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

[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

举报
开通vip

[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PAGE1/NUMPAGES1[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付款一、填空题问题:1.在票据获得付款后,票据权利得以实现,票据义务也归于______。答案:消灭问题:2.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______的责任解除。答案:债务人问题:3.在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时,须在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先填写“______”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并且,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______,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______时,不得签发现金银行汇...

[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
[自学考试密押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库与答案解析]付款PAGE1/NUMPAGES1[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付款一、填空题问题:1.在票据获得付款后,票据权利得以实现,票据义务也归于______。答案:消灭问题:2.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______的责任解除。答案:债务人问题:3.在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时,须在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先填写“______”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并且,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______,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______时,不得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答案:现金个人单位问题:4.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______,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答案:签收问题:5.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票据金额转帐收入______,视同签收。答案:持票人帐户问题:6.持票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时,付款人必须在______足额付款。答案:当日问题:7.对于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______承担所产生的责任。答案:付款人自行问题:8.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不能足额付款时,即应认为已经______,持票人就此进行______。答案:拒绝付款追索问题:9.持票人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视同______提示付款。答案:持票人问题:10.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______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答案:出票日问题:11.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______内向______银行做出说明,向______银行请求付款。答案:时效出票出票问题:12.对于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定期日起______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答案:10日问题:13.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代理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的______。答案:连续问题:14.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______或者______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答案:恶意重大过失问题:15.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应当审查提示付款人以合法______或者有效______。答案:身份证明证件问题:16.在现代票据活动中,付款存在着______付款和______付款、______付款和______付款等不同方式。答案:本人代理人转帐现金问题:17.基于提示付款所具有的不同意义,将其分为______的提示和______的提示。答案:请求付款问题:18.为向确定的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在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权利______到来之前随时都可以进行提示付款,而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同时保全对背书人的追索权,则应该在票据法规定的______内,进行提示付款。答案:消灭时效提示付款期限问题:19.根据汇票到期日记载的不同,票据法分别规定了______汇票和______汇票两种不同提示付款期限。答案:即期远期问题:20.在票据法上,根据付款的不同规定,付款人可能发生三种不同性质的审查义务:______审查义务、______审查义务、______审查义务。答案:形式实质附带问题:21.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付款人来说,形式审查是______进行的;实质审查是______进行的,附带审查是法律规定______进行的。