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举报
开通vip

行政法案例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1.某村民委员会经乡镇府批准砍伐了村边林木200立方米,县林业局发现后加以制止,并认定该村 委会未依法向县林业局申请并领取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对该村委会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不服处罚决定,复议机关部分变更了处罚决定,罚款由1万元变更为8千元,仍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问:(1)哪些机关对本案有行政复议管辖权? (2)谁应是本案的被告? (3)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4)本案有没有第三人,为什么? ...

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1.某村民委员会经乡镇府批准砍伐了村边林木200立方米,县林业局发现后加以制止,并认定该村 委会未依法向县林业局申请并领取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对该村委会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不服处罚决定,复议机关部分变更了处罚决定,罚款由1万元变更为8千元,仍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问:(1)哪些机关对本案有行政复议管辖权? (2)谁应是本案的被告? (3)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4)本案有没有第三人,为什么? 2、龙泉乡人民政府委托龙泉乡派出所(系子陵县公安局在龙泉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王某施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潭某发现,潭某速喊人开车追赶王某,潭某与同事李某、吴某在路上拦截王某,欲将王某抓回,王某反抗,吴某将王某抱住后,潭某气急,狠踢王某要害,致其死亡。王某之妻早死,有一母亲85岁,眼瞎耳聋,有一子,患痴呆症,对王某的拘留决定后被子陵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 (2) 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 (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为什么? 3、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1)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并说明理由? (2)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4、某日,村民姚夏在下棋过程中与本村村长朱窘发生口角;姚把村长摔倒在地,朱的家属将朱送至医院治疗,同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派干警将姚夏戴上手铐押到派出所,并押在该派出所私设的“留置室”内,两天后,派出所作了两条处理决定:第一,姚夏赔偿朱医药费560元;第二,在该镇集市贸易中午12时许,姚夏将朱用班车送回家;姚夏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并提出派出所的关押是违法的,他将向人民法院起诉,派出所听后此言,要给姚夏一些“教训”;姚夏祈求在场三名干警饶命不成后,便借空跳入派出所院子的水井中,打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该三名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姚夏的配偶多次向县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县公安机关以三名干警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否承担姚夏死亡的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5、司机田某驾车行至某县某镇时,遇到一妇女冯某请求搭车,田某表示同意。当日夜晚,田某驾驶的汽车被该县公安局巡逻人员拦住。因搭车妇女冯某过去曾有过卖淫行为被该县公安局查获,县公安局便认定,田某与冯某晚上同车行进,其行为构成了嫖娼、卖淫,故对田某处以罚款5000元,对冯某处以罚款500元,田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裁决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裁决,田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法院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冯某参加诉讼,她将以何种资格参加诉讼? (2)如果田某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该如何处理? (3)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应当如何判决? 6、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2003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4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4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 7、1998年某月某日下午,阮某骑车与高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 局副局长邓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阮某、高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阮某、高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邓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邓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邓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9、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 (2)哪种层级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11、2002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张永平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等。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 5000元”的处理意见,张永平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张永平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1月17日,消防安全处对张永平作出了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张永平。张在1月18日向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缴纳罚款5000元。7天后,消防安全处派人到张永平的加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仍未发还给张永平,要求张永平两天内改进。1月25日,消防安全处两次派人到张永平的加工厂去检查时,发现张永平的加工厂上锁,便派人通知张永平第二天同去加工厂检查改进情况,张以“没有时间”拒绝前往。而且张永平认为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赔偿因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但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12、周军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周军所在地区工商局下辖的工商所人员杨林来到周军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周军不让。杨林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周军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杨林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周军无奈当即交了3000元罚款(注:杨林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周军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杨林又与复议人员刘俊串通捏造周军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周军营业执照的决定。