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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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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fordesignandconstructionoffillingstation(2014年局部修订版)修订条文及说明2012-06-28发布201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会同...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fordesignandconstructionoffillingstation(2014年局部修订版)修订条文及说明2012-06-28发布201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组织了多次国内、国外考察,总结了我国汽车加油加气站多年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的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3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和缩略语、基本规定、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及设施、LPG加气工艺及设施、CNG加气工艺及设施、LNG和L-CNG加气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和工程施工等。与原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下列变化:1.增加了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内容。2.增加了自助加油站(区)内容。3.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内容。4.加强了加油站安全和环保措施。5.细化了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和子站的内容。6.采用了一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7.调整了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标准。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员:韩钧吴洪松章申远许文忠葛春玉程晓春杨新和王铭坤王长江郭宗华陈立峰杨楚生计鸿谨吴文革张建民朱晓明邓渊康智尹强郭庆功钟道迪高永和崔有泉符一平蒋荣华曹宏章陈运强何珺主要审查人员:倪照鹏何龙辉周家祥张晓鹏朱红伍林赵新文杨庆王丹晖罗艾民谢伟朱磊陈云玉李钢宋玉银周红儿唐洁孙秀明邱明杨炯张华1总则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条文说明: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需要说明的是,建设规模不变,布局不变、功能不变,地址不变的设施、设备更新不属改建,而是正常检修维修范围的工作。“扩建和改建工程”仅指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部分,不包括已有部分。本规范是指导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的标准,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设计”,意即本规范新版本原则上对按本规范以前版本设计、审批、建设及验收的汽车加油加气站没有追溯力。在对按本规范以前版本建设的现存汽车加油加气站进行安全评审等工作时,完全以本规范新版本为依据是不合适的。规范是需要根据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不断改进的,以此来促进加油加气站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为了与国家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GB50156-2012相比以前版本提高了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安全防护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按以前版本建设的汽车加油加气站就不安全了。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的目的是提高安全度,对按以前版本建设的汽车加油加气站,可以借其更新改建或扩建的机会逐步提高其安全度。2术语、符号和缩略语2.1术语2.1.21LPG加气站LPGfillingstation为LP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P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3CNG加气站CNGfillingstationCNG常规加气站、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的统称。2.1.24CNG常规加气站CNGconventionalfillingstation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CNG储气瓶充装车用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5CNG加气母站primaryCNGfillingstation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柱给服务于CNG加气子站的CNG车载储气瓶组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6CNG加气子站secondaryCNGfillingstation用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进CNG,通过加气机为汽车CNG储气瓶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7LNG加气站LNGfillingstation具有LNG储存设施,使用LNG加气机为LN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8L-CNG加气站L-CNGfillingstation能将LNG转化为CNG,并为CN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29加气岛gasfillingisland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2.1.42LNG橇装设备portableequipments将LNG储罐、加气机、放散管、泵、气化器等LNG设备全部或部分装配于一个橇体上的设备组合体。3基本规定3.0.2加油加气站可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联合建站。加油加气站可按本规范第3.0.12条~第3.0.15条的规定联合建站。下列加油加气站不应联合建站:1CNG加气母站与加油站;2CNG加气母站与LNG加气站;3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4LPG加气站与LNG加气站。条文说明:本规范允许加油站与加气(LPG、CNG、LNG)站合建。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方式。