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举报
开通vip

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管理制度范本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980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INSERTYOURLOGO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通用模板Managementofalloperationsinthebehaviorandmanagement,andrequirememberstoabidebytherulesorguidelines,soastoplaytheroleofthe...

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管理制度 范本 协议范本下载族谱范本下载临帖范本下载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监理月检范本下载 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980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INSERTYOURLOGO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通用模板Managementofalloperationsinthebehaviorandmanagement,andrequirememberstoabidebytherulesorguidelines,soastoplaytheroleofthecompanyteam,getthetrustofpartners,winbusiness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20xx年9月27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代表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20xx年9月27日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四条:本业主大会名称为:无锡市梅满嘉园业主大会。  本业主大会指定公告栏为小区东门和北门橱窗。除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外,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筹备组)发布的任何公告,均应当在公告栏公告,公告栏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本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为:无锡市新区梅满嘉园号室,办公电话为:。  本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含住宅和临街商业用房,其中住宅672户,商铺56户,商铺面积每户均在150平方米以内,共设楼号为:51、52、53、55、56、57、58、59、60、61、62、63、65、66、67、68、69、70、71、72、73、75、76、77、78、79、80、81、82、83、85、86、87等33栋,包括各楼号下的分号。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1.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7.商品房维修资金,须经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后使用;为了方便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利息,可由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委会统筹使用。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10.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其中上条款前3项规定的事项,由全体业主书面投票决定。5、6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七条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由业主推荐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某种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3.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业主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  4.业主代表携业主意见在业主代表大会上公开表决,业主委员会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1.30%以上业主代表提议或20%业主联名提议。  2.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1.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代表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2.发布公告: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前10日,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3.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代表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的意见。  4.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代表的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5.通报代表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当做好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在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第十三条业主代表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符合下列约定:  1.业主代表需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委托行为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其委托行为根据不同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消。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选聘物业服务机构的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2.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3.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4.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  5.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6.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公示小区橱窗7天,业主有异议的联合本楼栋50%的签名,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7.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消。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问。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除业委会委员外,业主委员会可以吸收3-4名候补委员,在委员缺额时,直接从候补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1.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  2.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议。  3.提前将会议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及有关材料传达每位委员。  4.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5.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6.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4人的,应当在一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8.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1.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  2.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  3.有关人员津贴。  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经费收支账目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1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议事规则和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代表大会补充。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则按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篇2:东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意见稿)  东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意见稿)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共同决定制定的用以规范业主大会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业主、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均应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的修改,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东城国际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100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  。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  副主任为:  秘书为: .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可以是电话会议、也可以到小区的固定场所集体讨论,也可以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九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3天前,由秘书电话通知每位委员。  第四章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每一位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此外,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要将会议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前10日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二条 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其必须服从。若该业主提前三天向业主委员会秘书提出请假申请,则在业主大会闭会后的三天内,秘书必须将大会会议内容通知该业主,该业主仍可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投票,秘书必须将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数重新进行整理。若该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书面意见,则视为其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出席会议时,须向业主大会提供业主书面的委托书。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地点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会议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当场由业主委员会秘书记录,最后形成决议,也可以是业主委员会秘书给每位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随后根据业主的书面答复进行整理,最后按本规则所约定的计票方法统计业主的投数,最后形成大会决议,该决议在3天之内,秘书必须在公告栏内公告。  每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为每年年初的 月 日和年末的 月 日。特殊情况时间若有变化,秘书另行书面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需要向业主收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时;  (3)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委员的津贴数额时;  (4)需要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预算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时;  (5)需要审议业主委员会上一年度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时;  (6)距物业管理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到期日三个月前;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  (8)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遭到侵害时,需要聘请会计师审查物业公司的账目时,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聘请律师以全体业主名义提起诉讼时;  (9)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10)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11)业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  (12)业主大会章程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章 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  第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3)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4)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业主大会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及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前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条 业主的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统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若业主认为投票的统计数额有误,可以到业主委员会秘书处查看投票的书面凭证。  第六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组成:  (1)小区顶楼和外墙的广告收入;  (2)小区全体共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章程》等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相关业主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  (4)业主交纳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三条 在没有第二十二条的前三项的费用之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决定每位业主先行交纳前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有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收取。