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

举报
开通vip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附件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企业(单位)(如下简称“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税务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工作。本指南中提及的“账”是指纳税人用于记录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纸质或电子设备等有形载体。对于记录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在纸...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
附件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企业(单位)(如下简称“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税务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工作。本指南中提及的“账”是指纳税人用于记录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纸质或电子设备等有形载体。对于记录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在纸质载体中是以书写或打印成字符的形式体现,在电子设备存储介质载体中则是以数据库类型和文档类型等电子文件的形式体现。第一章预案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预案是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由检查部门负责。检查部门接收到涉税案件时,必须认真做好预案工作。一、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一)税务机关内部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同级部门转办、协办和情报交换;下级部门(单位)要求协办等的资料信息。(二)从税务机关内部(含国税、地税各个部门)各种信息管理(分析)系统中获取的征管、退税和发票领购使用等信息。(三)从金融、保险、海关、财政、工商、审计、司法、计量技术监督、统计、外经贸、水电煤气、房屋管理、产权交易、烟草专卖、医保等部门和中介机构、事务单位、行业协会以及其它单位获得的涉税信息。(四)从举报人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五)从互联网、各种宣传媒体等其他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六)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七)从涉税对象的供销关系户和其内部分支(连锁)机构等关联企业了解的相关信息。税务检查人员对所获取的案源相关信息,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利用相关的科技手段、方法,了解相关联的涉税对象(分支、连锁等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拟出被查对象名单和涉税疑点,提出进一步检查工作的建议,提交稽查局主管领导审阅。相关“检查工作建议”的内容应包括:案件来源情况(包括接收案件时间);涉税对象基本情况;涉税疑点、分析依据、检查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及建议和附列相关说明资料等。稽查局主管领导对税务稽查部门或检查人员提交的“检查工作建议”,要认真审阅,并做出明确的工作批示,返回给提交“检查工作建议”的稽查部门或检查人员。二、实地调查实施税务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在对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和相关管理部门等地址和其内部分布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实地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了解被查对象的实际生产经营场所、财务、业务等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人员的办公地址(场所),上、下班时间,重点掌握其财务部门的工作地址和信息化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数据服务器的存放地址,以及所使用的核算管理软件品牌、版本、数据库管理系统及计算机操作系统等;(二)制作被查对象相关地址(位置)交通路线图;(三)对被查对象重要涉税人员、经营场所和建筑物等进行拍照、录音和录像等(制作拍照、录音、录像等资料的,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对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图像资料,应当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四)描绘被查对象内部各职能部门和计算机数据服务器存放地址(位置)的分布图等。税务检查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工作中,可以采取约谈、实地调查及其它方式进行。要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安全,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三、制定检查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税务检查人员根据前期所掌握的数据信息资料和分析结果,制定详尽切实可行的“税务检查实施方案”。“税务检查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案件来源;(二)涉税对象基本情况,并附上涉税对象相关的位置交通路线图、场所建筑物等照片和其内部各检查环节分布图等;(三)案件实施检查工作的组织单位、负责人,以及督办和主办单位;(四)税务检查人员集中地址、时间和进场实施检查时间;(五)检查内容和检查工作重点;(六)涉税对象的重点部门和相关重要涉税人员办公场所;(七)参加检查工作的税务检查人员名单、通讯方式、具体检查任务、工作要求和乘坐的交通工具等;(八)税务检查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设备、税务文书和相关文具;(九)危机预案;着装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等其他注意事项。