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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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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心得体会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心得体会 篇一: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心得体会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心得体会 篇一: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 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 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准参照公安 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 当事人。 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查阅室等方式公示下列执法信息: (一)执法主体,包括机构名称、执法类别、授权依据、执法人员信息(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照片等); (二)执法依据,包括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条款摘要; (三)执法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实施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四)执法监督,包括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名称、监督部门、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执法监督的措施与适用范围; (五)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实施结果与查询办法; (六)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服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时享有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六公示”的具体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和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 路政执法装备,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下列种类予以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 (一)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器材,可以选配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 (二)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卷尺、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等; (三)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服务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 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平等对待、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的项目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予以公示并实施。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许可手续,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实际办结期限尽可能少于法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推行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接待记录,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办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上级单位职责范围的,可以代为转交,但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代转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五)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前款所称首问人,是指接待申请人咨询和办理许可手续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 提供以下便利或者服务: (一)接受申请人通过书面、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三)在办公场所设立监督意见箱、办事指南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设施提供服务指南,公布办理时间和咨询、监督电话; (四)根据需要和条件,配备供申请人使用的桌椅、笔纸、饮水设施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 (五)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但应当记录申请事项,并经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六)认真受理咨询,及时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 行政检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安全保护区、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收费站、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时,应当做到: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三)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物权,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 (四)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询问与检查无关的内容,不得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 (五)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 准确,不得篡改; (六)公正、平等对待所有被检查的当事人,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七)坚持整改、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宣传教育,不得激化矛盾; (八)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节 许可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六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下列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检查: (一)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以及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 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道的行政许可。 第二十七条 许可检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查验、检验、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许可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 (三)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被许可人是否建立和执行对涉路工程设施的自检制度; (五)经许可修建的涉路工程设施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或者危及交通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被许可人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检查频率要适度合理; (二)能够书面检查的,要优先通过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通过书面检查难以达到监督效果,需依法进行查验、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的,应当仅就被许可事项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四)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刁难被许可人; (六)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七)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三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发现未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和范围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责令改正; (二)发现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责令停止修建、使用,并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改正; (三)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注销情形的,依法注销相关行政许可。 第三节 超限检查 第三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不得以目测情况作为判定依据。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固定检测和巡查检测相关的执法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建立和完善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注意维护好进出站口的交通秩序,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二)对车辆进行检测,向驾驶员出具检测单; (三)经检测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责令当事人 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予以处罚; 篇二:《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学习心得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学习心得 学习《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使我明白,了本规范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具有相当深刻的指导意义。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 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篇三:路政工作文明执法主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合格的路政管理者而言更应当率先垂范、努力树立良好执法行象,做“微笑京珠”活动的先行者路政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已“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目标,要求我们坚持以民为本,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路政管理者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牢固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得到各行各业的支持各拥护,才能得到亿万人民群众,尤其是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才能有利于完成我们的本职工作。如在执法办 案窗口服务过程中,将执法监督卡发放给当事人,要求执法完毕后交由管理相对人填写,包括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文明用语、执法程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是否发放便民服务卡等评议内容。执法人员要根据卡片上的意见写出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材料,并提出解决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大队每周回收、汇总监督卡片,对共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对个别问题逐一解决,确保文明执法水平人人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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