答案:必须无须应当问题:22.我国《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______或者有______付款时,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答案:恶意重大过失问题:23.由于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权利与证券完全结合,因而,在进行票据付款的时侯,付款人得要求收款人将已受取______一事,明确记载于该票据,然后将票据交付于付款人。答案:票据金额问题:24.提示付款的提示人,应该是______。答案:合法持票人问题:25.提示付款的被提示人,通常应为票据上所载的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上所记载的______。答案:代理付款人问题:26.持票人在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进行提示付款而未获付款时,则保全了对背书人的______权。答案:追索问题:27.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应审查______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答案:提示付款人问题:28.______是票据权利最终实现的标志,也是票据功能最终完成的标志。答案:付款问题:29.在票据法理论上,与票据权利人的请求权相对应,通常把______称为票据付款,而把______称为票据偿还。答案:一次支付二次支付问题:30.就票据活动来说,______是票据活动的最终环节,票据活动起始于______而终止于______。答案:汇票付款出票付款问题:31.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依法______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答案:足额付款问题:32.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______,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答案:签收问题:33.由于期前付款是由付款人在无偿定期前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依自己的意见进行的付款,因而也称为______。答案:任意付款问题:3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即使是在提示付款期限超过后,持票人做出说明时,承兑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该承担付款责任的期限,限于自到期日起______年。答案:2年问题:35.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视同______提示付款。答案:持票人问题:36.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______内向出票银行做出说明,向______请求付款。答案:票据权利时效出票银行问题:37.为使提示付款发生其效力,要求提示付款人所提示的票据,其本身必须为______的票据。答案:有效问题:38.我国票据法规定,______的票据或者______的票据,即使提示付款,也不发生提示付款的效力。答案:背书不连续必要记载事项欠缺问题:39.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在进行通常的付款时,不发生______义务,而仅进行某种特别付款的情况,才可能发生该项义务。答案:实质审查问题:40.我国票据法规定,附带审查的性质,应为______的审查,而并非对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的实质审查。答案:票据外有关事项二、单项选择题问题: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______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A.3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答案:C问题:2.汇票上末记载付款日期的,______。A.汇票无效B.为见票即付C.于承兑时确定付款日期D.持票人可随时要求承兑答案:B问题:3.狭义的票据付款指付款人或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所进行的票据金额的支付。通常情况下狭义的付款即一次支付,而不包括二次支付。一次支付称为______。A.票据付款B.票据偿还C.票据追索D.票据代位答案:A问题:4.代理付款所承担的责任是______。A.票据上的责任B.委托关系中的受托人责任C.免除责任D.债权人责任答案:B问题:5.由于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权利与证券完全结合。因而,在进行票据付款的时候,付款人得要求收款人将已受取票据金额一事明确记载于该票据,然后将票据交付______。A.出票人B.保证人C.付款人D.背书人答案:C问题:6.对于汇票承兑人来说,无论提示付款期限是:否已经超过,只要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尚未到来,均需承担付款责任,而其所谓的亦均为有效付款。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限于自到期日起______。A.6个月B.1年C.2年D.3年答案:C问题:7.我国票据法不承认部分付款的效力,在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不能足额付款时,即应认为已经拒绝付款,持票人得就此进行______。A.索赔B.代位追偿C.再追索D.追索答案:D问题:8.提示付款的被提示人,通常应为票据上所载的付款人或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上所记载的______。A.背书人B.出票人C.持票人D.代理付款人答案:D问题:9.按照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在出票日后______提示付款,并规定出票人得延长或缩短该期限,背书得缩短该期限。A.1个月内B.2个月内C.6个月内D.1年内答案:D问题:10.我国《票据法》第53条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______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A.3日B.15日C.1个月D.2个月答案:C问题:11.