从对国内外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L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L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电动汽车是国家政策大力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利用加油站、加气站网点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包括电池更换设施)是一种便捷的方式。参考国外经验,本条规定加油站、加气站可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联合建站。为使条文更加清晰、明确,本次局部修订修改了本条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3.0.6CNG加气站、LNG加气站与城镇天然气储配站、LNG气化站的合建站,以及CNG加气站与城镇天然气接收门站的合建站,其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3.0.11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设计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母站服务的子站的个数、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C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20m3。2CNG常规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不应超过30m3。3CNG加气子站内设置有固定储气时,站内停放的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1辆。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瓶时,其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时,其总容积不应超过24m3。4CNG加气子站内无固定储气设施时,站内停放的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2辆。5CNG常规加气站可采用LNG储罐做补充气源,但LNG储罐容积、CNG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和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第3.0.12条的规定。对本条各款说明如下:1根据调研,目前CNG加气母站一般有5个~7个拖车在固定停车位同时加气,主力拖车储气瓶组几何容积为18m3~20m3。为限制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母站规模,故规定C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20m3。2根据调研,目前压缩天然气常规加气站日加气量一般为10000m3~15000m3(基准状态),繁忙的加气站日加气量达到20000m3(基准状态)。根据作业需要,加气时间比较集中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量以日加气量的1/2为宜,加气时间不很集中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量以日加气量的1/3为宜。故本规范规定压缩天然气常规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超过30m3。3CNG车载储气瓶组既可用于运输CNG,也可停放在站内作为CNG储气设施为CNG汽车加气,在CNG加气子站内设置有固定CNG储气设施的情况下,要求“CNG加气子站停放的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1辆”是合适的。2012年版规定“固定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是为了满足工艺操作需要。目前,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出于安全考虑,限制车载储气瓶组拖车白天在城区行驶,造成CNG加气子站白天供气不足。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CNG加气需求,本次局部修订将储气井的总容积由18m3增加到24m3。储气井在CNG加气站应用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实践经验证明,储气井有非常好的安全性,适当增加储气井的总容积不会给安全带来明显不利的影响。4当采用液压拖车或无需压缩机增压的加气工艺时,站内不需要设置固定储气设施,需要在1台拖车工作时,另外有1台拖车在站内备用,故规定在站内可有2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5在某些地区,天然气是紧缺资源,CNG常规加气站用气高峰时期供气管道常常压力很低,有时严重影响给CNG汽车加气的速度,造成CNG汽车在加气站排长队,在有的以CNG汽车为出租车主力的城市,因为CNG常规加气站管道供气不足,已影响到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做补充气源,是可行的缓解供气不足的措施,但需要控制其规模。3.0.1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加气子站的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2A的规定。表3.0.12A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或CNG加气子站的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LNG储罐总容积V(m3) LNG储罐单罐容积(m3) 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3) 一级 60<V≤120 ≤60 ≤24 二级 V≤60 ≤60 ≤18(24) 三级 V≤30 ≤30 ≤18(24)注:表中括号内数字为CNG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的总容积。条文说明:本规范3.0.12条允许建设LNG与L-CNG加气合建站,此种合建站以车载LNG为统一气源,既可为汽车充装LNG,也可为汽车充装CNG(需先将LNG转化为CNG)。由于LNG的价格贵于CNG,实际情况是“LNG与CNG常规加气合建站或CNG加气子站合建站”有更多需求,故本次局部修订补充了“LNG与CNG常规加气合建站”、“LNG与CNG加气子站合建站”形式。表3.0.12A规定的LNG储罐总容积和CNG储气设施总容积,兼顾了LNG加气和CNG加气的需求。各级合建站LNG储罐和CNG储气设施总规模,与表3.0.12中“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做补充气源的建站形式”的规定相当。3.0.14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4的规定。表3.0.14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品储罐总容积(m3) 常规CNG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m3) 加气子站储气设施(m3) 一级 90<V≤120 V≤24 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12(18),可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当无固定储气设施时,可停放2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 二级 V≤90 三级 V≤60 V≤12 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9(18),可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3表中括号内数字为CNG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的总容积。