周军到处找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刘俊和杨林给予了行政处分。周军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周军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 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由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返还3000元罚款;2、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3、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现问: (1)周军对3000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假设周军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机关向周军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4)本案中周军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5)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是否正确? (6)杨林和刘俊对周军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13、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100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500多件电器等物,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100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该贸易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100吨钢材未果。对此,该贸易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运100吨钢材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100吨钢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 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处罚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贸易公司的,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贸易公司物品的决定,但被告称:船运公司货船走私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正进行侦查,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不是走私货物还未确定,所以,不能返还。 现问:(1)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贸易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3)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 (4)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再行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如何处理? (5)本案中人民法院能否加重对原告的处罚? (6)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在2003年7月27日,西城烟草管理站按群众举报当场查获王某擅自收购的烟叶2352公斤,予以扣押。7月28日,烟草站对查获的烟叶分级过磅后收购,收购款为5826元。7月30日,烟草站交给王某自制的实物罚没收据一份。8月25日,又向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全部烟叶和收购款,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落款为该烟草站。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0条:“擅自收购烟叶的,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数量巨大指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 (1)本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指出本案处罚程序的违法之处。 (3)本案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为什么? 15、某行政机关科长王某,出国考察返回大陆某海关例行检查时,被某海关查获黄色光盘若干,被某海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并没收全部光盘,后其所在单位给予王某记过处分。王某对此均不服。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1)王某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16、为了保障粮油供应和市场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于2001年8月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的通告》,该省某市甲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10月15日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以区为单位来完成粮油收购任务之前,除国有粮食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贩运粮油。李某从事个体粮油经营,李某于2001年10月至11月间,收购兰某等五人油菜籽,并于同年10月间从甲区东和粮站收购油菜籽。甲区工商局得知此情况后,于2001年11月7日责令李某停止收购和加工油菜籽,11月8日会同有关人员到李某油菜加工处查验,查获油菜籽、食用油和麻渣。甲区工商局于11月10日查封了李某收购并加工的食用油、麻渣、油菜籽,并于11月21日作出工商经处字〔2001〕第7号处罚决定,依据前述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告》第六条及甲区政府的《通知》第三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决定:(一)将查扣的食用油、麻渣、油菜籽予以没收;(二)按其收购加工的油菜籽总金额的20%予以罚款,计6315.81元;(三)罚款必须于2001年11月30日前缴付至甲区工商银行。 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区工商局在 2001年11月10日的查封行为,在行政法理论上,属于何种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李某不服甲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依法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李某在对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时,一并要求对《关于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4.李某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5.李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在法定期间内未依法提起诉讼。而李某一直未缴付罚款。对此罚款,应由哪个机关采取措施执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7.赵某去集贸市场买菜,因相互讲价而与商贩王某发生争执,并进而撕打在一起。赵某将王某的头部打伤。公安机关决定对赵某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赔偿王某医疗费1520元。赵某不服,遂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赵某对处以200元罚款和赔偿1520元医疗费均不服,想提起诉讼。 