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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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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崇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一师附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

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崇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一师附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秩序混乱、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社会上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校园秩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师生安全的突发事件。具体划分为七类:(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以学生、教职工为主体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或涉及国家、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问题引发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在校园外发生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游行、请愿事件;由于政策调整或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学生集体罢餐、罢课、聚集、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师生群体反映的突发事件。校外人员干扰事件:由于各种纠纷造成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围堵校门、冲击校园,到上级政府部门上访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在校园发生的绑架、胁迫、爆炸、投毒等恐怖袭击事件。涉外、民族事件:校内发生的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的活动;外籍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的突发事件。邪教、非法传教事件:邪教组织非法聚集、煽动、反动宣传的突发事件以及各种非法传教活动等。(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饮食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内的食品卫生事件,饮水卫生事件。病、疫情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病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环境、生态事件: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建筑、施工、设施安全事件: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建筑设施倒塌、校园施工工地安全事故及其对师生造成的伤害事件;由于社会或学校原因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热、油事故等。校园秩序、大型活动安全事件:校园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园交通事故、火灾事件:校园重大交通、火灾安全事故。(4)自然灾害、外出遇险事件。包括:高温、水灾、地震灾害:高温、洪水、地震灾害严重影响教学、生活秩序的事件,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外出遇险:师生在外活动遇到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等被困或造成损失的事件。(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网络有害信息: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机密: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破坏网络: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被“黑”、病毒、突然停电造成的故障等)。(6)考试安全事件。包括:泄密、违规事件: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等可能引起社会影响的事件。拥挤、混乱事件:报名、张榜公布过程中出现拥挤、混乱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1.5事件等级划分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1.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切实以广大师生的安全为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树立危机意识,强化事件苗头的摸排、分析与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解决在萌芽中。(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3)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管理原则,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委。教委和学校及委属其他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科各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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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1.7应急预案体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案。总案是学校针对各类公共事件制定的全面指导性预案。(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案。分案是针对本校可能发生的七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指导性预案。(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具体处置预案。(4)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针对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考察,组织大型社会活动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预案与专项预案),是委属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内部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总案与分案。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组”)和“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及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2.1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应急组组成:主任:校长、书记副主任:校长助理、校综治委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教学主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保卫干部成员:德育处、教学处、总务处、信息中心、财会室、各年级组长、卫生老师组成。应急委的主要职责:研究、分析本系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指导防范工作;对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做出决策(指示、预警、启动预案、处置决策、保障、善后、总结、奖惩);组派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决定请求政府,教委以及其他部门的支援和联动;部署和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审定本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2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应急办组成:主任:校综治委主任成员: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保卫干部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执行应急组的决定;收集事态信息,分析事态发展的趋势,为应急组做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协调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检查各部门执行应急组决定的情况;制定并定期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完善预案;保障监控网络正常运行,保障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提供上报、通报信息;提供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开展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协调善后、恢复事宜;承办区教委应急办和区政府应急办以及学校应急组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2.3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工作组。专项应急工作组组成: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该事件的主则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事件涉及到的科室、部门的成员担任副组长部门为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责部门,负责该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该项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副组长所在部门。专项应急工作组:(共七类十九项)2.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以学生、教职工为主体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教学处、工会成员:工会、各年级组、办公室、保卫干部、信息办、财务室。(2)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成员:办公室,总务处。(3)校外人员干扰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办公室主任成员:德育处、总务处。(4)恐怖袭击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信息办,财务室、总务处。(5)邪教、非法传教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信息办,总务处。(6)涉外、民族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保卫干部,信息办,德育处、总务处。2.3.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饮食卫生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2)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3)环境、生态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卫生教师成员: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德育处、总务处。2.3.