条文说明:加油站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级别划分原则与3.0.13条基本相同。规定一、二级合建站中CNG加气子站固定储气瓶(井)容积为12(18)m3,三级合建站中CNG加气子站固定储气瓶(井)容积为9(18)m3,主要供车载储气瓶组扫线或卸气。目前,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出于安全考虑,限制车载储气瓶组拖车白天在城区行驶,造成CNG加气子站白天供气不足,故本次局部修订将储气井的总容积由12m3增加到18m3,以满足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快速将CNG卸入储气井的作业需求。3.0.15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5的规定。表3.0.15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合建站等级 LNG储罐总容积(m3) LNG储罐总容积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m3) 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3) 一级 V≤120 150<V≤210 ≤12 V≤90 150<V≤180 ≤24 二级 V≤60 90<V≤150 ≤9 V≤30 90<V≤120 ≤24 三级 V≤60 ≤90 ≤9 V≤30 ≤90 ≤24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3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m3。条文说明:按本条规定,可充分利用已有的二、三级加油站改扩建成加油和LNG加气合建站,有利于节省土地和提高加油加气站效益、有利于加气站的网点布局,促进其发展,实用可行。鉴于LNG设施安全性较好,加油站与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合建站的级别划分,按同级别加油站规模确定。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LNG和CNG加气需求,本次局部修订增加了加油与LNG和CNG加气这三者联合建站的形式,增加了CNG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但同时减少了LNG储罐和油品储罐的总容积。“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3)≤24”可以完全是车载储气瓶组或固定储气设施,也可以是车载储气瓶组与固定储气设施的组合(如车载储气瓶组18m3,站用固定储气设施6m3)。3.0.16服务于CNG加气子站的CNG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其单车储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4m3。条文说明:CNG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规格有越来越大的趋势,由于服务于CNG加气子站的CNG车载储气瓶组拖车经常出入城区,安全起见,有必要对其规格加以限制。4站址选择4.0.4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汽油设备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无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无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无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无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40 35 50 40 35 50 40 35 50 40 35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24 21 25 20 17.5 18 14.5 12.5 18 14.5 12.5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25 20 17.5 20 16 14 16 13 11 16 13 11 二类保护物 20 16 14 16 13 11 12 9.5 8.5 12 9.5 8.5 三类保护物 16 13 11 12 9.5 8.5 10 8 7 10 8 7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0 17.5 22 17.5 15.5 18 14.5 12.5 18 14.5 12.5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4.5 12.5 16 13 11 15 12 10.5 15 12 10.5 室外变配电站 25 20 17.5 22 18 15.5 18 14.5 12.5 18 14.5 12.5 铁路 22 17.5 15.5 22 17.5 15.5 22 17.5 15.5 22 17.5 15.5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0 8 7 8 6.5 5.5 8 6.5 5.5 6 5 5 次干路、支路 8 6.5 5.5 6 5 5 6 5 5 5 5 5 架空通信线 1倍杆高,且不应小于5m 5 5 5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1.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1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6.5 6.5 有绝缘层 1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5 5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并不得小于6m。条文说明:6根据实践经验,架空通信线与一级加油站油罐的安全间距为1倍杆高是安全可靠的,与二、三级加油站汽油设备的安全间距可适当减少到5m。架空电力线的危险性大于架空通信线,根据实践经验,架空电力线与一级加油站油罐的安全间距为1.5倍杆高是安全可靠的,与二、三级加油站油罐的安全间距视危险程度的降低而依次减少是合适的。有绝缘层的架空电力线安全性好一些,故允许安全间距适当减少。本次局部修订表4.0.4中删除了“通信发射塔”,在附录B中将“通信发射塔”划归为三类保护物。4.0.5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5的规定。表4.0.5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柴油设备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25 25 25 25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12.5 12.5 10 1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6 6 6 6 二类保护物 6 6 6 6 三类保护物 6 6 6 6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12.5 11 9 9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9 9 9 9 室外变配电站 15 12.5 12.5 12.5 铁路 15 15 15 15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3 3 3 3 次干路、支路 3 3 3 3 架空通信线 0.75倍杆高,且不应小于5m 5 5 5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6.5 6.5 有绝缘层 0.