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______实质审查义务。A.无B.有C.应当履行D.可以履行答案:A问题:12.我国票据法规定对于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自到期限日起______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A.3日B.5日C.10日D.15日答案:C问题:13.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付款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______给予处分。A.金融机构负责人B.直接责任人员C.受理该票据的银行D.主管人员答案:B问题:14.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付款人______。A.不得付款B.未征得出票人同意的,不得付款C.在未超出票据时效时,仍然可以付款D.在未超出票据时效且出票人未撤销付款委托时,仍然可以付款答案:D问题:15.在我国,关于汇票的付款方式,正确的表述是______。A.汇票不得支取现金B.即期汇票不得支取现金C.只有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银行汇票,可以支取现金D.申请人为单位,收款人为个人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答案:C问题:16.银行对支票的付款,是______。A.狭义的付款,属于票据付款B.广义的付款,属于票据付款C.狭义的付款,属于票据偿还D.广义的付款,属于票据偿还答案:A问题:17.付款人付款时所承担的审查义务不包括______。A.形式审查义务B.实质审查义务C.附带审查义务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答案:B问题:18.对于提示付款的票据背书中,各背书签章是否真实,付款人______的认定。A.无须进行实质上B.必须进行实质上C.无须进行形式上D.必须进行形式上答案:A问题:19.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时,应当______承担责任。A.共同B.自行C.连带共同D.按份共同答案:B问题:20.善意付款的效力表现为______。A.对代理付款人的免责B.对付款人的责任解除C.对代理付款人的责任解除D.对付款人的免责答案:D三、多项选择题问题:1.付款方式是指付款人为履行票据债务而采取的具体做法。就付款存在着以下不同的方式______。A.本人付款B.代理人付款C.转帐付款D.现金付款ABCD答案:ABCD问题:2.特别付款包括______。A.期前付款B.期后付款C.期中付款D.部分付款ABCD答案:ABD问题:3.提示付款具有以下______意义。A.确认付款人B.确认真实票据权利人C.能够保全追索权D.能够保全索赔权ABCD答案:BC问题:4.提示付款的提示人包括______。A.无背书转让情况下,汇票上所载收款人B.背书转让情况下,能够以背书连续而证明自己是合法权利人的被背书人C.依继承或赠与而无偿取得票据的人能够证明是合法权利人D.代理收款人的收款银行ABCD答案:ABCD问题:5.提示付款的被提示人,通常应为票据上所载的______。A.付款人B.承兑人C.出票人D.背书人ABCD答案:AB问题:6.可能发生期后付款的汇票有______。A.定日付款汇票B.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C.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D.见票即付款的汇票ABCD答案:ABCD问题:7.在我国票据法上,根据付款的不同情况,付款人可能发生______的审查义务。A.形式B.实质C.附带D.内容ABCD答案:ABC问题:8.在票据法上,提示付款的效力主要表现在______。A.对付款人的效力B.对背书人的效力C.对代理付款人的效力D.对被背书人的效力ABCD答案:AB问题:9.我国票据法规定,对于______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A.定日付款B.即期汇票C.出票后定期付款D.见票后定期付款ABCD答案:ACD问题:10.在持票人已进行提示付款时,如果付款人未能在当日足额付款,则自持票人提示付款之日起______。A.发生迟延付款责任B.必须向持票人支付利息C.向持票人支付自提示付款之日起计算的迟延利息D.不发生迟延付款责任ABCD答案:AC问题:11.票据法规定,在有提示付款时,付款人对于持票人所提示的票据,负有形式审查义务。形式审查义务包括______。A.对持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B.对出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C.对票据自身形式以外相关事项的审查D.对票据自身形式的审查ABCD答案:AD问题:12.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实质审查义务,主要表现在______。A.对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无审查义务B.对背书人签章真伪无审查义务C.对票据自身形式无审查义务D.对持票人在形式上是否为合法权利人无审查义务ABCD答案:AB问题:13.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______付款时,应当自行承担责任。A.善意B.恶意C.过失D.重大过失ABCD答案:BD问题:14.付款请求权是票据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下列有关付款请求权表述中______是正确的。A.付款请求权的行使与票据当事人之间交付票据的原因行为无关B.付款请求权是向票据上载明的付款人或持票人的前手行使的权利C.持票人不能请求付款人支付多于票据上确定的金额,但可以请求付款人支付少于票据上确定的金额D.持票人只有在向付款人提供票据原件时,才能请求付款ABCD答案:AD问题:15.汇票的付款人在下列______情形,可以对汇票债权人在到期日前拒绝履行义务。A.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在到期日前请求提前付款B.汇票背书不连续C.汇票权利时效届满D.汇票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有暇疵ABCD答案:ABC四、名词解释问题:1.付款答案: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狭义的票据付款仅指付款人或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所进行的票据金额的支付。