税务检查人员把制作好的“税务检查实施方案”呈报稽查局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第二章涉税电子数据的取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十六条。税务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有碍检查的情况包括:(一)被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二)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三)其他有碍检查的情况。被查对象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财务以及经营方面的纸质资料(包括会计账册、会计凭证、财务报表、供应商和客户往来资料、产品目录清单、产品进销存台账、仓库盘点表单、银行资料、产品组成或制作配方、员工名册等);计算机方面的资料(包括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的相关资料,如: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管理系统、数据库字典等说明、数据服务器地址、相关数据库文件拷贝、备份等);相关涉税人员名单、资料。一、重点检查环节对采用电子信息化管理的被查对象实施税务稽查,重点检查环节主要有: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单机、计算机存储介质、网络工作站和服务器等);财务部门;进销存业务部门;重要涉税主管人员工作场所;银行账户等。税务检查人员进入被查对象检查现场后,应通过观察、询问和采用相关的专业技术手段、方法,掌握被查对象的计算机(服务器)数据(数据库文件和其他文档类文件)的IP地址及物理存放位置、财务和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品牌、版本、相应支持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同时注意防止恶意删除、修改和转移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资料。二、打印涉税电子数据信息。对利用信息化管理的被查对象进行税务检查时,税务检查人员应要求其通过正在使用的财务、业务等应用管理系统,把所有电子账套中的关键信息打印成纸质载体,注明出处,并让其在纸质载体上签(盖)上必要的证据证明印章,以便日后作为直接证据使用。被查对象计算机中重要涉税电子文档类文件数据量较少的,税务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现场将涉税电子文档类文件打印在纸质载体上,让被查对象当事人确认并签(盖)上必要的证据证明印章。三、拷贝、备份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税务检查人员在对被查对象的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查过程中,如遇到不配合税务检查的,税务检查人员应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让其了解税务稽查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求其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并主动向税务检查人员提供相关进入涉税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员、打开电子文档等的密码和参数。税务检查人员对涉税计算机设备只允许“读”操作,禁止任何“写”操作。税务检查人员携带进检查现场的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都必须提前经过杀毒,凡在被查对象计算机中运行的专业技术应用软件工具(如数据检索、拷贝、备份、恢复删除数据文件、解密等工具),应不能影响其计算机及系统正常运行,且是合法的。如被查对象计算机(服务器)设备中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方面的数据库信息量庞大,或涉及各种类型涉税文档类文件数量较多,检查现场直接打印成纸质载体有困难的,可对其计算机(服务器)设备中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完整、真实的拷贝、备份操作,不允许对提取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转换、加密和压缩(保持证据“与原件一致性”),并保证其计算机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具体要求:(一)税务检查人员检查被查对象的计算机(服务器)设备时,应当让当事人对其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拷贝、备份数据库和文档类文件的操作。(二)由于被查对象当事人不会操作计算机(服务器)设备,或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检查现场,或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合法检查等原因,税务检查人员可以操作其计算机(服务器)设备,同时必须要求当事人在场,并利用计算机系统专业工具和技术手段,对涉税计算机(服务器)设备进行检索、恢复删除数据文件、拷贝、备份等操作。(三)在涉税检查现场,税务检查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计算机系统、计算机会计核算管理系统(如财务和业务系统)品牌、版本、数据库字典、各种口令密码、字符集等相关参数和历史数据库备份文件,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的,税务检查人员可采用专业工具和技术手段合法地获得,方便日后搭建模拟被查对象计算机数据运行环境,对被查对象计算机系统中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调查取证。(四)税务检查人员在涉税检查现场,把所检索到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拷贝、备份在有形存储介质中。存储在有形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来源路径必须标明信息所属部门、计算机(或计算机使用人)、盘符、文件夹,方便当事人确认。(五)税务检查人员对所采集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特别是数据库文件,要在现场进行检验,测试是否完整。