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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为互联网金融保驾护航
     让法律为互联网金融保驾护航                  王晓楠[摘要]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并在“两会”期间遭到热议,到成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最受关注的热词,“互联网金融”逐渐成为时下夺人眼球的名词。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法律监管层面出现了真空地带。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业务的范畴,因而我们应当通过金融监管的方式以行政监管和刑法规制相结合的手段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法律监管。[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律监管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相结合的新型业务形式,是在互联网时代对传统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工具,使传统金融业参与度变得更高、成本更低、协作性更好、透明度更强、操作更方便。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以阿里金融为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的金融运作平台、以众筹为代表的股权投资平台(如Kickstarter-美国、天使汇)、以P2P为代表的借贷平台(如Prosper、LendingClub-美国、Zopa-英国、宜信、陆金所、拍拍贷、人人贷)三种主流模式。不仅如此,共享经济(sharingeconomy)正在欧美国家兴起,我国也出现了一些案例。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换经济与互联网金融有天然的紧密联系,既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也为互联网金融打下数据基础和客户基础,体现了实体经济与金融在互联网上的融合。第三方支付、手机银行、比特币、P2P等业务的兴起,将互联网金融带入了生活,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更为迅速。据统计,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约20亿美元,此外越来越多的传统支付企业陆续进入虚拟货币领域,比如美国运通收购Sometrics;Visa收购PlaySpan;IDG两宗虚拟货币投资;Twitter宣布收购LuckySort;微软出资10亿美元收购NookMedia数字资产。网上购物的大势兴起,使得以淘宝网、京东商城、亚马逊等为代表的网购平台获得了持续的发展,同时也给各电商带来巨大的收益和现金流。如淘宝网旗下的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的余额宝近期的七日年化收益大约为4.238%,明显高于银行活期储蓄收益率。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也促使手机银行、手机支付等移动金融业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二、互联网金融的问题与风险无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P2P借贷平台,甚至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金融运作平台,无不迎合了互联网时代需求,是对传统金融的有效创新和补充。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创新导致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但同时也导致存在很多问题与风险,谬误与真理只有一步之遥。首先,尽管P2P借贷增长迅速,但是持续不断的倒闭风潮也彰显了P2P的“先天不足”和“后天无力”。短期借贷多、运营成本高、准入门槛低、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缺失、法律监管不足。这些问题都在P2P借贷中凸显出来,而首当其冲就是要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构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律难以成行。其次,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立法的缺失、互联网金融执法的不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极易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进行非法经营,甚至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现象,累积了不少风险。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再次,虽然互联网金融兴起不久,但是发展却很迅速,务必要谨防互联网金融泡沫。P2P借贷平台每年兴起的新借贷机构,也是节节攀升,但是每年倒闭的借贷机构也是层出不穷。要谨防互联网金融的违规操作所带来的诚信丧失,加强征信系统的构建和完善。近两年来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实际上,现在很多P2P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担保公司的跨界经营都已经突破了法律的红线。高违约率的现状与小额借贷低违约率的投资者预期相冲突,导致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极大地削弱了金融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信赖。因此,如果我们希望将新生的互联网金融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借其打破现在的金融垄断,那么监管层就必须对金融消费者的投资安全进行保护,保证借贷行为的真实,以及禁止借款者滥用借款或从事非法集资。同时,从法律上对其进行明确界定和严格监管,让它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否则很难保证其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金融兴起和迅速发展的初期,便要注意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标准、构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经济发展有效结合起来。三、构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体系2013年4月,国务院部署了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是其中之一。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也有人提出,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包括一些企业也在呼吁监管。但是怎样才能有效地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呢?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首当其冲就是要有法可依,方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监管体系建设上,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期性。建议从三个层次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第一层次是金融法律体系的修正和完善。第二层次是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立法。第三层次是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制定。加大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营造科学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既然互联网金融是属于金融业务的范畴,那么我们完全应该将其纳入金融管理体系之中,即通过金融法律监管的模式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必要且适度的法律监管。“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建议国家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情况,对各类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梳理。在此基础上,明确和完善相对应企业、相对应业务的监管部门;取缔未经监管批准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我们一方面要使政府部门担当起应尽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行业自律所起的作用。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建立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积极作用,使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担当起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重任。人民银行也明确提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须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快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在市场上本来就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再加上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信息不对等、实力不一致的现实情况,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就处于更为不利的位置。建议一方面要加快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互联网知识和金融知识充分结合,针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群体,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另一方面,要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层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才能使得“法律的边界效应”更为扩大。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数次为恶的行为更为可恶,因为数次为恶的行为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对金融业务的监管主要遵循的是“行政法规一刑法”的阶梯式监管体系。一般情况下,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对于金融业务中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金融违法行为,上述监管部门则依据相关行政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于金融业务中那些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则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应当既进行“严堵”也进行“疏导”。一方面,应当通过完善相关法律监管制度,由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自律协会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法律监管;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刑法规制和行政监管这两种手段的有机结合来实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但这两种监管手段应当有主次之别。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自由和创新,而自由和创新则是金融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刑法过度地介入金融领域,则会挤压金融行业的自由生存空间,互联网金融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必将受到重重束缚。因此,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中,应当以行政监管为主,以刑法规制为辅。参考文献:[1]刘宪权.论互联网金融的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2]陈剑平.改革与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3]CoverStory.让互联网金融回归法律框架.2014年4月刊.□(编辑/穆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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