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模板 借款合同 本股东贷款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上海市签订。 (1) ***,一家根据***组建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公司董事:***, (“借款方”); (2) **,一家依据**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是***在境外设立的临时...
本股东贷款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上海市签订。
(1) ***,一家根据***组建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公司董事:***,
(“借款方”);
(2) **,一家依据**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是***在境外设立的临时资金调度
平台,公司董事:***(“贷款方”)。
(借款方和贷款方在本合同内各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借款方是贷款方的关联公司。
鉴于,为借款方业务发展之需要,根据借款方的要求,贷款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股东贷款方式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因此,双方约定如下:
1贷款。贷款方特此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方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美元___的贷款,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2借款目的。借款将被借款方用于___及贷款方书面同意的其他用途。
3借贷方式。在完成相关手续的前提下,贷款方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将本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支付到借款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利息。
4.1贷款应按照__的固定年利率(“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自贷款到达
借款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日(“贷款日”)起,至贷款到期日(定义见第6条)止。
4.2本合同项下的利息以利随本清方式结算。实际借款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借
款期限的,以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3如借款方未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方达成合
同,贷款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年利率的基础上加上___的年利率的罚息利率(“罚息利率”)计收利息,该期限开始于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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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于该本金实际支付的日期(“本金实际支付日”)。下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将用于计算在本金实际支付日的到期罚息的支付:
到期支付的罚息=(罚息利率/360)×(到期日起至本金实际支付日的实际天数)× 未偿还贷款本金
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对借款方未按期支付的未到期贷款本金应计的利息,贷款方有权自该利息到期之日起就到期未付利息按照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年贷款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对借款方未按期支付的逾期贷款本金应计的利息,贷款方有权按季并且按照第4.1条规定的利率加上第
4.3条规定的罚息利率之和就到期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5提前还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本金,并同时支付所偿还本金相应产生的利息费用。
6到期日。除非贷款方和借款方另行书面约定延长借款期限,贷款的全部未还本金及利息均应在)年__月__日(“到期日”)到期并偿还。
7陈述和保证。借款方特此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7.1借款方是一家根据***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的有限责任公
司。
7.2借款方签署、送达和履行本合同(1)均已由借款方通过所有必需的公司行为
正式授权,(2)不会违反借款方参与订立的任何合同、或与之产生冲突或构成违约,以及(3)不会违反任何对借款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或法令。
8承诺。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的合理要求,向贷款方提交财务和经营报告,以及有关
借款方及其业务的其它资料。
8.2未得到贷款方事先书面同意,借款方不得与任何其它实体合并、或并入其
它实体,或者解散借款方或终止借款方的公司存在。
9违约事件。下列情况之一应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9.1借款方未能支付在本合同项下到期的本金或利息,并且在贷款方向借款方
送交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该款项。
9.2借款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条款、承诺或义务,并且在
贷款方向借款方送交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情况持续存在。
9.3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或陈述的任何实质方面有不实之处。
9.4(1)借款方进入清算、重组或破产程序;(2)借款方在任何其它贷款项下违
约;(3)借款方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10补救。如发生违约事件,则(1)贷款方无需根据本合同项下的规定再向借款方提供贷款,(2)如贷款方要求,所有未还的贷款,加上应计利息及本合同项下任何其它应付款项应立即到期应付,(3)贷款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以及(4)贷款方应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和补救。
11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合同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挂号信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挂号信,挂号信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挂号信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借款方:
收件人:
地址:
电话:
贷款方:
收件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12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均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
律。
13仲裁。
13.1起因于或涉及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违约、终止或失效(包括本仲裁条款的效
力、适用范围和可强制执行性)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均应最终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规则”)在香港作出裁决。为了进行仲裁,应设三名仲裁员(“仲裁庭”)。
争议一方应委派一名仲裁员,争议另一方应委派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前两名仲裁员指定;但如果该两名仲裁员在十五日内无法就第三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则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决定首席仲裁员。
13.2仲裁员应严格根据第13.1条规定的适用法律对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作出
决定。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作出的任何仲裁裁决应视情况而定,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司法接纳裁决和强制执行令。
13.3仲裁庭作出的任何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并对涉及争议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14其它。
14.1本合同自借款方和贷款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对借款方及贷款方具有约束力,
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终止。
14.2对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作出的弃权,除非对有关规定弃权的该方所签署的书
面文件中有所阐明,否则一律无效。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不应视为弃权,而任何一次行使或部分地行使有关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也不妨碍进一步行使有关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其他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作出弃权,不应视为对日后违反该条规定或本合同的任何其他规定也作出弃权。
14.3除非本合同其它地方特别作出规定,未经本合同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无
论是本合同,还是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益或义务,都不得由本合同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地作出转让,而且在未经同意下作出任何有关转让一律无效,但贷款方可随时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贷款方的关联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对双方及其各自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将为双方及其各自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带来利益,并可由双方及其各自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