 7计规范》 4 对水电解制氢装置,应设置氧中氢含量和氢中氧含量8.0.7 在线分析仪;当回收氧气时,应设氧中氢含量超量报警
装置。
5 根据需要设制氢过程分段气体浓度分析仪。
氢气站、供氢站应根据需要设置下列计量仪器: 《氢气站设8计规范》 1 原料气体流量计;
8.0.8 2 产品氢气或对外供氢的氢气流量计。
9 《氢气站设 氢气站采用水电解制氢装置时,水电解槽的直流电源的
10
计规范》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9 1 每台水电解槽,应采用单独的晶闸管整流器或硅整流
器供电。整流器应有调压功能,并宜具备自动稳流功能; 2 整流器应配有专用整流变压器。三相整流变压器绕组
的一侧,应按三角形(?)接线;
3 整流装置对电网的谐波干扰,应按国家限制谐波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电解制氢系统的直流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整流变压器和饱和电抗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
室内。变压器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规定; 2 整流变压器室远离高压配电室时,高压进线侧宜设负
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氢气站设10计规范》 3 整流器或成套低压整流装置,应设在与电解间相邻的 8.0.10 电源室内。电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
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4 直流线路应采用铜导体,宜敷设在较低处或地沟内。当必须采用裸母线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 电解间应设置直流电源的紧急断电按钮,按钮宜设在
便于操作处。
《氢气站设11 计规范》 氢气灌瓶间与氢气压缩机间之间,应设联系信号。
8.0.11
氢气站、供氢站,应设下列主要压力检测项目: 1 站房出口氢气压力;
2 氢气罐压力;
3 制氢装置出口压力显示、调节; 《氢气站设
12计规范》 4 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侧、氧侧压力和压差控制、调节;
8.0.12 5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每个吸附器的压力显示、吸附
压力调节;
6 氢气压缩机进气、排气压力。
根据氢气生产工艺要求,尚需设置压力调节装置。 氢气站、供氢站,应设下列主要温度检测项目: 1 制氢装置出口气体温度显示; 《氢气站设13计规范》 2 水电解槽(分离器)温度显示、调节;
8.0.13 3 变压吸附器入口气体温度显示;
4 氢气压缩机出口氢气温度显示。
《氢气站设氢气站、供氢站应设自动控制系统;需要时可按无人值14 计规范》 守要求配置。 8.0.14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氢气站设1 计规范》雷设计规范》GB 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11
9.0.1 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要求设置防雷、接地设施。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
其防雷设施应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氢气站设
2计规范》 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氢气站建筑物、
9.0.2 构筑物、通风风帽、氢气放空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
于保护范围内。
氢气站、供氢站内按用途分有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氢气站设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不同用途接地3计规范》 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9.0.3 值。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氢气站设钢屋架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4计规范》 接地装置上。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9.0.4 跨接。
室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氢气站设连。距建筑100m内管道,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5计规范》 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埋地氢气管道,在进出建筑9.0.5 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氢气站设电措施。在进出氢气站和供氢站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6计规范》 边界、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80m处9.0.6 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氢气罐等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容器,当其壁厚大
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氢气站设
7计规范》 应小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
9.0.7 阻不应大于10Ω。氢气放散管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
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氢气站设8计规范》 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
9.O.8 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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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氢气站、供氢站内的生产用水,除中断供氢将造成较大1计规范》 损失者外,可采用一路供水。 10.0.1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冷却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水; 《氢气站设
2计规范》 2 冷却水供水压力宜为0.15~0.35 MPa。水质及排水温
10.0.2 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要求;
3 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
《氢气站设3 计规范》 氢气站的冷却水排水,应设水流观察装置或排水漏斗。
10.0.3
《氢气站设氢气站排出的废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4 计规范》 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 10.0.4
12
《氢气站设有爆炸危险房间、电器设备间,可根据建筑物大小和具5 计规范》 体情况配备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材。 10.0.5
《氢气站设氢气站、供氢站的室内外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6 计规范》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规定。 10.0.6
11
《氢气站设氢气站、供氢站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当设集中采暖时,1 计规范》 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11.0.1 集中采暖时,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房间不应低于15?; 《氢气站设2 空瓶、实瓶间不应低于10?; 2计规范》 3 氢气罐阀门室不应低于5?; 11.0.2 4 值班室、生活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
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执行。
《氢气站设3 计规范》 在计算采暖、通风热量时,应计入制氢装置散发的热量。
11.0.3
《氢气站设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空瓶、实瓶间内的散热器,4 计规范》 应采取隔热措施。 11.0.4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氢气站设
5计规范》 3次;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12次,并
11.0.5 与氢气检漏装置联锁。