问:①赵某可提起什么性质的诉讼? ②在诉讼中应当由谁举证? ③对本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怎样的判决? 18.张某是A市B县的个体工商户。2000年3月10日县工商局以张某违法经营为由,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当日给张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的日期是3月5日。5月9日,张某申请复议,工商机关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 不予受理。 问:①本案的被申请人是准?为什么? ②本案应由哪个复议机关管辖?为什么? ③作为复议机关的工商局的做法正确吗? 19.A省所辖B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浪费水电.通告规定,居民不在家中却不关闭空调的,一经发现,责任人一律由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封闭式的集中学习,学习的时问不得少于 一日,经教育认识到错误的,在写出保证书承诺决不再犯后.释放出学习地点:该市C区 居民张玉因违反规定被迫参加了C区政府组织的学习。他对c区政府的这种做法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张玉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2)张玉起诉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该案,为什么? 20.货车司机王清驾驶一辆货车经过某地时.被当地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叫王清下车。王清下车后,执法人员递给他一张罚单.罚款200元。王清问为何罚款.该执法人 员称其超载。王清分辩说,自已的车限载4吨,实际上只装了 2吨货物。执法人员说.你 态度不好,再罚款200元,又给他一张罚单。执法人员当场收取罚款400元并出具了其单位的内部收款收据。 请问:执法人员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1.某县卫生局联合工商局对本县饮食行业进行抽查,发现某个体饭店的厨房使用已经过期的酱油炒菜。卫生局和工商局在调查完毕之后做出共同决定,对该饭店罚款5000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饭店不服,诉至该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减少罚款数额,并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法院判决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但拒绝变更罚款数额。 试问:(1)本案的被告是谁? (2)人民法院只撤销行政机关的部分决定,是否合法? (3)法院能否变更罚款的数额,为什么? 22、.某高校学生王某在大学 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数学20以内加减练习题小学一年级数学20以内练习题小学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新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 某科考试中作弊被发现,并记录在案,三年后王某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但学校以王某曾经作弊为由,拒绝授予其学士学位。王某不服,向主管该校的省教育厅提起行政复议,教育厅以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为由拒够受理,王某遂向该校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问:(1)该案应该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学校拒绝授予王某学士学位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为什么? 23.某市教育局处长王某,出国考察返回大陆时,被某海关查获若干黄色光盘。海关依法没收光盘并当场作出罚款1200元。某市教育局了解情况之后,又给予王某撤职的行政处分。 王某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和教育局的行政处分均不服,分别以海关和市教育局为被告,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请问:(1)在本案中,海关当场作出罚款1200元是否合法? 为什么? (2)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王某对某海关和某市教育局的起诉,为什么? 24.流溪市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的夏莲水库修复工程如期竣工,发布如下文件:该区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每一劳动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流溪市水利局以此文件为依据,对不参加工程劳动的农民张某罚款300元。 请问:(1)本案中,如果张某不服罚款的处罚决定,请求行政复议,应向哪个机关提出申请?为什么? (2)本案中,如果张某对流溪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不服,能否单独就此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行政法试卷案例分析题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躺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仅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 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3)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6.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决定拓宽改建“茂盛公路”,改线后的“茂盛公路”需从程某承包的桔园中间通过。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和办理征地手续的情况下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的两名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口头通知程某,并组织人员砍除了程某的桔树229棵,拆除其违章建的看管房一座,共占用桔园面积4.8亩。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按镇办公益事业每棵桔树赔偿款人民币10元的惯例给予赔偿,对拆除其看管房,除其材料归还程某外,不予赔偿。程某对此赔偿不满意,虽从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领回了桔树赔偿金人民币2290元但仍书面向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和某县人民政府请求赔偿两次砍除桔树所带来的损失经济损失和申请复议,均未得到答复,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 (1)本案是征地安置补偿纠纷还是行政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为什么? (2)被告对被砍的哪部分桔树负依法赔偿(补偿)的责任?为什么? (3)被告主张对原告被砍桔树的赔偿按每棵10元赔偿惯例给予赔偿,法院应否支持?为 (4)原告被拆除的看管房一座应否赔偿?为什么? 7.某市B区冻肉厂被位于A区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负责B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现场查出5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名义对该厂罚款1万元。 市卫生局知情后,对该冻肉厂作出责令停业1个月的处罚决定,并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冻肉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要求。冻肉厂不服,便以卫生检查队和卫生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提诉讼。 (1)B区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2)人民法院若受理比案,可作出何种判决? 8.拱北海关在珠海市担杆岛附近海域,查获截停“光大”二号货轮。该轮的载重为3000吨,船上有船员31人,船舱内装有废铁500吨,瓷土500吨,甲板上堆放有用塑料袋加封的 “555”、“健牌”等外国产香烟4760箱。随船携带的载货清单只列明船上所载废铁、瓷土的数量,对4760箱香烟没有记载。拱北海关认为船主蔡某没有合法证明,运载大量外国香烟进入内海,其行为属走私。