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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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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民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 所有权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客体是智力成...

高中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民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 所有权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权客体是人格利益。 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往往一方的 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两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 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必备的法律依据 +实际行动。(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冲突: 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物权) ;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合同)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人身权) 。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民法通则》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 。失主的寻物启事, 2 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 ,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主时,可以要求其履 行承诺,支付报酬。至于当事人是否接受, 则是其行使权利的问题, 放弃报酬也是其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若没有悬殊公告, 应该将拾得东西返还失主,不能索取报酬。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民法关于人生权的主要内容就是保护人格和尊严。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 助费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姓名权是用来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 的基本特征。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 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肖像的外部形象必须是客观的,并以面部容貌为主要和基 本内容。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对肖像的使用必须 通过造型手段,如照相、绘画。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 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本案中 , 未经 , 同意 , ,侵犯了 , 肖像权 名誉权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 法人的名誉。 3 所有权 他物权 用 益 物 担 保 物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出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 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 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主要内容失 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隐私权 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 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 是为了 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 (对私密的个人信息非法公开和利用可能造成 ),使其不受干扰。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 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 担侵权责任。 财产权 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财产。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贴。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占有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 使用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运用、利用。 收益是通过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的经济收益。 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通过某种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处置。 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 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 付了款,但没有 , 未发生实际交付 ,未取得 , 的所有权。 4 善意取得不等同于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 定着物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 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 , 已将 , 卖给周某并办 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 , 善意第三人,即通常是指不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且不属于应当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 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 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 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财产共有方式 ①按份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形成的共有 ②共同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 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基本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 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 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 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 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 予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 和使用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盖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宅基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损失补偿。 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 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抵押(不动产)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债务人 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有剩余应退还抵 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质押(动产)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担 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扣留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 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权利统称。包括著作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6 著作人身权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按照作品的使用方式,相应地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 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等。 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得报酬。著作权人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 他人。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 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如果著作权属于法人,则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 50 年;电影作品的摄影作品的保护 期是作品发表后 50 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 可能构成侵权 (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之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为介绍、评论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 品;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某一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 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用品的法定许 可使用。这些情形包括: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 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 专利权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前两种专利权是针对技术创新的,但程度要求不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 专利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工业产品的美观效果。 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授予专利证书获得专利权,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实 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人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的法律保护。以商业秘 密的方式来保护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他人做出相同的发明或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 息,实施该项发明则不构成侵权。 7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0 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 后,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册商标专用权标明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来源,并以此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别 A、我国商标法规定,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 标志 禁止坐卧标志下载饮用水保护区标志下载桥隧标志图下载上坡路安全标志下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 、颜色组合以及这些要 素的组合。 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能够把利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B、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该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则将获得更大范围的法 律保护。 C、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有效期也是 10 年,续展的次 数不受限制。 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 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 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具体协议。体现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条款: 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 , 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 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当平等主体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 的订立的合同依法成立时,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 义务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必须依照合同全面正确履行义务,未经于 其他当事人事先协商,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履行或不能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违约 责任。 (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素: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当一份合 同中缺乏这四个要素之一时,该合同不成立。如果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则应 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 8 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意问题,因此合同不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而不产生 其他的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 是指一方获益、 另一方受有损失, 且获利行为和受损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 在双方订立合同后) , 一方基于该合同获得利益,随后该合同不成立,那么受益的行为便没有法律根据,便构成了不当得利。 ) 有效合同 a.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c.