如果相关电子数据信息不完整或拷贝、备份失败,则必须重新对被查对象的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拷贝、备份,保证所采集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四、固定电子数据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三十条。在涉税检查现场,税务检查人员要把所有采集到的电子数据集中并拷贝、备份到两个(如需由公证机关公证签封的则需要三个)以上有足够存贮容量的有形存储介质中,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工作。具体要求:(一)税务检查人员让被查对象当事人对其中一个有形存储介质中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制作情况和一致性进行确认,然后由当事人对有形存储介质进行签封。签封固定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方法如下:当事人把确认后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装入一个信封(包装物)内并粘好封口,由当事人在信封(包装物)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封条上注明(供参考):“本信封(包装物)内封存的是**(存储介质),其所存贮的电子数据信息是从我单位(公司)计算机设备中复制、备份的,由我单位(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完整且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据”,并由被查对象盖公章、注上盖章日期和时间,当事人签名(并盖指模)及被查对象中另一相关人员签名(并盖指模),注明签封人和另一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签封日期及时间和联系电话。签封固定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由税务稽查局保存。未签封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由税务稽查局对其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二)如果当事人不配合税务检查工作,不对有形存储介质中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制作情况和一致性进行确认的,税务稽查局可请公证机关现场予以公证,由公证人员对有形存储介质中存贮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制作情况、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现场公正和签封。公证人员签封固定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的方法如下:公证人员把公证确认后的三个内存数据一致的有形存储介质中的其中两个分别装入两个信封(包装物)内,并粘好封口,由公证人员在信封(包装物)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封条上注明(供参考):“本信封(包装物)内封存的是**(存储介质),其所存储的电子数据信息是从**单位(公司)计算机设备中复制、备份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员确认公证,其内存电子数据信息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完整且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据”,并盖上公证机关的公章,公证人和税务机关以外的见证人签名,注明签封人和见证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效的资格证名称、证号和签封日期、时间。签封固定好有形存储介质后,其中一份签封固定好的有形存储介质由公证机关保存,另一份由税务稽查局保存。未签封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由税务稽查局对其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三)其他能证明(如经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或房东等见证)有形存储介质中存贮有被查对象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制作情况、合法性和一致性的有效方法。五、调取被查对象计算机(服务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需要调取被查对象的计算机(服务器)做进一步检查时,在不影响被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要求被查对象当事人在被调取的涉税计算机(服务器)主机上,在能证明该主机不能被拆卸和加电启动的关键位置贴上封条,封条上注明(供参考):“本计算机主机记录有我单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电子数据资料”。然后盖上其公章,签上贴封条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贴封条日期、时间。同时,稽查人员要在调账清单上注明(供参考)“记录有**单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电子数据资料的计算机主机**台(规格、型号)”字样。税务检查人员把被查对象的计算机(服务器)主机调回到税务稽查局后,在检查该计算机(服务器)主机里的电子数据信息时,必须事先通知被查对象的贴封条经手人到税务稽查局,对所调取的计算机(服务器)主机的封条进行查验并揭封,并要求贴封条的经手人出具揭封证明。揭封证明的内容如下(供参考):“****年**月**日**时,在**税务稽查局(具体地址),本人对税务稽查局调取记录有我单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电子数据资料计算机(服务器)的封条进行查验,没有发现被揭过的痕迹(封条完整),今由本人经手揭封,特此证明”,经手人签名,注明揭封日期。如果被查对象不配合税务稽查工作对涉税计算机(服务器)主机的封条进行揭封,税务稽查局可请公证机关现场予以揭封公证,并由公证机关出具相关的“揭封公证证明”。税务检查人员对调取被查对象计算机(服务器)主机中存贮的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检查,完成提取相关电子数据资料后,按照规定办好相关的归还手续,将其归还给被查对象。