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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xx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除专门指明外,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治理和经济核算,强化公司内部监控与和谐机制,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那么»、«企业财务通那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那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操纵指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形,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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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上市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除专门指明外,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治理和经济核算,强化公司内部监控与和谐机制,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那么»、«企业财务通那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那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操纵指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形,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治理体制2.财务治理基础工作3.内部牵制制度4.会计稽核制度5.全面预算治理6.货币资金治理7.应收款项治理8.存货治理9.长期股权投资治理10.工程项目治理11.固定资产治理12.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治理13.采购及应对账款治理14.职工薪酬治理15.债务性融资治理16.募集资金使用治理17.应交税费治理18.股东权益治理19.收入治理20.成本费用治理21.关联方交易治理22.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23.财务风险治理24.财务检查25.审计与资产评估26.企业清算 27.附那么第四条公司依照生产经营特点和治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治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运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同意国家有关机关的检查监督。第五条公司财务治理的差不多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优化财务结构,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第六条公司财务治理制度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制定。财务治理体制第七条公司财务治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那么,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治理;财务部负责公司的经济核算和财务治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治理与核算。第八条公司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财务事项:1.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5.审议股权鼓舞打算;6.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审议公司拟发生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或资产处置:(1)交易或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以上;(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以上的资产处置。8.对发行公司债券、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及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出决议;9.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0.审议批准担保事项。第九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财务治理方面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5.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托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7.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十条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职责:1.负责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行的财务信息资料,并参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如生产经营总目标的制定、投资的前期可行性研究以及资金的筹措和利用等;2.负责财务打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建立和健全成本治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目标成本治理制度,以先进合理的目标成本指标操纵和降低生产成本费用,推进公司低成本战略的实施;3.财务治理的差不多任务和方法,应从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活动,强化财务治理,搞好经济核算,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开展财务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做出不懈的努力;4.合理、有效、科学地动用资金,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投资者利益;5.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成果;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操纵、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财务收支要注重日常操纵与治理,分析与考核要做到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清晰、分析有理有据,运用事前打算推测、事中核算操纵、事后分析考核的方法,搞好财务治理;6.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治理制度,组织和领导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7.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显现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8.及时合理处理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事项。第十二条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的职责:1.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打算,检查分析财务打算的执行情形;2.配合财务部组织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财务治理工作;3.配合财务部真实填报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第三章财务治理基础工作第十三条原始记录治理1.公司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2.原始记录的设置和记录表格式、台账表格式的设计要适应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满足经营治理和业务核算、统计核算、财务核算的要求;3.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表式、内容和填报方法必须健全统一,传送路线明确;4.原始记录的范畴:⑴产品生产及在制品、半成品治理和生产预备方面的原始记录;⑵产品检查试验、材料检验、质量治理方面的原始记录;⑶产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交货、成品出入库治理、包装、发运方面的原始记录;⑷原材料、外协件的收、发、拨、退、毁损、消耗、节约方面的原始记录;⑸设备安装、使用、运行、修理、完好、大修、润滑、监控方面的原始记录;⑹技术预备、科研、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方面的原始记录;⑺能源生产、收入、消耗、计量、节约方面的原始记录;⑻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劳动爱护方面的原始记录;⑼基建、技改立项、预算、施工、完工治理方面的原始记录;⑽工具生产、采购、收发、借退、消耗、低值易耗品收发、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⑾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治理方面的原始记录。5.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按类别、发生期装订成册,储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定额治理1.定额包括资金定额、费用开支定额以及物料消耗定额等;2.制订定额必须科学、合理,对不合理的定额必须及时修订;3.强化对定额与实际的差异分析治理,及时纠正偏差。第十五条物资采购验收治理1.物资采购治理应当采纳目标治理和定额治理两种方法;2.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转移、销售必须经质量检查员和库房保管员验质验量,对物资的质量和物资的计量验收工作分别由物资归口部门负责执行。第十六条物资日常治理1.物资验收、保管、发放,要做到制度健全、手续齐备、工作细致,确保账、卡、物一致;2.对物资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存。第十七条价格治理要及时了解市场,对物资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制订合理有效的价格体系,并依照市场形势及时调整价格。第十八条财务打算治理1.公司财务打算以目标利润为基础,综合其他财务指标编制而成;编制财务打算要把推测和实际相结合,要通过制定总体目标、指标分解、反馈汇总三个时期;2.财务打算要立足公司年度进展规划制定,既要保持打算的稳固性,又要依照形势变化对打算进行适当调整;3.年度财务打算应当分解到季度、月度,保证具体可行。第十九条财务分析治理1.财务部要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包括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等综合分析及专题分析,分析要总结体会找出差距,不断改善提高治理水平;2.