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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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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核心制度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地方存储机密文献、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保密工作核心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地方存储机密文献、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合。  二、工作人员保密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合阅办、存储秘密文献、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她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文献、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献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用保密办法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播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献、资料进入公共场合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办法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刊登文章、发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文献、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须按关于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格保密办法。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关于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专项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以为本科关于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贯彻保密办法。  (四)定密负责人应当依照安监工作变化,及时调节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秘密文献。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文献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擅自将文献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献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导致重大损失,要按关于规定解决。  六、涉密文献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献内容随意泄露给她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发生。  (二)文献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文献,应依照批办意见和文献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天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献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献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文献,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贯彻,并将办理成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报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献,不得将文献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献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献或将文献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献,必要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保证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献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献借阅  (一)严格文献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献登记簿。借阅文献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献,需经综合科科长批准。绝密文献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普通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献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要爱护文献,不准在文献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导致文献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解决。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保证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视后方可发布。  (三)不得运用网络传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运用网络传播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依照关于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关于人员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计算机上存储、解决和传播党和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解决涉密信息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解决涉密信息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解决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献接受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关于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原则、保管期限原则以及销毁档案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规定执行,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档案鉴定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要统一原则,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要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项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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