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建筑、施工、设施安全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总务主任成员:事务室、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2)校园秩序、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批准该项活动的部门领导成员:批准该项活动的部门,办公室、总务处、各年级组。(3)校园交通事故、火灾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保卫干部成员:办公室、总务处、德育处、各年级组。2.3.4自然灾害、外出遇险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高温、水灾、地震灾害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总务主任成员:总务处、办公室、各年级组、工会、卫生。(2)外出遇险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审批外出的部门成员:审批外出的部门、保卫干部、办公室、工会。2.3.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网络有害信息专项应急工作组:(2)窃取机密专项应急工作组:(3)破坏网络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主管领导副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成员:信息中心,办公室。2.3.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1)泄密、违规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2)拥挤、混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  长:主管副校长副 组 长:教学处主任成  员:教学处、办公室、总务处、信息中心区政府主管部门: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信息办2.3.7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性质,由应急委认定组长、副组长和成员。2.4专项应急工作组职责:分析事件的性质、类型、级别,确定与其它事件的关系,统筹策划,全面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的应急工作(应急组织工作和人的思想工作);向应急办提出事件的预警级别及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临场指挥,控制事态的发展;接受、统筹社会、政府、各部门的援助;向应急组提供事件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的建议;做好信息报送,控制网络,接待媒体,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向应急组提出是否停工、停课的建议;做好伤亡、损失统计;指导恢复、善后工作;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总结事件的教训,推广处置事件的经验,向应急组提出表彰事宜;追究导致事件责任人的责任,查处处置事件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应急组提出惩处事宜。2.5专项应急工作组成员职责:办公室:接待信访、调整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会议、负责党员、教职员工工作;各年级组:负责所属领域教职员工、学生的工作;工会:监督事件的处理,协调政群、党群关系;负责团员、青年工作;保卫干部:安全、治安工作;信息中心:引导、控制网络、宣传、报道;总务处:组织抢险、抢修队伍,组织应急物资;物资、设备配置;做好后勤保障;教学处:考试事件所涉事宜;卫生教师: 抢救、疾控、医疗;德育处:保险理赔、社会救济、学生组织管理;财务室:经费支持;应急组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防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工作,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应急办。3预警机制3.1预警信息(1)信息管理学校应急办负责全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管理工作。本校任何个人、组织发现紧急事件信息后,均有权有责逐级向上级反映或直接向应急办报告,应急办将个人、各成员部门报告的紧急事件信息综合整理后报应急组。(2)信息报送形式电话报送:得到紧急事件信息后,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报送文件报送:紧急事件信息电话报告后,应当立即以文件形式将较详细情况正式上报。(3)信息报送原则迅速:第一时间(电话30分钟、文件90分钟)内向区教委应急办报告,不得延报。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直报:紧急事件信息可直接报区教委应急办。续报:将紧急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继续及时上报。(4)紧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学校、教育部门、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3.2预警行动事发单位一方面立即向教委发出紧急事件信息,一方面立即召集人员开展工作,控制局面;教委接到事发单位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后,应急办、主管领导、相关科室立即到位;应急办、主管领导以及本次紧急事件的主责科室立即赶赴一线调查、核实事件并就地开展工作;主管领导根据需要续派有关科室到一线加强工作并宣布本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成立。应急办做好各项协调、保障工作;应急委作出有关决策。3.3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即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晌应程序4.1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教委应急委立即启动预案;区政府应急办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区委、区政府领导教委应急委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指导教委应急委的应急处置工作;4.2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教委应急办、本事件主责科室指导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教委应急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区政府应急办指导教委应急办的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指导教委应急委的应急处置工作。4.3应急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各种危害已基本消除,应急委即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同时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到参与应急响应的各相关部门。5应急保障5.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包括:有线通信系统:电话、信息网络;无线通信系统:个人手机、6部报话机;图像监控系统:学校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扩 音 设备:学校广播室、广播系统。5.2信息保障教委、学校和其他单位健全和严格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报送、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完好、有效的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5.3物资保障学校平时储备的部分物资;灭火器、铁锹、等;(保管人:事务员)学校卫生室储备的卫生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等;(保管人:卫生教师)5.4资金保障学校应急用资金。5.5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由三方面人员组成,包括:工作人员:由学校工作人员、教职工组成,由各专项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工程救险人员:由总务处负责组织,由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指挥;社会救援人员:由应急办组织,由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指挥。5.6宣传、培训、演练保障宣传、培训、演练工作由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在教职员工、学生中进行:·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教职员工的培训主要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的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对学生的培训主要是如何掌握减灾知识,不断提高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的能力。·演练学校工作人员、教职员工演练如何组织、如何指挥的能力;学生演练在突发事件中保持秩序、服从指挥的纪律性。6善后与恢复重点是查清引发事件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尽可能满足教职员工、学生的合理要求,安抚情绪,恢复秩序,具体内容如下:学校办公室、工会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统一认识;做好心理调适,稳定情绪;做好家属、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协助学校工作;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安抚慰问,做好抚恤、补偿工作;总务处、德育处负责:接受社会救助,受理保险赔付;重建、修复受损的校舍、设施、设备,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学校卫生室负责:消毒、杀菌,观察、隔离、监控传染源、污染源;学校教学处负责:调整、充实师资,修订课时,备好教案;宣布开学。善后与恢复工作由应急办根据应急组的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7预案管理7.1预案制定一师附小应急办负责制定总应急预案和分应急预案;组织大型活动的部门负责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7.2监督和奖惩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副组长应了解、指导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应急办监督、检查、指导各层次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由各专项应急工作组确定奖惩事宜,报请应急组批准执行。7.3解释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解释。附则本预案是一师附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师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二部分案8.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8.