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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六盘水市钟山区统计局可编辑课件第一讲统计法的概念、基本任务和作用一、统计法的概念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统计法的基本任务统计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是指导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法律武器,是保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的法律保证三、统计法的主要作用统计法的主要作用主要是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用法律武器保障和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规范统计活动行为(二)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三)促进统计事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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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六盘水市钟山区统计局可编辑 课件 超市陈列培训课件免费下载搭石ppt课件免费下载公安保密教育课件下载病媒生物防治课件 可下载高中数学必修四课件打包下载 第一讲统计法的概念、基本任务和作用一、统计法的概念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总称二、统计法的基本任务统计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是指导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法律武器,是保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的法律保证三、统计法的主要作用统计法的主要作用主要是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用法律武器保障和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规范统计活动行为(二)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三)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四)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五)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可编辑课件第二讲统计调查管理一、统计调查的分类根据调查登记的时间不同,分为经常性调查和一次性调查,根据调查对象法定义务不同,分为义务调查和自愿调查;根据调查组织实施的不同,分为政府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一)政府统计调查1、国家统计调查2、部门统计调查3、地方统计调查(二)民间统计调查1、民间统计调查的特点:(1)自愿性(2)盈利性2、涉外调查的管理:由国家、省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组织,不得进行涉外调查3、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可编辑课件第二节统计调查项目一、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在一定时期为实现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而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进行。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计划应当列明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等。二、调查项目的拟定和审批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三、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四、统计报表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调查表: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制表机关、审批或备案机关,批准或备案文号,有效期限,对未标明所列内容或超出的调查表,为非法表。统计机构有权废止。可编辑课件第三节统计制度与统计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一、统计制度的概念及分类1概念:广义的统计制度,是指统计工作的各个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狭义的统计制度,仅指统计调查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即统计调查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统计制度,是指狭义的统计调查制度。2分类: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个部分。二、统计标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统计标准,分为广义统计标准和狭义统计标准。广义的统计标准,包括各种统计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方面所作出的统一规范。狭义统计标准,仅指统计分类标准。统计法规定的统计标准是指前者。《统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以保障统计调查中使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方面的标准化。”三、统计标准的分类可编辑课件第四统计调查方法一、概念二、我国的统计调查方法:1、普查2、抽样调查3、定期全面统计报表4、重点调查可编辑课件第五节统计调查证件一、统计调查证件的目的和意义 《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依照前款规定执行职务,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加强对统计调查证件的管理工作,具有十的意义。首先,规范统计调查活动,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其次,促进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二、证件类别及管理可编辑课件第三讲统计资料管理第一节统计资料管理概述一、统计资料的特征:一是客观性;二是合法性;三是相关性。二、统计资料管理体制:(谁组织统计调查,谁管理统计资料的原则)一、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在报送或传输市统计局之前,须经主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方可上报。二、不得在电话里向外单位及个人提供统计数据。三、各股室的统计资料必须按照《统计工作保密规定》中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严格管理。月度、季度、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数据,须经局长审批、签字后由综合统计统一向外发布和提供。四、凡外单位来局查阅抄录有关统计数据,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由综合统计提供,重要的统计数据经局长批准同意后,才能抄录。五、统计报表的保存期限:月度、季度的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5年;年度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长期。六、各科室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统计报表(月报、季度、年报)及基层调查单位报表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资料装订完整有封面、封底及资料目录,储存于软盘的数据库资料标签明确。七、各类统计资料存放应整齐划一。每年由局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统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存情况进行检查。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列入年度先进评比的内容。八、每年年报结束后,各专业统计应将年报及月报数据刻录成光盘,并交一分给综合统计。可编辑课件第二节统计资料的审核和保管一、统计资料的审核(一)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或盖章制度(企业、部门、乡镇等)(二)数据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二、统计资料的保管(一)保管资料的范围具体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以及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盖章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可编辑课件第二节统计资料的审核和保管一、统计资料的审核(一)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或盖章制度(企业、部门、乡镇等)(二)数据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二、统计资料的保管(一)保管资料的范围具体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以及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盖章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可编辑课件(二)保管机构的职责:第三节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一、统计资料的提供(一)概念(二)为党政机关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三)为社会公众服务二、统计资料的公布1、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3、县级上各级政府和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三、公布统计资料的程序:核定、审批、备案四、统计数据发布的方式:1统计年鉴;2、统计公报;3、报刊登载4、网站登载;5、新闻发布会等可编辑课件第四节统计资料的保密一、统计资料的保密的分类:1、国家秘密统计资料2、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3、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统计调查内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有关涉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采取规定的措施,故意泄秘的给予刑事处分可编辑课件第四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一节统计机构的设置一、统计机构的设置:我国统计机构分为三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业事业统计机构。