广义的票据付款也包括追索义务人在发生追索时,对追索权利人所进行的支付,以及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所进行的支付。问题:2.期前付款答案:指在汇票上所记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由付款人进行的汇票付款。问题:3.期后付款答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经过后所进行的付款。问题:4.提示付款答案: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支付,而向票据上所载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其付款。问题:5.特别付款答案:指在特别情况下,在票据到期日前发生付款,或者在付款期限经过后进行付款。问题:6.善意付款答案:是指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后,在无恶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非真实票据权利人进行的付款。问题:7.部分付款答案: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仅就汇票所载金额中的一部分,承担付款责任,将该部分款项支付持票人。问题:8.本人付款答案:即付款人付款,是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在已为承兑时则为承兑人)本人直接向持票人进行的付款。问题:9.代理人付款答案: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问题:10.票据偿还答案:追索义务人在发生追索时,对追索权利人进行的支付,以及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所进行的支付,即二次支付,也称为票据偿还。问题:11.付款人的形式审查义务答案:是指就票据本身,即从票据的外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的义务。付款人对于持票人所提示的票据,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包括,第一,对持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即审查持票人在形式上是否为合法权利人,通常也称为背书连续的审查。第二,对票据自身形式的审查,即审查票据在形式上是否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票据。问题:12.付款人的实质审查义务答案:是指对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是否依真实有效的背书而受让票据权利等实质性问题所进行的审查。这种审查通常均涉及票据外法律关系,且须通过某些票据外的事实才能得到确认。票据法只规定付款人有形式审查义务,而无实质审查义务。问题:13.付款人的期限利益答案:在票据到期之前,在通常情况下,持票人不得请求付款,而付款人当然也可以拒绝到期前的付款请求,这称为付款人的期限利益。问题:14.提示付款的效力答案:是指持票人依法进行提示付款后,在相关的票据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后果。问题:15.付款人的附带审查义务答案:是指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的义务。五、简答题问题:1.什么是付款的方式?现代票据活动中有哪些付款方式?答案:付款方式是指付款人为履行票据债务而采取的具体做法。就其本义而言是指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或承兑人本人,将相当于票据金额的金钱交付持票人的方式。现在票据活动中有本人付款和代理人付款、转账付款和现金付款等不同方式。问题:2.特别付款有哪些具体种类?答案:在一般情况下,付款在票据到期日进行。在特别的情况下也可能在票据到期日前发生付款,或在付款期限经过后进行付款。期前付款、期后付款和部分付款是特别付款。问题:3.提示付款有哪些当事人?答案:提示付款的当事人有提示人和被提示人。提示付款的提示人应该是合法持票人。在无背书转让情况下,合法持票人是汇票上所载收款人。在有背书转让情况下,合法持票人是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且须为能够依背书连续而证明自己为合法权利人的被背书人。对既非票据上所载收款人,亦非被背书入,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实质上的合法权利人也可作为提示人进行有效提示。提示人也可以不亲自进行提示,委托代理人也可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的被提示人通常是票据上所载的付款人或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上所记载的代理付款人。问题:4.提示付款的意义是什么?答案:提示付款具有以下意义:(1)提示付款能够确认真实票据权利人。由于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得不经票据债务人的同意或者向其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即依背书转让,因而,对于票据债务人来说,何人为最终的票据权利人,在持票人请求履行之前是无从得知的,这也就使得票据债权成为一种索取债权,即使票据债务人已经发生了履行的义务,也不可能主动履行,而需要作为票据债权人的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履行,才能使票据债务人得以履行;同时,票据以是一种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与票据的证券紧密结合为一体,不提示票据,就无从证明权利人拥有票据权利。因而,对于票据权利人来说,不提示票据,就不能取得付款;而对于付款人或承兑人来说,只要持票人未提示票据,就无进行付款的义务,当然也不发生迟延履行的责任。这可以说是提示付款的本来意义。通常把这一意义上的提示,称为请求的提示。(2)提示付款能够保全追索权。依照票据法的规定,是否进行提示付款以及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提示期间内进行提示付款,是确定是否能够行使追索的要件。对于持票人来说,应首先向票据所载付款人请求付款,取得一次支付;在不能获得一次支付时,才可以向出票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取得二次支付。对于已确定为票据债务人的付款人,只要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尚未到来,随时均可以请求其付款;但对出票人和背书人等追索义务人来说,票据法规定必须在一定期间内,向付款人进行有效的提示,而未获付款时,才能行使追索权。