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0.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5 5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4.0.6LP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P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6的规定。表4.0.6LP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地上LPG储罐 埋地LPG储罐 站外建(构)筑物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45 38 33 30 25 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二类保护物 35 28 22 20 16 14 三类保护物 25 22 18 15 13 11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45 45 40 25 22 18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32 32 28 18 16 15 室外变配电站 45 45 40 25 22 18 铁路 45 45 45 22 22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5 13 11 10 8 8 次干路、支路 12 11 10 8 6 6 架空通信线 1.5倍杆高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1.5倍杆(塔)高 1.5倍杆(塔)高 1倍杆(塔)高 有绝缘层 1倍杆(塔)高 0.75倍杆(塔)高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LPG储罐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5容量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LPG储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三级站的地上罐安全间距的80%。6LPG储罐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三类保护物安全间距的80%,并不应小于三级站的安全间距。4.0.7LP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7的规定。表4.0.7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LPG设备 LPG卸车点 放散管管口 加气机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100 100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25 18 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二类保护物 16 14 14 三类保护物 13 11 11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2 20 20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6 14 14 室外变配电站 22 20 20 铁路 22 22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8 8 6 次干路、支路 6 6 5 架空通信线 0.75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1倍杆(塔)高 有绝缘层 0.75倍杆(塔)高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内LPG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5LPG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独立的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的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的80%,并不应小于11m。4.0.8CNG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8的规定。表4.0.8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CNG工艺设备 储气瓶 集中放散管管口 储气井、加(卸)气设备、脱硫脱水设备、压缩机(间)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30 30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25 2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二类保护物 20 20 14 三类保护物 18 15 12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5 18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8 13 室外变配电站 25 25 18 铁路 30 30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2 10 6 次干路、支路 10 8 5 架空通信线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0.75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1.5倍杆(塔)高 1.5倍杆(塔)高 1倍杆(塔)高 有绝缘层 1倍杆(塔)高 1倍杆(塔)高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4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5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4.0.9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LNG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9的规定。表4.0.9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LNG设备 地上LNG储罐 放散管管口、加气机 LNG卸车点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80 80 80 50 50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35 30 25 25 25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 一类保护物 二类保护物 25 20 16 16 16 三类保护物 18 16 14 14 14 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35 30 25 25 25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2 20 20 20 室外变配电站 40 35 30 30 30 铁路 80 60 50 50 50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2 10 8 8 8 次干路、支路 10 8 8 6 6 架空通信线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0.75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 无绝缘层 1.5倍杆(塔)高 1.5倍杆(塔)高 1倍杆(塔)高 有绝缘层 1倍杆(塔)高 0.75倍杆(塔)高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应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3埋地LNG储罐、地下LNG储罐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分别不应低于本表地上LNG储罐的安全间距的50%、70%和80%,且最小不应小于6m。