财务分析应当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析,资金状况分析,公司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公司利润分析、成本费用分析、财务推测分析等。第二十条财务部应当建立一系列基础治理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第四章内部牵制制度第二十一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爱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打算、操纵和评判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第二十二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那么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以及业务处理程序化、制度化。第二十三条现金内部牵制的内容1.公司库存现金收支与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经管现金的出纳人员应与会计岗位分离,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2.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不能集中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3.建立收据和发票的领用制度。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员签字。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收据和发票应当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4.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依照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要在原始凭证与收付凭证上盖上〝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5.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对发觉的现金溢缺,必须认真查明缘故,并按规定进行处理;6.公司的出纳人员应定期轮换,不得一人长期从事出纳工作。第二十四条应收及预付款内部牵制制度1.应依照销货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单所列的名称、金额、摘要登记账簿;2.收到货款后,应依照银行收款通知书登记账簿;3.对已核销的坏账,应在备查簿上登记,加以操纵,严格保密,对此类客户也应核对账目,以免以后回收时被有关人员纳入私囊;4.定期与有关客户对账,以保证账账相符;5.会计人员应定期按应收账款的账龄、金额等重要程度列表,向有关领导报告。第二十五条应收票据内部牵制的内容1.企业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保管应收票据的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2.票据的同意、贴现和换新须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3.违约票据应置于会计部门的操纵之下并在以后采取有效的追踪措施;4.部分付款的票据,收到货款时应将收款日期、金额、余额等记录在票据背面,并在票据登记簿上及时记录;5.同意票据的背书应与付款方一致,不得同意未背书的票据。同意票据后应加盖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以减少未背书或背书不当所带来的风险。第二十六条存货内部牵制的内容1.各二级核算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生产通知单、领料单、入库单等文件资料都要聚拢该单位的财务部门;2.制定成本打算或操纵目标,搜集、审核各有关单证,严格操纵生产费用的发生;3.设置相应的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进行会计核算;4.选择恰当的成本运算方法,归集并分配生产费用,确定生产成本;5.进行各种成本分析;6.定期盘点存货、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内部牵制的内容1.固定资产的取得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认可;2.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必须完整、合理,且账账相符;3.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划分为五大类;4.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修理、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5.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有完整的金额申请报批程序;6.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第二十八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工作依据是公司的会计资料、公司的经济活动过程、公司的经营治理。通过内部牵制制度的实施及时发觉公司经营中的问题,改善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第五章会计稽核制度第二十九条会计稽核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账证等进行审核、复查。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要加强会计稽核工作。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显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或禁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第三十条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及分工1.公司的财务稽核制度以财务部为中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2.财务部长对会计稽核工作负责,并对打算指标的衔接、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财产增减变化等重大事项负责稽核;3.财务部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工作岗位,其工作要紧包括:会计凭证的审核、账簿的核对、会计报表的复核以及基础工作的复核。第三十一条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要紧内容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打算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运确实是否正确,各项打算指标是否衔接等。⑴审核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形,及时解决目标和实际的差异;⑵审核成本开支范畴和费用开支标准;⑶审核成本费用核算期间和成本差异。审核之后应当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打算和预算。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⑴审核公司资金预确实是否合理使用,是否严格操纵非生产性开支;⑵审核公司对国家投入的资本金、专项资金和税收返还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⑶审核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禁止和纠正。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⑴原始凭证必须通过授权人的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会计记录的原始依据;⑵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保持一致,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⑶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对;⑷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后,必须签名、盖章,以明确其经济责任;⑸定期审核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是否相符;⑹定期审核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日记账是否相符。4.审核各项财务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形,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缘故。第三十二条稽核人员要对所审核签署的凭证、账簿、报表、成本打算、财务收支打算负责。第六章全面预算治理第三十三条全面预确实是指在科学推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公司在以后一定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打算和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全面预算治理是实现企业资源配置优化的工具,是对企业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规划、推测、预算,并对其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分析、操纵、调整和考评的一系列治理活动。全面预算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和财务预算。第三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步实行全面预算治理。第三十五条公司设立全面预算治理委员会,领导整个公司的全面预算治理工作。全面预算治理委员会下设预算治理办公室,预算治理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与考核等具体工作由预算治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分级归口治理。第三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全面预算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应当重视全面预算治理工作,将全面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第三十七条全面预算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进展规划,以业务预算、投资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量为核心进行编制,并要紧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全面预算按年度编制,分季度、月度落实。