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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投标概述第五章 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的签订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上项目当达到下列要求,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

01 招投标概述
第五章 建设项目招投标与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价的签订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上项目当达到下列要求,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7)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3.需要审批的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否则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1)具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2)具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类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招标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3)具有,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工程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第二节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一般流程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3、标段划分的要求:、标段划分应当粗细适宜,标段划分过粗,会大大降低招标项目的竞争性,如此会对招标人不利。标段划分过细,则会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标段的划分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工作内容专业相近,则可以考虑整体招标,反之应该按不同专业划分为不同标段招标(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若各部分工作干扰不大,方便招标人统一管理,则可以考虑对各部分工作内容分开招标。反之,则应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统一管理。(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整体招标,总承包商对一些专业工作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一般不如招标人直接发包的价格低,但一个项目作为整体发包,有利于承包商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资源,从此角度又有可能降低费用。因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如果项目各项工作之间衔接、交叉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二)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若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采用资格预审程序,可用资格预审公告代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再单独发布招标公告。(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三)资格审查1、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发出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出售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等内容,同时还包括关于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说明。3、对投标申请人的审查和评定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其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具体地说,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限制规定如下: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如有上述开裂情况,不得申请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主要有合格制审查办法和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1)合格制审查办法。投标申请人凡符合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无论是初步审查,还是详细审查,其中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审查委员会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上述两种方法中,如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是否参加投标的、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投标,因而造成潜在投标人数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投标准备时间,是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投标须知附表应当与正文保持一致,否则无效。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它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计入成本,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其中标与否均不予以退还。2、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五)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踏勘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前的1至2天。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及相关的周边环境,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的备选方案可以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的有关规定(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主要用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至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个应具备承担本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串通投标(1)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后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报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二、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其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等。2、招标控制价应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6)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点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其他项目清单费的编制要求: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在计算时可参考以下标准;①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②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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