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 ①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②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F 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不仅要产生民事责任 (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责任 ),且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收缴非法所得,没收双方交易财产,涉嫌犯罪事实部分移交 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 如接 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订立与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其他合同,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即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也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债权人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负有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用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 民事法律关系中,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不易区分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9 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的合 同。 ①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履行期限较长 的或重要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②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③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一旦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 凭借书面合同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节或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 可依据书面 , 合同依法维权,并要求 , 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书面形式,而且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其他形式除口头书面形式外,以某种表明自己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表示合同内容的形式。主要包括默认形 式和推定形式。 ,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与对方形成了保管、承揽、客运合同, 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有义务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有权请求报酬。不因是否签订书面形式合同而改 变,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订立要经历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本案中, , 是要约 , 是承诺,合同依法成立。 要约到达对方可支配范围内,就进入承诺。明确合同的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 要约人或者受约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要约人 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只包含订立合同的提议而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 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10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 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 (可支配范围内)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 过程随之结束。 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居于主导地位,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基础。 合同履行的原则 A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 一致,既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也不应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 对方的合同权利。 ①当合同规定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也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②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无效——缔约过失 ③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根据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 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保证合 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C 协作履行原则, 根据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强调履行过程中, 合同义务终止后是诚实信用) 在本案中, , 没有 , 违反了合同履行的 , 原则 违约要件:①存在有效合同②违约事实 履行合同过程中 主客观因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 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 其承当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合同履行期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1 拒绝履行恶意毁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 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迟延履行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 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不完全履行是指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部分履行的情况 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 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不能履行债务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违约责 任,甚至可以免除合同履行义务。如果任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则可以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继续履行。 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 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 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不可抗力遭受方应及时通知合同当事人, 由于未及时通知致使进一步遭受损失的,不可抗力遭受方对损失承担责任。 约定的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就可以对 违约行为免责。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仍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只要该合同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决、 裁定违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②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 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12 ③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的要求,另上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④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多减 少补)补偿性质,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如有特别规定无论守约方与无损失都应支付违约金 (惩罚 ) 守约方因违约遭受损失的,认可请求赔偿该损失。 ⑤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约定一方事先向一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交付定金 一方违约,无权要求对方返回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由第三人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应首先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再向第三人追偿 婚姻法调整家庭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①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 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接 受教育的义务,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弃学从 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子女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 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 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 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13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 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父母不 履行扶养义务是,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付药费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 时,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 抚养费。对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受胎或出生时生父母无婚姻关系)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 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知道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 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然解除,不负有 继续抚养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是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遗弃是指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 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 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 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 行为后果比较严重,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14 , 实施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 起点。结婚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结婚的具体条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 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这里的“自愿”要求双方完全、真正的自愿。一厢情愿不是自愿,受到胁迫和 暴力干涉也不是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晚婚 晚育应予鼓励。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 效力。重婚在法律上无效,当事人要受到法律制裁。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 4.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一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 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 二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也不能结婚。 5 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取得结婚即确立夫妻关系。未进行不能确定夫妻关系合法性,但不是不能确定 结婚的程序结婚登记分申请、审查和批准三个步骤。 1 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同离婚 ) 2.审查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 具备了结婚的条件。对审查中随时进行的补充询问,申请人要如实回答。 3.批准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 确立夫妻关系。 15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 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事实婚姻是未经依法登记,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予以认可。 1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 . 2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 请求,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回复人身自 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进行婚姻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 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的 往往是女方和子女。 诉讼离婚是指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 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 院受理后两种方式解决:一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 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判决离 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16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活困难的。