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举报
开通vip

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PAGE\*MERGEFORMAT1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目录TOC\o"1-2"\h\uHYPERLINK\l"_Toc30057"1 总则PAGEREF_Toc30057\h3HYPERLINK\l"_Toc13003"1.1 编制目的PAGEREF_Toc13003\h3HYPERLINK\l"_Toc26581"1.2 编制依据PAGEREF_Toc26581\h3HYPERLINK\l"_Toc603"1.3 适用范围PAGEREF_Toc603...

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PAGE\*MERGEFORMAT1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目录TOC\o"1-2"\h\uHYPERLINK\l"_Toc30057"1 总则PAGEREF_Toc30057\h3HYPERLINK\l"_Toc13003"1.1 编制目的PAGEREF_Toc13003\h3HYPERLINK\l"_Toc26581"1.2 编制依据PAGEREF_Toc26581\h3HYPERLINK\l"_Toc603"1.3 适用范围PAGEREF_Toc603\h3HYPERLINK\l"_Toc16971"1.4 工作原则PAGEREF_Toc16971\h3HYPERLINK\l"_Toc24226"1.5 救援分级PAGEREF_Toc24226\h4HYPERLINK\l"_Toc5399"(1)一般事件(Ⅳ级)紧急医学救援PAGEREF_Toc5399\h4HYPERLINK\l"_Toc12153"(2)较大事件(Ⅲ级)紧急医学救援PAGEREF_Toc12153\h4HYPERLINK\l"_Toc18047"(3)重大事件(Ⅱ级)紧急医学救援PAGEREF_Toc18047\h4HYPERLINK\l"_Toc12441"(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紧急医学救援PAGEREF_Toc12441\h5HYPERLINK\l"_Toc32701"2 组织指挥体系PAGEREF_Toc32701\h5HYPERLINK\l"_Toc22825"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PAGEREF_Toc22825\h5HYPERLINK\l"_Toc27337"2.2 区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PAGEREF_Toc27337\h5HYPERLINK\l"_Toc17649"2.3 现场指挥机构PAGEREF_Toc17649\h5HYPERLINK\l"_Toc3919"2.4 专家组PAGEREF_Toc3919\h6HYPERLINK\l"_Toc21475"3 预警与行动PAGEREF_Toc21475\h6HYPERLINK\l"_Toc20621"3.1 预测与报告PAGEREF_Toc20621\h6HYPERLINK\l"_Toc6928"3.1.1信息监测PAGEREF_Toc6928\h6HYPERLINK\l"_Toc23278"3.1.2 “120”急救信息监测PAGEREF_Toc23278\h6HYPERLINK\l"_Toc23124"3.2 预警分级与发布PAGEREF_Toc23124\h6HYPERLINK\l"_Toc1939"4 应急响应PAGEREF_Toc1939\h7HYPERLINK\l"_Toc1073"4.1 分级响应PAGEREF_Toc1073\h7HYPERLINK\l"_Toc11574"4.2 响应措施PAGEREF_Toc11574\h7HYPERLINK\l"_Toc4532"4.2.1先期处置PAGEREF_Toc4532\h8HYPERLINK\l"_Toc20743"4.2.2 现场处置PAGEREF_Toc20743\h8HYPERLINK\l"_Toc27227"4.2.3 伤员转送PAGEREF_Toc27227\h8HYPERLINK\l"_Toc32617"4.2.4 伤病员接收与救治PAGEREF_Toc32617\h9HYPERLINK\l"_Toc10324"4.2.5区域支援PAGEREF_Toc10324\h9HYPERLINK\l"_Toc5060"4.2.6 疾病防控PAGEREF_Toc5060\h9HYPERLINK\l"_Toc911"4.2.7 心理救援PAGEREF_Toc911\h10HYPERLINK\l"_Toc12233"4.3 响应终止PAGEREF_Toc12233\h10HYPERLINK\l"_Toc17014"4.3.1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事件响应终止PAGEREF_Toc17014\h10HYPERLINK\l"_Toc26066"4.3.2 重大(Ⅱ级)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PAGEREF_Toc26066\h10HYPERLINK\l"_Toc17734"4.3.3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PAGEREF_Toc17734\h11HYPERLINK\l"_Toc30533"5 信息管理PAGEREF_Toc30533\h11HYPERLINK\l"_Toc10594"5.1 信息收集PAGEREF_Toc10594\h11HYPERLINK\l"_Toc20268"5.2 信息报送PAGEREF_Toc20268\h11HYPERLINK\l"_Toc11291"5.3 报告内容PAGEREF_Toc11291\h11HYPERLINK\l"_Toc25176"5.4 涉外信息处理PAGEREF_Toc25176\h12HYPERLINK\l"_Toc28854"5.5 新闻发布PAGEREF_Toc28854\h12HYPERLINK\l"_Toc10695"6 保障措施PAGEREF_Toc10695\h12HYPERLINK\l"_Toc11204"6.1 资金保障PAGEREF_Toc11204\h13HYPERLINK\l"_Toc20783"6.2 物资保障PAGEREF_Toc20783\h13HYPERLINK\l"_Toc1534"6.3 队伍保障PAGEREF_Toc1534\h13HYPERLINK\l"_Toc17105"6.4 交通保障PAGEREF_Toc17105\h14HYPERLINK\l"_Toc23366"6.5 通信和信息保障PAGEREF_Toc23366\h14HYPERLINK\l"_Toc17162"6.6 社会动员保障PAGEREF_Toc17162\h14HYPERLINK\l"_Toc24196"6.7 宣传培训和演练PAGEREF_Toc24196\h15HYPERLINK\l"_Toc8502"   7 附则PAGEREF_Toc8502\h15HYPERLINK\l"_Toc12649"7.1 预案管理PAGEREF_Toc12649\h15HYPERLINK\l"_Toc28900"7.2 预案解释PAGEREF_Toc28900\h15HYPERLINK\l"_Toc14186"7.3  预案实施PAGEREF_Toc14186\h151 总则1.1 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提高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学救援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市突发事件应对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病人救治根据《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工作。1.4 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响应及时、就近救援,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公众参与、资源整合的工作原则。1.5 救援分级(1)一般事件(Ⅳ级)紧急医学救援一次事件造成伤亡人数10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1—2例的突发事件;事发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2)较大事件(Ⅲ级)紧急医学救援一次事件造成伤亡人数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3—4例的突发事件;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突发较大事件。