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PO公司上市条件

IPO公司上市条件

举报
开通vip

IPO公司上市条件IPO公司上市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 1、什么是上市公司,证券上市的条件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与意义 证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依据一定的标准承认并接纳发行人的有价证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进行自由公开买卖。 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中间环节,对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投资者来说,证券上市方便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而且有利于减少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成本。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上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促进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

IPO公司上市条件
IPO公司上市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 1、什么是上市公司,证券上市的条件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与意义 证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依据一定的标准承认并接纳发行人的有价证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进行自由公开买卖。 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中间环节,对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投资者来说,证券上市方便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而且有利于减少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成本。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上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促进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当然,证券上市也有利于证券管理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上市条件 法律允许上市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与债券两大类。除政府公债等豁免证券按主管机关通知,可直接于交易所买卖外,股票与公司债券上市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由其发行人提出申请, 经交易所审查,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 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将将该文件置备于指琮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c、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终止其股票上市. 2.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 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连。因此,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都对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上市标准,并经批准才有资格上市。 股份公司的上市标准一般包括: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领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符合要求的业绩记录,主要是考察拟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 如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也有规定的数值。 (4)股权分散情况 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的流动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里可能带来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这些标准,一般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资料 ?公司的业务性质与产品目录。 ?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证券情况。 ?反映过去若干年财务状况的会计表册。 ?公司的章程副本。 ?股权与公司债权表。在严格的规定下,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只占很小一部分。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09-06-15 23:3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评论 打印 ? 创业板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 ——解读《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一) 问:创业板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问: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流通吗,在股份限售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创业板也像主板一样实行全流通,但为了保持公司股权与经营权的稳定,同时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创业板有针对性地、有区分地对上市后的相关股份提出了限售要求,具体为: (一)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二)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个月后,方可出售其余股份。 (三)对于前述两类股东以外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转让。 投资者一定要了解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对限售股份的有关规定,而且要密切关注有关限售股份解禁的情况,特别是关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人员所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审慎投资。 问:创业板原始股东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时上市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首先,上市公司需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具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有关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三)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四)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次,深交所接受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审批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相关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问:上市公司哪些人员和股东需要签署相关声明和承诺,什么时候签, 答: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相关责任声明和承诺,其中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问: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吗,如果可以,其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答:可以。