全面预算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和有关部门,经预算治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三十八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全面预算工作必须按预算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行,各单位应当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和谐各项经营活动的差不多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操纵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第三十九条全面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全面预算执行责任体系。第四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对预算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形,关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形、新问题及显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及时做出报告,并查找缘故,以提出改进经营治理的措施和建议。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全面预算,一样不予调整。全面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能够调整财务预算。预算调整实行申报审批制,由各责任单位提出报告和修正申请,报请预算治理委员会审核后决定是否调整。第四十二条公司全面预算执行考核是对各单位绩效评判的要紧内容,各单位应当结合年度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进行,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各单位内部人力资源治理的参考。第四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后,各单位要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第七章货币资金治理第四十四条货币资金是指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货币资金治理。第四十五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财务治理方法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操纵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畴和工作要求。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第四十九条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严格的预算治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平稳所确定的月度资金收支打算,组织收入,操纵支出,不承诺超预算或无预算支付资金。因专门情形确需调整资金收支打算时,由归口部门提出分析报告,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进行调整。第五十条公司资金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和相关手续使用。涉及资金支付的各项业务,均应经主管领导按照授权审批制度审查批准后办理;采购合同、付款结算凭证、收款结算凭证、支付单据和支票等票据的使用,须经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批准。第八章应收款项治理第五十一条应收款项是指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第五十二条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操纵,依照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注重应收款项的日常监督和分析,操纵发生规模和具体发生对象。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台账治理制度,按照客户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时加强合同治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形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的逾期应收款项,能够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关于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同意职员的监督。关于造成坏账缺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各单位应当按照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定期清查制度,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晰,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关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预备。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坏账核销治理制度,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缺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坏账的核销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应报公司审核或审批。被核销的坏账要设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责任部门连续进行清欠。1.公司及直属非法人单位的坏账核销,由公司按治理权限审批;2.子公司坏账核销报公司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后,转子公司按法定程序批准。第九章存货治理第五十八条存货是指各单位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旧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五十九条存货实行归口治理,各归口治理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购规模,建立完善的采购与付款制度,做到公平、公平、公布和比质、比价、比信誉采购,大宗大额物资实行招标采购。第六十条各单位必须建立明确的存货计量验收制度,存货的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增加的存货,应区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制、托付加工、投资者投入、盘盈、同意捐赠的存货,按«企业会计准那么»正确计价。第六十二条各单位入库、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实行打算成本计价的,对打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要按月摊销;按实际成本计价的,采纳加权平均法等计价方法。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依照存货不同类别的特点,具体明确事实上物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等治理方法。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的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假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及时查明缘故,并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第六十五条存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的处理,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应报公司审核或审批。1.公司及直属非法人单位的上述事项处理由公司按治理权限审批。2.子公司上述事项处理报公司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后,转子公司按法定程序批准。第十章长期股权投资治理第六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长期股权投资准那么里面没有规定的,要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那么。第六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划分1.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其形成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操纵和非同一操纵〕,其他股权投资;2.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阻碍进行的分类:操纵、共同操纵、重大阻碍、无操纵、无共同操纵且无重大阻碍。第六十八条公司依照进展需要统一组织对外投资活动,公司资本运营部、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六十九条财务部应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跟踪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对经考核达不到投资回报指标,逾期不能收回投资或造成投资缺失的,通过法定程序追究项目负责人、投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决策人员的责任。第七十条财务部应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治理,确保投资收益。第七十一条关于不符合公司进展战略或其他不符合公司利益的对外投资,应及时加以清理和处置,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必须对拟处置对外投资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直截了当、间接的经济效益及其他后果。对外投资项目的处置必须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投资处置权限与批准投资项目的权限相同。第十一章工程项目治理第七十二条工程项目是指企业依照经营治理需要,自行或托付施工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工程项目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项目包括差不多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1.差不多建设项目:指以新建、扩建、复原等形式表示的扩大再生产,要紧特点是增加生产要素的数量,是为了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2.技术改造项目:要紧是对现有企业状况,通过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等,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第七十三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投资施工前必须先通过可行性调研。明确可行性分析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结合技术进步的要求,进行市场推测,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确保科学决策。