故对其作出处罚块定:(1)对在扣的走私香烟4760箱予以没收; (2)对“光大”二号轮的全体船员、船只和所载瓷土、废铁予以放行。 (1)如果本案的原告蔡某选择先进行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他应当向哪一机关申请复议?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中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分别是哪两个法院?为什么? (3)从与当事人上诉范围的关系角度讲,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上诉案件? 9.京永恩造纸厂因超标排污影响周围环境居民李某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2004年2月 8日,环保局对造纸厂作出罚款3000元、责令停止排污的处罚决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的 3个月内,造纸厂既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也未向法院起诉。起诉期过后,环保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7月10日,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5个月后,李某等人为此再次找到环保局,要求解决造纸厂污染问题。 (1)环保局就原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若环保局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等人对环保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若造纸厂履行原处罚决定,环保局是否可对造纸厂的同一行为再作出罚款的处罚决 定?为什么? 10.某区卫生局的两名执法人员依法定职权到个体工商户甲开办的个体餐馆中检查卫生,发现柜台有变质食品。执法人员对这种情况如实制作笔录并自行签字后,根据本局设定行政处罚的红头文件,当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随即开具罚单,要求甲缴纳罚款甲要求执法人员说明理由,执法人员却说甲应找局长说理。 (1)你认为区卫生局执法人员检查卫生制作笔录过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存在? (2)区卫生局享有行政处罚设定权吗?为什么? (3)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 11.某市A区居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达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移动电话和BP机。B区工商局接到举报说李某超范围经营电脑,经查明属实,遂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业整顿1个月、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打算起诉要求行政赔偿。 (1)本案中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分别是谁? (2)原告能否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 (3)原告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2.甲、乙两村相毗邻,由于历史原因,两村对位于交界处“金山”之使用权存有争议。两村经集体商议,提请乡政府裁决。该乡政府将“金山”上的树木划归甲村看管并可依法采伐,将该山之采矿权划归乙村。事后,甲村得知“金山”有金矿,便后悔,又与乙村发生冲突。乡政府以不服本政府裁决为由,对甲村村长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息纠纷。甲村对关于“金山争议”的行政裁决不服;张某对乡政府所作的拘留决定不服。 (1)“金山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裁决的范围? (2)甲村对该裁决不服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3)若乡政府对张某的行政处罚被确认为违法,张某能否获得行政赔偿?为什么?获得该赔偿的途径有哪些?该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3.成某与黎某协商,两家各自出一头牲口合伙耕地。相蝉成某的土地时,黎某的牛死亡。黎某要求成某赔偿,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至龙户乡司法所处理此事。因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同时兼该乡法律服务的工作,二者系两个机构一套人马,便以龙户法律服务所的名义对黎某和成某的纠纷进行调解。结果,双方达成协议,成某一次性赔偿黎某现金500元整。因成某没有履行协议,司法所强行扣押成某的一匹马、一头成年驴和一头小驴,并通知成某交款,成某仍拒绝交款。司法所将马给了原告,将成年驴和小驴经牲口交易员作价1000元卖掉。然后从所得价款中付给黎某赔偿费500元;误工费50元,草料工钱370元,余80元。后成某用1200元将已卖给他人的驴赎回,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司法局违法的行政行为,赔偿损失2600元。 (1)本案属于行政侵权赔偿案件还是民事侵权赔偿案件?为什么? (2)本案的被告应当是谁?为什么? (3)对原告的赔偿方式,有下列几种方式: ①判令司法所将变卖牲口所得的1 000元给付原告。 ②鉴于原告已用1200元将被司法所变卖的牲口赎回,其付出的1200元视为直接损失,由被告赔偿原告直接损 失1200元。 ③牲口并未灭失,本案仍能返还原物,判令被告及第三人返还原物。 ④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数额可参照牲口市场的价格确定。你支持那一种?简单说出理由。 14.A县乡镇企业局与B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后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催娄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1996年5月17日将到B市出差的A县乡镇企残局工作人埙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县乡镇企业焉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1)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本案中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15.某铁路公安局民警宋某着便服到某火车立六听见一男青年喊:“谁要广州的车票”,即上前查问。李某称,“喊着玩呢”,宋某即连续将李某摔倒在地,李某将宋某穿着的汗衫扯掉。围观群众见二人互相扭打,即向某火车站前联防办公室报告。值班民警史某带领联防员赶到现场,见李某嘴部出血,宋某赤裸上身,前胸部有抓痕。宋某称:“我是民警,在抓倒票的人。”史某让宋、李二人去联防办公室,宋某不愿去,提出去车站派出所。史某坚持让宋、李二人去联防办公室解决。宋某仍不愿去,联防队员王某(本案原告)等人对宋某推搡、踢打。尔后,宋、李二人被带到联防办公室。联防办公室核实宋某民警身份后,由史某陪宋某到医院诊治并送其回去。与此同时查明李某不是票贩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回家。随后某铁路公安分局单方面对王某等人进行调查,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以王某“殴打该局民警”为由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王某不服提出申诉。某铁路公安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以王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为由,维持某铁路公安分局原裁决。王某仍不服,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案的被告应当是谁?为什么? (2)宋某的追查倒票行为是否执行公务行为?为什么? (3)宋某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 (4)原告王某的行为是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为什么? (5)人民法院应当作何判决? 16.原告徐建峰、徐惠英二人系夫妇关系,向他人租得某市营业用房一间,为袜子生产者进行包装并兼作生活用房。1994年5月3日下午,某市场工商所人员来原告处检查,认为原告无营业执照属违法经营,必须立即去工商所申办执照。原告提出自己只负责包装袜子,按双取酬,无须营业执照,双方发生言词争吵。工商所工作人员要将房内6箱袜子搬至工商所,但未出具扣留凭证。双方为争夺袜子发生事执,情急下原告徐建峰拿起一把菜刀,即被他人夺下。