二、统计机构的职责1、国家统计机构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3、部门统计机构4、乡镇统计机构或统计员5、企业事业职责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可编辑课件第二节统计人员一、统计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1.忠诚统计,乐于奉献;2.实事求是,不出假数;3.依法统计,严守秘密;4.公正透明,服务社会(二)统计人员应当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二、统计人员的职权1、统计人员具备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力2、统计人员由权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依照国家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3、统计人员也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要求改正不正确的统计资料4、统计人员有权和检举统计调查过程中违法行为。三、统计人员的职责1、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领导人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和抵制2、统计人员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负责保密,并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3、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可编辑课件第三节统计从业资格一、实行统计从业资格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促进统计队伍建设;2、有利于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促进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更好地依法行政;3、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保障数据质量。二、统计从业资格及其范围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求有以下四类:1、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工作人员;2、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3、乡镇统计人员;4、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程序:主要有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属于一种行政许可法,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可编辑课件第三讲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于2000年3月24日经九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地方性统计法规,也是全国比较早的一部的地方性统计法规。1、关于《条例》立法的目的《条例》的立法目的与国家的统计立法目的是基本一致的,但又不完全是国家统计立法的简单重复。所以,制定《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和完整。可编辑课件2、关于《条例》的主要内容《试行条例》共有22条,重新制定的《条例》共有40条《条例》对原《试行条例》的规定与《统计法》的规定是一致的,或虽一致但不够完善的部分,给予保留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同时因《试行条例》规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发展的需要,或与修改后的《统计法》及《行政处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或矛盾,以及没有必要保留而予以删除;而《统计法》和原《试行条例》虽然没有规定,但有国家政策规定,或实际统计工作确实需要,或统计改革取得的成果,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对弄虚作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方面的要求,而增加了新的内容规定。《条例》对基本统计单位登记规定了什么登记内容和登记方式?例如:《条例》第十八条中规定:建立基本统计单位登记制度,规定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到当地统计主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建立统计关系,接受统计调查可编辑课件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由所在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统一填报;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由统计主管部门进行统计登记。《条例》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了哪些具体的规定?例如:为了维护统计法律的严肃性,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统计法的规定,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由统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负责人分别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编辑课件第四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年3月2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处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了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适用范围:可编辑课件将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分为四种情况:1、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2、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3、统计调查对象(第七条)4、包括所有监察对象在内的一般主体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责任的承担主体:其违法违纪行为人是处分对象(第二条)(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可编辑课件第三节处分的概念和种类一、处分的概念:是指有关组织依法对违法违纪的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处分规定》里所说的处分,是指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对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二、处分的特点:1、处分是纪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违法违纪行为人应当承担的纪律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处分;二是行政处理:如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令辞、引咎辞职等。2、处分是一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纪律责任。处分是有关组织依法对违法违纪的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行政委托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或组织,也就是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它们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可编辑课件1.性质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实施主体不同。4.对象不同5.种类不同6.申请救济的途径不同四、处分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可编辑课件第四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实施主体及其处分权限一、处分的实施主体:(任免机关和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是指对所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有任免权限的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所属部门)监察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中专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的机关。二、处罚权限:是指划分各级任免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具有这些人员不同处分种类的权力界限。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按照各自的管理作出的决定。三、管理权限:1、任免机关的处分权不能超出本机关的管理范围;2、监察机关行使处分要依照法定的权限进行。3、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一般处分权限:各级行政机关自行任免的本机关的公务员的处分,各级机关可以决定。