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内LNG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5LNG储罐、放散管管口、加气机、LNG卸车点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的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的80%。4.0.5~4.0.9局部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表4.0.5~表4.0.9中删除了“通信发射塔”,在附录B中将“通信发射塔”划归为三类保护物。4.0.14C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0.8的规定确定。L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0.9的规定确定。条文说明:C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和LNG加气站橇装设备是在制造厂完成制造和组装的,相对现场分散施工具有现场安装简便、更能保证质量的优点,在小型CNG加气站和LNG加气站应用较多。CNG橇装设备、LNG橇装设备的性质和功能与现场分散安装的和CNG设备、LNG设备是相同的,为明确CNG橇装设备和LNG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故本次局部修订增加此条规定。5站内平面布置5.0.13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根据加油加气站内各设施的特点和附录C所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规定了各设施间的防火距离。分述如下:9LNG加气站、加油加气(LNG)合建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LNG加气站内储气设施与站内其他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是在依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的基础上,分析站内各部位可能会发生的事故及其对周围的影响程度,结合我国已经建成LNG加气站的实际运行经验确定的。表5.0.13-2中,对LNG设备之间没有间距要求或规定的间距较小,是为了方便建造集约化的橇装设备。橇装设备在制造厂整体建造,相对现场分散施工安装更能保证质量。表5.0.13-1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m) 设施名称 汽油罐 柴油罐 汽油通气管管口 柴油通气管管口 LPG储罐 CNG储气设施 CNG集中放散管管口 油品卸车点 LPG卸车点 LPG泵(房)、压缩机(间) 天然气压缩机(间) 天然气调压器(间) 天然气脱硫和脱水设备 加油机 LPG加气机 CNG加气机、加气柱和卸气柱 站房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 自用燃煤锅炉房和燃煤厨房 自用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 站区围墙 地上罐 埋地罐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汽油罐 0.5 0.5 — — × × × 6 4 3 6 6 — 5 5 6 6 5 — 4 4 4 10 18.5 8 3 柴油罐 0.5 0.5 — — × × × 4 3 3 4 4 — 3.5 3.5 4 4 3.5 — 3 3 3 7 13 6 2 汽油通气管管口 — — — — × × × 8 6 6 8 6 3 8 6 6 6 5 — 8 8 4 10 18.5 8 3 柴油通气管管口 — — — — × × × 6 4 4 6 4 2 6 4 4 4 3.5 — 6 6 3.5 7 13 6 2 LPG储罐 地上罐 一级站 × × × × D × × × × × 12 12/10 12/10 × × × 12/10 12/10 × 12/10 40/30 45 18/14 6 二级站 × × × × D × × × × × 10 10/8 10/8 × × × 10/8 10/8 × 10/8 30/20 38 16/12 5 三级站 × × × × D × × × × × 8 8/6 8/6 × × × 8/6 8/6 × 8 30/20 33 16/12 5 埋地罐 一级站 6 4 8 6 2 × × 5 5 6 × × × 8 8 × 8 20 30 10 4 二级站 4 3 6 4 2 × × 3 3 5 × × × 6 6 × 6 15 25 8 3 三级站 3 3 6 4 2 × × 3 3 4 × × × 4 4 × 6 12 18 8 3 CNG储气设施 6 4 8 6 × × × × × × 1.5(1) — 6 × × — — — 6 × — 5 6 25 14 3 CNG集中放散管管口 6 4 6 4 × × × × × × — — 6 × × — — — 6 × — 5 6 15 14 3 油品卸车点 — — 3 2 12 10 8 5 3 3 6 6 — 4 4 6 6 5 — 4 4 5 10 15 8 — LPG卸车点 5 3.5 8 6 12/10 10/8 8/6 5 3 3 × × 4 — 5 × × × 6 5 × 6 8 25 12 3 LPG泵(房)、压缩机(间) 5 3.5 6 4 12/10 10/8 8/6 6 5 4 × × 4 5 — × × × 4 4 × 6 8 25 12 2 天然气压缩机(间) 6 4 6 4 × × × × × × — — 6 × × — — — 4 × — 5 8 25 12 2 天然气调压器(间) 6 4 6 4 × × × × × × — — 6 × × — — — 6 × — 5 8 25 12 2 天然气脱硫和脱水设备 5 3.5 5 3.5 × × × × × × — — 5 × × — — — 5 × — 5 15 25 12 — 加油机 — — — — 12/10 10/8 8/6 8 6 4 6 6 — 6 4 4 6 5 — 4 4 5 6 15(10) 8(6) — LPG加气机 4 3 8 6 12/10 10/8 8/6 8 6 4 × × 4 5 4 4 6 5 4 — × 5.5 6 18 12 — CNG加气机、加气柱和卸气柱 4 3 8 6 × × × × × × — — 4 × × — — — 4 × — 5 6 18 12 — 站房 4 3 4 3.5 12/10 10/8 8 8 6 6 5 5 5 6 6 5 5 5 5 5.5 5 — — — — —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 10 7 10 7 40/30 30/20 30/20 20 15 12 10 8 8 8 8 15 6 6 6 — — 12 — — 自用燃煤锅炉房和燃煤厨房 18.5 13 18.5 13 45 38 33 30 25 18 25 15 15 25 25 25 25 25 15(10) 18 18 — 12 — — — 自用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 8 6 8 6 18/14 16/12 16/12 10 8 8 14 14 8 12 12 12 12 12 8(6) 12 12 — — — — — 站区围墙 3 2 3 2 6 5 5 4 3 3 3 3 — 3 2 2 2 — — — — — — — — —注:1分子为LPG储罐无固定喷淋装置的距离,分母为LPG储罐设有固定喷淋装置的距离。