(3)重大事件(Ⅱ级)紧急医学救援一次事件造成伤亡人数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5—9例,但无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可能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涉及范围广、涉及2个或以上区县;较大化学泄漏、核事件或放射性事件;较大恐怖和生物灾害事件;国家卫健委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重大级突发事件。(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紧急医学救援一次事件造成伤亡人数10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人员达到10例及以上;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性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并可能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突发事件;跨省(区、市)的突发事件;重大恐怖和生物灾害事件;国务院和国家卫健委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市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2.2 区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2.3 现场指挥机构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在市人民政府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医学救援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现场指挥机构由现场最高卫健行政领导负责指挥,参与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2.4 专家组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组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紧急医学救援组)。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提出相应级别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医学救援措施建议,负责现场医学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期评估建议等。3 预警与行动3.1 预测与报告3.1.1信息监测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信息监测,由市卫健委根据市政府有关通报和指令,市级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区县有关报告,以及收集的国内外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信息与专报,进行综合分析、风险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和分级。3.1.2 “120”急救信息监测全市120急救电话接到救援请求后,在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调度的同时,应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及时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价和分级。3.2 预警分级与发布市卫健委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分析,达到预警或事件分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并通报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紧急医学救援预警根据救援任务分级分为四级,分别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蓝色(Ⅳ级):发布到涉及的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黄色(Ⅲ级):发布到涉及的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系统的相关单位。橙色(Ⅱ级)、红色(Ⅰ级):发布到涉及的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区域和相邻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系统等相关单位。市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预警发布后,所涉及的区县、区域及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应作好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准备。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负责。重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紧急医学救援的应急响应由市卫健委负责。4.2 响应措施4.2.1先期处置院前急救。事件发生地120急救网络按照就近原则迅速派出院前急救队伍,初步核实并报告事件信息,开展先期救援。先期紧急医学救援。事件发生地紧急医学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在派出院前急救队伍后,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形成工作方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后勤保障等准备,迅速派出先期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处置小组,开展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紧急医学救援方案,调度现场救援力量进行检伤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将不同级别的伤病员分区、分级进行急救处理,安排现场车辆,协调相关单位,转送伤员,反馈现场信息,必要时提出增援请求。4.2.2 现场处置各级紧急医学救援系统接到指令、指示、要求和请求后,派出后续增援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视情况成立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伤员伤情开展初步救治,对暂不能转出的伤员给予基础生命支持。必要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可在现场建立移动医院或临时医疗点。4.2.3 伤员转送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对符合转送条件的伤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急救车、急救直升机、水上救援艇等多种方式尽快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4.2.4 伤病员接收与救治根据事件类型,伤员伤情和数量,医疗机构收容能力、专业特点,遵循“统一部署、资源整合、集中收治、集中管理”的原则分级收治批量伤员。后方治疗医院接到接收伤员的指令后,应当及时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接收伤员后应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救治情况。伤病员人数或病情超过了当地医疗机构的承受能力时,可将伤病员分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由医学救援现场指挥部或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4.2.5区域支援事发地区县(自治县)卫健委在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过程中有困难的,可向市卫健委申请区域支援。其他区县或市级(含在渝军队、武警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对市卫健委发出的紧急医学救援指令性任务,要及时做出应急响应,完成指令性医学救援任务。