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规范最新的

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规范最新的

举报
开通vip

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规范最新的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济管理工作规范(四川省民政厅 6月18日发布)为切实保障我省生活无着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济制度,依照国务院《都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如下简称《救济管理办法》)及民政部《都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实行细则》(如下简称《实行细则》)规定,结合我省救济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救济管理内容(一)救济原则自愿受助、免费救济、依法救济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救济管理机构在实行《救济管理办法》和《实行细则》过程中必要严格遵循原则。自愿受助是指求助人员向救济管理机构自愿求助,经...

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规范最新的
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济管理工作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四川省民政厅 6月18日发布)为切实保障我省生活无着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依照国务院《都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如下简称《救济管理办法》)及民政部《都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实行细则》(如下简称《实行细则》)规定,结合我省救济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救济管理内容(一)救济原则自愿受助、免费救济、依法救济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救济管理机构在实行《救济管理办法》和《实行细则》过程中必要严格遵循原则。自愿受助是指求助人员向救济管理机构自愿求助,经询问并甄别符合救济条件,救济管理机构应予以救济;同步受助人员可以放弃救济,告知救济管理机构后自愿离站,救济管理机构不得限制。免费救济是指救济管理机构不得向符合条件受助人员及其家属和单位收取费用,也不得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以自挣生活费及返家所需费用。依法救济是指救济管理机构根据救济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依法开展救济工作。(二)救济对象救济管理机构实行救济对象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街头流浪乞讨度日人员。对因务工不着、迷失走散、离家出走、被拐骗拐卖、突发自然灾害等发生暂时性生存危机到救济管理机构申请救济人员,救济管理机构可在对其身份和事由核算清晰前提下予以恰当协助。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有求助意愿但无力到救济管理机构求助残疾人和老年人,由关于单位、组织和个人护送到救济管理机构,列入紧急保护性救济范畴,先实行救济,待查明状况,核算身份后,告知其监护人或亲属、单位接回;对其监护人或亲属、单位无力接回,经协商后可由救济管理机构接送返乡;对符合条件安顿对象,由关于福利机构安顿。(三)救济项目1、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卫生原则食品;2、向受助人员提供最基本住宿条件;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受助人员予以救治;4、协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5、向受助人员提供返回原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乘车(船)凭证。(四)救济原则救济管理机构应依照受助人员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分区提供住宿。受助人员伙食费原则参照本地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原则执行。二、救济管理程序(一)进站程序1、对自愿到救济管理机构求助人员,经初步甄别,确认符合救济条件,为其建立《救济状况档案》。及时开展进站教诲和安全检查、物品寄存等有关程序性工作,然后依照分类救济原则开展救济;对不符合救济条件,工作人员应向当事人阐明因素,并出具《不予救济告知书》,双方签字确认,并及时归档。2、关于部门、单位或个人护送求助人员来站求助,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应对求助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对符合救济条件,按自愿求助“进站程序”规定办理进站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按规定予以告知。护送人员应填写《护送状况证明》,并签名确认;护送人员回绝填写,由接待工作人员代其填写并予以注明。3、对护送进站,因年龄、文化、残疾等因素无法填写《求助申请书》求助人员,由护送人员代为填写,并将填写内容逐项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按手印确认。护送人员回绝填写,由接受工作人员代其填写并予以注明,当事人按手印确认。4、求助人员应无条件向救济管理机构提供本人如下详细状况:(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可以证明身份其她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2)遭遇不可预见特殊困难和流浪乞讨因素、时间、通过;(3)近亲属和其她关系密切亲戚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单位普通状况;(4)随身物品状况。求助人员提供虚假状况或拒不配合进行安全检查、物品暂存,救济管理机构可回绝救济或终结救济。求助人员携带移动电话、宠物、金银饰品及其他贵重物品,救济管理机构不予救济。5、值班医生要对新进站受助对象进行入站体检,内容涉及询问既往史、近期病症、身体检查等,填制受助人员《入站体检表》存档备案。6、关于部门、单位和个人护送来站求助人员中属于危重病人或精神病人,救济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告知关于部门、单位和个人将其直接送往指定医疗机构医治。治疗期间,救济管理机构应及时核算其与否属于救济对象。对确以为救济对象,按规定予以救济。7、因被盗、被抢、被骗而生活无着、流落街头者,到救济管理机构求助,除按前“4”款规定提供个人详细状况外,还应向救济管理机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报案证明或状况阐明。救济管理机构对符合救济条件予以救济。8、由关于部门、单位和个人护送来站、符合救济条件未成年人及其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被护送人员有无求助意愿,救济管理机构都应予以保护性救济。9、依照《关于转发〈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告知》(川民发[]32号)、《关于转发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都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告知〉》(川民发[]356号)和《转发民政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都市生活无着人员救济工作紧急告知》(川民电[]189号)文献规定,坚持“先解救,后救济”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运用乞讨残疾人、未成年人调查、取证、解救和救济保护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未成年人,救济管理机构要做好接受工作,对于婴幼儿要及时送至福利机构暂时代养。铁路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济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济保护中心)接受,婴幼儿由福利机构暂时代养。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运用指纹辨认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济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采血工作。(二)站内管理1、受助人员入站后,工作人员一方面应为其安排食宿,简介站内各种生活设施状况,告知应遵守站内规定以及违背规定将受到何种解决。2、工作人员及时查询、核算受助人员基本状况,一旦发既有不符合救济条件,应终结救济,办理出站手续;对符合救济条件,应依照受助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作出采用何种救济方式决定,及时做出有关安排。3、在未查证核算受助人员基本状况之前,救济管理机构只提供食宿,不提供乘车(船)凭证。