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巴黎协定全文

巴黎协定全文

举报
开通vip

巴黎协定全文联合国FCCC/CP/2015/L.9/Rev.1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Limited12December2015ChineseOriginal:EnglishGE.15-21932(C)171215171215*1521932*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一届会议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巴黎议程项目4(b)德班加强行动平台(第1/CP.17号决定)通过《公约》之下对所有缔约方适用的议定书、另一法律文书或某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结果通过《巴黎协定》主席的提案第-/CP.21号决定草案缔约方会议,忆及关于设立...

巴黎协定全文
联合国FCCC/CP/2015/L.9/Rev.1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Limited12December2015ChineseOriginal:EnglishGE.15-21932(C)171215171215*1521932*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一届会议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巴黎议程项目4(b)德班加强行动平台(第1/CP.17号决定)通过《公约》之下对所有缔约方适用的议定书、另一法律文书或某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结果通过《巴黎协定》主席的提案第-/CP.21号决定草案缔约方会议,忆及关于设立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的第1/CP.17号决定,又忆及《公约》第二、第三和第四条,还忆及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包括第1/CP.16、第2/CP.18、第1/CP.19和第1/CP.20号决定,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题为“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A/RES/70/1号决议,特别是其目标13,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通过的《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以及在另外会议上通过的《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认识到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地球构成紧迫的可能无法逆转的威胁,这就要求所有国家尽可能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参与有效和适当的国际应对行动,以期更快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又认识到,为实现《公约》最终目标就需要大幅度减少全球排放,并强调在处理气候变化问题时要有紧迫感,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2/33承认气候变化是人类的共同关切,缔约方在采取行动处理气候变化问题时,应当尊重并促进人权、健康权、土著人民权利、当地社区权利、移民权利、儿童权利、残疾人权利、处境脆弱的人民的权利、发展权以及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代际公平,以及考虑到它们各自在这些方面的义务,又承认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因执行应对措施及在这方面执行第5/CP.7、第1/CP.10、第1/CP.16和第8/CP.17号决定的影响而产生的具体需要和关切,严重关切地强调,迫切需要解决以下两者之间存在的很大差距,一是缔约方关于2020年之前全球温室气体年排放的减缓保证的总合效果,二是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将全球平均温度升幅控制在2°C以内并继续争取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把温度升幅限定在1.5°C而需要的总合排放路径,又强调加强2020年之前的力度可为加强2020年之后的力度奠定坚实的基础,强调迫切需要加快执行《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以加强2020年之前的力度,认识到迫切需要发达国家缔约方以可预测的方式进一步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增强发展中国家2020年前的行动,强调有力度的早期行动带来的持久效益,包括可大量减少未来减缓和适应工作的费用,承认有必要通过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促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普遍获得可持续的能源,同意维护和促进区域和国际合作,以动员所有缔约方和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包括民间社会、私营部门、金融机构、城市和其他次国家级主管部门、地方社区和土著人民大力开展更有力度的气候行动,一.通过1.决定通过附件所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巴黎协定》(下称“本协定”);2.请联合国秘书长担任本协定的保存人,并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将本协定在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开放供签署;3.请秘书长在2016年4月22日召集高级别签署仪式;4.又请《公约》所有缔约方在秘书长召集的仪式上签署本协定或尽早签署,并酌情尽快交存各自的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书;5.确认《公约》缔约方在本协定生效之前可暂行适用本协定的所有条款,并请缔约方将任何此种暂行适用通知保存人;FCCC/CP/2015/L.9/Rev.13/33GE.15-21932(C)6.注意到按照第1/CP.17号决定第4段,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已经完成;7.决定设立《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并比照适用选举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主席团成员所用的相同安排1;8.又决定《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应为本协定的生效及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召开做准备;9.还决定监督本决定所载相关要求所产生的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10.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定期向缔约方会议报告其工作进展,并在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完成其工作;11.决定《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应从2016年起结合《公约》附属机构届会举行其届会,还应拟订决定草案,作为通过缔约方会议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提出的建议,供其第一届会议审议和通过;二.国家自主贡献12.欢迎缔约方根据第1/CP.19号决定第2(b)段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13.重申请所有尚未这样做的缔约方尽快并在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2016年11月)之前,向秘书处通报用以实现《公约》第二条所载目标的国家自主贡献,通报方式应有利于国家自主贡献清晰、透明,便于理解;14.