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 (三)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发行上市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二节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运作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四节 成长与创新 第五节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六节 上市条件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章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第五章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七章 监管与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者“公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发行程序。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保荐人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等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业务标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上市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七条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成立后歇业、被勒令停业整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主营业务中断的,持续经营时间应当从恢复营业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九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三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比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一千五百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五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重大不确定性。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条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二节 规范运作 第十四条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得有严重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第十八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应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发行人应当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 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 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二十条发行人依法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确保相关内部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四节 成长与创新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者服务; (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营销模式、管理模式和盈利模式; (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工艺; (五)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主要资产; (六)发行人的管理团队和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在技术、经营、管理、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发行人用于自主创新的费用支出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三)发行人的科技研发人员或者创新人员储备; (四)发行人的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公司资产全部或者主要为现金、短期投资或者长期投资;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确保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发行前一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阅的表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现金流量能够满足正常运营的报告。 第五节 募集资金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的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新产品或者新业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二十九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六节 上市条件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 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四十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四十一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依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创业公司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第四十三条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聘任,中国证监会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发审委的日常事务管理以及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应当不少于三十五人,由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组成。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原则上不得兼任主板市场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第四十五条 创业板发审委以现场投票方式对创业公司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七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五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五票为未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对创业板发审委的未尽事宜,参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创业板设立咨询委员会,受证券交易所或者创业板发审委的委托对发行人的行业发展、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经营模式等提出独立咨询意见。 第四十八条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由证券交易所聘任,证券交易所负责对创业板咨询委员会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由三十五人组成,委员可从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聘请。 第五十条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没有表决权,其专业咨询意见对审核工作不具有约束性。