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房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了给跨区办公人员提供舒适、整洁、安全的留宿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个人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跨区办公需留宿人员及客商。
第三条入住对象
3514公司、3544公司来**跨区办公、出差需要在公司客房临时暂住的人员及客商。
第四条入住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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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人/间;一般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2人/间。在安排不下的情况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人/间;一般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以房间床位数量为准。
第五条入住申请及要求
1、公司员工实行先申请、后入住的原则。
2、各部门在职员工需入住公司客房的,应提前一天在起出差流程的同时说明要求安排住宿。
3、综合管理部根据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待人员到达后,到综合管理部填写《客房入住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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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钥匙和取电卡。钥匙和取电卡押金50元,退房时退还。
4、客商需住宿的,由业务单位负责起流程,并由业务接待人员带领或电话告知综合管理部办理入住事宜。
5、因客房数量有限,请入住人员遵从客房管理人员的调剂和安排。
6、如对客房提供的被褥等有特殊要求或不满意,可自带被褥,自带物品请自行保管。
第六条退房
1、退房时,必须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办理退房手续,并签字确认。
2、住宿人员离宿后,原则上须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对客房进行检查,确认客房内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及住宿人员的个人物品是否有遗留。
3、退房前请将被褥叠放整齐,拖鞋、脸盆等物品放回原位,确保房间整洁有序。
4、住宿人员离宿前必须将钥匙、取电卡交回综合管理部后领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