如第二十二条前三项的费用已经实际存在,并且能够保证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任何前述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部分由业主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外另行缴纳,经业主大会授权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一并收取,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业主大会的公章,然后其所代收的经费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由业主委员会设置专用活期存折进行统一管理,该经费的开支由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开支。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支出;  (2)业主委员会人员的津贴;  (3)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4)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  (5)聘请会计师、律师所支出的费用;  (6)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须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秘书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并且该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年终业主大会上向全体参加会议的代表汇报。第2年经费的使用额度由前1年年终业主大会上由业主代表讨论,最后制订一个预算方案,第2年经费必须在预算内支出。  第七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到有关部门各刻制一枚,并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上述两枚印章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内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十条 上述两枚印章的使用必须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时方能使用。印章的使用每次必须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书面签字方能使用,使用人须在秘书处做书面登记,且盖章的文件必须在秘书处备案一份。  第三十一条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章 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2/3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与现行或将来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文件相抵触,否则,相抵触的相关条款无效。  篇3:南宁市(项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南宁市(项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为维护(项目名称)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名称)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第一章业主大会  一、业主大会应代表和维护(项目名称)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二、业主大会的决定对(项目名称)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业主大会由(项目名称)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直接经营活动,并接受城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房管的部门(以下简称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津贴由全体业主承担,有关费用的筹集、管理、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有关人员报酬、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其使用情况应当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在(项目名称)内公告,并接受业主的质询。  经费来源于(1);  (2)。  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使用、管理的相关资料应当保密,不得违法违规使用。  七、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主管部门。拒绝改正的,主管部门应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章议事内容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报酬,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七)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八)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一)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  (一)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三)制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或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制定(项目名称)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制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将业主大会通过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八)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规定的业主,进行处理;  (九)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十)  。  第三章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一、业主大会作出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应当经(项目名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应确定(项目名称)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总人数)。  三、业主的投票权数,按照业主拥有的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和业主人数共同确定。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原则上按照每1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平方米的部分四舍五入。每位业主持1张选票,选票中标明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共有产权人或者同一业主拥有多个产权的,以一个业主计算。(如:某套房屋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为99.65平方米,即该套房屋的投票权数为业主人数1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数100)。  四、业主行使投票权的,在填好选票(表决票)后,应持证明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等)到指定的投票点投票。  五、业主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的,应提供业主的书面委托书、业主身份证明、业主产权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投票权。  六、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未投票的,视为弃权。  七、同一物业业主人数超过一人的,物业共有人应当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并参与投票及选举活动。  第四章议事方式  一、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每半年/□季度)召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  (二)20%以上业主提议;  (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  二、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职责的,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指导业主成立筹备组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三、业主大会议事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一)集体现场讨论形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直接参加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二)书面征求意见:业主以答复调查问卷或提出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并签名确认。经收集汇总表决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决定。  四、征求、回收业主意见  (一)设投票箱:在(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内分设个投票箱(放置在),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意见箱内,经业主大会统计汇总,进行表决。  (二)对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以及相关选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返馈意见或不提出赞同、反对意见的,视为弃权。  五、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方式:  (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三)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以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四)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并送达有关材料。  (五)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并做好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见应当记录在案。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章会议程序  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一)会议的筹备工作。召集人作好开会前的各项筹备准备工作,即确定会议的议题、形式、确定表决的方式和时限、草拟相关议案、制定表决票、核实业主情况等,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三)议事表决。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业主按业主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在表决的时限内依法进行表决,表决的时限不超过10天。  召集人按要求回收业主的表决意见,并进行统计。  (四)通报大会决议。召集人在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第日内将大会的决议以书面形式在(项目名称)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  召集人应当将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五、业主委员会的议事程序:  (一)业主委员会会议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至少召开一次;有1/3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主任认为必要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召集、主持。  (二)发布公告。业主委员会将召开会议通知、议事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本小区内公告。  (三)议事内容。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议事。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委员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参加决议的委员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表决中对决议有异议并记载在会议记录中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五)通报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委员会议事情况、议事内容及其决定。  (六)执行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会议决定。  第六章其他事项  一、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项目名称)内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实际占有使用的房屋的合法买受人(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载的买受人)视为业主;尚未出售的房屋,其建设单位视为业主。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业主大会会议成立情况说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组成名单、内部职责分工及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前款规定重新备案。  三、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四、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其委员资格终止,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应当指导换届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辞职人数未超过半数的,应当在60日内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补选。辞职人数超过半数的,必须立即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补选。  五、业主大会会议无法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暂交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或者保管。  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参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收支帐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并应该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帐目于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七、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1名执行秘书,工资标准为:元/月。  八、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如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丧失的条件等,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议事规则从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_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档为【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20.0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机构认证用户
麦芒职场
专注中小企业在线数据扩张需求,全网推广一站式服务,解决内容产生与效率提升
格式:doc
大小:35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1-09-14
浏览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