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操作规范资料/CommonExamples SZ-GC-77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编号:____________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实用操作规范模板系列)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前言:该操作规范资料可用于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和档案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等进行严格规定,以实现对提高设备可利用率,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等结果。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宴采取防火措施。并将油箱内剩油排尽和擦干油渍。禁止对油箱及油路系统直接动焊。 11.液化汽及其它易燃爆液体槽车的修理应事先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按压力容器动火,作冲氮处理。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