(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1 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双方所生子女可以 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 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法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 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与其他财产关系夫妻双 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随之产生结束。 夫妻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消灭之日 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间。 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对个人财产行使处分应保护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金银珠宝不是一方特有,属价值特别贵重物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 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中的 , 由双方约定为 , 财产,故 , 有权要求 , 17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得的财产 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 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非诉讼解决纠纷——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 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诉讼调解是由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可以在开庭审理之前指再审程序的 全部民事审判程序过程中随时进行。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 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政府或其他特定国家机关仲裁 机构主持进行。不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力,均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被称作维护 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原 则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18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有法律约束力,无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 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可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销,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 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法院不再受理) 仲裁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仲裁协议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应当具有 下列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 2 仲裁事项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实际生活中的仲裁协议,通常表现为 合同中一项条款,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方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更为灵活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更加便捷、经济,影 响更小。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基本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相互之间也没有 19 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并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这些仲裁员一 般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员。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部不包含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上级)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 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1 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2 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3 对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中的变更终止和撤销决定不服 4,作出的自然资源权属确认 决定不服 5 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利 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 7 违法征收、摊派、集资或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8 不做为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 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具体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 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最后一道防线。 20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 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 平等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 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 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 A、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 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 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 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 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 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 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使 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 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 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 人。 B、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 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 他退出,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 避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民事诉讼 法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侦查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 属,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 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 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除上还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人。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 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 申请回避时, 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 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 止对案件的侦查。 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 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C、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 提起上诉完全由上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 诉权。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 级法院审理即告结束。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不服一审判决可以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不服裁定的上诉期期限为 10 日。 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期限为 10 日, 21 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我国刑事 诉讼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方式,绝大多数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少数案件如侮辱诽谤等应由被 害人直接向法院高峰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亲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承认自己有罪的原则,并排除用非法方式收集证据 公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1)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 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本案中 , 与 , 纠纷属于 , 符合民事诉讼规定法院受理范围。 (2)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 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以立案为起点。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或 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有没有犯罪事实和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 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级别管辖: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我国的法院分为①基层人民法院,设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 市、市辖区;②中级人民法院,设于地、市、自治州;③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④最 高人民法院,设于首都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一是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 22 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二是在本辖区 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影响。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 省或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 行政或民商事案件。由于专业性质,还设有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军 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地域管辖: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①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以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刑事诉讼:犯罪地法院管辖。另有立案管辖,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 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确定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直接由法院立案。 起诉俗称“告状”,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行为。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或与被害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提出诉讼请 求的权利。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 ①有管辖权 ②与原告有直接利害关系 ③有明确的被告 ④有具体的诉 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起诉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自身,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 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一审程序。 23 法院登记立案后会把原告提交的诉讼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 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交原告。被告不体检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开庭日期, 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一审程序)指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诉讼活动最重要一个环节 包括五个阶段: ①开庭准备 ②法庭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合议庭评议 ⑤宣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 时判决。”调解即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协议,以终结诉讼活 动的一种结案方式,可以在开庭审理之前指再审程序的全部民事审判程序过程中随时进行。 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由审判长宣 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 否要求回避。