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举报
开通vip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冀政[2003]19号),结合招标投标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凡是应当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冀政[2003]19号),结合招标投标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凡是应当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内容中,应当包括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在咨询论证时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审查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是否包括了有关招标方案的内容、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出具核准意见.凡是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中没有有关招标方案内容或者没有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出具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意见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正,在补正之前不予批准项目。   第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但需要申报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需要进行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进行项目备案的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中,应当包括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等内容,并由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出具核准意见;凡是没有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意见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补正,在补正之前不予批准项目。   第五条报送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具体招标范围;   (三)招标组织形式;   (四)招标方式;   (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六条招标方案中的项目基本概况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主要组成部分;   (三)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是否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四)项目建设的地点和时限;   (五)法人或者项目法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七条建设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全部进行招标还是部分进行招标,其中拟部分进行招标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对不招标部分说明理由;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各个拟招标部分的招标估算金额。   第八条建设项目招标组织方式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采用委托招标方式还是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拟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报送符合以上条件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书面材料至少包括: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4.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拟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自行确定:   1.具有与招标项目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2.应当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   3.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条件的不同,可以委托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并且应当明确各自代理的业务范围。   第十条招标方案核准前,建设单位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招标方案核准后,建设单位方可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包括:   (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各标段的采购活动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还是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重点建设项目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者说明材料:   1.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经济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应当填写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经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可以全部不进行招标,但应当提出不招标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或说明材料: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以及与此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当填写《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前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但应当在报送的招标方案内容中予以说明,发展改革部门发现其先行开展的招标活动有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其纠正。   第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提出书面核准意见,并填写《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见附件三)。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的核准事项,按以下分工办理:   (一)应当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报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者审核)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上报;   (二)应当报送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应当报送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四)应当报送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因其他原因,不需要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或者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或者备案的,但又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报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中,因项目情况变化拟调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必须到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九条凡是没有报送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的,或者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未办理核准手续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或者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   第二十条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和项目审批手续,不得指定和强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工作,在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但由发展改革部门直接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方案应当办理核准手续而未办理的,或者未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的,由发展改革部门依照《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第30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认定其招标无效,责令其先行办理核准手续,重新进行招标.   第二十三条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过程中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江子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8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小学语文
上传时间:2022-01-10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