第七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度,在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项目建议书,按公司有关资产及资本运营确定的权限审批。第七十五条各单位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财务治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财务工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设置和职责权限。第七十六条专设财务机构或专职财务人员应对设计概算进行演算和复核,以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应依照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的准确性、定额套用的正确性、费用计取和汇总的合理性等。第七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程项目资金,非法定程序不得突破预算。专设财务机构或专职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操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设备和材料货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款项的支付。第七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工程材料、物资、机器设备采购及保管制度,包括降低采购成本,明确划分生产用材料物资与工程用材料物资,制定工程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制度等。第七十九条各单位会计机构或人员应当定期清查工程物资,核实差不多建设支出,及时编制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如实反映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占用、建设成本和投资成效、概预算和年度投资打算的完成情形等。第八十条各单位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判定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测试。估量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要计提减值预备。第八十一条各单位财务机构或人员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开展各项清理工作。要紧包括各类会计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第八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决算审查、竣工验收及考核制度,明确决算审查、工程竣工及考核的职能部门,确保工程质量和及时交付使用。依照工程完工速度、质量、及投资预算完成情形建立奖罚制度。第八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于下月起计提折旧,竣工决算手续在年内办理的,按实际成本调整原先的估价和已提折旧,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跨年度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同样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并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第十二章固定资产治理第八十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或者一个经营周期、价值超过一定标准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固定资产的结构、状况、治理水平等直截了当关系着企业的竞争力,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进展。第八十五条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治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使用部门、治理部门负实物治理责任,财务部门负价值治理责任。第八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治理的打算工作,准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打算。第八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以及处置、报废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做出明确规定。第八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按«企业会计准那么»及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九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对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第九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和定期检修制度,应设置专门治理固定资产的机构,加强固定资产的爱护和保养工作。第九十一条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账实不符情形要查明缘故,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第九十二条固定资产除按常规程序进行会计核算外,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操纵制度。第九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事项。第九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治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出售、毁损、转让、对外投资、捐赠、抵偿债务等。固定资产处置,对报废资产要经检验鉴定,变卖、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交换及非正常清理等,都需对其性能、新旧程度及价值等进行鉴定、评判。固定资产处置必须由使用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或理由,说明资产退废缘故。第十三章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治理第九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操纵的没有实物形状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无形资产准那么规范。第九十六条研究开发项目也在无形资产治理中核算,并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时期与开发时期。研究时期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开发时期中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在无行资产中号核算,企业应当依照实际情形加以判定。第九十七条公司的无形资产实行归口治理,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经营以及产权爱护治理工作,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价值治理工作。第九十八条公司各单位职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制造或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第九十九条各单位应重视无形资产的治理工作,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第一百条无形资产一经生成,应积极组织专利申报、专有技术的鉴定工作,以对无形资产给予客观认定。第一百零一条各单位应重视无形资产的产权爱护工作,职务发明、技术成果和职务作品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作者,在离开本单位或退休时必须将在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资料、实验设备、样品及产品交还单位。一切归属单位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其重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未经单位同意,不承诺任何人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采纳其他不正当手段占为己有或私自处置。第一百零二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按«企业会计准那么»的规定,正确核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第一百零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做好无形资产对外出租、出售、投资、转让等的价值认定工作,监督其收益实现情形。第一百零四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量,将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预备。第一百零五条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时,单位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第一百零六条其他长期资产包括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长期资产。第一百零七条各单位应分析其他长期资产的重要性,关于金额较大或比较重要的项目明确专门治理人员、制定专项治理方法。第十四章采购与应对款项治理第一百零八条采购是指公司各单位购买物资〔或同意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应对款项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和同意劳务以及其他业务往来而应对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对账款、其他应对款、应对票据等。第一百零九条各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业务,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各项采购的付款业务。第一百一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第一百一十一条物资采购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必须采纳公布招标的方式,合理确定招标的范畴、标准、实施程序和评标规那么。招标方式包括公布招标,邀请招标,询标竞价等方式。第一百一十二条各单位应依照本单位实际情形确定纳入比价采购的物资范畴,采取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采购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第一百一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治理。