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实践报告_1

法律实践报告_1

举报
开通vip

法律实践报告_1标准报告示范文本|ExcellentModelTex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编码:CYKJ-FW-676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总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编号:______________法律实践报告编辑: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法律实践报告用户指南:该报告资料适用于任务完成后进行全面的总结,从...

法律实践报告_1
标准报告示范文本|ExcellentModelTex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编码:CYKJ-FW-676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总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编号:______________法律实践报告编辑: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法律实践报告用户指南:该报告资料适用于任务完成后进行全面的总结,从中深入细致地回顾、检查,找出成绩与缺点、胜利与失败、经验与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对前段工作作出客观评价,使得所有人员对问题的认识更一致,思想更统一。可通过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进行快速编辑。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x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职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xx大学法律系和xxx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题目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x经贸有限公司、xxx建筑公司、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及xxx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纠纷一案进行了深进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经贸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x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x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然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x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x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xxx,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正当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x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xxx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以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固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题目,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xxx签订的合同正当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x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x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正当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年6月7日,xxx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xxx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xxx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年9月xxx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x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书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治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6月开工。  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xxx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xxx购买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xxx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企业团体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二期工程建社会实践是法律实践报告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往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xxx投递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xxx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xxx投递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题目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以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2、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xxx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xxx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固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xxx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正当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以为,造成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xxx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xxx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xxx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题目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xxx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以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xxx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通过对本案的深进研究,我以为xxx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xxx的赔偿题目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建筑公司与第三人xxx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以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xxx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题目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把握;此外,我还结交了很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xx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xx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先容xx,使他们走近xx,了解xx。
本文档为【法律实践报告_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机构认证用户
风裳文学
致力于提供优质文档模板,提升办公效率
格式:doc
大小:27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1-09-16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