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ERP 指令

ERP 指令

举报
开通vip

ERP 指令一、ERP的内容及运作模式1.管理范围EuP指令涵盖广泛,涉及所有在设计和制造后投放到市场的耗能产品。根据EuP指令中的定义,耗能产品(EuP)是指一件产品,当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需要靠能量输入(电力、化石燃料和再生能源)完成其预定工作;或是一件用于产生、转换和计量这种能量的产品,包括依靠能量输入并拟装配到指令所涵盖的一件EuP上的零件,它们可以作为为最终用户提供的单个零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并且其环境性能可以独立地予以评定。在EuP指令变身为ErP指令后,其涵盖范围扩展至所有能源相关产品。所谓“能源相...

ERP 指令
一、ERP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及运作模式1.管理范围EuP指令涵盖广泛,涉及所有在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和制造后投放到市场的耗能产品。根据EuP指令中的定义,耗能产品(EuP)是指一件产品,当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需要靠能量输入(电力、化石燃料和再生能源)完成其预定工作;或是一件用于产生、转换和计量这种能量的产品,包括依靠能量输入并拟装配到指令所涵盖的一件EuP上的零件,它们可以作为为最终用户提供的单个零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并且其环境性能可以独立地予以评定。在EuP指令变身为ErP指令后,其涵盖范围扩展至所有能源相关产品。所谓“能源相关产品”指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并在其使用期间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所有商品,如水龙头、淋浴喷头、窗户等。这包括预期嵌入能源相关产品、对于最终用户作为独立单元、其环保性能能够被评估的零部件。2.核心内容ErP指令规定纳入实施措施的耗能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方能进入欧盟市场。在取得CE标志前,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已按照实施措施规范的内容及程序通过合格评定,准备好产品合格评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并出具EC合格声明。根据ErP指令规定,实施措施应准予制造商根据需要在“内部设计控制”(指令附件IV)和“环境管理体系”(指令附件V)两种合格评定模式中任选其一开展产品评定。但制造商必须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检测结果,以验证其合格评定的真实性。制造商若采用“内部设计控制”模式,相关技术文件主要包括7个方面:耗能产品的描述、环境评估研究的结果、产品或产品组的生态概要、产品设计规范要素,与环境要素相关联、适用的标准或其他用于证明符合性的协调标准或替代方法的清单、使用者及处理机构所需要的信息和测量的结果;若选择“环境管理体系”,则要求制造商能够提供产品的环境性能政策,制定产品环境性能目标和指标的框架,建立相关程序文件的计划,在实施方面则应建立和维护表述管理体系的核心环境要素和管理所有必须的文件信息。制造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耗能产品与其设计规范和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相一致,有些类似环境体系认证内容。EC合格声明(指令附件VI)的内容应包括制造商或授权代表名址、模型描述、采用协调标准、采用其他技术标准或规范、与加贴CE标志相关的其他欧共体法律等。合格评定和EC合格声明相关的文件均应在ErP最后一件产品制造完成后,持续保存10年,以供欧盟成员国监督机构查验,文件并须在接获成员国监督机构要求后的10天内提交。如果ErP的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且在欧盟境内无授权代表,则其进口商须承担起确保相关产品通过合格评定及保存评定相关文件和EC合格声明的法律责任。除上述途径外,ErP指令同时还规定了作为指令符合性推断的其他条件:即ErP产品如果取得了“欧洲之花”生态标签(该标签制度依据欧盟法规ECNo.1980/2000制定),将被视同符合了ErP指令的实施措施。另外,对于已取得现有的其他生态标签的产品,在按照实施措施进行评定后,也可视为符合指令要求。ErP指令规定了各成员国指定监督机构负责对进入市场的耗能产品行使市场监督权力。监督机构行使权力通常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可以对实施措施内的能源相关产品进行检查,责成制造商召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二是要求相关方提供必须的信息;三是有从市场抽样并进行符合性检查的权力。各成员国有将获得的信息及时通报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的义务。这意味着,当一种耗能产品被禁止进入欧盟一个或几个成员国市场的时候,该产品将同样无法进入其他欧盟成员国市场。3.运作方式ErP指令规定了耗能产品的一般生态要求(指令附录I)和特殊生态要求(指令附录II),并据此制定出具体产品的具体生态特征和实施措施规范(指令附录VII)。