因而,可以说,提示付款乃是追索权保全的一项必要措施。通常把这个意义上的提示称为付款的提示。问题:5.提示付款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答案:提示付款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示付款在持票人与付款人或承兑人之间所发生的效力即对付款人的效力。二是提示付款在持票人与背书人之间发生的效力,即对背书人的效力。问题:6.提示付款对付款人有什么效力?答案:(1)提示期限与付款责任。在持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按期进行提示付款时,如果能够获得预期的汇票金额的支付,则全部票据关系均告结束,全体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一概解除;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而提示付款时,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须做出说明,然后请求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进行付款。可以说,对于付款人或者持票人来说,持票人是否在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效力并无实质性的区别;(2)迟延付款责任。持票人已进行提示付款与未进行提示付款,在对付款人的效力上有显著的不同。在持票人已进行提示付款时,如果付款人未能在当日足额付款,则自持票人提示付款之日起发生迟延付款责任,必须向持票人支付自提示付款之日起计算的迟延利息;而在持票人未进行提示付款时,则不发生付款人的迟延付款责任。问题:7.提示付款对背书人有什么效力?答案:由于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即告解除,因而,无论持票人何时提示付款,只要付款人足额付款,背书人的责任均获解除。基于这样一种情况,提示付款对于背书人的效力,仅仅表现在持票人提示付款而未获付款时,背书人发生何种责任。在持票人在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进行提示付款,’而未获付款时,则保全了对背书人的追索权,得在追索权行使期限内,向前手背书人进行追索,而背书人则必须承担追索义务;而在持票人超过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进行提示付款,而未获得付款时,则丧失对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背书人无须承担追索义务。当然,无论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只要持票人未进行提示付款,都不可能发生背书人的追索义务。问题:8.什么是付款人的形式审查义务?它包括哪些方面?答案:形式审查义务是指就票据的本身即从票据外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的义务。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持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即审查持票人在形式上是否为合法权利人,通常也称为背书连续的审查,只要持票人为背书连续的背书的最后被背书人,即可推定其为合法权利人。第二,对票据自身形式的审查,即审查票据在形式上是否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票据。确认票据的必要记载事项完备,无有害记载事项,依通常的判断和对比后,未发现记载事项有变造,即可认为该票据为有效票据。问题:9.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须承担哪些实质审查义务?答案: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实质审查义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无审查义务。第二,对于背书人签章真伪无审查义务。问题:10.票据附带审查义务的性质及意义如何?答案:(1)性质。附带审查的性质,应为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而并非对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的实质审查。由于附带审查的内容,仅为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因而,就提示付款人来说,尽管其可能为票据上所载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附带审查也不能起到证明其确为真实权利人的作用。例如,在出票人或者背书人的签章为伪造签章时,作为被背书人的提示付款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只取决该被背书人对签章伪造一事是否为已知或应知,亦即是否有恶意或重大过失,而不取决于该人是否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对前者的审查,为实质审查,而对后者的审查,则为附带审查。由此可见,附带审查并不具有实质审查的作用。此外,当提示付款人为持票人的代理人,对该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的审查,就完全与票据上事项无关,更不属于实质审查。(2)意义。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应当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进行附带审查,其目的主要在于以此来防止或者减少不法分子假冒他人名义,利用票据骗取票款,扰乱票据活动秩序,侵害合法权利人的利益。可以说,附带审查在一定程序上,确实能够起到相当的防范作用,使得不法分子不敢公然假冒他人使用票据,进行不法活动;即使发生冒领票款的问题,由于对提示付款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进行了附带审查,也可以据此追查出冒领人。不过,附带审查的效果,也仅限于此,不能再进一步发生票据上效力。在付款人未进行附带审查,或者未认真进行附带审查而发生重大过失,使当事人因他人冒领票款而受到损害时,付款人只能依其过失的程度,相应地承担票据外的过失赔偿责任,而不承担票据上的再次付款责任。六、评析题问题:1.试评期前付款及其责任如何?答案:(1)概念。期前付款是指在汇票上所记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由付款人进行的汇票付款。