在检查现场,被查对象配合税务稽查局检查工作,但由于被查对象的相关人员不在现场或检查现场电力方面问题等原因,造成不能实时对涉税计算机(服务器)进行检查的,税务检查人员可在涉税计算机(服务器)主机的能证明该主机不能被拆卸和加电启动的关键位置贴上封条,存放在检查现场并由被查对象保管,在调账清单上注明(供参考):“记录有**单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电子数据资料的计算机主机**台(规格、型号),存放在**单位(公司),并由**单位(公司)保管”,由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当具备检查条件时,税务稽查局对该计算机(服务器)主机揭封条并进行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按照规定办好相关的归还手续。六、现场记录及离场确认在涉税检查现场检查和取证过程中,税务检查人员必须做好拍照、录像、录音和现场笔录等现场取证工作,以备日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在涉税检查现场,当税务检查人员完成相关的检查工作后,让当事人检验其计算机设备及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如果无异议,要求当事人出具“税务检查离场证明书”,“税务检查离场证明书”的内容如下(供参考):“****年**月**日,**稽查局税务检查人员对我单位(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结束离开时,经查我单位(公司)所有计算机系统均正常运行工作,并没有发现税务检查人员给我单位的计算机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特此证明”,并加盖被查对象公章,当事人签名,注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及日期、时间。第三章涉税电子数据的管理、整理和分析一、涉税电子数据资料管理和整理税务稽查局内部需指定专职部门、专人保管存贮有涉税电子数据的有形存储介质(一份签封,一份没签封),建立使用登记台账对涉税电子数据资料进行管理。(一)管理人员要注意包装和存放好有封条的存贮有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有形存储介质,以免包装物磨损和封条脱落。(二)保存在没有封条有形介质内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其存放的目录路径必须与有封条存储介质内存放的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目录路径保持一致。上述电子数据按涉税对象、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文件类型等方式,分类整理并存贮在另外新建的文件夹或其它有形存储介质中,做好文件清册,供税务稽查相关办案人员查阅和调用。(三)税务稽查相关办案人员如需要调用涉税电子数据资料时,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四)涉税电子数据资料,仅限于检查工作中使用,税务稽查相关办案人员要妥善保管,严格为纳税人保密,防止泄露外传。(五)涉税案件结案并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期及申诉期限后,税务稽查相关办案人员必须把相关涉税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消除。(六)涉税案件检查结案并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期及申诉期限后,负责保管贴有封条有形存储介质的税务稽查人员应通知涉税当事人见证解封,并要求当事人出具“解封见证证明”。解除封条后的有形存储介质要经过格式化、杀毒程序后才能重新使用。二、搭建模拟被查对象计算机数据运行环境税务稽查局搭建模拟被查对象计算机数据运行环境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专用的计算机中安装与被查对象相关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把被查对象信息化会计核算系统的数据库文件附加、复制、导入、还原到该模拟计算机数据运行环境中。税务稽查办案人员利用具有对信息化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的工具软件(以下简称“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通过搭建的模拟被查对象计算机数据运行环境平台,对其中所有涉税数据库数据进行采集、转换,并导入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中。税务稽查办案人员利用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平台,模拟被查对象会计核算管理系统,对涉税电子数据资料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查找涉税疑点。三、涉税电子数据分析(一)对被查对象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的所有数据库进行分析1.从被查对象调回的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数据中查看、统计有多少个数据库(实例)。2.判断哪些数据库是反映被查对象同一管理事项的财务管理和业务(进销存)管理方面的,其中涉及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电子账套各有几个。3.如果被查对象的财务管理上存在多个电子账套,可利用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平台,在同一会计区间内,采用重点会计科目余额差异、线性比较、曲线节点异常变动等方法,分辨出真实反映被查对象财务状况的电子账套。4.如果被查对象的进销存业务存在多个电子账套,可利用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平台,或直接利用计算机语言及数据库查询语句,对同一时段的销售、库存、采购、费用和利润等进行差异比较,查找出能比较真实反映被查对象生产经营管理的业务电子账套。5.通过被查对象会计核算管理系统中的辅助业务管理模块,对其中的供应商和客户以及相应的银行账户和业务往来情况进行比较,查找出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被查对象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计核算管理电子账套。6.通过财务与业务电子账套比对,初步判断出应该重点检查的电子账套。7.通过调取的财务和业务电子账套与纳税申报资料比对,初步判断出应该重点检查的电子账套。(二)对被查对象的电子文档类文件进行分析把被查对象的电子文档类文件按财务会计、进销存业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和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统计、汇报等进行分类。