关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关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第一百一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对验收过程中发觉的专门情形,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赶忙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缘故,及时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现金治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方法»和«内部内部操纵应用指引——采购业务»等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按照〝业务部门申请、部门领导审查、财务核算归口审核、财务部门审批、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等操纵程序,以加强公司款项支付的操纵治理。第一百一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第一百一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合同台账治理。签订合同后,由采购部门登记合同台账,并提报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应加强合同台账治理;提交付款申请时,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台账,批准付款后,及时更新合同台账;月度终了,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核对合同台账,确保无差异。第一百一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治理。第一百一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应对账款的治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治理应对款项。已到期的应对款项须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第一百二十条应对票据应设置备查簿,财务部门由专人负责详细登记票据备查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签发工作。要指定专人操纵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及退回的商业票据,票据的签发必须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才能完成,签发的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收证明和发票核对。第一百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退货治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物资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收回退货款。第一百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对账款、应对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缘故,及时处理。第十五章职工薪酬治理第一百二十三条应对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酬劳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第一百二十四条应对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1.职工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第一百二十五条各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依照考勤录入工资运算程序运算应得工资。第一百二十六条各单位严格按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工资定额,分配应对职工工资。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核算工资基金、保险费用、附加费用等,并做好使用和治理。1.各单位按应对工资总额的相应比例运算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上交劳动保险部门。2.各单位依法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交费及计提标准等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3.工会经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使用和治理。4.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由公司各级职工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使用和治理。5.各单位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支付的补偿,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6.其他薪酬支出依据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各单位严格运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规定比例运算应交个人所得税额,上交税务部门。第一百二十九条各单位薪酬支出按照〝谁受益,说承担〞的原那么,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依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由各单位计提或分摊薪酬费。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除以上两项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第一百三十条在研究时期发生的职工薪酬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在开发时期发生的职工薪酬可计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形下,财务部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先通过〝应对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人工成本金额。第十六章债务性融资治理第一百三十二条债务性融资是指发行企业债券、向银行借款、办理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依照进展需要统一筹划并组织实施对外融资。财务部做好融资打算和预算工作,融资打算之前,要对融资的效益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确保融资活动的效益性;要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选择最正确的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的有关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三十五条有关融资合同、协议或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经有权批准融资业务的人员在各自的批准权限内批准。第一百三十六条筹措资金到位后,必须对筹措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操纵和监督,筹措资金要严格按融资打算拟定的用途和预算进行使用,确有必要改变筹措资金的用途或预算,必须事先获得该融资打算的批准机构或人员的批准后才能改变资金的用途或预算。第十七章募集资金使用治理第一百三十七条本方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布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布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布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第一百三十八条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缺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或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协议要紧内容。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治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打算,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布、透亮和规范。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那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备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储备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差不多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储备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打算使用募集资金。显现严峻阻碍募集资金投资打算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治理制度和本方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打算,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范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改变缘故。第一百四十六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那么上不得变更。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合理缘故需要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那么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1.原项目差不多情形及变更的具体缘故;2.新项目的差不多情形、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3.新项目的投资打算;4.新项目差不多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操纵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幸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操纵人进行交易的缘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阻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第一百五十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可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董事发说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为〝相符〞或〝差不多相符〞的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3.