4、救济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受助人员思想教诲,按规定组织受助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公益劳动等有益于身心健康活动。5、工作人员在发现受助人员发生疾病时,救济管理站及时告知站内医护人员或采用其她方式予以医治,对其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护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医治。病情稳定后,经医务人员确承认离站受助人员,及时安排返乡,不能自返按规定告知接回或护送返乡,或由关于福利机构安顿。6、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济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对违背规定且经说服教诲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放弃救济,救济管理机构也可终结救济。在救济管理机构无理取闹、影响救济管理工作秩序,甚至袭击、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公物,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解决。(三)出站管理1、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济,应填写《自愿放弃救济登记表》和《出站声明》,救济管理站按规定退还寄存物品后离站。受助人员未告知救济管理站擅自离站者,视为自动放弃救济,离站后一切后果自负。2、对未成年人、其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普通不得自行离站,原则上按规定告知接回,特殊状况非自行离站不可,经救济管理机构值班领导批准,办理离站手续。3、接送、引领受助人员出站单位或个人,应办理交接等出站手续。4、除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特殊对象外,对离站后1月内又返回救济管理机构者,普通不予再次救济。5、自返人员车票,省外购买至对口跨省救济管理站或下一中转都市;省内购买至能直达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交通中转都市。6、对受助人员中残疾人、未成年人或其她行动不便人,应告知其亲属、监护人或单位接回,拒不接回,且其在站时间超过救济期限,按救济管理协作机制告知有关站接回或护送至有关站。7、对接到救济管理机构告知,拒不接回受助人员,县(市、区)民政局或者救济管理机构可将监护人、亲属或单位不履行监护人责任,特别是对小朋友不履行抚养责任、对老年人不承担赡养义务行为,告知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督促关于人员按照关于赡养、抚养义务规定履行其义务。(四)安顿问题对无法查明基本状况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受助人员,由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安顿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顿。可以查明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安顿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顿(五)受助人员死亡解决受助人员在救济管理机构受助期间正常死亡,由救济管理机构填写《死亡人员登记表》,拍照建档,医院、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医疗、丧葬等费用由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流出地政府承担;非正常死亡,须经公安、司法部门鉴定后,依法解决。  无法查明身份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在站内或定点医院医治中死亡,由救济管理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示,30天内无人认领,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作出妥善解决。解决遗体所需丧葬费用由本地财政部门承担。三、救济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救济管理机构应依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市、州救济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应报省民政厅备案。(一)救济管理工作制度各级救济管理机构在遵循有关救济政策法规前提下,还应建立如下制度:1、工作人员守则;2、报告制度(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寻常状况每月向主管局、每季度向省民政厅报告);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医疗救治管理规定;6、卫生防疫管理规定;7、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档案管理办法;8、救济管理机构、分站(点)协作管理规定;9、查询联系制度;10、廉政建设制度;11、财务管理制度。(二)受助人员管理制度受助人员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还应遵循如下规定和制度:1、求助须知;2、安全检查管理规定;3、物品寄存管理规定;4、受助人员行为规范(站内必要遵守规定和禁止行为);  5、一日生活制度;6、学习教诲制度;7、卫生制度;8、出站登记和出站声明制度。四、区域救济协作机制(一)市、州内各县(市、区)之间接送对其中需要接送,由流入地救济管理机构告知流出地救济管理机构接送,送交其监护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未设救济管理机构,由县(市、区)民政局履行救济管理机构接送职责。(二)各市、州之间接送由流入地县(市、区)救济管理机构或民政局将受助人员护送至市、州救济管理机构(市、州间毗邻县、市、区可直接对口接送),再告知流出地市、州救济管理机构接回,或者由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救济管理机构或民政局直接接回,送交其亲属、监护人或单位。(三)跨省接送1、我省流出到省外,对其中需要对口接送,省外救济管理机构应先将受助人员资料和人员现状以传真形式交我省对口跨省站审核。待复核联系后按属地接受原则,由省民政厅指定跨省救济管理机构接受后,告知流出地市、州救济管理机构接回或护送,亦可由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救济管理机构或民政局直接接回。毗邻省(市、区)县(市、区)受助人员确需接送,经双方协商可直接对口接送。2、外省籍受助人员符合接送条件,由各县(市、区)救济管理机构将受助人员资料查证清晰手续完善后护送至市、州救济管理机构,或邻近肩负跨省接送任务救济管理机构,再由市、州救济管理机构护送至承担跨省接送任务救济管理机构,跨省站将受助人员资料传真至流出地省(市、区)民政厅(局)或救济管理机构复核后,承担接送并办理移送手续。五、救济经费救济管理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救济管理经费由同级地方财政部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年终据实结算。未设立救济管理站都市,同级财政部门要安排暂时救济资金,用于救济符合救济条件生活无着人员。(一)经费构成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经费,涉及机构经费和专项救济经费。机构经费重要用于救济管理站开展寻常工作以及大型设备购买、基本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等支出。专项救济经费重要用于救济管理站为救济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站内突发急病救治费和协助其返家等必须支出,重要涉及救济对象交通费、救济对象医疗费、救济对象生活费、救济对象身份查询、工作人员护送差旅费等其他有关费用。(二)救济费用承担办法救济费用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都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关于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告知》(财社[]83号)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都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告知》(民发[]102号)规定执行。救济跨省受助人员费用,由省财政承担。经费开支范畴、原则、拨付等事项由省财政厅另行规定。(三)医疗费用承担办法受助人员在定点医院医治和在就近医院紧急救济所产生医疗救治费用,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实行意见告知》(川办函[]151号)规定执行。
本文档为【四川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规范最新的】,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72127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建筑/施工
上传时间:2019-07-18
浏览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