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针对创业企业的实际特点,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成长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特有的重大风险因素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第五十五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公司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七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进行声明。 第五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七章 监管与处罚 第六十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一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二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上市流程 改制——辅导——申报 (一)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 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 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 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对股份公司设立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招股筹资、配售新股及制定发行方案并进行操作指导和业 务服务; 推荐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各方的业务关系、工作步骤及工作结果,充当公司改 制及股票发行上市全过程总策划与总协调人; 起草、汇总、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组织承销团包A股,承担A股发行上市的组织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 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实际到位情况进行检验,出具验资报告; 负责协助公司进行有关帐目调整,使公司的则务处理符合规定: 协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则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对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及审核公司的盈利预测。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出具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 资产评估事务所 在需要的情况下对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土地评估机构 对纳入股份公司股本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律师事务所 协助公司编写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及重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负责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各项文件进行审查; 起草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为股票发行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的规定:今后拟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设立时应 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若设立聘请没有证券从业资格 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的,应在股份公司运行满三年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在申请发行股票前须 另聘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复核并出具专业报告。 (2)确定方案 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通过审慎 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改制方案。审慎调查是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的招股资料全面、 真实完整而设计的,也是制作申报材料的基础,需要发行人全力配合。 (3)分工协调会 中介机构经过审慎调查阶段对公司了解,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分工协调会。协 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协调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4)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根据协调会确定的工作进程,确定各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表,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 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5)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 果的确认 国有企业相关投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股权的处置方案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 (6)准备文件 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 公司设立申请书; 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 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 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 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 以全额货币发起设立的,可免报上述第8、9、10、11项文件和第14项中年财务审计报告。 市体改办初核后出具意见转报省体改办审批。 (7)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 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组织召 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 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二)辅导阶段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 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 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辅导协议; 辅导计划; 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在辅 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辅导计划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 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 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 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三)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 (1)申报材料制作 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 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 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2)申报材料上报 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 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 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 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 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 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四)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投资银行业务内容:分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传统业务,传统业务包括股票IPO、证券交易等,新兴业 务包括兼并与收购、创业投资基金,项目融资,公司理财等等。 