制造商和欧盟进口商根据该具体规范来调整自己的产品,如果符合要求,便可在整个欧盟市场投放,否则将禁止其产品的投放或受到相关惩罚。一般生态要求文件并没有设定具体数值,只是设定了一个总体基准。它要求考虑产品生命周期循环不同阶段,如原材料的获取、制造过程、包装运输和分配、安装和维护、使用以及寿命终结丢弃阶段,进行如下基本的生态条款的评估:预期材料、能源及其他资源(如水)的消耗;预期对空气、水或土壤的污染;预期其它方式如噪音、振动、辐射、电磁场等导致的污染;预期产生的废弃物等;结合WEEE指令,考虑材料和能源再利用、循环利用及回收的可能性。具体的衡量参数包括:产品的重量和体积;回收材料的利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全部能源消耗;有害物质的使用;使用和维护的消耗;回收和再利用的难易程度(材料种类和数量、标准器件、拆分时间);与旧元器件配合使用的兼容性;;避免回收利用的技术等方面的困难;产品寿命的延长;有害废弃物的产生排放量;对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排放;;用于处理、使用和循环利用的重要指示信息。而特殊生态要求更为侧重定量的要求,其设定过程如下图所示:对于具体某一产品,委员会对市场上现有的各种同类产品模型从技术和经济方面进行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从而选择代表性的模型,并对其提出环境改进方面的各种选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同时确定现有的最好技术、最佳产品和参考各种立法中的标准要求。然后对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分析研究,而得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具体的数值要求,如能量和材料消耗的限定值。比如说,通过对市场上各种洗衣机进行分析,从技术和经济角度来选定一个最好的产品,比如品牌A的X型号的(A-X)洗衣机,然后对它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改进选择,接着研究以这个品牌型号的洗衣机为基础进行的改进是否可行,最后得出一个具体的要求数值,例如耗电、耗水和排污量、形状、尺寸、重量等的极限值。那么所有的洗衣机都必须符合这种A-X洗衣机改进的模型要求,才能投放欧盟市场。4.实施措施及工作计划ErP指令并不是针对产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个框架指令。欧盟按照这一指令中的相关规定,制定进一步的有关某类耗能产品需要符合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称作“实施措施(implementingmeasures)”。ErP指令规定了考虑制定实施措施的耗能产品需要遵循的原则:在欧盟市场具有一定的销售和贸易规模(每年20万套以上);该产品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如欧盟第VI次环境计划所指的对环境重大影响的四大领域:气候变迁、自然及生物物种多样化、环境健康及生活品质、自然资源及废弃物);在不需要增加过多成本的条件下有较大的改善环境影响的潜力。除此之外,还要考虑欧盟的环境优先政策(如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措施的制定,将从产品生命周期出发,对环境影响因素和改善环境性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继而开展创新性、市场准入及成本与效益等竞争性方面的评估,综合考虑到对环境、消费者和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制造商的影响。此外,欧盟要求实施措施在改善产品环境性能的同时,不应该对消费者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不能够对消费者的采购能力以及产品的生命周期成本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且也不应该对制造商的竞争力(包括在欧盟以外的市场上的竞争力)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ErP指令规定,指令实施的同时,欧盟委员会应当制定工作计划为指令颁布后接下来的三年设定一个指示性的产品群清单,该清单将被考虑作为实施措施批准的优先顺序。什么样的产品或产品群应该被列入指示清单是各方所关注的焦点。为此,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招标项目“准备第一份工作计划的研究”。在该项研究的基础上,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1月28日发布了今明两年制定和采纳耗能产品实施措施的工作计划:计划于2008年采纳的EuP实施措施n 街道照明产品n 办公照明产品n EuP的待机与关机状态的能源消耗n 外部电源n 简单类机顶盒计划于2009年春采纳的EuP实施措施n 室内照明产品I(包括白炽灯泡)n 电视机计划于2008年和2009年提交欧盟委员会投票的EuP实施措施n 锅炉n 热水器n 家用洗碗机、洗衣机n 家用冰箱、冷柜n 商用冷柜n 电动机n 空气循环器(电动机驱动)n 计算机n 影像设备n 水泵(电动机驱动)n 工业用抽气扇(电动机驱动)n 房间空调器n 室内用风扇计划于2009年完成的用于制定实施措施的预备研究n 复杂类机顶盒n 干衣机n 吸尘器n 室内照明产品II(反光灯具和照明设备)n 固体燃料小型燃烧装置2008年10月21日,欧委会又制订了新的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横跨2009年至2011年。