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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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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1年01月自考全国经济法概论(财)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月 经济法概论(财)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所有公司的成立均须( D) A.批准 B.备案 C.核准 D.登记 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低税率为( B) A.15, B.2...

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简述可撤销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种类 11年01月自考全国经济法概论(财)试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答案 全国2011年1月 经济法概论(财)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所有公司的成立均须( D) A.批准 B.备案 C.核准 D.登记 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低税率为( B) A.15, B.20, C.25, D.30, 3.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D) A.60日 B.90日 C.6个月 D.1年 4.根据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依法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 A.鞭炮 B.手机 C.笔记本电脑 D.高级服装 5.下列公司不属于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的是( D) A.财务公司 B.信托投资公司 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D.证券公司 6.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D) A.8, B.10, C.25, D.75, 7.消费者王某在甲公司举办的展览会上购买了乙公司生产、丙公司销售的一套茶具,丙公司销售产品的柜台由丁公司出租,王某购买后第二天发现茶壶有裂纹。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王某索赔对象的是( B)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8.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者的是( B) A.购买生产资料的甲有限责任公司 B.免费品尝果汁饮料的乙先生 C.以投资为目的购买黄金的丙女士 D.为发放单位年终福利购买大米的丁经理 9.下列关于经营者产品质量义务的判断正确的是( B) A.生产者不具有保证产品适用性的义务 B.销售者进货时,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C.销售者销售产品时,可以根据销售情况更改生产者标注的合格产品标识 D.生产者不得运输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 10.下列产品中,没有产品缺陷的是(D ) A.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儿童用铅笔 B.刹车装置存在隐患的轿车 C.有警示缺陷的儿童玩具 D.正确使用不可能割破手指的水果刀 11.对垄断协议,各国及各国际组织的称谓并不相同,欧盟称之为( D) A.卡特尔(德国)B.非法联合行为(法国) C.不正当交易限制(日本)D.限制竞争协议(欧盟) 12.确定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A ) A.权利要求书 B.说明书及附图 C.请求书 D.发明专利证书 13.王某和刘某是甲公司的技术开发中心的工程师,在本职工作中共同作出了一项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属于( A)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委托发明 D.共同发明 14.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预先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金钱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收回;收受金钱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该种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C) A.保证金 B.违约金 C.定金 D.预付款 15.李某为资助13岁的孙某继续上学,与孙某父母订立无条件资助赠与合同,赠与6000元,每学年2000元,并办理了公证,李某交付2000元后以孙某成绩不佳为由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李某应继续给付,因为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因为孙某成绩不佳 C.李某可要求返还已赠的2000元,因为孙某成绩不佳 D.李某可不再给付,因为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16.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分别由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D) A.20, B.25, C.30, D.35, 17.债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即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享有的该权利被称为(B) A.取回权 B.别除权 C.抵销权 D.追回权 18.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是(B) A.人民法院 B.管理人 C.债务人 D.债权人会议 19.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A)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不承担任何责任 D.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20.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间先行收回投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合作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不是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 有的,外国合作者仍可先行收回投资 B.未经财税机关审批,外国合作者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 C.中外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D.符合先行收回投资条件的,外国合作者可通过合同约定扩大其收益额比例先行收回投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预告解雇)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BC) A.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D.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即时解雇) E.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即时解雇) 22.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包括( ABCDE )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三同时”制度 (包括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设产) 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征收排污费制度 E.限期治理制度 23.下列产品标识,不符合我国法律要求的是( ABCDE ) A.企业未经认证,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B.中国制造的家具上标注“意大利产” C.实际生产日期为2010年1月1日,却标注为2010年1月10日 D.用英文标注企业名称、地址 E.未取得专利权,却在产品上标注为专利产品 24.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法方式有( ABC ) A.集中竞价交易 B.大宗交易 C.现货交易 D.短线交易 E.内幕交易 25.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消费者准则》中提出的消费者权利有( ABCD ) A.得到必需的物质借以生存的权利 B.享有公平的价格待遇的权利 C.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 D.选择的权利 E.少数民族的利益获得保障的权利 26.下列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判断正确的有( ABCDE ) A.对于同一个质量问题,不同部门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 B.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管理计量、质量工作 C.地方质检局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经销掺假行为 E.我国确立了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27.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 BCDE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E.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28.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缴纳出资,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形式有( ABCDE ) A.货币 B.实物 C.土地使用权 D.知识产权 E.个人劳务 29.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有( ABE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必申报的债权有( AC )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B.解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C.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D.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权 E.债务人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形成的债权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31.专利实施的强制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 32.债权人会议 ——指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也是人民法院监督下讨论决定破事宜 的最高决策机构。 33.合同 ——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34.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35.消费者的获得尊重权 ——消费者享有的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36.累积投票制 ——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7.简述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已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劳动合同,无法定不续订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8.我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采伐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确立森林年采伐限额制度 ?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 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 ?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具体采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B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C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39.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0.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缴纳的认缴的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1.案情: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该公司开发出一种能够强力杀毒的软件。该杀毒软件推向市场后,由于明显的技术优势获得了用户的广泛好评,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该杀毒软件的源程序被采用加密手段后保存在只有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技术副总才能使用的计算机内。乙是该公司的一名工程师,他利用别人不在办公室的时间破解了计算机的加密手段,获得了该杀毒软件的源程序,并谎称是自己开发的,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丙公司。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杀毒软件的源程序是否属于商业秘密?(4分) 是,因其具有秘密性、保密措施性和经济实用性。 (2)乙的行为如何定性?(2分) 侵权,已非法获取权利人甲的商业秘密并泄露给他人 (3)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分) 不构成,因其不知商业秘密的来源不正当。 42.案情:甲上市公司欲发行新股6000万股,由乙证券公司包销,约定承销期为120天。承销期间,乙公司为本公司预留500万股。