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 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创业投资, 一般也称为直接或私人资本投资是将资金从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手中筹集起来, 用于投 资在新成立或发展中的公司。 广义投资银行:指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国际海上保险以及不动产投资等几乎全部金融活动。 较广义投资银行: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等。狭义投资银行:仅限于从事一级市场证券承销和资本筹措、二 级市场证券交易和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 IPO与APO的区别: “从理论上来讲,内地企业实现海外买壳上市主要有四个步骤:首先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设立海外公司;其次,通过收购或其他手法,把国内公司变成海外公司的子公司;第三,在OTCBB找到合适的壳资源,收购并注入国内公司的资产;最后,保持公司股价在5美元以上直至转板。”深谙此道的凯沛投资 陈绍炜经理这样告诉记者。 陈同时告诉记者,通过反向收购实现买壳上市,一直就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完成反向收购在场外柜台交易上挂牌后,并没有实现融资;二是挂牌后转向主板市场困难很大。“很多中国企业花了不少钱在美国 OTCBB买壳上市,最后发现对企业却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APO同样也是走这四步曲。但不同之处在于,APO将私募股权融资与反向收购这两种业务实现了无缝衔接,既可以和反向收购一样在三个月内完成企业上市,同时又能像IPO一样获得融资。”沃特对APO的竞争力显然非常自信,“操作上,我们在买壳的同时,就帮助中国企业找到海外投资者,并在企业上市 前将融到的资金打入指定托管账户,一旦企业成功上市,这笔资金将直接进入公司。” “APO与IPO最大的差别是,APO是在OTCBB买壳上市,最终目标是转到纳斯达克或纽交所交易并持续再融资,这就需要保持5美元以上的股价。” 沃特提醒希望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所以我们一向坚持,最适合做APO的企业,在质地上应当与拟IPO企业同样优良。依据以往业绩和行业同比分析,公司必须 达到2000万美元市值,同时必须具备良好的成长潜力。” 亲爱的朋友,上文已完,为感谢你的阅读,特加送另一篇范文, 如果下文你不需要,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演练方案 1 应急演练目的、意义和目标 1.1应急演练目的 ? 评估我矿水灾事故的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我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 评估我矿在发生水灾事故时的应急能力,识别处理水灾事故的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组织协调问题; ? 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2应急演练意义: 为了进一步增强煤矿应对水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提高米田煤矿的应急救援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米田煤矿特组织本次应急救援演练。 1.3应急演练目标 1.3.1 报警 当发生水灾事故时,由现场施工单位当班第一责任者采用电话报警的方式进行报警。 1.3.2接警 处警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调度室调度员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水灾应急救援预案。 1.3.3 应急指挥 ? 基层单位: 一旦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现场施工单位立即成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小组,掘进队当班第一责任者为小组长。 ? 矿级应急指挥: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矿成立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演练小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1.3.4 应急行动 ? 基层单位应急行动 现场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模拟底板涌水的疏、排; ? 矿级应急行动 矿调度室通知相关泵房,由开泵人员立即开动工作、备用水泵开始排水;同时检查检修水泵的完好状况,保证检修水泵能够随时投入运转。 2 应急演练原则 ?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 ? 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 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3应急演练类型和时间地点 3.1应急演练类型 本次演练演练为实战检验性演练 3.2 应急演练时间 本次演练时间2012年3月10日八点班9:00,10:35。 如果演练当日出现特殊情况,应急预案演练可顺延或提前。 3.3 应急演练地点 ? 110401运输巷工作面 ? 矿调度室 4 应急演练组织机构 4.1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组 长: 陈 仕 副组长: 董永海 成 员:孔家稳 何兴八 张蛮 敖成卫 胡荣兴 黄志党 李登学 牛建毕 封志平 职责:负责水灾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审批决定 演练的重大事项。 4.2策划部 ?总策划:彭家福 职责:负责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的组织实施。 2 ?文案组 组长:孔家稳 ?协调组 组长:陈 仕 ?控制组 组长:董永海 4.3 评估组 共设四个评估组,每组2人。 (评估组建议由安监队人员组成,每组2人,1人评估,1人记录) 第一组: 位置:110401运输巷工作面 记录和评估水灾演练现场报警、现场处置小组成立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第二组: 位置:调度室记录和评估主井采区工作。记录和评估调度室接警、处警、矿井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应急指挥部人员到位、应急指挥、协调情况。 5 演练情景设计 5.1应急演练概述: 110401运输巷工作面,目前已施工28m,煤层平均厚度2.62米, 110401运输巷工作面安设有一部能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2013年3月10日下午3:00时,安全矿长组织召开矿井水灾应 3 急演练预备会议,进一步确认各演练情景准备情况,确认准备完毕后,安全副矿长要求各参演单位及装备务必于2012年3月10日上午8:30分准时到位,2013年3月10日上午9:00时准时开始演练。 2013年3月10日上午9:00时,该巷工作面后138m,发生掘进工作面滞后突水,突水水量60m?/h。 2013年3月10日9:00,演练总指挥宣布应急演练开始。 5.2 演练情景1 报警、现场处置小组成立及现场处置 地点:110401运输巷工作面 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后,调度室用电话通知110401运输巷工作面评估组人员,评估人员通知当班第一责任者演练开始。 5.2.1 水灾事故发生 撤人 9:05分,当班第一责任者在掌子头后130m处发现巷道顶板地鼓,随后发生巷道顶板突水,当班第一责任者喊“顶板出水了,人员赶快撤离”,并且立即通知班长,班长带领全部人员撤离到运输石门盘口,当班第一责任者最后撤离,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在运输石门盘口清点人数。 5.2.2报警 当班第一责任者清点人数后,当班第一责任者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模拟水灾的具体情况。 汇报内容为:顶板突水位置、顶板突水大致水量、顶板突水人员撤出情况、支援需要以及现场处置方法。 5.2.3现场处置小组成立 当班第一责任者报警后,立即着手成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小组 4 组 长:当班第一责任者 副组长:当班班长 成 员:当班全体人员 5.2.4水灾事故现场处置 110401运输巷顶板突发性涌水,突水点不易堵,应采取疏导措施,现场人员应尽量使涌水沿水沟流入水仓,同时清理水沟及两侧的浮煤、杂物,减少进入水仓的杂物。 5.3 演练情景2 调度室接警、处警、矿井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情况。 