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津师范大学学分绩点规定(1)

天津师范大学学分绩点规定(1)

举报
开通vip

天津师范大学学分绩点规定(1)天津师范大学文件师大政发〔2005〕55号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在原《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第十六条 学生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评定,并实行学分绩点制以确定学生在学习质量上的差异,区别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绩点规定如下:五级记分制 ...

天津师范大学学分绩点规定(1)
天津师范大学文件师大政发〔2005〕55号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管理行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在原《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第十六条 学生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评定,并实行学分绩点制以确定学生在学习质量上的差异,区别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绩点规定如下:五级记分制    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绩点优        90-100分      A      4.085-89分        A-      3.782-84.9分      B      3.3良        78-81.9分      B      3.075-77.9分      B-      2.772-74.9分      C      2.3中        69-71.9分      C      2.065-68.9分      C-      1.761-64.9分      D      1.3及格      60分        D-      1.0不及格      <60分        F      01.课程学分绩点:将某一门课程的成绩按上述规定转换为绩点数,再乘以学分数,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该课所得绩点数2.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在修读期间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同期修读的学分数之和为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3.平均学分绩点只记载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法。4.军训、军事理论、形式与政策、各类讲座、自主修读、创新学分、社会实践、心理健康、生活健康与生殖健康所获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本文档为【天津师范大学学分绩点规定(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7773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2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8-09
浏览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