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2 4 6 8第一章 银行会计基础知识 第一节 银行会计的对象和特点 一、银行会计的对象 银行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作进一步的分类称为会计要素。它可以划分为六个方面。 (1)资产 (2)负债 (3)所有者权益 (4)收入 (5)成本和费用 (6)利润 二、银行会计的特点 (1)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的统一性 (2)反映资金活动情况的全面性 (3)会计核算方法的多样性 (4)会计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提供的及时性 三、银行会计工作组织 (1)银行会计机构 目前我国银行一般在总行设会计司(部);省、市、自治区分行设会计处;地市中心支行设会计科;县支行(城市区办事处)设会计股(科)。支行以下的办事处或营业所,因业务量较少,一般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但仍需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会计工作。 银行会计机构分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和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2)银行会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凡是属于全国银行业需统一贯彻执行,并对全国银行会计工作具有广泛约束力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定与管理。如统一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我国金融机构基本业务核算原则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对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办法,可结合辖内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补充,但不得与总行规定相抵触,并应报总行备案。各家商业银行总行可视自身经营业务的特点和需要,根据统一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系统内的会计制度,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在本系统内使用。各商业银行分行对其总行的制度、办法可做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抄报同级人民银行。 (3)银行会计人员 银行的各级会计机构,都是由一定的会计人员组成的,各级会计机构的任务,都要通过会计人员来完成。 第二节 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反映的类别名称,是设置账户、归集和记载各项经济业务的根据。 (1)银行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 ⒈根据经营管理的要求来设置 ⒉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来设置 ⒊根据资金性质和业务特点来设置 (2)银行会计科目的分类 ⒈表内科目 ⑴资产类。 ⑵负债类。 ⑶所有者权益类。 ⑷资产负债共同类。 ⑸损益类。 ⒉表外科目 ⑴或有事项类。 ⑵委托代理业务类。 ⑶备查登记类。 二、记账方法 (1)银行记账方法的种类 记账方法是对日常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按照会计科目进行整理、分类并登记账簿的专门方法。记账方法有复式记账法和单式记账法两种。 ⒈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就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按照资金内在的对应关系,以对应相等的金额在所涉及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⒉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就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2)借贷记账法在银行的具体运用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复式记账法,目前我国银行系统普遍采用借贷记账法。运用借贷记账法,举例说明如下:例1-1:某商业银行签发现金支票一张,从人民银行存款户中提取现金250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第二章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使用与管理 1、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a.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c.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存款人拥有的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等均可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或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2)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不得违规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规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4)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不得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二、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按照存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支票户和存折户。支票户是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凭支票等结算凭证办理存取款项的账户。存折户是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在银行开立的使用存折办理存取款项的账户。本节仅介绍单位活期存款现金存取业务的核算。 1、支票户存取现金的核算 (1)存入现金的处理 支票户向开户银行存入现金时,应填制一式二联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出纳部门。出纳部门审查凭证和点收现金无误后,将第一联回单联盖章后退交存款人,第二联在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后交会计部门,代现金收入传票凭以登记单位存款分户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220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华都百货户2200.00 (2)支取现金的处理支票户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填明支取金额和款项用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并由取款人背书后送银行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现金支票,应按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支票要素是否填写齐全;支票是否挂失;是否背书;存款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余额;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支票是否超过有效期;印鉴是否相符等。经审核无误后,将出纳对号单或铜牌交给取款人凭以到出纳部门取款。同时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登记分户账后,交出纳柜凭以付款。 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概述 贷款是指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前需要资金,将商业汇票经过背书后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把商业汇票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的一种信用活动。票据贴现实质上是将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相结合的一种融资手段。 一、贷款业务分类 1、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贷款的对象划分,可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3、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划分,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4、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五类贷款。 后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二、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 1、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2、对单位发放的贷款可申办展期,个人贷款可否展期应视不同品种而定 3、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和交付利息 5、个人贷款的其他规定 (1)发放个人贷款坚持的原则 除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坚持“先存后贷,存贷结合,存单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外,其它各品种的个人贷款均坚持“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2)办理个人贷款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是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簿等 (3)可用于办理个人贷款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汽车等(必要时需办理保险) (4)可用于办理个人贷款的质押物包括 实物国库券及银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国家特别规定不能质押贷款的除外)、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银行出具的定期储蓄存单。 (5)各贷款经办网点每季与借款人至少核对一次贷款账 三、贷款与票据贴现的区别 1、融资的对象不同 贴现以票据为对象,而其他贷款则以借款人为对象。 2、收取利息的时间不同 贴现的利息是在贴现时,从贴现金额中预先扣收,而贷款利息则采用贷后定期或利随本清的方法计收。 3、融资的期限不同 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贷款则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之分,期限不一。 4、资金的流通性不同 已办贴现的票据,在银行急需资金时,还可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资金运用较灵活,贷款则不同,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 第二节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即借款人需用贷款时应逐笔提出借款申请,逐笔签订借款合同,逐笔立据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到期一次或分次归还贷款。 