D为LPG地上罐相邻较大罐的直径。2括号内数值为储气井与储气井、柴油加油机与自用有燃煤或燃气(油)设备的房间的距离。3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与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汽油罐、柴油罐增加30%。4当卸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0m。5LPG储罐放散管管口与LPG储罐距离不限,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相应级别的LPG埋地储罐确定。6LPG泵和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调压器和天然气脱硫和脱水设备露天布置或布置在开敞的建筑物内时,起算点应为设备外缘;LPG泵和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调压器设置在非开敞的室内时,起算点应为该类设备所在建筑物的门窗等洞口。7容量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LPG储罐的整体装配式加气站,其储罐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本表三级站的地上储罐防火间距的80%。8C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9站房、有燃煤或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站房内设置有变配电间时,变配电间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0.8条的规定。10表中一、二、三级站包括LPG加气站、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11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表示该类设施不应合建。表5.0.13-2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m) 设施名称 汽油罐、柴油罐 油罐通气管管口 LNG储罐 CNG储气设施 天然气放散管管口 油品卸车点 LNG卸车点 天然气压缩机(间) 天然气调压器(间) 天然气脱硫、脱水装置 加油机 CNG加气机 LNG加气机 LNG潜液泵池 LNG柱塞泵 LNG高压气化器 站房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 自用燃煤锅炉房和燃煤厨房 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 站区围墙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CNG系统 LNG系统 汽油罐、柴油罐 * * 15 12 10 * * 6 * 6 * * * * * 4 6 6 5 * * 18.5 * * 油罐通气管管口 * * 12 10 8 8 * 6 * 8 * * * * * 8 8 8 5 * * 13 * * LNG储罐 一级站 15 12 2 6 5 — 12 5 6 6 6 8 8 8 — 2 6 10 20 35 15 6 二级站 12 10 2 4 4 — 10 3 4 4 4 8 6 4 — 2 4 8 15 30 12 5 三级站 10 8 2 4 4 — 8 2 4 4 4 6 4 2 — 2 3 6 15 25 12 4 CNG储气设施 * 8 6 4 4 * * 3 * 6 * * * * * 6 6 6 3 * * 25 * * 天然气放散管管口 CNG系统 * * 5 4 4 * — — * 4 * * * * * 6 4 4 — * * 15 * * LNG系统 6 6 — — — 3 — — 6 3 — 3 4 6 8 — — — — 8 12 15 12 3 油品卸车点 * * 12 10 8 * * 6 * 6 * * * * * 6 6 6 5 * * 15 * * LNG卸车点 6 8 5 3 2 6 4 3 6 — 3 3 6 6 6 — — 2 4 6 15 25 12 2 天然气压缩机(间) * * 6 4 4 * * — * 3 * * * * 6 6 6 6 * * 25 * * 天然气调压器(间) * * 6 4 4 * * 3 * 3 * * * * 6 6 6 6 * * 25 * * 天然气脱硫、脱水装置 * * 6 4 4 * * 4 * 3 * * * * 6 6 6 6 * * 25 * * 加油机 * * 8 8 6 * * 6 * 6 * * * * * 2 6 6 6 * * 15(10) * * CNG加气机 * * 8 6 4 * * 8 * 6 * * * * * 2 6 6 5 * * 18 * * LNG加气机 4 8 8 4 2 6 6 — 6 — 6 6 6 2 2 — 2 6 5 6 15 18 8 — LNG潜液泵池 6 8 — — — 6 4 — 6 — 6 6 6 6 6 2 — 2 5 6 15 25 8 2 LNG柱塞泵 6 8 2 2 2 6 4 — 6 2 6 6 6 6 6 6 2 — 2 6 15 25 8 2 LNG高压气化器 5 5 6 4 3 3 — — 5 4 6 6 6 6 5 5 5 2 — 8 15 25 8 2 站房 * * 10 8 6 * * 8 * 6 * * * * * 6 6 6 8 * * - * *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 * * 20 15 15 * * 12 * 15 * * * * * 15 15 15 15 * * 12 * * 自用燃煤锅炉房和燃煤厨房 18.5 13 35 30 25 25 15 15 15 25 25 25 25 15(10) 18 18 25 25 25 - 12 - - - 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 * * 15 12 12 * * 12 * 12 * * * * * 8 8 8 8 * * - * * 站区围墙 * * 6 5 4 * * 3 * 2 * * * * * — 2 2 2 * * - * *注:1站房、有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2表中一、二、三级站包括LNG加气站,LNG与其他加油加气的合建站。2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2括号内数值为柴油加油机与自用有燃煤或燃气(油)设备的房间的距离。3“*”表示应符合表5.0.13-1的规定。6加油工艺及设施6.1油罐6.1.1除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外,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条文说明:加油站的卧式油罐埋地敷设比较安全。从国内外的有关调查资料统计来看,油罐埋地敷设,发生火灾的机率很小,即使油罐发生着火,也容易扑救。英国石油学会《销售安全规范》讲到,Ⅰ类石油(即汽油类)只要液体储存在埋地罐内,就没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事实上,国内、国外目前也没有发现加油站有大的埋地罐火灾。另外,埋地油罐与地上油罐比较,占地面积较小。因为他不需要设置防火堤,省去了防火堤的占地面积。必要时还可将油罐埋设在加油场地及车道之下,不占或少量占地。加上因埋地罐较安全,与其他建构物的要求距离也小,也可减少加油站的占地面积。这对于用地紧张的城市建设意义很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地面罐必须设置冷却水,以及油罐受紫外线照射、气温变化大,带来的油品蒸发和损耗大等不安全问题。油罐设在室内发生的爆炸火灾事例较多,造成的损失也较大。其主要原因是油罐需要安装一些阀门等附件,它们是产生爆炸危险气体的释放源。泄漏挥发出的油气,由于通风不良而积聚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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