请秘书处继续在《气候公约》网站上公布缔约方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15.重申吁请发达国家缔约方、资金机制经营实体及其他任何有能力的组织为可能需要此种支持的缔约方提供拟定和通报国家自主贡献方面的支持;16.注意到FCCC/CP/2015/7号文件所载缔约方截至2015年10月1日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总合效果的综合报告;17.关切地指出,估计2025年和2030年由国家自主贡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合计总量不符合成本最低的2°C情景,而是在2030年预计会达到550亿吨水平,又指出,需要做出的减排努力应远远大于与国家自主贡献相关的减排努力,才能将排放量减至400亿吨,将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的全球平均温度升幅控制在2°C以内,或减至以下第21段提到的特别报告所指出的水平,使温度升幅限定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1.5°C;18.在这方面,还注意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其国家自主贡献中表示的适应需要;__________________1经第2/CP.18号决定第2段核准。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4/3319.请秘书处更新以上第16段提到的综合报告,以涵盖缔约方根据第1/CP.20号决定在2016年4月4日之前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的所有信息,并在2016年5月2日之前提供更新报告;20.决定在2018年召开缔约方之间的便利性对话,以总结缔约方在争取实现本协定第四条第1款所述长期目标方面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本协定第四条第8款为拟定国家自主贡献提供资料;21.请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2018年就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全球升温1.5°C的影响与有关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路径提交一份技术文件;三.关于实施本协定的决定减缓22.请缔约方最晚于提交各自《巴黎协定》批准、加入或核准文书之时通报它们的第一次国家自主贡献。如果缔约方在加入本协定之前已经通报了国家自主贡献,该缔约方应视为已经满足了本项规定,除非该缔约方另有决定;23.敦促那些根据第1/CP.20号决定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内包含至2025年的时间框架的缔约方最晚在2020年通报一次新的国家自主贡献,并根据本协定第四条第9款此后每五年通报一次;24.请那些根据第1/CP.20号决定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内包含至2030年的时间框架的缔约方最晚在2020年通报或更新它们的国家自主贡献,并根据本协定第四条第9款,此后每五年通报一次;25.决定缔约方应在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有关会议之前至少提前9至12个月向秘书处提交本协定第四条所述它们的国家自主贡献,以便促进国家自主贡献清晰、透明,便于理解,包括通过秘书处编写一份综合报告达到此目的;26.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就国家自主贡献的特征制定进一步的指南,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和通过;27.商定为了促进清晰、透明和理解,缔约方提供的通报本国国家自主贡献的信息除其他外,可酌情包括关于参考点的量化信息(酌情包括基准年)、执行时限和/或时期、范围和覆盖面、规划进程、假设和方法,包括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估计和核算方法,还可酌情包括清除量估计和核算方法,以及缔约方何以认为其国家自主贡献就本国国情而言公平而有力度,以及该国家自主贡献如何能为实现《公约》第二条的目标作出贡献;28.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就缔约方应提供的信息拟订进一步指导,以促进国家自主贡献清晰、透明,便于理解,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FCCC/CP/2015/L.9/Rev.15/33GE.15-21932(C)29.又请附属履行机构为本协定第四条第12款所述公共登记册的运作和使用制定模式和程序,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30.还请秘书处在2016年上半年提供临时登记册,以便在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以上第29段所述模式和程序之前,记录根据《巴黎协定》第四条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31.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酌情借鉴《公约》及其有关法律文书下制定的各种方法,拟订本协定第四条第13款提及的国家自主贡献核算指导,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确保:(a)缔约方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评估并得到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方法和通用指标对人为排放量和清除量进行核算;(b)缔约方确保方法的连贯一致,包括对国家自主贡献的通报和执行的基线保持方法上的连贯一致;(c)缔约方努力在其国家自主贡献中将人为排放或清除的所有类别包括在内,一旦已纳入一个源、汇或活动,就继续将其纳入;(d)缔约方应对为何不纳入任何人为排放或清除类别提供解释;32.决定缔约方应对第二次和其后的国家自主贡献适用以上第31段所述指导,缔约方也可选择将这些指导适用于其第一次国家自主贡献;33.又决定附属机构下的“执行应对措施的影响问题论坛”应继续运作,并应为本协定服务;34.还决定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和附属履行机构应就“执行应对措施的影响问题论坛”的模式、工作方案和职能提出建议,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以便处理执行本协定下应对措施的影响,为此应加强缔约方在理解本协定下减缓行动的影响方面的合作,并加强缔约方之间的信息、经验和最佳做法的交流,以提高它们对这些影响的抗御力;36.请缔约方根据本协定第四条第19款,在2020年之前向秘书处通报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并请秘书处在《气候公约》网站上公布缔约方所通报的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37.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拟订并作为建议提出本协定第六条第2款提及的指导,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包括旨在确保以缔约方对其在本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所涵盖的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两方面做出的相应调整为基础避免重复核算的指导;__________________删除了第35段,将于晚些时候修订随后的段落编号和对本文其他段落的交叉引用。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6/3338.建议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根据本协定第六条第4款设立的机制的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模式和程序,以下列内容为基础:(a)经每一有关缔约方授权自愿参加;(b)与减缓气候变化相关的实际、可衡量的长期效益;(c)活动的具体范围;(d)否则会出现的任何减排量以外的排放减少;(e)指定经营实体对减缓活动所产生的减排量的核查和认证;(f)从《公约》及其相关法律文书下通过的现有机制和方法中获得的经验和学到的教训;39.