1、发放贷款的核算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合同副本及借款人填制的一式四联借款凭证时,应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据以开立贷款明细账户。以第一联借款凭证盖章后作回单交借款人,以第二、三联分别代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存款户 转账后,第四联加盖业务公章后由信贷部门留存备查,借款合同副本按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专夹保管。 2、归还贷款的核算 贷款到期,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填写还款凭证。会计部门收到还款凭证后,应与贷款明细账进行核对,并核实借款人存款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经核对无误后,回单交借款人,以还款凭证代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另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加盖业务公章后送信贷部门。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存款户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利息收入 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事先有约定的,在贷款到期时也可由银行办理直接扣收。扣收时,由银行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和两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代扣款通知送借款人,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加盖业务公章送信贷部门,另外各一联分别作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同上。 3、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在贷款到期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时不另办理转账手续。 4、逾期贷款的核算 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应收而未能收回的贷款。贷款逾期时,逾期贷款应在贷款到期当日营业终了前转入“逾期贷款”科目核算。由会计部门填制一红两蓝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同方向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贷款户(红字) 借:逾期贷款——××贷款户(蓝字) 第四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和纪律 1、支付结算原则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循如下结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2、支付结算纪律 单位、个人和银行等当事人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和维护如下结算纪律: (1)单位、个人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单位、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的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2)银行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银行要履行“清算中介”的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办理支付结算工作时,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二、支付结算业务的种类 我国现行支付结算体系包括票据、信用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三方式)。即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第二节票据类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支票业务的核算 1、支票的概念与基本规定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这两种支票上分别印有“现金”、“转账”字样。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支票的基本规定如下: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六个事项。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3)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4)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6)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也可打印;大小写金额、日期和收款人不得更改。 (7)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必须与预留签章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8)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得背书转让。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支票,应作委托收款背书。 2、支票的核算 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核算 (1)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银行接到持票人提交的支票和二联进账单,应认真审查有关内容: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是否为远期支票;支票上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出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受理非本行开户出票人签发的转账支票时,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做委托收款背书;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经审查无误后,以转账支票加盖转讫章和柜员名章,各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转账支票作借方传票,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传票,第一联进账单作收账通知交持票人。其会计分录为: 第五章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资金清算概述 资金清算是指社会各单位之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财政预算款项的上缴下拨;同一银行系统内资金的调拨与清算,以及银行间横向的资金融通等业务,引起两个银行之间清算相互发生的代收、代付的资金。 一、我国银行业资金清算的模式 联行往来系统资金汇划清算系统 人民银行的手工联行系统电子联行系统 票据交换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 二、联行往来系统简介 联行往来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相互代理款项收付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它是办理同一银行系统内结算业务和资金划拨清算的工具。 1、联行往来的管理体制 联行往来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联行资金分开管理,分为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三种,采取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的联行体制。 2、全国联行往来的基本做法 在我国,各商业银行总行对本系统内的联行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基本做法不一但差异不大。 A.直接往来,分账核算 当两个银行之间发生资金账务往来时,可直接填制寄发联行报单,填发报单的行处称为发报行,收受报单的行处称为收报行,将联行往来账务划分为往账和来账两个系统,发报行核算往账,收报行核算来账,严格划分往来账系统,往账与来账分别核算。 B.集中监督,逐笔对账 联行往来的往账和来账由总行电子计算中心集中进行监督,以确保联行账务的正确性。⒊划分年度,查清结平 联行往来账务以年度为界限,分年度查清未达账项,结平往来账务。在新年度开始时,各行应将上年末联行往来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过入上年联行往来科目内。待上年度联行往来未达账项全部查清后,将上年度联行往来科目余额划转到管辖行,并由总行轧平结清。 3、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 A.联行往账 本科目是发报行发生联行业务时使用的科目。如为代他行付款业务,填发联行借方报单,记入本科目借方;反之填发联行贷方报单,记入本科目贷方。 B.联行来账 本科目是收报行处理联行来账业务时使用的科目。收报行收到联行借方报单,记入本科目贷方;收到联行贷方报单,记入本科目借方。 C.上年联行往账和上年联行来账 该两科目是反映监督上年联行往来账务时使用的科目。新年度开始,将上年度“联行往账”、“联行来账”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分别转入“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科目。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寄来上年度填发的报单,应通过“上年联行来账”科目办理转账。待未达账项查清后,转销两科目余额,予以结平。 4、会计凭证的种类 A.邮划借(贷)方报单 B.电划借(贷)方报单 C.电划借(贷)方补充报单 5、联行往来报告表 联行往来报告表有联行往账报告表和联行来账报告表两种,是反映联行往(来)账科目发生额和余额的总括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是总行对账中心监督联行往(来)账和办理对账的依据,同时也用以控制联行往(来)账卡片账。往来账报告表均为一式两份,一份上报管辖分行,一份留存。 6、经办行日常往来的核算 A.发报行的核算 B.收报行的核算 7、联行往来对账的核算 联行往来对账是联行往来账务正确进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联行资金安全的账务监督系统。每日营业终了,参加联行往来的各发报行和收报行将编制的联行往、来账报告表寄管辖分行;管辖分行逐户登记“联行往、来账报告表登记簿”、准确录磁并通过专用通讯线路将数据传输至总行对账中心;总行对账中心负责全辖范围的账务监督与账务核对工作,根据各管辖分行传输的往、来账报告表及所附报告卡信息,进行逐笔配对核销,以监督联行往、来账。 8、联行账务的年度结清 为保证联行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年度联行账务的正确,规定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界线划分年度,清查联行账务。 A.划分联行账务的处理 新年度开始后,各行将联行往账、联行来账两科目的年末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科目。 B.上年未达账项查清的标志 (1)全国联行往账与来账两大账务体系的总账余额与全年累计发生额已平衡一致; (2)联行往账与联行来账报告卡已全部配对,联行往账与联行来账“已配对”总账的余额、累计发生额平衡一致,“未配对”、“待查对”两个账户已无余额; (3)全国汇总的“上年联行往账”和“上年联行来账”两科目的余额相等。 C.上年联行账务的核对与上划 总行查清未达后,将各经办行的“往账与来账余额核对通知单”传送各管辖分行,由分行打印寄发给所辖经办行核对。如信息反馈无误,经办行在接到管辖分行上划上年各联行科目余额通知后,即可办理余额上划。 待各管辖分行全部余额划齐后,“上年联行往账”与“上年联行来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