《氢气站设自然通风帽应设有风量调节装置和防止凝结水滴落的措6 计规范》 施。 11.0.6 有爆炸危险房间,事故排风机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氢气站设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7计规范》 的规定,并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11.0.7 (?C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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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钢管中氢气最大流速,应符合表12.0.1的规定。 设计压力(MPa) 最大流速(m/s)
《氢气站设>3.0 10 1 0.1~3.0 15 计规范》 <0.1 按允许压力降确定
氢气管道的管材应采用无缝钢管。对氢气纯度有严格要《氢气站设2求时,其管材、阀门、附件和敷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中有关规定执行。
氢气管道阀门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氢气站设3 1 氢气管道的阀门,宜采用球阀、截止阀; 计规范》 2 阀门的材料,应符合表12.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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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压力(MPa) 材料
阀体采用铸钢 <0.1 密封面采用合金钢或与阀体一致
阀杆采用碳钢
0.1~2.5 阀体采用铸钢
密封面采用合金或与阀体一致
>2.5 阀体、阀杆、密封面均采用不锈钢
2
氢气管道法兰、垫片的选择,宜符合表12.0.4的规定。
法兰密封面型设计压力(MPa) 垫片 式 《氢气站设4 <2.5 突面式 聚四氟乙烯板 计规范》 凹凸式或榫槽2.5~10.0 金属惨绕式垫片 式
凹凸式或梯形二号硬钢纸板、退火紫铜>10.0 槽 板
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的连接,《氢气站设5计规范》 可采用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
12. 0. 5 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
氢气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氢气站设
6计规范》 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与套管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填
12.0.6 塞。
《氢气站设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气管道7 计规范》 宜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12.0.7
《氢气站设输送湿氢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有不小于3‰的坡8 计规范》 度,在管道最低点处应设排水装置。 12.0.8
氢气放空管,应设阻火器。阻火器应设在管口处。放空
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氢气站设1 应引至室外,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 9计规范》 2 应有防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措施; 12.0.9 3 压力大于0.1 MPa时,阻火器后的管材,应采用不锈
钢管。
氢气站、供氢站和车间内氢气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宜沿墙、柱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应防碍交通并便于检《氢气站设修。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10计规范》 求; 12.0.10 2 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
房间;
3 车间人口处应设切断阀,并宜设流量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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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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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间内管道末端宜设放空管;
5 接至用氢设备的支管,应设切断阀,有明火的用氢设
备还应设阻火器。
厂区内氢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 《氢气站设2 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设施; 11计规范》 3 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B12.0.11 的规定执行;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和道路等之间的
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厂区内氢气管道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敷设深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土壤冻结深度等条
件确定,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7m。湿氢管道应敷设在
冻土层以下;当敷设在冻土层内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 应根据埋设地带的土壤腐蚀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
蚀措施;
3 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其他埋地敷设管线之间的《氢气站设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规定执行; 12计规范》 4 不得敷设在露天堆场下面或穿过热力沟。当必须穿过12.0.12 热力沟时,应设套管。套管和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5 敷设在铁路或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时,应加设套管。
套管的两端伸出铁路路基、道路路肩或延伸至排水沟沟
边均为1m。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套管的端部应设
检漏管;
6 回填土前,应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范围内,用松散的土填平夯实或用砂填满再回填土。 厂区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氢气站设131 管道支架应采用不燃烧体; 计规范》 2 在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12.0.13 3 不应与其他管道共沟敷设。
氢气管道设计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触氢气的表面,应彻底去除毛刺、焊渣、铁锈和污
垢等,管道内壁的除锈应达到出现本色为止; 2 碳钢管的焊接,宜采用氩弧焊作底焊;不锈钢管应采
用氩弧焊;
3 管道、阀门、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用
严格措施防止焊渣、铁锈及可燃物等进入或遗留在管内;
《氢气站设4 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O.14的14计规范》 规定; 12.0.14 5 泄漏量试验合格后,必须用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以
不小于20m/s的流速进行吹扫,直至出口无铁锈、无尘
土及其他脏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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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试验 气密性试验 泄漏量试验 管道设计试试试
压力验试验压验试验压验试验压
(MPa) 介力(MPa) 介力(MPa) 介力(MPa)
质 质 质
空空空<0.1 0.1 1.05P 1.0P 气气气或或或氮1.05P 1.0P 0.1~3.0 1.15P 氮氮气 气 气 1.05P 1.0P >3.0 水 1.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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