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拟订并作为建议提出以上第38段所述机制的规则、模式和程序,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40.又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在本协定第六条第8款所述可持续发展非市场方针框架内执行一项工作方案,以便审议如何加强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之间的联系并在它们之间创造协同作用,并审议如何便利非市场方针的执行和协调;41.还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在考虑到缔约方观点的情况下,作为建议提出一项关于以上第40段所述工作方案的决定草案,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适应42.请适应委员会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共同拟订模式,用于确认本协定第七条第3款所述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作出的适应努力,并提出建议,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43.又请适应委员会在考虑到其任务授权和第二个三年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的情况下,为拟订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a)于2017年审议《公约》下与适应有关的体制安排的工作,以期确定如何酌情加强其工作的连贯性,从而充分回应缔约方的需要;(b)审议评估适应需要的方法,以期协助发展中国家,而不对其造成不当负担;44.请联合国所有相关机构以及国际、区域和国家金融机构通过秘书处向缔约方提供信息,说明它们的发展援助和气候融资方案如何纳入耐气候和气候抗御力措施;45.请缔约方在考虑第1/CP.16号决定第13段的情况下,酌情加强适应方面的区域合作,并在必要时设立区域中心和网络,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FCCC/CP/2015/L.9/Rev.17/33GE.15-21932(C)46.又请适应委员会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与融资问题常设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合作,就下列问题拟订方法,并提出建议,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a)采取必要步骤,便利为发展中国家在本协定第二条所述全球平均升温极限框架内开展适应工作筹集资源;(b)审查本协定第七条第14款(c)项所述适应和支助的充足性和效力;47.还请绿色气候基金加快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按照第1/CP.16和5/CP.17号决定编拟国家适应计划,并随后落实它们确定的政策、项目和方案;损失和损害48.决定气候变化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华沙国际机制经2016年审查之后将继续运作;49.请华沙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设立一个风险转移信息交换所,作为保险和风险转移有关信息的储存点,从而便利缔约方制定和实施综合风险管理战略;50.又请华沙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根据其程序和任务授权设立一个工作组,以补充、借鉴《公约》之下的现有机构和专家组,包括适应委员会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以及《公约》之外的相关组织和专家机构的工作,并酌情吸收它们参与,以便为避免、尽量减少和处理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有关的流离失所问题的综合办法拟订建议;51.还请华沙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在下次会议上启动工作,落实以上第49段和第50段所述规定,并在年度报告中报告其进展情况;52.商定本协定第八条并不涉及任何义务或赔偿,或为任何义务或赔偿提供依据;资金53.决定,为执行本协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应加强执行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两方面的政策、战略、规章、行动计划和气候变化行动,从而协助实现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的宗旨;54.又决定,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3款,发达国家有意在有意义的减缓行动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框架内,继续它们现有的到2025年的集体筹资目标;在2025年前,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将在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优先事项的情况下,设定一个新的集体量化目标,每年最低1,000亿美元;55.认识到至关重要的是充分和可预测的资金,包括酌情为基于成果的支付提供资金,以落实旨在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的政策办法和积极激励,森林养护、可持续森林管理和提高森林碳储量的作用;以及替代性政策办法,例如为实现综合和可持续森林管理而实施的联合减缓和适应办法;同时重申此类办法的非碳效益的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8/33重要性;鼓励除其他外,根据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协调公共和私人、双边和多边来源,例如绿色气候基金提供的支助,以及其他来源的支助;56.决定在第二十二届会议上启动一个进程,明确缔约方将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5款提供的信息,以期提出一项建议,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57.又决定确保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7款提供信息的工作应按照以下第96段提到的模式、程序和指南进行;58.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7款,制定核算通过公共干预措施提供和调集的资金的模式,供缔约方会议第二十四届会议(2018年11月)审议,以期提出一项建议,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59.决定,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绿色气候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以及全球环境基金管理的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应为本协定服务;60.认识到适应基金可根据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以及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为本协定服务;61.请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审议以上第60段提及的问题,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提出一项建议;62.建议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就与本协定有关的政策、方案优先事项和资格标准,向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供指导,由缔约方会议转交;63.