工作计划重申法例的目的是改善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法律表现。典型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以下主要阶段:原材料选用、制造、包装、运送和分销、安装和保养、实际使用、报废。新工作计划列出新的耗能产品类别清单,都是2009至2011年优先采取措施的对象,包括:空调及通风系统;电力及化石燃料发热设备;煮食设备;工业及实验室用熔炉及烘炉;机床工具;网络、数据处理及数据储存设备;冷藏及冷冻设备;声音及影像设备;变压器;用水设备。具体信息可参阅欧委会发布的“欧委会致理事会及欧洲议会通讯—建立2009至2011年EuP指令工作计划”。 二、ERP对各耗能产品的规定1.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功耗生态设计要求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功耗生态设计要求2008年7月7日,欧盟生态设计法规委员会(theCommitteeonthe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ofEnergy-usingProducts,EELEP)在ErP指令第一次会议上公布了《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功耗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草案》。该实施措施草案适用于即插即用的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特点为:在市场销售并供最终用户使用;属于法规草案附件1所列的耗能产品;需要从总电源取电才可操作;电压在250V或以下。1)产品范围实施措施草案附件1列出了涵盖的耗能产品,包括四大类产品:家用电器: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电烤箱、电热垫、微波炉、烤面包机、电煎锅、电动磨碎机、咖啡机、其他用于开启或封装罐头或包装的电器、电动刀、其他烹饪和食物处理、衣物清洁和保养电器、理发器、电吹风、电动牙刷、电动刮胡刀、按摩器具及其他身体保健器具、电秤;以家用为主的信息技术设备;消费类电子(主要是音视频产品):收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高保真录音机、音频放大器、家庭影院、乐器、其他音视频设备;玩具、娱乐和运动设备:电动火车或赛车、手持式视频游戏机、带有电子零部件的运动设备、其他玩具、娱乐和运动设备。 固定装置或系统(如分体式空调设备)、工业设备以及电器的零部件除外。2).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措施草案附件2规定了上述四类产品待机和关机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并提出分两个阶段实施其耗能限值:第一阶段:在实施措施生效之后1年(即2010年),关机或重新激活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1瓦,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2W;第二阶段:在实施措施生效之后4年(即2013年),关机或重新激活动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0.5W,而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1W。此外,除非产品预定不适合有待机/关机功能,否则在插电状态下,所有产品都应具有关机和/或待机模式或达到功耗要求的其它模式。并且,当产品未使用其主要功能或不影响其他耗能产品运行时,产品应提供电源管理或类似功能,使得在合理的最短时间内自动将产品切换至待机、关机或能耗不超过实施措施规定的要求的其他模式。所应用的合格评定程序为“内部设计控制”和“符合性评价管理体系”,并通过CE符合性标志和符合性声明来确保并声明符合这些要求。在信息要求方面,制造商应针对每种待机/关机模式提供:电力消耗的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使用的测量方法;设备模式的选择或程序的描述;设备自动切换模式的过程说明;设备的操作说明;测试时的各项参数;有关待机/关机模式符合性评估的设备特性说明。2008年12月18日,欧委会在其官方公报OJL339第45至52页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1275/2008,就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这标志着欧盟ErP指令的第一个实施措施正式出台。2010年1月7日,该实施措施的第一阶段要求正式生效。2.关于外部电源空载电能消耗和平均工作效率的生态设计要求2008年10月17日,欧盟生态设计法规委员会(theCommitteeonthe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ofEnergy-usingProducts,EELEP)在ErP指令第三次会议上公布了外部电源(ExternalPowerSupplies,EPS)的实施措施草案。该实施措施草案将取代2008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次咨询论坛上相关的工作会议资料。关于外部电源的空载电能消耗和平均工作效率的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措施草案 本次的外部电源实施措施草案共有10条以及3个附件,规定了外部电源的适用范围、生态设计要求、符合性评定以及验证程序等内容。