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发展蔓延的趋势、造成影响的程度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群体事件已经失控,且未经批准大量人员走出校门或直接在外集结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活动,校园秩序极度混乱,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已经无法进行,已经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校园内发生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邪教、非法传教对校园秩序产生严重影响;在政治敏感期、敏感地点发生的政治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2)重大事件(Ⅱ级):群体事件已经失控,但仍然控制在校园之内,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且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出现横幅、标语、大小字报等;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已出现多校串联并引起社会关注,事态有产生连锁反应并有向全局转变的趋势;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学校出现较大规模的校内聚集、静坐、请愿等活动,已经影响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事态有扩大趋势或政治上比较敏感,校园内出现有关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涉及学生的群体性治安、刑事案件或造成学生伤亡、在学生中引发强烈反响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校门被堵、办公场所被冲击,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事件;学生、职工、家长以及与学校有纠纷的社会人员大批到政府部门上访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出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视情况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从最低级别向最高级别转变,关键是做好防范,抓住事件的苗头,将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准确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8.2应急响应根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一般由小向大发展的规律和预防突发事件从苗头抓起的原则,应急响应也从事件的初始状态开始:(1)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应急办和主责部门立即到位开展工作;事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向区教委应急办汇报事态发展情况。(2)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执行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程序;主管领导立即到位,临场指挥,根据需要指派相关部门到位并宣布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应急办协调相关工作;教委应急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市教委汇报事态发展状况并接受指导。(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执行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程序;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主管区长到现场指挥;区应急办协调公安等部门进校维持秩序;向市委、市政府、市教委汇报事态发展状况并接受指导。(4)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执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程序;区应急办启动区应急预案;区委、区政府领导到现场指挥;接受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的直接领导。8.3应急保障按照总案第五章的内容做好应急保障工作。8.4善后与恢复按照总案第六章的内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9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9.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Ⅳ级。(1)特别重大事故灾难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发生造成死亡10人或死伤30人以上、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区域内人员必须疏散转移、接受社会救助的事故事件,或者学校内发生特别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教学秩序已经无法维持,必须紧急避险、需要社会救助的事故灾害事件。(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发生造成死亡3-9人或死伤10人以上的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事件;或者学校内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教学秩序勉强维持,需要社会救助的事故灾害。(3)较大事件(Ⅲ级):学校内发生造成死亡1-2人的公共安全事故,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4)一般事件(Ⅳ级):学校内发生造成个体伤残的公共安全事故,或者尚未发生个体伤残但已对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安全事故,学校教学秩序并未发生混乱但产生一定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9.2校园事故灾难类型校舍建筑倒塌事故各种性质的火灾事故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溺水事故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校园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后勤保障事故学校所属企事业、出租房安全事故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9.3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由于事故灾难的突发性、偶然性和破坏性大、破坏时间短促等特点,一旦接到发生事故的报告,两委领导成员、主责科室及相关科室应立即到场,并立即主动开展工作。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并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教委接到事故报告:接报人立即通知值班室、办公室、应急办并首先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值班室等立即通知其他领导、相关科室、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责科室到达现场并向上级报告;主管领导根据需要调派相关科室到达现场并宣布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应急办展开保障、协调工作;应急委作出相关决策。9.4事故灾害应急处置一般原则及措施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安全预案;现场指挥;(校长、学校综治办主任负责)抢救;(总务主任、保卫干部)疏散;力所能及的减灾措施;保护现场,隔离现场,封锁现场,控制现场的治安事态;配合施救;配合调查;控制肇事人;控制事故的发展与蔓延;请求支援;清理现场,排除隐患,防止继发灾害;整理修复;安置伤病人员;(学校卫生室)报警;(校办公室、工会、德育处)向上级报告;通知家长、家属;安置生活受影响的人员;心理调适,思想工作;高度重视涉外问题;恢复。以上仅就一般原则进行列举,实际工作中情况错综复杂,临场要注意根据需要加强措施,务必做细,提高应对能力。9.5保障参照总案第5章做好保障工作。9.6善后与恢复参照总案第6章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10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0.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发生的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病患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症、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事件(III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病患人数超过100人,但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症、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在一个县(市)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的事件;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的事件;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事件(IV级)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10.2应急响应(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其性质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传染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又可分为强传染性疾病如:肺鼠疫、肺炭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和一般性传染病如:流感、水痘、麻疹、腮腺炎、肝炎、肺炎等。第二类:食物中毒。病菌性、病毒性中毒和“投毒”造成的中毒事件。第三类:因环境污染、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泄漏造成的空气、水的污染出现的中毒现象。(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其他灾害事件不同,因其传染性必须谨慎、科学对待,杜绝因工作不当造成疾病的蔓延。学校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将事件的性质报清楚,特别是传染性疾病必须报清传染性的强度。学校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的生命健康威胁极大,因此,处置原则均按I级事件对待。(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分两种情况处置:第一种情况:学校发生以上第一类一般性传染性疾病和第二类、第三类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立即向教委报告事件的性质,并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预案;教委接报人立即到一线开展工作;主管领导、主责科室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主管领导根据需要指派相关科室到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宣布该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成立;应急委宣布启动本预案;应急委向政府报告情况,并作出相应决策;区教委向市教委汇报情况;应急办展开保障、协调工作;区政府应急办介入工作;专项应急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崇文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第二种情况:学校发生以上第一类强传染性疾病:学校立即向教委报告事件的性质,并在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预案的同时,做出“专业人员(卫生教师、保健所医生、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等)介入”的决定,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教委接报人以及主管领导、主责科室均应立即到一线并在“专业人员介入区域外”开展工作并宣布该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成立;应急委宣布启动本预案;应急委向政府报告情况,并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指导下作出相应决策;区教委向市教委汇报情况;应急办展开保障、协调工作;区政府应急办介入工作;专项应急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崇文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10.3应急保障参照总案第5章做好应急保障工作。