保荐机构发说明确同意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止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形。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形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权予以禁止。第十八章应交税费治理第一百五十三条应交税费是指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运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都市爱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估量应交数的,如印花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第一百五十五条各子、分公司纳税单位应严格按税法规定计提各项税金,依照地域及当地税务部门要求自行运算上交各项税金。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合并汇总各直属单位、各分公司、子公司各期应交及已交的各项税款,并向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各期的公司实现的利税总额。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应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利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待政策,合法降低公司整体税负。第十九章股东权益治理第一百五十八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拥有公司净资产的权益,即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股本的总额。资本公积是投资者实际投入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以及其他非正常收益形成的积存,是资本的一种储备形式。其来源要紧包括以下方面:1.股本溢价,即发行股份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即股本〕的部分。2.财政拨款。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不符合规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3.其他来源。包括同意现金捐赠、股权投资预备、关联交易价差、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能够用于补偿亏损,也可用于分派股利。盈余公积能够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净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即净利润中尚未指定用途的部分。第一百五十九条董事会负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的职权。第一百六十条股东大会负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的职权。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有爱护宽敞投资者利益的义务,对股东权益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必须加强资本金的治理。财务部是公司资本金的核算和治理部门。第一百六十三条资本金是公司在工商治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它必须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对它依法享有经营权,在公司生产经营期内实行资本保全制度,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加强资本公积金的治理。在扩大资本增加股本时,按规定能够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同意非现金资产预备、股权投资预备在其未实现前,均不得用于转增股本,待同意捐赠非现金资产预备和股权投资预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才能够用于转增股本。第一百六十五条财务部负责按照国家及本单位章程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次序,编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第二十章收入治理第一百六十六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第一百六十七条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连续治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操纵;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第一百六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收入预算治理制度,明确各项收入的定义和计量,全部收入纳入统一治理,制定收入目标,确立收入治理责任制。第一百六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各项收入的定价操纵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第一百七十条各单位应当在收入业务的各个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收入登记制度,并加强收入合同、收入打算、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保管和相互核对工作。第一百七十一条产品的交货期必须切合实际,对专门要求,必须事先与生产部门协商,幸免延期供货给公司带来信誉损害和经济缺失。第一百七十二条各单位应将各项收入及时入账,不得提早或拖后确认收入,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第一百七十三条各单位收入的运算和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那么。收入运算及确认的差不多依据是本单位对外签订的销售、工程承揽、服务等合同、协议。第一百七十四条各单位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除即时结清外,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对重大销售和提供劳务合同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参与审核,并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业务部门在正式签订合同后,应于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合同文本送交财务部门一份,以作为确认收入和分析应收账款的依据。第一百七十五条外贸业务发生的出口佣金应调整当期收入,即付给中间商的佣金冲减当期收入,收到中间商的佣金增加当期收入。第一百七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现金治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方法»和«企业内部操纵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各项收入的收款业务。第二十一章成本费用治理第一百七十七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分为构成产品成本的费用和期间费用。构成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称为产品成本或制造成本,不直截了当构成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称为期间费用。第一百七十八条制造成本按照费用发生的作用和过程,可分为直截了当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截了当费用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直截了当计入成本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截了当材料、燃料动力、直截了当人工等直截了当费用。间接费用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截了当计入产品成本,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的各项费用。第一百七十九条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那么»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标准,正确划分成本开支范畴。应当列入成本的各项生产费用,必须全部列入产品成本;不属于成本开支范畴的各项支出,不得计入产品成本。生产过程回收边角余料,按规定冲减成本,但不得将应列入收入的冲减产品成本。第一百八十条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治理机构组织和治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截了当或间接归入某种生产成本的直截了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治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第一百八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制造成本、治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等的具体项目,在各项成本费用的划分上,应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内部组织形式、内部核算体制,做出详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成本费用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第一百八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一百八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对成本费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操纵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畴和工作要求。第一百八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成本费用治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原始记录、充实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计量工具设备;完善各项物、料、动能消耗定额和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定额;完善各类材料物资、自制半成品、各类产成品的打算价格和内部各项劳务的结算价格。第一百八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成本费用预算应当符合单位的进展目标和成本效益原那么。各单位应当依照成本费用预算内容,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形,制定奖惩措施,实行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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