决定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中对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所作的指导,包括本协定通过之前议定的那些指导应比照适用:64.又决定融资问题常设委员会应按照缔约方会议确定的该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为本协定服务;65.敦促为本协定服务的机构通过简化和高效率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并酌情通过继续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准备方面的支持,为支持国家驱动的战略加强协调和交付资源;技术开发和转让66.注意到FCCC/SB/2015/INF.3号决定提到的技术执行委员会关于加强落实技术需求评估结果的指导意见的临时报告;67.决定加强技术机制,请技术执行委员会和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在为本协定的执行提供支持时,除其他外,进一步就以下问题开展工作:FCCC/CP/2015/L.9/Rev.19/33GE.15-21932(C)(a)技术研究、开发和示范;(b)开发和加强自有能力和技术;68.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四十四届会议(2016年5月)开始详细拟订本协定第十条第4款建立的技术框架,并向缔约方会议报告其结果,以期缔约方会议就该框架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供其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考虑到该框架除其他外,应当便利:(a)开展和更新技术需求评估,并通过拟定银行可接受的项目,加强落实其结果,特别是技术行动计划和项目意向;(b)为落实技术需求评估的结果提供更强的资金和技术支持;(c)对准备好转让的技术进行评估;(d)为开发和转让无害社会和环境的技术增强扶持型环境和消除障碍;69.决定技术执行委员会和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应通过附属机构,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报告它们为支持本协定的执行所开展的活动;70.又决定定期评估就执行本协定与技术开发和转让有关的事项向技术机制提供的支持的成效和适足性;71.请附属履行机构结合第2/CP.17号决定附件七第20段提到的对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的审查,以及本协定第十四条所述全球总结的模式,在第四十四届会议上开始详细拟订以上第70段所述定期评估的范围和模式,供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五届会议(2019年11月)审议通过;能力建设72.决定设立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目的是处理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执行能力建设方面现有的和新出现的差距和需要,以及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工作,包括加强《公约》之下能力建设活动的连贯性和协调;73.又决定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将管理和监督以下第74段所述工作计划;74.还决定启动2016-2020年工作计划,包括开展下列活动:(a)评估如何通过合作加强《公约》下设立的开展能力建设活动的现有机构之间的协同增效,并避免重复工作,包括与《公约》下和《公约》以外的机构合作;(b)查明能力方面的差距和需要,并就如何填补这些差距提出建议;(c)促进开发和推广实施能力建设的工具和方法;(d)促进全球、区域、国家和次国家层面的合作;(e)查明并收集《公约》下设立的机构所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中的良好做法、挑战、经验和教训;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10/33(f)探索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如何能够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推移,逐步自主建设和保持能力;(g)确定在国家、区域和次国家层面加强能力的机遇;(h)促进《公约》下相关进程和倡议之间的对话、协调、合作和连贯性,包括为此就《公约》下设立的机构的能力建设活动和战略交流信息;(i)就维护和进一步开发基于网络的能力建设门户网站向秘书处提供指导;75.决定,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每年将聚焦加强能力建设技术交流的某一个领域或主题,以便了解在某一特定领域切实开展建设能力的最新成功故事和挑战;76.请附属履行机构安排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年度会期会议;77.又请附属履行机构在对能力建设框架执行情况进行第三次全面审查时拟定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同时考虑到以上第75、76、77、78段和以下第82、83段,以期作为建议就此事项提出一份决定草案,供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审议通过;78.请缔约方在2016年3月9日之前就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成员问题提出意见;279.请秘书处将以上第78段所述提交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汇编成一份杂项文件,供附属履行机构第四十四届会议审议;80.决定,对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投入除其他外将包括:提交的材料、能力建设框架执行情况第三次全面审查的结果、秘书处关于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框架执行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秘书处关于《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下设机构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的汇编和综合报告、关于德班论坛的报告以及能力建设门户网站;81.请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就其工作编写年度技术进展报告,并向与缔约方会议届会同时举行的附属履行机构届会提供这些报告;82.又请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五届会议(2019年11月)审议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的进展、延期需求、效力和加强问题,并采取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行动,以期就按照本协定第十一条第5款加强能力建设的体制安排,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提出建议;83.吁请所有缔约方确保在能力建设贡献中适当考虑《公约》第六条以及本协定第十二条所反映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方面;84.请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探讨促进提供培训、开展公众宣传、公众参与和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以便加强本协定下的行动;__________________2缔约方应当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unfccc.int/5900提交意见。FCCC/CP/2015/L.9/Rev.111/33GE.15-21932(C)行动和支助的透明度85.决定设立一个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以便在2020年之前和之后建设体制和技术能力。这一倡议将应要求,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及时满足本协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加强的透明度要求提供支持;86.