本次发行中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中关于公司利润部分有虚假记载,使投资者因此而受误导导致投资损失,乙公司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公司有关承销的约定是否合法?(3分) 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面值额超过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包销期不得超过90日 (2)乙公司预留500万股是否合法?(3分) 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保证先行出售,不得为本公司先预留所包销的证卷。 (3)乙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2分) 乙公司与甲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乙证券公司未尽核查义务。 六、计算题(本题6分) 43.某公司职工王某2009年度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5500元; 工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 [(5500,2000)*15%,125]*12=4800元 (2)购买某公司股份,分得红利5600元; 红利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 5600*20%,1120元 (3)为其他公司设计产品,一次性取得设计费8000元; 设计费所有应缴纳的所得税:(不超过4K的减除费用800元,4K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8000*(1,20%)*20%,1280元 (4)购买彩票中奖一次,金额50000元。 购买彩票中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 50000*20%,10000元 根据以上内容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09年应缴纳的人人所得税: 4800+1120+1280+10000,17200元 篇二:自考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总结[1] 4.要约失效的原因。 (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1)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具有履行实现的可能性。 6.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7.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 显示公平的合同; (3)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4)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8.简述效力未定合同的种类。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 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4)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合同。 9.简述合同的履行的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 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0.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 适用条件为:(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3) 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1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代位权是指在合同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1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违反保密义务;(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5)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 13.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难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情况。 (2)违约相对人有过失。违约行为发生后,相对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不得 要求对扩大部分赔偿损失;当事人都有过失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约定的免责事由。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事由。但是,约定免责事由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 不发生免责效果。如,《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简述工业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工业产权指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发明创造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的权利。其特征: (1)专有性---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 使用权利人的专利或商标,否则视为侵权。 (2)地域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通常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没有效力。 (3)时间性---法律对工业产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 2.简述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 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不 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存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4.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 标明专利标识。 5.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情形包括哪些,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进口改产品的;(权利用尽) (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 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的实施) (3)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陆、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 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临时过境)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 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6.简述商标的构成要件。 (1)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 (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 (3)必须是可视性标志:声音、气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4)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7.简述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当事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但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 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类的商品,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对申请在先 者核准和注册,并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3)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转 载 于:wWW.xIElw.COM 写论文网: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申请的, 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 8.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1)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 (2)禁止权: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权利。 (3)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4)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9.简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其他侵权行为。 1.简述反垄断法及其立法目的。 反垄断法是现代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旨在规制市场中一系列独占市场、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损害社会公平利益行为的法律。其立法目的是: (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3)维护消费者利益;(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简述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1)二者的联系:同属于市场竞争规制的法律范畴,都以市场竞争关系与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二者的共 同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机制。 (2)二者的差异:反垄断法解决的是市场中没有竞争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反垄 断法是从垄断行为的反竞争角度进行定性和规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存在竞争的情况下运用违背商业道德 和善良风俗的手段,打击正常经营的竞争对手的行为进行规制。 3.简述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设备; (5)联合抵制交易;(6)其他垄断协议。 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特征。 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2)主体为实施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具有社会危害性。 5.简述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报刊、影视等宣传媒体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等或对服务的质量、方式等作出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宣传,造成公众误解的行为。 (1)虚假广告行为;(2)虚假的新闻报道;(3)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行为; (4)变相广告行为(虽然不采取商业广告的形式,但同样达到商业广告效果的行为。 6.简述商业贿赂行为及其特征。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收买竞争对手的代表或其他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 商业贿赂的特征: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受贿主体为作为交易相对人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力的有关人员;以不正当方式进行;具有违法性。 7.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那些,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1.简述产品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 (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4)产品缺陷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2.简述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 二者的联系:产品质量责任包含产品责任,二者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区别在于: (1)责任发生的原因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发生原因众多;产品责任仅有一种发生原因即由于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发生。(2)性质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3)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例如承运者,仓储者等;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销售者。(4)责任发生的阶段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可能发生于产品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上,例如生产、运输、保管、使用、消费等环节;而产品责任只发生于产品销售后的消费、使用过程。 3.简述生产者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 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哪些,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 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的义务。 (4)产品销售的禁止性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 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参杂、参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5.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1)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机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产品瑕疵则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性、不符合 明示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说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合理危险; (2)缺陷产品属于禁止流通产品,不得交易;瑕疵产品因其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可在知悉瑕疵事 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3)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有权主张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是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 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主张该责任必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 (4)产品缺陷责任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产品瑕疵责任则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 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即“三包”。 (5)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产品瑕疵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之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 1.简述消费者的概念和消费者身份的判断标准。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有关消费者身份的判断:(1)消费者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消费者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2.简述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 (1)立法保护。我国已经建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骨干,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 法》、《食品安全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为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2)行政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通过行政管理、行政监督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等行政措施,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3)司法保护。通过司法程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包括:依法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以使消费者权益 争议得到及时解决。 3.简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标准、计量、商检、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可以事前或者事后达成。 (5)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法律行为。 1.简述金融法的基本体系。 (1)金融机构组织法: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金融机构的性质、任务、职权、业务范围和机构设置等。 (2)外汇管理法:调整外汇管理和外汇流通关系,规定外汇收支、外汇兑换和外汇进出口过境等制度。 (3)票据法:调整票据管理关系,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4)证券法:调整证券管理关系和证券业务关系,规定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经营方面的内容。 (5)信托法:调整信托关系,规定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信托机构的设立、运作和程序 等内容。 (6)保险法:调整在保险活动中的社会关系,规定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保险业监管、保险代理人和保 险经纪人等内容。 2.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哪些, (1)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偿而依法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比率,控制商业银行创造信用能力、间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措 施。 (2)基准利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 (3)再贴现:贴现银行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的再次转让。 (4)再贷款: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 (5)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交易有价证券而调节货币存量的一种业务活动。 3.简述新股发行的条件。 新股发行的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4.简述证券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简述暂停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有哪些, 篇三: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 1、请简述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2、请列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并作简要说明。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包括金钱、财产、劳务)的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 人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如赠与行为等。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票据行为;不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3、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分别包括哪些, (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2)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利成果。 4、请列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并作简要说明。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2)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若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指给公民或亲友的生命健康等造成损害或给法人的名誉等相要挟,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若不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境地,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行为。 5、请简述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立法与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并作简要说明。 (1)保证。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2) 抵押 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房屋抵押担保期限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最高额抵押担保 。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 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7、请简述可撤销合同及种类 (1)可撤销合同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2)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 8、请列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并作简要说明。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相适应。如果不相适应,便意味着行为人没有实施该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行为的效力也就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符合其内在意志的表示行为。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以及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9、请列出并简要说明股东权利的分类。 (1)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参与管理权是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资产收益权是股东依法从公司取得利益、财产或处分自己股权的权利; (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每一单独股份均享有的权利,少数股东权是指须单独或共同持有占股本总额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权利; (3)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只能由其自愿放弃,不允许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加以限制。非固有权是指法律允许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加以限制; (4)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是指普通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是指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特别权利。 10、请简述退伙的种类。 (1)自愿退伙。自愿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2)法定退伙。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并作简要说明。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12、请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13、请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损害国家利益的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 14、请简述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 (2)转让人无处分权;; (3)受让人为善意; (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5)物已交付; (6)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 15、请简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 务;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会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做出相应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工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6、请列出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17、股东权利的内容有那些,并作简要说明。 (1)表决权。股东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一股一票或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或监事,也可以被选举成为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记录等,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的权利; (5)建议和质询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6)新股优先认购权; (7)股利分配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临时提案权。 (10)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延期”;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合并和分立”。 (11)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12)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8、请简述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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