产品范围不包括电压转换器、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充电器、卤素灯变频器、医疗器械的外部电源、相同外部电源的售后服务或备用部分。外部电源的生态设计要求分两阶段来实现产品的能源效率表现,包括空载状态下的电能消耗以及工作状态下的平均效率两方面。第一阶段的能效要求与美国2008年7月起执行的强制规定一致,第二阶段要求则与美国能源之星有关外部电源的第2.0版的新标准相协调。具体限值如下:1.第一阶段:实施措施生效后1年(1)空载状态能源效率<0.5W(2)平均工作效率(Averageactiveefficiency)1W以下的产品,平均工作效率≥0.5*Po;1W~51W的产品,平均工作效率≥0.09*ln(Po)0.5;51W以上的产品,平均工作效率≥0.85。2.第二阶段:实施措施生效后2年(1)空载状态下的能源效率应小于以下限值:(2)平均工作效率应小于以下限值:2009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L93第3至10页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278/2009,就外部电源空载条件下的电能消耗和平均工作效率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该条例将在OJ上公布的第二十天开始正式生效。这标志着该实施措施草案正式成为法律。具体参见“欧盟EuP外部电源实施措施正式公布”。3.照明设备EuP指令针对照明设备的实施措施主要根据应用领域及产品类型不同分为三大块:主要针对办公室照明及公共街道照明:单端、双端荧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其灯具和镇流器的生态设计要求。目前已正式生效。主要针对家用照明:非定向家用灯生态设计要求,主要涉及家用的白炽灯、卤素灯及紧凑型荧光灯。目前已正式生效。主要针对定向光源及家用灯具:定向光源及家用灯具生态设计要求。该实施措施还在预研阶段,预计2010年会出台,我们“技术壁垒资源网”将密切跟踪。1)单端、双端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及其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2008年9月26日,欧盟生态设计法规委员会(theCommitteeonthe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ofEnergy-usingProducts,EELEP)在ErP指令第二次会议上公布了《关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能使此类灯起作用的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草案》。此实施措施草案正式实施一年后,2000/55/EC指令将被废除。其中的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主要指单端、双端荧光灯。2009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L76第17至44页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245/2009,就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使其工作的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同时撤销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指令2000/55/EC32009R0245》。该条例将在OJ上公布的第二十天开始正式生效。和此前公布的实施措施草案比较起来,条例对于附件Ⅲ“生态设计要求”第1.1条“灯光效要求”下的表3仅带“电子镇流器的单端荧光灯额定最小功效值”作了调整。具体参见“欧盟EuP单端双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实施措施正式公布”。1.适用的产品范围该条例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为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能使此类灯起作用的镇流器和灯具(含这些产品与其它耗能产品整合在一起的情形),满足下列条件的产品可作为例外,免予该条例的规定。(1)以下灯(Lamp)可豁免:a.并非附件二中所定义的白色光源灯;这一豁免不适用于高压钠灯;b.属于附件二中所定义的具有定向光源(DLS)的灯;c.用于除通用照明之外其他目的的灯以及整合到其他不提供通用照明功能的产品中的灯;d.具有以下属性的灯:在250-400nm的范围内总照射范围250-780nm的6%或更多  在630-780nm的范围内总照射范围250-780nm的11%或更多在640-700nm的范围内总照射范围250-780nm的5%或更多辐射峰值在315-400nm范围间(UVA)或280-315nm范围间(UVB)e.具有以下属性的双端荧光灯:直径为7mm(T2)及更小;直径为16mm(T5)及功率为P≤13W或P>80W;直径为38mm(T12),灯头G-13中双销基座,/-5m(绛红色,-绿色)色彩补偿滤器值限定(cc)。相干红外能量(CIE)坐标x=0.330y=0.335及x=0.415y=0.377,以及直径为38mm(T12)并配有外部热启动片的。f.具有下列属性的单端荧光灯直径为16mm(T5)2G114插脚基座,Tc=3200k且色度坐标为x=0.415y=0.377及Tc=5500k且色度坐标为x=0.330y=0.335g.Tc>7000k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h.