监察机关可以给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对象处分,包括给予不是监察机关任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可编辑课件第五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量化标准一、领导人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是指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对统计结果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依法上报的数据擅自进行修改或者没有任何根据地编造虚假数据或者通过强令、授意的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构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属于《处分规定》第二条所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等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领导人对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领导人员对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二是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对属于《处分规定》第二条所有有关责任人,应当在本条的处分幅度内,从重处分,它表明应受的处分行为是相对严重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领导人对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第四条)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可编辑课件四、领导人对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五、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故意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明知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六、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七、违反各级规定的权限程序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八、泄露属于各级秘密的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九、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秘密资料行为和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十、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行为。可编辑课件第六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概念:是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统计方针、政策,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的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是违法行为的必然后果。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的不同,法律责任一般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纪律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四个要件)(1、行为主体;2、主观方面;3、客体;4、客观方面)1、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一)对单位的追究是通过对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来实现的,是依附于自然人的一种2、主观方面:也称主体主观上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所执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就不构成违法违纪行为。可编辑课件3、客体:是指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为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4、客观方面: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可编辑课件第七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程序一、任免机关的处分程序(1、初步调查;、2立案;3、调查取证;4、听取被调查人员的陈述和申辩;5、作出给予处分或免于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6、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和宣布;7、归档;8、备案)二、监察机关的处分程序:(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定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二)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三)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进行审理(四)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可编辑课件第八节不服处理的申诉一、申诉的途径:1、向原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2、向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申诉3、向作出该处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诉4、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诉二、申诉的期限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处分的上一级机关申诉;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收到处分或者处分的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不服的,收到决定之日起30内向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可编辑课件三、受理复核,申诉的机关作出决定的期限。四、最终决定权:在有关机关作出上述决定后,被处分人就失去了法定的申诉权。五、复核和申诉期间的处分效力(不停止执行)六、申诉的处理:1、撤销处分决定;2、变更处分决定。可编辑课件第五讲统计违法行为与统计法律责任第一节统计违法行为一、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所谓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二、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四个要件构成统计违法行为是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根据,要确认统计法律责任,首先要确认统计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一)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包括统计违法行为在内的一切违法行为本质的有决定意义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认为是违法行为。(二)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三)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四)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可编辑课件三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一)领导人自行修改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篡改或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统计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有关领导人因其各种原因或政治的、经济的目的形成的)(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主要是因为统计数据直接关系到一些单位的经济利益或者领导的政绩或荣誉形成的)(三)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四)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五)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可编辑课件(六)伪造统计资料的行为伪造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无客观事实根据,故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特征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七)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篡改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利用某种职务上或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现有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特征是“在现有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非法修改”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其危害后果都会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这三种统计违法行为的特点都是为了某种经济的或者政治的目的(八)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迟报统计资料是指具有上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对象,没有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超过规定期限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迟报统计资料是违反统计法规规定的,它干扰了整个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九)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拒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部门依法进行的统计调查置之不理的行为。(十)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十一)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十二)擅自公布统计资料的行为(十三)不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行为(十四)不依法出示工作证件或者不依法使用国家统计调查证的行为(十五)不按照统计法规规定持证进行统计工作的行为。