又决定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将致力于:(a)根据国家优先事项,加强负责透明度相关活动的国家机构;(b)提供相关工具、培训和援助,以满足本协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条款;(c)协助逐步提高透明度;87.敦请全球环境基金作出安排,支持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的设立和实施,将其视为与报告有关的优先需求,包括在全球环境基金第六个充资期和今后的充资周期通过自愿捐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以补充全球环境基金下的现有支助;88.决定在对资金机制进行第七次审查时,评估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的执行情况;89.请全球环境基金作为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从2016年开始在其提交缔约方会议的年度报告中列入以上第85段所述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的设计、制定和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90.决定,根据本协定第十三条第2款,应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执行该条的规定提供灵活性,包括报告范围、频率和详细程度方面的灵活性,以及审评范围方面的灵活性,且审评范围应规定国内审评为可选,同时这种灵活性应反映在以下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制定工作中;91.又决定,除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之外的所有缔约方应酌情提交第十三条第7、第8、第9和第10款所述信息,频率不低于每两年一次,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自行斟酌提交这一信息;92.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根据本协定第十三条第13款,拟定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建议,并确定首次和后续定期审评及酌情更新这些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年份,供缔约方会议第二十四届会议审议,以期转交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93.又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在拟定以上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建议时,除其他外,考虑到:(a)为逐步改善报告情况和透明度提供便利的重要性;(b)有必要向由于其能力而需要灵活性的那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灵活性;(c)有必要促进透明、准确、完整、一致和可比性;(d)有必要避免重复以及对缔约方和秘书处造成不当负担;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12/33(e)有必要确保缔约方按照《公约》下各自承担的义务,至少保持报告的频率和质量;(f)有必要确保避免双重核算;(g)有必要确保环境完整性;94.还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在制定以上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时,借鉴《公约》下其他现有相关进程的经验并将这些进程考虑在内;95.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在制定以上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时,除其他外,考虑:(a)由于其能力而需要灵活性的那些发展中国家可获得的灵活性的类型;(b)国家自主贡献中所通报的方法与缔约方各自国家自主贡献的实现进展报告方法之间的一致性;(c)由缔约方报告适应行动和规划的有关信息,包括酌情报告其国家适应计划,以期集体交流信息并分享经验教训;(d)所提供的支助,促进为适应和减缓均提供支助,除其他外,包括采用报告支助情况的通用表格格式,并考虑到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审议的关于财务信息报告方法的问题,并加强发展中国家对收到支助情况的报告,包括支助的使用、影响以及预计结果等情况;(e)融资问题常设委员会和《公约》下其他相关机构的两年期评估和其他报告中的信息;(f)关于应对措施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的信息;96.又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在拟定以上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建议时,加强根据本协定第九条提供的支助的透明度;97.还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向缔约方会议今后届会报告以上第92段所述模式、程序和指南的工作进展情况,且这一工作应不迟于2018年完成;98.决定应自《巴黎协定》生效之时起适用根据以上第92段制定的模式、程序和指南;99.又决定这一透明度框架的模式、程序和指南应立足于并最终在最后的两年期报告和两年期更新报告提交之后立即取代第1/CP.16号决定第40至47段和第60至64段及第2/CP.17号决定第12至62段设立的衡量、报告和核实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全球总结100.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查明本协定第十四条所述全球总结的投入来源,并向缔约方会议报告,以便缔约方会议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提出一项建议,供其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通过,来源包括但不限于:FCCC/CP/2015/L.9/Rev.113/33GE.15-21932(C)(a)关于以下内容的信息:(一)缔约方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的总体影响;(二)本协定第七条第10和第11款所述信息通报以及本协定第十三条第7款所述报告所载的适应工作、支助、经验和优先事项的现状;(三)支助的调集和提供情况;(b)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最新报告;(c)附属机构的报告;101.又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说明如何利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评估,为根据本协定第十四条对本协定执行情况进行的全球总结提供信息,并就此事项向《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第二届会议报告;102.还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制定本协定第十四条所述全球总结的模式,并向缔约方会议提交报告,以期向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提出一项建议,供其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通过;为执行和遵守本协定提供便利103.决定本协定第十五条第2款所述委员会应由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根据地域公平分配原则选出的在相关科学、技术、社会经济或法律领域具备公认才能的12名成员组成,联合国五个区域集团各派两名成员,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各派一名成员,并兼顾性别平衡的目标;104.