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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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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2018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基本情况   (一)至18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其中:企业26203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01%);企业缴费人数813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3.45%,机关14230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人(企业30166...

2018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2018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基本情况   (一)至18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其中:企业26203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01%);企业缴费人数813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3.45%,机关14230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人(企业30166人,机关事业961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0252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7.6%,享受养老金118580人;参加医疗保险8884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8.48%(其中职工医保106899人,城乡医保781502人);参加失业保险6890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37%;参加工伤保险72510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71%(农民工40504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5.08%);参加生育保险66869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91%。   (二)18年1至6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老保险费4360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72.8%(企业38412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79.2%,机关事业4340万元,城乡8256万元),支付36459万元(企业23982万元,机关事业8205万元,城乡4272万元);征收医疗保险费15292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35.6%(职工10004万元,城乡5288万元),支付20266万元(职工11016万元,城乡9250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1696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0.78%,支付208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707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61.48%,支付444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23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2.96%,支付144万元。   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随即制定了相关的宣传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市普法办主任李锡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蔡国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召开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   1、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一是召开局务会议,深刻领会。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前,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仔细研究,领会立法精神,由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传达上级有关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文件精神。以法律为准绳调整工作理念和思路,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法》的立法意义,力求全面掌握的重点,确保依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三是组织精干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举办的江门市人社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奖”。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台山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宣传咨询活动。由市人大依法治市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在市石化广场举办《社会保险法》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健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社局局长刘英欢、市委市府办副主任梅立全等领导亲临现场。此外,我局还先后在各镇(街)及规模较大的企业举办社保法咨询活动7次,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和企业员工1.2万多人,现场派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二是市宣传部、法治办、普法办、人社局、社保局、城管局、公安局、电视台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电视台、江门日报台山记者站和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市依法治市办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市普法办在市法制宣传栏刊登宣传资料;市人社部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30条到全市各镇、街、场悬挂;市城市管理局提供宣传活动场地;市公安局维持宣传活动的安全秩序工作。   (三)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积极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18年超额完成江门市下达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养老保险参保完成率为239.26%,基金征收率为132.61%;医疗保险参保完成率为101.54%,基金征收率为156.65%;失业保险参保完成率为102.76%,基金征收率为172.79%;工伤保险参保完成率为100.15%,基金征收率为158.71%;生育保险参保完成率为101.18%,基金征收率为105.40%。具体扩面征缴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制,由市政府向各镇下达扩面任务,镇政府落实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各企业。二是加强社保扩面督导检查,由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经信局、市团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多个扩面督查组,分组包干,落实责任,分别到各镇进行督导。三是加强职能部门联动,落实有关强制措施,人社部门统筹社保扩面,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工商部门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保费的企业暂不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或验证等。   (四)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局从两方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一是通过市社保稽查队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深入到各镇各企业进行稽查,对个别选择性参保、瞒报人数的企业进行处理,以及加强受投诉和举报的企业的稽查力度和加强对这些企业的跟踪和监督。至18年5月底止,共对92户企业进行了稽查,指令新增参保人数524人。二是利用机构改革机会,重新制定三定方案,设立内审稽核部门,建立起社会保险稽核的常设机构,同时健全各项稽核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五)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贯彻《社会保险法》有关的规定,使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从18年1月起,我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的名称)。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缴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为年缴费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养老保险待遇股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抓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保证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同时加强与市邮政储蓄部门沟通,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录入、更新和相关数据交换、衔接。   (六)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参保人数大幅增长, 特别是今明两年实施了城乡医保和新农保后,截至18年底,社保局管理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将近60万,管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达90万。为了应对庞大工作量和办理人群,社保局扩大办公区域,同时招聘工作人员,缓解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在18年下半年,社保局对三楼的养老保险业务办事大厅和四楼的医疗保险业务办事大厅进行改建,将原来的窗口式办公改为柜台敞开式办公,两层的柜台经办岗位由原来8个增加到18个,并增加了对外服务柜台的人手。   (七)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市原有一些政策文件与法律的规定不相符,为了理顺政策,完善各项规定,我局积极做好文件的清理工作。在18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工作人员对原来的社会保险文件进行全面检查,深入了解现行社会保险文件条文的内容,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文件进行清理,并填报清理文件的 表格 关于规范使用各类表格的通知入职表格免费下载关于主播时间做一个表格详细英语字母大小写表格下载简历表格模板下载 和提出保留或废止文件的意见报市法制局。至18年底止,共清理有抵触或失效的文件9份。   (八)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和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从18年1月起,社保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调整。为了保证调整工作顺序进行,社保局专门组织养老保险待遇股、信息股、基金管理股和办公室负责人开会部署任务,协同做好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统计汇总、数据交换、银行划拨和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调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调整共26526人,普调月人均增加140.05元,倾斜调整月人均增加401.04元;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1141.02元,调整后1281.8元。   (九)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贯彻《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留参保死角,解决镇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早离人员和应参未参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社保局将五楼 200平方米 会堂设置为早离人员受理前台, 40平方米 小会议室设置为审批办公室,设置工作人员7名,负责全市早离人员和应参未参人员的工龄审核工作;我局还专门组织人员到全市各镇、各资产公司和各主管部门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和收集材料,以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部署下一步工作。至18年5月底止,我局共受理早离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8718人,已审批8327人;受理应参未参人员补缴申请2082人,已审批1135人。   三、存在问题   (一)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部分的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使社保经办机构在执行法律规定上有一定的难处,甚至无法执行。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操作规程和追讨问题,尚未有相关实施细则和规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死亡的待遇问题,尚未明确申领条件;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社保缴费申报,现在上级部门也未有统一的工作安排等。   (二)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和我市实际情况的制约,江门市下达的扩面任务相对较重,现时我市用工人数无太大增长,参保人数难以大幅度提高,有些镇甚至下降,导致我市扩面压力甚大。   四、下一步措施   (一)继续加强宣传。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加强宣传,并组织单位部门和劳动者进行学习,使社会各界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险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意识,激发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社保稽查力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加强基金支撑能力,落实层级责任制,努力完成江门市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三)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不留参保死角,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应参未参人员工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调查摸底,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早日解决档案材料遗失的人员的参保问题。   (四)完善各项政策。对于《社会保险法》出台后,部分法律条文的落实还未有相关配套政策的问题,我局也通过各种工作场合向向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上级部门也承诺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争取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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