由于期前付款是由付款人在无法定期前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依自己的意思进行的付款,因而也称为任意付款。在票据到期日前,在通常情况下,持票人不得请求付款,而付款人当然也可以拒绝到期前的付款请求,这称为付款人的期限利益。同时,付款人不得要求持票人接受期前付款,而持票人也没有义务接受期前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愿意进行期前付款,而持票人也愿意接受期前付款,当然不妨碍进行期前付款。对此,票据法并未规定禁止。(2)责任。在进行期前付款时,对于付款人来说,是对于自己的期限利益的放弃,因而,我国《票据法》第58条规定:对于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产生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于持票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有进行实质审查的义务,即使持票人在形式上已具备合法权利人的资格,但在实际上为无权利人时,对于真实权利人,付款人不能免除再次付款的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期前付款的付款人来说,不适用善意支付的规定;2)在到期前如发生出票人撤销支付委托、停止支付等情况时,已进行期前付款人,必须承担因期前付款而发生的损失。(3)免责特例。由于票据法并未禁止回头背书,即未禁止以先前的票据签章人为被背书人而进行背书转让,因而,作为期前付款的特例,可以允许付款人以“回头背书”的方式受让尚未到期的票据,而对持票人支付对价,以此实现期前付款。在此情况下,一般认为可以适用善意支付的规定,即在付款人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受让票据时,承认其善意支付而获得免责。问题:2.试评汇票的签收与收回有什么意义?如果不签收、不收回,将会有什么后果?答案:由于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权利与证券完全结合,因而,在进行票据付款的时侯,付款人得要求收款人将已受取票据金额一事,明确记载于该票据,然后将票据交付付款人。我国《票据法》第55条规定:“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付款人”。汇票在付款人进行付款的同时,经持票人签收并由付款人收回,这通常被称为票据的“回赎证券性”。汇票的签收与收回,有着重要的意义。(1)签收之意义。就票据自身而言,经持票人签收的票据,当然也就丧失了作为有价证券的性质,而回复为一般证据证券,不能再作为有价证券发生作用。(2)收回之意义。将已付款的汇票收回,当然也就从实际占有上防止该汇票再次投人流通。(3)不签收、不收回的后果。如果付款时未经持票人签收,亦未同时将票据收回,则可能发生该汇票继续流通的问题,特别是在该汇票由第三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而取得时,可能成立善意取得,因而仍得向汇票债务人请求付款,而付款人也仍有承担付款的义务。由此可见,汇票在付款时经持票人签收并由付款人收回,是极为重要的,否则,付款人有发生重复支付的可能。七、论述题问题:1.什么是期后付款?它与到期日付款有什么区别?其效力如何?答案:(1)概念。期后付款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经过后,所进行的付款。(2)与到期日付款的区别。期后付款并非在票据上所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后进行的付款,而是提示付款期间经过后的付款,因而,不仅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以及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可能发生期后付款,即使是见票即付的汇票,也可签发期后付款。(3)效力。基于进行汇票付款的人在不同票据关系中的地位不同,期后付款在效力上,主要是在是否为有效支付、进行付款的人是否能够获得免责方面而有所不同。A、未承兑时,期后付款为无效支付。对于未在汇票上进行承兑的付款人来说,由于其并未在汇票上进行签章,因而并不是票据的主债务人。可以认为,此时的汇票付款人,仅仅与汇票出票人存在票据外的委托付款关系,而非票据债务人。因而,在汇票上所载付款人未进行承兑时,只能依一般付款委托而进行付款,在此情况下,应该认为其仅在提示付款期限内进行付款,才能构成有效的付款,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B、已承兑时期后付款为有效支付。对于已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从而成为汇票承兑人的付款人来说,是在期前付款还是期后付款,一般并无特别的区别。因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即使是在提示付款期限超过后,持票人做出说明时,承兑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该承担付款责任的期限,只受到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限制,限于自到期日起2年。换言之,对于汇票承兑人来说,无论提示付款期限是否已经超过,只要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尚未到来,均须承担付款责任,而其所为的付款亦均为有效付款。而在汇票上出票人自任付款人,亦即发出对已汇票时,无论是否已经承兑,均与承兑人有同一责任,在付款上也与承兑人适用同一的规则。问题:2.什么是善意付款?其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其意义与效力如何?答案:(1)概念。善意付款是指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后,在无恶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非真实票据权利人进行的付款。(2)意义。善意付款同善意取得一样,都属于对票据活动中的善意人进行保护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善意取得是对善意持票人主张权利的保护,而善意付款则是对善意付款人履行义务的保护,其目的均在于促进票据的流通,保障票据支付的安全性。(3)成立要件。善意付款的成立要件,在于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所谓付款人有恶意,在通常情况下,是指在付款的当时,付款人对于持票人为无权利人一事已经了解,且能够比较容易地加以证明;如果付款人对持票人为无权利人一事完全不了解,当然不能构成恶意,而在虽有一定了解,但无确切证据证明,因而无法拒绝付款时,也不应认为构成恶意。