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报告(1)
「内容提要」本报告基于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研究,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与决策、家庭和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六个方面对中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指出男女两性在不同领域的发展差距,以及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区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与差异等。报告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必然带来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的改善。 「关键词」性别平等/妇女发展/评估 1995年以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的召开以及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妇女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客观地评估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进展及面临的挑战十分必要,将有助于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客观、准确地认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明确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应优先关注的问题和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基于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本报告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与决策、家庭和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六个方面对中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进行评估。 本报告所理解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辩证统一。“性别平等”强调性男女两性在权利、机会、责任和评价上的平等。而“妇女发展”则主要指妇女各方面状况的改善,也包含为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而采取的积极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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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追求的性别平等应该是发展基础上的平等,我们所期待的妇女发展则是平等前提下的发展。 基于上述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基本概念的理解,本次评估采用的指标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反映男女两性权益享有状况的指标,如15岁以上人口识字率及其比率、男女在业人口非农就业率及其比率等;第二类是反映男女两性对资源分享状况的指标,如各级在校生的女性比例、各级决策者中的女性比例等;第三类是反映女性需求满足和权益保障程度的指标,如孕产妇死亡率、再婚率等。考虑到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复杂性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必要性,在利用上述指标进行评估时,除个别指标外,均以真正意义上的性别平等和妇女需求的充分满足为标准,即以男女在权益享有和资源分享上没有差距为100分。一个地区无论综合指数排名多高,但只要未达到理想状态,就还有继续推动和发展的空间。在构建综合指数时,对不同类型的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对不同方向的指标进行了同趋化处理。为防止出现只要平等不要发展或只要发展不要平等的误区,在评估时对反映两性权益享有状况的指标,采用把女性享有率和两性享有率之比平均赋权合成一个既包含女性发展水平又反映两性水平差异的复合指标的方法。 本次评估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为国家统计局和政府有关部委的年度统计报告、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及其他全国性大型抽样调查数据。考虑到数据资料的可得性和可靠性,有些在研究中更具性别敏感的指标未能在本次评估中使用。 各领域评估使用的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和数据来源见表1. 一、健康领域 公民健康是衡量和评价一个国家公共卫生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尺度。妇女健康和安全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生存、发展与平等,而且也影响到子孙后代以及整个社会及家庭的总体健康水平。 妇女的健康涉及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好和安全状态,包括享有生命安全的权利、在整个生命周期达到身心健康标准的权利、享受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的权利以及有能力抵御各种传播性疾病的权利。鉴于现有的数据状况,本次对妇女生命健康状况的评估主要从生命安全(生存)、保健服务两个方面进行。生命安全是健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健康服务的目的所在。健康服务是达到身心健康标准的一个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