从上述电子文档类文件中,找出有关联并能反映出被查对象生产经营业务真实性的文档类文件。(三)综合分析1.利用计算机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的电子账套、手工账套和相关文档类文件进行对比分析。2.把计算机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的电子账套、手工账套和相关文档类文件进行对比分析的结果与案件来源和预案工作中所取得的资料进行比较。3.把计算机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的电子账套、手工账套和相关文档类文件进行对比分析的结果与纳税申报表进行差异比对。(四)疑点分析通过对被查对象电子数据资料多方位的综合分析,初步查找出涉税疑点,把涉税疑点进行分类,并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第四章证据收集证据作为稽查工作定案依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特征。税务检查人员在涉税检查现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利用相关的专业技术工具和手段,取得初步的笔录、录音、录像、照相、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而这些资料还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还必须有能够证明这些资料所反映内容是真实和关联的资料,才能作为定案证据。税务检查人员可利用“票、货、款”、供应商、客户、经手人、合同等途径和方式方法对涉税疑点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求证。在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中,求证被查对象电子信息化会计核算系统中输出的报表、账簿、凭证,与电子文档类文件、纸质文档、证人证言和询问笔录等与所证明的事实相关联,作为证据资料。对于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要继续补充相关资料,直至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税务检查人员将数据提取、整理、分析和取证的过程及结论,形成详细的记录,记入《税务稽查工作底稿》。最后的定案证据资料基本上应是以纸质载体(书证)形式体现,特殊情况下需要辅以照片、录音、录像等有形存储介质资料作为定案证据。第五章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总结涉税案件检查结案后,税务检查人员要及时总结并撰写《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税务稽查预案工作。(参考第一章)二、稽查现场实施工作。(一)组织领导和主办单位。(二)稽查人员集中时间和进场检查时间。(三)重点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四)检查被查对象现场情况。包括被查对象计算机系统和应用管理系统情况,税务检查人员采用的手段和相应工具软件、系统工具等收集到相关电子数据信息和纸质资料、询问笔录、影像、录音等资料。(五)其他如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三、检查分析、调查取证工作。(一)检查分析情况,包括原始资料、检查工作底稿等。(二)涉税疑点。(三)分析、调查取证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四)分析、调查取证结果。四、案件查处结果。五、案件总结及稽查工作建议。通过对被查对象的税务检查,总结检查工作亮点,梳理被查对象涉税作案的方式、方法、手段和特点,反映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的建议。第六章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设备的管理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设备包括:税务稽查办案使用的计算机(服务器和台式、笔记本电脑)、录像设备、照相设备、录音设备、取证需要的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网线、第三方辅助查账工具软件、检索备份工具软件及对应的软件加密狗、各种解密工具软件、恢复删除数据文件工具软件、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税务稽查局内部要指定专职部门、专人保管和使用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设备,建立台账进行登记管理。税务稽查办案人员领用、归还和遗失应进行登记,禁止擅自把稽查设备借给与稽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人员使用或挪作它用。税务稽查办案人员因工作需要领用相关稽查设备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归还,保管人员要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税务稽查局需要各应用工具软、硬件生产厂家对其产品进行接口扩展、版本升级或操作辅导及其它相关业务时,未经税务稽查局有关领导同意,不能让税务稽查局工作人员和各应用工具软、硬件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私自删改、拷贝和备份相关电子数据资料及挟带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设备。与各有关厂家的合作时,要按服务协议做好保密工作。税务稽查局以外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要借用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设备的,必须取得税务稽查局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借用或用作其它用途。存贮有涉税电子数据信息的计算机设备,要专机专用,禁止连接、登陆互联网。
本文档为【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正方体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0KB
软件:Word
页数:14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22-05-10
浏览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