此外,如果属于在付款当时对持票人为无权利人一事不知,而在付款之后方得知其事,当然也应认为不成立恶意。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对于持票人为无权利人一事应该知道,但因某种原因而未能知道。(4)善意付款的效力表现为对付款人的免责,即在付款人发生善意付款时,对于其已经进行的付款,视为有效付款,即使发生错付,对真实权利人也不再承担再次付款的责任。而在发生善意付款的情况下,对于真实权利人来说,当然要发生损害,但由于对付款人已经免责,因而,真实权利人只能向因错付而接受支付者要求偿还,而不能向付款人要求新的支付。在付款人的付款不能构成善意支付时,其所进行的支付应为无效,对真实权利人仍有进行支付的义务。八、案例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问题:1.1966年2月6日,××市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向××县工艺品厂(以下称“工艺品厂”)购买精制陶瓷工艺品,价值28.5万元人民币。次日,外贸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其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工艺品厂为收款人的、票面金额为28.5万元人民币,见票后一个月付款的商业汇票,并交付给工艺品厂。2月27日,工艺品厂持该汇票向外贸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该银行审查后同意承兑,并在汇票上作了相应记载后交还给工艺品厂。3月9日(星期六),工艺品厂财务室被盗,该经过承兑的汇票同时被盗走,由于周末财务室无人值班,未能及时发现。等到3月11日(星期一)财务室人员上班时,才发现财务室被盗,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共丢失现金38200元,汇票、支票17张,票面总金额59.26万元,包括由外贸公司开户银行承兑的汇票。当日下午,工艺品厂将该汇票被盗的情况通知外贸公司的开户银行。而开户银行告知工艺品厂,却只记明了该厂名称,并无工艺品厂的盖章和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且未记载被背书人的签章。于是,工艺品厂以外贸公司的开户银行审查过错、提前付款为由要求其承担付款责任。该开户银行则以已经根据票据记载金额足额付款为由,拒绝向工艺品厂付款。3月15日工艺品厂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外贸公司的开户银行付款。试分析:本案在票据付款方面存在哪些法律关系?应如何处理?答案:存在两个法律问题:(1)付款人履行法定审查义务问题。我国《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以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在本案中,不正当持票人向承兑人外贸公司开户银行提示的汇票,在背书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而外贸公司开户银行在审查方面也存在着重大过失,对该汇票予以付款。对此,外贸公司开户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向.汇票的真正权利人工艺品厂付款。(2)期前付款的法律后果问题。我国《票据法》第58条规定:“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对付款人而言,他本没有在汇票到期日前付款的义务,如果持票人于到期日前提示付款,付款人有权予以拒绝。如付款则应自负其责,自行承担期前付款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包括:期前付款的对象(持票人)即使具备形式上的受款资格,背书连续,付款人也不能免除对真正权利人的付款责任。在本案中,汇票由外贸公司开户银行于2月27日承兑,该汇票记载“见票后一个月付款”,因此,汇票到期日为3月27日。在3月27日以前进行的付款即为期前付款。而外贸公司开户银行于3月11日上午对汇票予以付款,当然应承担期前付款的责任。×银行与Y银行商定,由前者向后者拆借资金,具体办法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签发金额为5000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的付款人记载为X银行,收款人为Y银行。×银行在汇票上签章承兑,并将汇票交给了Y银行。Y银行随即按票面金额扣除6个月利息后,把余款划到×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的账户上。“汇票到期后,因×银行无力兑付到期汇票而引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汇票为有效票据,×银行作为承兑人应予无条件兑付。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汇票为无效票据,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本案当事人在无真实的交易关系的情况下,签发了票据。其二,本案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一个主体,因此该汇票不是无实际的出票人,就是无实际的付款人,显属法定的形式要件欠缺。问:2.本案汇票的效力如何,为什么?答案:本案的汇票为有效票据。因为票据签章真实,票据形式外观符合票据法的要求,出票行为已经完成。3.二审法院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法院的理由不正确。因为,其一,本案票据当事人之间虽然没有以真实的交易关系为基础,但基础关系违法,不能影响票据的效力,这是票据的无因性和形式性决定的。至于当事人违反票据法中关于票据管理的规定,属另一法律关系,可由金融管理机关作出处罚。票据的效力仍须按照票据法中的效力规则确定。其二,票据当事人是形式记载的当事人而不一定是实质或真实的当事人。只要形式上有当事人的记载,那么,该记载即符合票据事项和格式要求。4.Y银行对×银行的付款属什么性质的付款?答案:Y银行的付款不是票据法上的付款,而是借贷关系中的给付,即本案原因关系中的给付。本案中的票据,实际上是为借贷而签发的票据。
本文档为【[自学考试密押题库与答案解析]付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言言无悔一生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2KB
软件:Word
页数:29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1-19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