请《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制定模式和程序,促进本协定第十五条第2款所述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以期《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完成关于这些模式和程序的工作,供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审议通过这些模式和程序;最后条款105.又请秘书处仅出于本协定第二十一条的目的,在协定通过之日在其网站上公布《公约》缔约方在其国家信息通报、温室气体清单报告、两年期报告或两年期更新报告中通报的最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百分比,并将这些信息列入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一届会议报告中;四.2020年之前的强化行动106.决心在2020年之前时期确保尽可能作出最大的减缓努力,包括采取以下行动: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14/33(a)敦促所有尚未批准和执行《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的《京都议定书》缔约方批准和执行该修正案;(b)敦促所有尚未在《坎昆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下作出和履行减缓承诺的缔约方作出并履行承诺;(c)重申如第1/CP.19号决定第3和第4段所述,决心加速充分执行构成根据第1/CP.13号决定达成的议定结果的决定,加大2020年之前时期的力度,以便确保所有缔约方在《公约》下作出尽可能最大的减缓努力;(d)请尚未提交第一份两年期更新报告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尽快提交报告;(e)敦促所有缔约方及时参与《坎昆协议》下已有的衡量、报告和核实进程,以期展示它们在履行减缓承诺方面取得的进展;107.鼓励缔约方促进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和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在不双重核算《京都议定书》下发放的减排量单位的前提下进行自愿注销,包括自愿注销在第二承诺期内有效的核证减排量;108.敦促缔约方买卖双方以透明方式报告国际转让的减缓成果,包括用于履行国际承诺的成果,以及在《京都议定书》下发放的排放量单位,以期促进环境完整性和避免重复核算;109.认识到自愿减缓行动的社会、经济及环境价值,以及在适应、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共同效益;110.决心在2016至2020年期间加强第1/CP.19号决定第5(a)段和第1/CP.20号决定第19段界定的关于减缓的现有技术审查进程,考虑最新的科学知识,方法包括:(a)鼓励缔约方、《公约》各机构和国际组织参与这一进程,包括酌情与有关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合作,分享其经验和建议,包括来自区域活动的经验和建议,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开展合作,为执行在该进程期间查明的各项政策、做法和行动提供便利;(b)通过与缔约方协商,努力促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非缔约方专家加入和参与这一进程;(c)请技术执行委员会和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根据各自的授权任务:(一)参加技术专家会议,并加大努力促进和支持缔约方扩大执行在该进程期间查明的各项政策、做法和行动;(二)在技术专家会议期间定期提供有关促进执行此前在该进程期间查明的各项政策、做法和行动的最新进展;(三)在向缔约方会议提交的联合年度报告中列入资料,说明在此进程下开展的各项活动;FCCC/CP/2015/L.9/Rev.115/33GE.15-21932(C)(d)鼓励缔约方有效利用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以便获得援助,在该进程查明的减缓潜力高的领域提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可行的项目建议;111.鼓励《公约》资金机制经营实体参与技术专家会议,并告知与会者他们为推动执行技术审查进程期间查明的政策、做法和行动取得进展作出的贡献;112.请秘书处组织以上第110段所述进程,并传播其成果,方法包括:(a)与技术执行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组织协商,定期举办技术专家会议,侧重于体现最佳做法并且具有扩大规模及复制潜力的具体政策、做法和行动;(b)在以上第112(a)段所述会议之后,每年更新一份技术文件,说明促进减缓力度的政策、做法和行动产生的减缓效益及共同效益,以及支持其执行的备选办法,作为对以下第112(c)段所述为政策制定者编写的摘要的投入及时提交,相关信息应当以方便用户使用的格式在网上提供;(c)与以下第122段所述倡导者协商,为政策制定者编写一份摘要,说明体现最佳做法并且具有扩大规模及复制潜力的具体政策、做法和行动,支持其执行的备选办法,以及相关合作倡议,该摘要至少在每届缔约方会议之前两个月发表,作为对以下第121段所述高级别会议的投入;113.决定以上第110段所述进程应当由附属履行机构和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共同组织,并持续进行至2020年;114.又决定在2017年对以上第110段所述进程进行一次评估,以促进其成效;115.决心推动发达国家缔约方紧急提供充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加强各缔约方2020年之前行动的力度,在这方面,强烈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提高其资金支持水平,制定切实的路线图,以实现在2020年之前每年共同为减缓和适应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的目标,同时大幅提高当前的适应融资水平,并进一步提供适当的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116.决定在举行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的同时举办一次便利性对话,以评估执行第1/CP.19号决定第3和第4段的进展,并查明促进为技术开发和转让及能力建设支助等活动提供资金的相关机遇,从而查明以哪些方式促使所有缔约方加大减缓努力的力度,包括查明促进提供和调动支助和扶持型环境的相关机遇;117.赞赏地承认利马-巴黎行动议程在联合国秘书长2014年9月23日召集的气候峰会基础上取得的成果;118.欢迎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努力加强气候行动,并鼓励在非国家行为方气候行动区门户网站平台3上登记这类行动;119.鼓励缔约方与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密切合作,促进加强减缓和适应行动的努力;__________________3http://climateaction.unfccc.int/。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16/33120.又鼓励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更多地参与以上第110段和以下第125段所述进程;121.商定根据第1/CP.20号决定第21段,在利马-巴黎行动议程的基础上,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在每届缔约方会议召开的同时召集一次高级别会议,该会议将:(a)参考以上第112(c)段所述为政策制定者编写的摘要,进一步加强高级别参与执行以上第110段和以下第125段所述进程中产生的政策选择和行动;(b)提供机会,宣布新的或强化的自愿努力、举措和联盟,包括执行以上第110段和以下第125段所述进程中产生并在以上第112(c)段所述为政策制定者编写的摘要中介绍的政策、做法和行动;(c)总结有关进展,承认新的或强化的自愿努力、举措和联盟;(d)切实、定期为缔约方、国际组织、国际合作倡议和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政要有效、高级别的参与提供机会;122.决定任命两名高级别倡导者,代表缔约方会议主席行事,通过在2016至2020年期间强化高级别参与,为成功落实当前工作及扩大和启动新的努力或强化自愿努力、倡议和联盟提供便利,方法包括:(a)与缔约方会议执行秘书以及现任和继任主席合作,协调以上第121段所述年度高级别会议;(b)与相关缔约方和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接触,包括推动利马-巴黎行动议程的自愿举措;(c)就举办以上第112(a)段和以下第130(a)段所述技术专家会议向秘书处提供指导;123.