可编辑课件第二节统计法律责任一、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统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规定,不履行统计法律规范的各种义务,所应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按照统计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造成的损害后果的不同,统计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二、统计法律责任的特征(统计法律责任有以下四个特征):1、统计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必须是具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统计法律责任的内容是由统计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3、统计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权力4、统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统计法律责任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追究的一种法律责任,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可编辑课件三、统计法律责任的种类:由于统计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统计违法者所承担的统计法律责任也不同,根据《统计法》和《条例》的规定,统计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种。(一)统计行政处罚统计行政处罚的特点:1、统计行政处罚以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规定的义务为前提,如统计法规定被调查者有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不能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等,违反这些义务,就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2、统计行政处罚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根据行政管理法规来裁决。3、统计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不履行行政管理法规所规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编辑课件(二)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三种:1、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所规定的义务的当事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正式告诫与谴责。2、罚款(属于财产罚的一种)是指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强制对违法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的一种经济上的惩罚措施。3、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财产罚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取的财产收归国家的形式。(二)统计行政处分统计行政处分亦称纪律处分、或政纪处分,是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的工作的人员,或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系统的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施行的行政制裁措施。行政处分分为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特点:1、行政处分适用的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2、行政处分的适用,以有隶属关系和人事管辖权为前提条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所受到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即不能要求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申诉程序解决。可编辑课件第六讲统计执法检查一、统计执法检查的概念及特征概念:统计执法检查,是指国家授权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改进措施或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各种活动的总称。统计执法检查的特征:(四个特征)1、统计执法检查的主体由国家依法授权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的;2、统计执法检查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3、统计执法检查是按照一定权限、程序和方式进行的;4、统计执法检查具有主动性。可编辑课件二、统计执法检查的目的和作用目的:保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作用:1、统计执法检查,是保证统计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2、统计执法检查是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的有效措施;3、统计执法检查是保障统计工作科学有效进行的有力武器;4、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才能树立统计法的权威。可编辑课件三、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一、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的概念1、统计检查机构2、统计检查员二、统计检查员的职责1、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供统计法律咨询服务;2、检查统计法的实施情况,对揭发检举和控告有关统计违法行为的材料和线索进行调查了解,依法向统计检查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可编辑课件3、对统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统计法制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表扬和奖励意见;4、负责本部门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的复议工作、并根据授权承担本部门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5、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其他任务。四、统计执法检查方式由于检查的时间、范围、对象、内容和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定期查和临时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及联合检查和单独检查。可编辑课件第七讲案例分析1、某县统计局的统计执法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统计检查时,要求该企业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和与统计有关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该企业的领导说,会计资料属于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向你们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执法人员进行解释后,该企业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根据《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为宜?可编辑课件第七讲案例分析1、某县统计局的统计执法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统计检查时,要求该企业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和与统计有关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该企业的领导说,会计资料属于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向你们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执法人员进行解释后,该企业仍未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导致某县统计局的统计执法人员无法进行检查。该企业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根据《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为宜?可编辑课件案例二某乡负责工业统计的统计员连续两个月在用电话方式收集该乡辖区内的一家私营工业企业的月报统计资料时,该企业法人及有关财务人员明确表示,不提供该企业生产有关资料。该乡统计员就将这一情况反映到该县统计局,并要求该县统计局对该企业的这种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该县统计局统计执法人员亲临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情况如下:1、该企业属独立的法人企业:2、该企业自建厂投入生产两个月以来,未向该乡政府统计机构上报有关的工业生产统计资料属实;3、该乡统计机构及负责工业统计的统计员从未向该企业布置有关国家统计报表,每月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要求该企业上报有关工业生产统计资料未果可编辑课件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显示,请你结合《统计法》和《条例》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分析该企业是否形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谈谈您的认识?案例三xx县统计局在2008年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检查组检查员发现该县xx乡违反统计工作制度规定,检查情况如下:该县xx乡在2007年度中完成工业总产值9800万元,超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计划1800万元。该乡主要领导考虑到2008年度的计划任务,主持召开了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2007年的工业总产值按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数超800万元上报县统计局,1000万元分别加在2008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工业总产值中上报县统计局。根据以上检查情况,县统计局在查实该乡的统计违法事实后决定对该乡政府作出10000元的经济处罚,该乡不服,认为县统计局违反了统计法律规定,遂向县人民法院可编辑课件起诉。请你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以下定性分析:1、该乡在上报县统计局的工业总产值中形成了什么样的统计违法行为?2、县统计局对该乡政府作出的10000元的经济处罚是否正确?3、该乡政府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结果是胜诉还是败诉?4、根据该案的调查情况显示,除以上三种定性分析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你认为同时还存在违反了什么条款的规定?可编辑课件感谢您的关注可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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