具有特效紫外输出>2Mw/klm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i.不带E27、E40、PGZ12灯头的高强度放电灯(2)以下灯具(Luminaire)可豁免:a.在理事会指令2006/95/EC目标内的应急照明灯具及应急信号灯具;b.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指令94/9/EC、1999/92/EC、2006/42/EC、理事会指令93/42/EEC、88/378/EEC要求中所覆盖的灯具,以及由这些要求所覆盖的与其它设备一体化的灯具。2.生态设计要求(1)对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及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生态设计要求a.灯效要求第一阶段要求当该条例实施一年后:16mm及26mm直径双端荧光灯至少应满足表1中所规定的在25℃下的额定发光效率。单端荧光灯在25℃下至少应满足表2至表5的额定光效要求。适用于单端和双端荧光灯的纠正值——在下列情况下所要求的25℃下光效值可低于上述 表格 关于规范使用各类表格的通知入职表格免费下载关于主播时间做一个表格详细英语字母大小写表格下载简历表格模板下载 中所制定的限值:第二阶段要求在该条例实施三年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应满足以下要求。双端荧光灯适用于第一阶段直径为26mm的双端荧光灯(T8)的光效要求应适用于所有第一阶段不涉及的其他直径的双端荧光灯。表6中定义的第一阶段纠正值继续适用。高强度放电灯Tc≥5000k或带有第二层玻壳的灯应至少满足表7、8及9中规定的灯的光效要求的90%。Ra≤60的高压钠灯至少应具备表7中所列的额定光效:第三阶段要求条例实施八年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应依照附录三2.2条设计成使用能源效率分类至少为A2的镇流器进行工作。金属卤化物灯应至少具有表10中所列的额定光效:Tc≥5000k或带有第二层玻壳的灯至少应满足可适用的灯的光效要求的90%。b.灯的性能要求第一阶段要求条例实施一年后:附录三1.1.A要求中所涉及的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的显色系数(Ra)应至少为80。第二阶段要求条例实施三年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的显色系数(Ra)应至少为80。它们应至少具有表11中所列的灯流明维护系数(lamplumenmaintenancefactor):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至少应具有表12所列的灯的残存率(thelampsurvivalfactors):c.灯的产品信息要求条例实施一年后,制造商应该在免费登陆网站或以其他其认为恰当的形式提供他们的每一种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和每一种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下列信息。依照2005/32/EC第8条,这些信息也应该包含在为了合格评定目的而草拟的技术文档中。灯的标称和额定瓦数;标称光通量和额定光通量;标准条件下(25℃,T5型灯为35℃)100h的额定灯效;2000h、4000h、6000h、8000h、12000h、16000h和20000h下的额定灯管流明维护系数,如果50Hz和高频运作均可以,应指明测试中使用的是哪种运作模式;2000h、4000h、6000h、8000h、12000h、16000h和20000h下的额定灯的流明维护系数,如果50Hz和高频工作均可以,应指明测试中使用的是哪种工作模式;以X.Xmg形式标明灯的汞含量;灯的显色系数(Ra);灯的色温;灯的光通量最大化时的环境温度。如果灯不能完成环境温度为25℃条件下附件三1.1中所规定的各自光效要求的90%(对于T5灯100%),则应标明此灯不适合在标准室温下室内使用。(2)对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的镇流器及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的要求a.镇流器能效要求多瓦数镇流器应根据其工作时的各自瓦数满足以下要求:第一阶段要求条例实施一年后:附件三2.2中表格17所涉及的镇流器的最小能效指数等级应为B2,表格18中所涉及镇流器的最小能效指数等级应为A3,表格19中所涉及的调光镇流器的最小能效指数等级应为A1。在可调光位置相当于其工作的灯的流明输出的25%,灯-镇流器电路的输出功率(Pin)不应超过:Pin<50%*PLrated/ηballast其中,PLrated指灯的额定功率,ηballast指各自能效系数等级的最小能效限值。当其所操作的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没有发光,并且其他可能连接的部件(网络连接、传感器等)均断开时,荧光灯镇流器能耗不能超过1W。如果这些部件不能断开,它们的功率应进行测量并从结果中扣除。第二阶段要求执行措施实施三年后: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应具有表15中所列能效。当其所操作的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没有发光时,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中所使用的镇流器功耗不能超过0.5W。该要求应该适用于当其他可能连接部件(网络连接、传感器)断开的情况。