又决定以上第122段所述高级别倡导者的任期通常为两年,为确保连续性,其任期相互重叠一整年,例如:(a)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一届会议主席应当任命一名倡导者,任期一年,自任命之日起,到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最后一天为止;(b)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主席应当任命一名倡导者,任期两年,自任命之日起,到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三届会议(2017年11月)最后一天为止;(c)以此类推,其后每位缔约方会议主席应当任命一名倡导者,任期两年,接替此前任命的任期已结束的倡导者;124.请所有有关缔约方和相关组织为以上第122段所述倡导者的工作提供支持;125.决定在2016至2020年期间启动一项关于适应的技术审查进程;126.又决定以上第125段所述关于适应的技术审查进程将努力查明加强抗御力、降低脆弱性和增加对适应行动的了解和执行的实际机遇;FCCC/CP/2015/L.9/Rev.117/33GE.15-21932(C)127.还决定以上第125段所述技术审查进程应当由附属履行机构和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共同组织,由适应委员会开展;128.决定通过以下行动开展以上第125段所述进程:(a)推动分享良好做法、经验和教训;(b)查明可大幅加强执行适应行动的行动,包括可促进经济多样化以及带来减缓共同效益的行动;(c)促进适应方面的合作行动;(d)在具体政策、做法和行动背景下查明加强扶持型环境和增强为适应提供支助的机会;129.又决定以上第125段所述关于适应的技术审查进程将考虑以上第110段所述关于减缓的技术审查进程的程序、模式、产出、成果和经验教训;130.请秘书处通过以下方式为以上第125段所述技术审查进程提供支助:(a)以具体政策、战略和行动为重点定期举行技术专家会议;(b)基于以上第130(a)段所述会议,每年编写一份关于强化适应行动的机会以及为其执行提供支助的备选办法的技术文件,作为对以上第112(c)段所述为政策制定者编写的摘要的投入及时提交,相关信息应当以方便用户使用的格式在网上提供;131.决定适应委员会在开展以上第125段所述进程时要让《公约》下的适应相关工作方案、机构和体制现有的安排介入,并探讨兼顾这些安排、与之建立协同增效和依托这些安排的途径,以确保连贯性和实现最大价值;132.又决定在进行以上第120段所述评估的同时,对以上第125段所述进程进行一次评估,以提高其成效;133.请缔约方和观察员组织在2016年2月3日之前提交资料,说明以上第126段所述机遇;五.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134.欢迎所有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包括民间社会、私营部门、金融机构、城市和其他次国家级主管部门努力处理和应对气候变化;135.请以上第134段所述非缔约方利害关系方加大努力和支助行动,以减少排放和/或建设抗御力,降低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脆弱性,并通过以上第118段所述非国家行为方气候行动区门户网站平台4展示这些努力;__________________4http://climateaction.unfccc.int/。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18/33136.认识到需要加强地方社区和土著人民与处理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知识、技术、做法和努力,并设立一个平台,用于以全面和综合方式交流和分享有关减缓和适应的经验和最佳做法;137.又认识到为减排活动提供激励,包括国内政策和碳定价等工具的重要作用;六.行政和预算事务138.注意到秘书处执行本决定所述活动所涉经费估算,请秘书处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本决定中提出的行动;139.强调迫切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源,用于执行包括本决定所述行动在内的相关行动,以及用于执行以上第9段所述工作方案;140.敦促缔约方为及时执行本决定提供自愿捐款。FCCC/CP/2015/L.9/Rev.119/33GE.15-21932(C)附件巴黎协定本协定缔约方,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缔约方,按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七届会议第1/CP.17号决定建立的德班加强行动平台,根据《公约》目标,并遵循其原则,包括以公平为基础并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国情,认识到必须根据现有的最佳科学知识,对气候变化的紧迫威胁作出有效和逐渐的应对,又认识到《公约》所述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特别是那些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充分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在筹资和技术转让行动方面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认识到缔约方不仅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还可能受到为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措施的影响,强调气候变化行动、应对和影响与平等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有着内在的关系,认识到保障粮食安全和消除饥饿的根本性优先事项,以及粮食生产系统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特殊脆弱性,考虑到务必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优先事项,实现劳动力公正转型以及创造体面工作和高质量就业岗位,承认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缔约方在采取行动处理气候变化时,应当尊重、促进和考虑它们各自对人权、健康权、土著人民权利、当地社区权利、移徙者权利、儿童权利、残疾人权利、弱势人权利、发展权,以及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代际公平等的义务,认识到必须酌情养护和加强《公约》所述的温室气体的汇和库,注意到必须确保包括海洋在内的所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被有些文化认作大地母亲的生物多样性,并注意到在采取行动处理气候变化时关于“气候公正”的某些概念的重要性,申明必须就本协定处理的事项在各级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公众参与和公众获得信息和合作,认识到在本协定处理的事项方面让各级参与的重要性,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20/33认识到按照缔约方各自的国内立法使各级政府和各行为方参与处理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又认识到在发达国家缔约方带头下的可持续生活方式以及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对处理气候变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协定如下:第一条为本协定的目的,《公约》第一条所载的定义都应适用。此外:1.“公约”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缔约方会议”指《公约》缔约方会议;3.“缔约方”指本协定缔约方。第二条1.