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还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程序:先由当事人陈述;之后告知 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 意见,勘验笔录,最后由审判长对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 3 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 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法庭调查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 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询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出示核实证据,调取新证据,合议 庭调查、核实证据。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和结果、诉讼费用 的承担,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24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法院审理上诉案 件的程序, 与一审程序相似。 根据不同情况, 二审程序需要做出不同处理; 1、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或者 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撤销原判,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楚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 院重审。 4、原审法院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案件做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违反法 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判组织的组成不 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 裁判仍确有错误,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人员 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也可以主动发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它 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但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我国正在完善审级制度, 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 实现二审终审, 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诉讼证据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在诉讼中,强调以事实为证据,证据是确认 事实的支柱。是我们的最有力武器。 对司法机关,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手段。公民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是保 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溯的盾牌。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打官司就是 打证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书证是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所表述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 25 质性证据。通信对方姓名地址是信件内容通过文字的形式记载物证是以物质材料的存在、外形、质量、规 格、体积等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笔迹的鉴定是以外形来证明案件事实是物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规定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谁主张,谁举证” 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提供 , 证明自己主张。 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于举证,法律处于保护弱者权利,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举证责任倒置。当 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对方否认,由对方负责。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 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 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 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 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 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管理公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举 证能力上无法与之抗衡。来体现公正。 26 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 的规定除外。超过诉讼期间起诉的, (受理起诉,但不追究被告责任)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 保护权利的主张。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新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 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违约责任只需证明违约,无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只有违约方能举证自己未履行合同具备法定免责事由,才 需举证违约方过错。 侵权行为是过错,证明对方有过错。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虽承认他方请求权的存在,但得拒绝履 行,亦即对于他方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拒绝其请求之权能。 否认权是指在不存在债权或债权已经消灭的情况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他人提出的履行债务的请求予 以否认的权利。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表现①行使权利的前提不同。抗辩权的前提是存在请求权;否认权的前提是不存在 请求权。 ②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否认权的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主张对方的请求权根本没有发生,或者主张对方的请求权虽曾一度发生,但因清偿等原因而归于消灭。如 甲欠乙 1 万元,一年后甲已偿还,后乙又要求甲给付 1 万元,甲予以拒绝,否认欠乙 1 万元的债务。否认 权这两种情形均否认相对方请求权的有效存在。 ③法院能否主动适用。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而主动适用;但在诉讼中,法院可以 不待当事人主张而依职权而主动适用否认权。 当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已经消灭的情况下,一方如果提出 请求他方履行债务,他方有权拒绝,否认其权利存在,这是行使否认权,不是行使抗辩权;在根本不存在 债权的情况下,一方要求他方履行债务,他方拒绝履行的,这属于行使否认权,也不属于行使抗辩权。如 果债权的诉讼时效已过,一方要求他方履行的,他方拒绝履行,这属于行使抗辩权。 一、(辩证)唯物论部分 ▲(辩证)唯物论有四个观:物质观、运动观、规律观、意识观。 ①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②运动与物质的关系;③运动与静止的关系;④规律的客观性、普遍性 27 原理及其方法论;⑤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原理及其方法论;⑥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及其方 法论;⑦意识的能动作用(能动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⑧一切从实行出发、实事求是;⑨坚持主观与客 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 原理: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是物质的。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 的物质性。方法论 ; 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的概念:哲学上所讲的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 程。 原理: ( 1)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脱离物质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3)离开物质谈运动是唯心主义,离开运动谈物质是形而上学。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原理:①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和永恒的;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相对的有条 件的和暂时的。 ②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③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 对主义和诡辩论 规律的客观性、普遍性原理及其方法论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方法论:①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 律。违背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 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原理及其方法论 原理:①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②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 律的必要条件。 方法论: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做到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 观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 原理: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②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发展 起阻碍作用。 方法论:我们坚持一切从实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符合客观; 重视意识的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 原理:①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表现为: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 主动创造性。 ②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表现为: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意识对于人体生 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一切从实行出发、实事求是 含义 :就是指做事情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 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方法论:①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 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28 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 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③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 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二、认识论部分 ①实践的三个特征;②实践是认识的基础;③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④真理的客观性、 具体性和有条件性;⑤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 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三、(唯物)辩证法部分 ▲四个观: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 ▲两个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联系观 ①联系的普遍性及其方法论;②联系的客观性及其方法论;③联系的多样性(条件性)及其方 法论;④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⑤系统优化的方法。 ▲发展观 ①发展的普遍性及其方法论:②发展的实质:③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及其方法论: 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⑥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 实现新事物产生和促使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 ▲矛盾观 ①矛盾的含义及其基本属性;②矛盾同一性的含义及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③矛盾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④矛盾的普遍性及其方法论:⑤矛盾的特殊性及其方法论:⑥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 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⑦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⑧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 ⑨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辩证否定观 ①辩证的否定观的含义;②辩证否定观的环节;③辩证否定观的实质;④辩证否定观的 方法论。 主观能动性是指“想” “做”和精神状态。主观能动性既包括意识能动性,也包括实践活动。 矛盾分析法 1.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要求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求承认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全面分析矛盾, 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防止片面性。 3.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5.主要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要求看问题办事情要善于抓住重 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9 6.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要求 看问题办事情要全面,要分清主流与支流, 7.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要求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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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高中思想政治
上传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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