如果这些部件不能断开,则其功率需被测量且应从结果中扣除。第三阶段要求条例实施八年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的镇流器应具有以下能效:ηballast≥EBbFL其中EBbFL在条例的附件二3.g中进行了定义。附件二3.g规定,“EfficiencyBaseballast”(EBb)指灯的额定功率(Plamp)与镇流器功效之间的关系。对于单端和双端荧光灯镇流器,其EBbFL可按如下方法计算:当Plamp≤5W,EBbFL=0.71当5W0.600–y<-2.3172x²2.3653x–0.2800ory>-2.3172x²2.3653x-0.1000;定向灯;光通量低于60流明或高于12000流明的灯;具有以下特征的灯:-在250-400nm的范围内总照射范围250-780nm的6%或更多,-辐射峰值在315-400nm(UVA)或280-315nm(UVB)之间;不带集成式镇流器的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在第一至第五阶段带有E14/E27/B22/B15灯头、电压不大于60伏特、不带集成式变压器的白炽灯。2.生态设计要求草案分六个阶段对生态设计要求进行规定:第一阶段:2009年9月1日第二阶段:2010年9月1日第三阶段:2011年9月1日第四阶段:2012年9月1日第五阶段:2013年9月1日第六阶段:2016年9月1日(1)灯的光效要求第一阶段至第五阶段(2009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对于透明灯,其在给定的额定光通量(Ф)下的最大额定功率(Pmax)为0.8*(0.88√Ф0.049Ф)瓦;对于非透明灯,则为(0.24√Ф0.0103Ф)瓦。第六阶段(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对于透明灯,其在给定的额定光通量下的最大额定功率为0.6*(0.88√Ф0.049Ф)瓦;对于非透明灯,则为(0.24√Ф0.0103Ф)瓦。灯头为S14、S15或S19的白炽灯可以免除第一至第四阶段的光效要求,但第五至第六阶段仍然适用。此外,草案还规定了以下的豁免情形:当透明灯的光通量60流明≤Ф≤950流明(第一阶段)、60流明≤Ф≤725流明(第二阶段)、60流明≤Ф≤450流明(第三阶段)时,其最大额定功率为1.1*(0.88√Ф0.049Ф)瓦;在第六阶段带有G9或R7s灯头的透明灯,其最大额定功率为0.8*(0.88√Ф0.049Ф)瓦。表1提供了校正因数,这些校正因数具有累积性,并且也适用于上述受豁免的产品。(3)产品信息要求对于非定向家用灯,以下信息应从第二阶段开始提供,除非有特别的说明。a.消费者购买前在产品包装和免费登陆网站上明显展示的信息信息并不一定需要用以下文字精确描述,可以使用图、表或标识而不是文字。这些信息要求不适用不满足第四阶段光效要求的白炽灯。当灯的标称功率根据指令98/11/EC在能效标签外显示时,灯的标称光通量也应单独以比标称功率大至少两倍的字体在标签外显示;以小时表示的灯的标称寿命(不高于额定寿命);过早报废前的开关周期次数;色温;达到60%的完整光输出量的预热时间(若小于1秒则标明“instantfulllight”);如果灯不能调暗,或仅仅依靠特定的调光器才能调暗,则予以警告;如果用作非标准条件下(例如环境温度Ta≠25℃)的最佳使用,则提供有关该条件的信息;以毫米表示的灯的尺寸(长度及直径);如果在包装上宣称与白炽灯等同,则被宣称等同的白炽灯的功率应该按照表3与包装上的灯的光通量相对应:术语“节能灯”或任何与灯的光效改进声明相关的类似产品可能只有在灯与适用于第一阶段非透明灯的光效要求相符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如果灯包含水银:以X.X毫克形式标明灯的水银含量;指明如果发生灯破裂事故在哪一网站可以查询到如何清理灯的残片的指南。b.在免费登陆网站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前述第一部分信息;额定瓦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额定光通量;额定灯的寿命;灯的功率因数;达到标称寿命时灯的光通维持率;启动时间(以X.X秒的形式);显色指数。如果灯含水银:指明在灯破裂事故发生情况下如何清理灯的残片;提供在灯报废时如何进行处理的建议。欧盟制定该实施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节省由家用非定向灯所导致的电能消耗。据统计,2007年欧共体内由家用非定向灯导致的电力消耗大约为112太瓦时(TWh),相当于45兆吨的CO2排放;若不采取特别措施,预计2020年会增至135TWh。而“家用灯草案”将提高相关节能产品的市场渗透力,从而在2020年大约节省39TWh的能源消耗。2009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L76第3至16页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244/2009,就非定向家用灯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该条例将在OJ上公布的第二十天开始正式生效。具体参见“欧盟EuP非定向家用灯实施措施正式公布”。
本文档为【ERP 指令】,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5140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56KB
软件:Word
页数:49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8-01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