本协定在加强《公约》,包括其目标的执行方面,旨在联系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努力,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包括:(a)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同时认识到这将大大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b)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并以不威胁粮食生产的方式增强气候抗御力和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c)使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2.本协定的执行将按照不同的国情体现平等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第三条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所有缔约方将保证并通报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所界定的有力度的努力,以实现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目的。所有缔约方的努力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加,同时认识到需要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以有效执行本协定。第四条1.为了实现第二条规定的长期气温目标,缔约方旨在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同时认识到达峰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来说需要更长的时间;此后利用现有FCCC/CP/2015/L.9/Rev.121/33GE.15-21932(C)的最佳科学迅速减排,以联系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在平等的基础上,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2.各缔约方应编制、通报并保持它打算实现的下一次国家自主贡献。缔约方应采取国内减缓措施,以实现这种贡献的目标。3.各缔约方下一次的国家自主贡献将按不同的国情,逐步增加缔约方当前的国家自主贡献,并反映其尽可能大的力度,同时反映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4.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继续带头,努力实现全经济绝对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当继续加强它们的减缓努力,应鼓励它们根据不同的国情,逐渐实现全经济绝对减排或限排目标。5.应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支助,以根据本协定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执行本条,同时认识到增强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支助,将能够加大它们的行动力度。6.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编制和通报反映它们特殊情况的关于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的战略、计划和行动。7.从缔约方的适应行动和/或经济多样化计划中获得的减缓共同收益,能促进本条下的减缓成果。8.在通报国家自主贡献时,所有缔约方应根据第1/CP.21号决定和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任何有关决定,为清晰、透明和了解而提供必要的信息。9.各缔约方应根据第1/CP.21号决定和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任何有关决定,并参照第十四条所述的全球总结的结果,每五年通报一次国家自主贡献。10.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国家自主贡献的共同时间框架。11.缔约方可根据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指导,随时调整其现有的国家自主贡献,以加强其力度水平。12.缔约方通报的国家自主贡献应记录在秘书处保持的一个公共登记册上。13.缔约方应核算它们的国家自主贡献。在核算相当于它们国家自主贡献中的人为排放量和清除量时,缔约方应促进环境完整性、透明、精确、完整、可比和一致性,并确保根据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指导避免双重核算。14.在国家自主贡献方面,当缔约方在承认和执行人为排放和清除方面的减缓行动时,应当按照本条第13款的规定,酌情考虑《公约》下的现有方法和指导。15.缔约方在执行本协定时,应考虑那些经济受应对措施影响最严重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关注的问题。FCCC/CP/2015/L.9/Rev.1GE.15-21932(C)22/3316.缔约方,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及其成员国,凡是达成了一项协定,根据本条第2款联合采取行动的,均应在它们通报国家自主贡献时,将该协定的条款通知秘书处,包括有关时期内分配给各缔约方的排放量。再应由秘书处向《公约》的缔约方和签署方通报该协定的条款。17.以上第16款提及的这种协定的各缔约方应根据本条第13款和第14款以及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对该协定为它规定的排放水平承担责任。18.如果缔约方在一个其本身是本协定缔约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采取联合行动开展这项工作,那么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各成员国单独并与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起,应根据本条第13款和第14款以及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对根据本条第16款通报的协定为它规定的排放量承担责任。19.所有缔约方应努力拟定并通报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同时注意第二条,根据不同国情,考虑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第五条1.缔约方应当采取行动酌情养护和加强《公约》第四条第1款d项所述的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包括森林。2.鼓励缔约方采取行动,包括通过基于成果的支付,执行和支持在《公约》下已确定的有关指导和决定中提出的有关以下方面的现有框架:为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所涉活动采取的政策方法和积极奖励措施,以及发展中国家养护、可持续管理森林和增强森林碳储量的作用;执行和支持替代政策方法,如关于综合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联合减缓和适应方法,同时重申酌情奖励与这种方法相关的非碳收益的重要性。第六条1.缔约方认识到,有些缔约方选择自愿合作执行它们的国家自主贡献,以能够提高它们减缓和适应行动的力度,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完整。2.缔约方如果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合作方法,并使用国际转让的减缓成果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就应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完整和透明,包括在治理方面
本文档为【巴黎协定全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14.4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莉华
人民教师
格式:pdf
大小:1M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33
分类:
上传时间:2020-03-17
浏览量: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