10.4善后与恢复参照总案第6章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1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1.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Ⅲ级。(1)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11.2应急响应(l)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教委应急委即可宣布本系统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B.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由于自然灾害有突发性、普遍性、危害大的特点,应急均按I级事件响应。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委应急委立即组织本系统的应急工作:教委应急委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办立即开展协调工作;专项应急工作组成立并到一线工作,指导各校开展自救工作;应急委向市教委汇报受灾情况并得到指示;(3)应急措施主要内容:教委和学校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组织社会力量救援,接收物资,分发物资;灾民安置,组织好校园对社会的应急安置场所工作;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灾害损失评估;接受外援;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做好涉外事务、外籍师生的安置工作。11.3应急保障参照总案第5章的规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11.4善后与恢复参照本案第6章的规定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1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2.l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崇文区教育城域网络是区教委主管的全区性网络,运行正常与否的主要特征是网络整体是否正常。按此标准制定安全事件的严重等级:(1)I级事件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网络、国内主干网络、区域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2)Ⅱ级事件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网络、国内主干网络、区域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小于8小时。(3)Ⅲ级事件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网络、国内主干网络、区域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小于2小时。(4)IV级事件短时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网络、国内主干网络、区域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30分钟。12.2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崇文区教育城域网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全国网、地区网和校园网面临着共同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雷击、地震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12.3预警信息和预防措施(1)预警信息崇文区教育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及时收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紧急响应组(CCERT)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各网络中心和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发布的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等预警信息;信息中心对网络运行、网络信息、重要主页等管理、监测过程中,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2)预防措施A.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分类,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通报机制。B.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具体措施,包括:·物理环境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等防范工作;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禁未授权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采取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措施,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事件;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计算机系统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重要的信息系统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7×24小时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各级网络边界控制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报告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发生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出现部门内所管辖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部门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时,向上级网管紧急报警。必要时逐级上报。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当及时处置,保留证据,并按应急组织体系向上一级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指示。12.4应急响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因无法立即判断严重程度,应先按照I级事件对待:主管领导及主责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宣布专项应急工作组成立;向上级网管汇报;请求技术支援12.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网络或信息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专项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遇供电故障相关的紧急事件,由信息办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A通知应急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B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C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12.6应急保障信息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各级网络和信息中心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教委应急委下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学校网络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信息中心负责本地区网络的安全运行保障,建立本地区的安全运行保障体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规定,明确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运行安全相关单位的应急协调机制。信息中心负责建立本地区范围内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信息中心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12.7善后和恢复信息中心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后,对重大事件作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教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负责从实际应急处置中提炼有关科技攻关需求,提交CERNET专家组,上报有关部委申请立项。13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3.1事件等级的确认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1)Ⅰ级事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2)Ⅱ级事件情况一: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情况二:在一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3)Ⅲ级事件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事件等级 试卷使用范围 媒体登载 窃取动机 扩散范围 Ⅰ级事件 两省以上 有 贩卖或蓄意破坏 广 Ⅱ级事件 两省以土 无 自用 有限 一省内 有 贩卖或蓄意破坏 较广 Ⅲ级事件 一省内 无 自用 有限13.2应急处置工作程序(1)Ⅲ级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专向应急工作组立即开展相应工作:考试中心向北京市考试院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执行北京市考试院的指示;办公室向北京市教委汇报情况,并协助区保密局调查失密责任;考试中心、中教科、职成教科、团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信息办严密监控网络信息,避免进一步扩散;保卫干部协助公安分局侦破失密、窃密案件以及事件当中的治安案件;办公室负责接待媒体,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公安分局立案侦破窃密事件,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窃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将网站信息通知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信息办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并将有关的情况通报公安分局。区保密局组织、协调失密、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案件侦破前,专向应急工作组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破案后,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2)Ⅱ级事件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3)Ⅰ级事件执行Ⅲ级事件措施按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考试院的指示开展工作:宣布当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应急办2007年12月PAGE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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