地点:调度室 5.3.1 接警、处警 9时10分,调度室接到现场报警后,迅速向值班矿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水灾应急演练方案。 5.3.2 矿井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 9时20分,矿井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到达调度室,矿井应急演练小组随即成立。 5.3.3 应急指挥 调度室电话通知各井下人员撤离。 5.6 应急结束: ? 10时00分,中央水仓向救援小组汇报:中央水仓工作、备用水泵工作正常。 5 ? 10时20分,1191机巷汇报:排水路线(自流)沿途浮渣、浮煤、杂物已清理干净,机巷底板突水沿水沟流入井底水仓。 ? 调度室接到各处水灾应急演练情况汇报,立即报告应急演练小组,应急救援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本次水灾应急演练目标已全部实现,宣布水灾应急演练全部结束,恢复正常状态。 6 演练工作准备 6.1分析演练需求 ? 人力资源需求 掘进队20人(其中一名跟班干部,三名班长,井下11名职工,井上5名职工),机电队2人,安检队10人,调度室3人、机电队中央水仓水泵司机2人。 ? 场地资源需求 110401运输巷 调度室 ? 物资器材需求 A、110401运输巷掌子头后5m,供水管路安装三通一个,演练开始后,打开阀门作为模仿水灾水源; B、 铁锨、镐各5把(1191机巷演练挖水沟、请浮渣用) ? 文件资料准备 采掘工程平面图1套 6.2确定演练范围 本次应急演练为矿一级应急演练,包括: 6 ? 1191机巷水灾事故现场,掘进队处理水灾事故的应急演练; ? 调度、指挥系统处理水灾事故应急演练; 7 演练实施 7.1演练过程控制 ? 演练启动方式 2013年3月10日9:00,演练总指挥宣布应急演练开始,调度室电话通知通知110401运输巷演练开始,掘进队接到通知后,开动预先准备的演练水源,演练正式启动。 7.2 演练实施的步骤 ? 演练启动; ? 掘进队通知调度室:110401运输巷发生老窑突水位置、突水大致水量、老窑突水人员撤出情况、支援需要以及现场处置方法; ? 掘进队突水现场疏、堵、排措施的落实; ? 调度室的应急响应 调度、指挥系统成立; ? 应急演练小组根据各演练场地汇报决定演练是否结束 7.3、应急演练记录的要求 演练记录由演练评估组人员填写,演练评估组人员可根据演练具体情况增加内容,演练记录要求做到客观真实,演练记录由调度室负责保存。 应急演练记录表格如下: 7 应 急 演 练 记 录 (场景1) 演练时间 2013年3月10日 地 点 110401机巷 参演单位 掘进队 水灾事故发生 撤人: 1、当班第一责任者发现老窑突水,立即通知班长撤人,通知的时间; 2、班长带领全部人员撤离到回风石门,撤人的速度及时间; 3、当班第一责任在人员全部撤出后,最后撤离,当班第一责任者撤至运输石门盘 口的时间; 4、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在运输石门盘口清点人数,清点人数后,记录撤人所用的时 间及人员撤出情况; 报 警: 当班第一责任制在人员全部撤出后,立即电话报警,记录报警的时间及内容: 1、老窑突水位置; 2、老窑突水大致水量; 3、老窑突水人员撤出情况; 4、支援需要以及现场处置方法。 8 现场处置小组成立: 当班第一责任者报警后,负责成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小组: 组 长:当班第一责任者 副组长:当班班长 成 员:当班全体人员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小组分两队,第一队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带领,第二队由当班班长带领。 1、 第一队负责从老窑突水位置至回风上山段清理。 2 、第二队负责从回风石门交叉口至水仓入水口段清理。 记录现场处置小组的分队情况,水沟的清理情况及水灾演练涌水流入水仓是 否夹有杂物; 记录人签名 9 应 急 演 练 记 录 (场景2) 演练时间 2013年3月10日 地 点 调度室 参演单位 调度室 接警、处警 1、调度室调度员接到现场报警后,向值班矿长汇报事故情况; 2、调度员向矿长汇报事故情况; 3、调度员通知应急演练指挥部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4、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人员到位情况; 记录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通知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人员的时间,所通知 人员到达调度室的时间 矿井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 记录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的时间,演练小组成立后,分析判断灾情,此次演练灾情不足以水淹矿井,矿井排水系统有能力排水,决定立即中央水仓工作及备用水泵全力排水。 10 应急指挥: 水灾应急演练小组分析判断灾情后,立即通知调度员,调度员立即电话通知中央水仓开动工作及备用水泵全力排水;记录调度员通知两个水仓的时间,两个水仓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电话的时间。 应急结束: ? 记录中央水仓向救援小组汇报:中央水仓工作、备用水泵工作正常,检修水泵是否能够随时更换。 ?记录1191机巷汇报:排水路线(自流)沿途浮渣、浮煤、杂物已清理干净,机巷老窑突水沿水沟流入井底水仓。 ?? 记录调度室接到各处汇报,调度员将情况汇报应急演练小组,应急演练小组经过综合分析,确定应急演练目的已到达,具备应急演练结束的条件应急演练小组长宣布应急演练结束,现场矿领导安排参演队伍回到本职岗位,各工作地点恢复到正常状态。 记录人签名 11 7.4 应急演练结束与终止 7.4.1应急演练结束的条件 110401运输巷,演练涌水。 8 应急演练评估 8.1应急演练评估方法 应急演练采用表格评估法,评估人员利用提前设计评估表,进行跟踪评定。 演练评估报告有策划部文案组编写; 演练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8.2应急演练评估标准 水灾应急演练评估表 演练评价分数 序演 练 评价标准 得分 号 目 标 好 中 差 当班第一责任者发现老窑突水,立即通知班长场水灾2 1.5 1 景事故撤人。 12 1 发生 班长带领全部人员撤离到轨道石门盘口,撤人 撤 人 3 2 1 的速度及时间。 当班第一责任在人员全部撤出后,最后撤离, 3 2 1 当班第一责任者撤至轨道石门盘口的时间。 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在轨道石门盘口清点人数, 清点人数后,记录撤人所用的时间及人员撤出2 1.5 1 情况。 报警的及时性 2.0 1.0 0.5 底板突水位置 1.0 0.8 0.5 报 报 警 底板突水大致水量; 1.0 0.8 0.5 警 内底板突水人员撤出情况 1.0 0.8 0.5 容 支援需要以及现场处置方法 1.0 0.8 0.5 现场现场处置小组成立的及时性 2.0 1.5 1 处置 小组在灾害面前,现场处置小组应急状态(好、坏、 3.0 2 1.5 成 立 差) 现场处置小组处理灾情的分工 3 2.5 1.5 水灾 现场处置小组处理灾情的积极性 2 1.5 1 事故 现场 水沟清理情况 3 2.5 1.5 处 置 演练涌水进入水仓前是否有杂物 2 1.5 1 调度室调度员接到现场报警后,向值班矿长汇 3 2.5 2 报事故情况; 接警、 处警 调度员向矿长汇报事故情况; 2 1.5 1.0 场 调度员通知应急演练指挥部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3 2.5 1.5 景 2 水灾应急演练指挥部人员到位情况; 2 1.5 1.0 矿井 水灾应急演练小组成立的及时性 3 2.0 1.5 水灾 13 应急 演练 水灾应急演练小组分析判断灾情的正确性 3 2.0 1.5 小组 成 立 110401机巷汇报:排水路线(自流)沿途浮渣、 浮煤、杂物已清理干净,机巷底板突水沿水沟2 1.5 1.0 流入主井水仓。 调度室接到各处汇报,调度员将情况汇报应急 演练小组,应急演练小组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3 1.5 1.0 应急演练目的已到达,具备应急演练结束的条 件,应急演练小组长宣布应急演练结束。 合计 9 演练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水灾事故应急演练”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练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作业。 3、各参演队伍和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必须听从现场领导的统一指挥,在指定的安全处待命,并不得阻断人行道。 4、现场参演人员不得随意开动各种机电设备。 5、当出现真实的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要在现场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回到本职岗位。 14
本文档为【IPO公司上市条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3735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73KB
软件:Word
页数:39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20
浏览量: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