4.2.6 疾病防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根据专家评估分析意见,存在次生或衍生公共卫生风险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事件响应过程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救援现场及周围环境消杀、受影响人群生活饮用水监测、媒介生物监测、疾病监测和健康教育宣传等防控工作,防止发生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2.7 心理救援事件响应过程中,要尽早组织心理救援队伍或心理救援专家参与事故处置,加强突发事件中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实现紧急状态下生命救援和心理救援同步进行,保障群众及救援人员的心理健康。4.3 响应终止4.3.1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事件响应终止区县(自治县)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请市级专家参加评估),向本级政府提出终止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并报市卫健委备案。4.3.2 重大(Ⅱ级)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4.3.3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请国家级专家参加评估),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5 信息管理5.1 信息收集先期紧急医学救援队在到达现场初步核实情况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和派出机构报告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救援情况和后续救援需求。派出医疗机构接报后应当在汇总核实后及时向当地卫健委和市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情况及进展情况。5.2 信息报送接到报告的区县(自治县)卫健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与开展紧急医学救援情况,并向其他相关部门通报。市卫健委接到报告后,应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及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重大、特别重大事件,还应当向国家卫健委报告。5.3 报告内容报告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卫生问题;卫健系统受损情况。5.4 涉外信息处理突发事件伤亡人员涉及在渝外国人(港澳地区居民)的,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处置。市卫健委负责向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政府港澳办)通报情况。5.5 新闻发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的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一般(Ⅳ级)事件和较大(Ⅲ级)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行动的新闻发布,由组织紧急医学救援的区县(自治县)卫健委会同同级政府新闻部门负责。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行动的新闻发布,由市卫健委会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6 保障措施本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和设施的作用,建立迅速、高效、有力的应急反应机制,在体系、人员、技术、物资和资金上作好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6.1 资金保障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应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转经费纳入工作预算安排,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和处置经费。6.2 物资保障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要储备突发事件所需紧急医学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及制品、应急床位、消毒与个人防护的用品和设施,储备量原则上应能满足处置一起重大突发事件的需要。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储备所需紧急医学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及制品、应急床位、消毒与个人防护的用品和设施,储备量原则上应能满足一起较大突发事件的需要。6.3 队伍保障市卫健委要加强全市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建设,组成市级、区域、区县三梯次救援队,做好应急处置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应当组建不少于100人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和特殊专业紧急医学救援队。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和区县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应分别组建不少于50人和30人的紧急医学救援队。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卫生人员均应纳入预备队管理和培训,以保证应急处置需要。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要加强对同级专家库的建设,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组建不同层次的专家组,建立有效联系以确保应急处置需要。6.4 交通保障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要加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卫生应急车辆及其装备运输交通工具,积极与公安、交通运输、海关、检验检疫、民航、铁路等有关单位沟通协作,保证医学救援人员、伤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5 通信和信息保障市卫健委要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健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之间的信息平台,统筹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紧急医学救援系统的联动效率。6.6 社会动员保障市、区县(自治县)卫健委要积极动员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突发事件中开展自救互救,发挥先期救援的作用。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团体参加紧急献血活动,为伤病员救治提供血液保障。6.7 宣传培训和演练市、区县卫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宣传普及及教育,增强社会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应急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提升应急人员业务技能;制订相应的应急演练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组织实施。7 附则7.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卫健委制订,区县(自治县)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7.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7.3  预案实施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档为【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1344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医药卫生
上传时间:2019-11-18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