被告工作人员随即将徐建峰扭送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由经济民警用手铐将其铐在窗铁栅上。继而,徐惠英赶到,见丈夫被铐,便责骂工商所人员,亦被带到另一屋内铐上手铐,滞留时间2小时左右。工商所人员又将原告租用房屋强行上锁。次日,工商所将6箱袜子发还原告,变更为扣押现金500元,出具了暂扣凭证。二原告当晚到医院诊治,诊断为手臂外伤,花去医药费95.10元。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损失。 问题: (1)本案的被告应当是谁? (2)本案审理的对象是什么? (3)被告扣留原告加工的袜子,是否合法?为什么? (4)被告查封房屋是行使民事权利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5)被告扣留现金和限制人身自由是否行政侵权行为?为什么?工商所人员采取治安措施,其行为应由谁承担责任? (6)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17.某市北区罐头厂被位于南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组成的负责北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查出8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苹果罐头。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市卫生局知情后,对该厂作出责令停业2个月的处罚决定。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罐头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要求被驳回。该厂不服,以卫生检查队和市卫生局为被告向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北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2)若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可作出何种判决? 18.A市文化局与公安局在一次临时联合稽查中,查获该市东区个体户包某从外地运回一批价值10万元的盗版光盘。市文化局和公安局便依法对这批光盘予以扣押,并以共同名义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决定。次日A市东区工商局吊销了包某的营业执照,东区公安局委托该区洼里派出所对包某予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包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 (1)上述处罚决定,哪些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而作出?为什么?。 (2)包某提请行政复议,谁为复议机关? (3)包某若在复议机关受理后提起行政诉讼,可不可以?为什么? 19.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86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何在?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 20.田某在参加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公式的纸条。北京某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某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田某在该校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尹名。但毕业时北京某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某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 田某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 被告北京某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①原告田某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②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长(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队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③北京某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某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决定;④原国家 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某大学对田某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⑤北京某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某大学学生田某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一份。⑥北京某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相关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 (1)本案的被告是否适格?为什么? (2)被告提供的证据之②中的二份材料,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 (3)被告提供的证据之⑥是否有瑕疵?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1.长乐公司是由中国中乐公司与加拿大加乐公司于1997年合资建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为中乐公司委派的李某。2000年9月3日,长乐公司在业务经营期间,期,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该合资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遂作出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注销了其在工商局的企业登记。氏乐公司被强制中止后,对工商局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意欲提起行政诉讼。 问:(1)该合资企业长乐公司被注销后,是否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该合资董事长李某因不愿再与加拿大加乐公司合作,公司被注销后,正好可以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遂决定不对工商局的处罚提起诉讼。而加拿大加乐公司由于原有投资未收回,不愿止经营,加乐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某市在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发布了一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以投标的方式,将某块商业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出资的企业,以出资额的高低决定中标者。1999年12月,甲企业与乙企业均出资投标,两个企业的其他条件基本相同,但甲企业的出资额大大高于乙企业。然而,该市政府最后作出由乙企业开发这块商业用地的决定。甲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市政府侵犯了其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作出的由乙企业开发商业用地的决定。 问:(1)甲企业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2)如果法院受理此案,乙企业与此案是何种关系? (3)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市政府的决定,乙企业是否可以对此提起上诉? 3.张某一日在下班途中,遭人殴打被致轻微伤。某县公安局认定是赵某所为,决定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等损失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张某辨认错误,赵某没有殴打张某,而是蔡某殴打了张某(蔡某为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人),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另外把蔡某追加为第三人,由于蔡某是无行为能力人,仅作出了令蔡某的监护人对张某的医疗费用一定赔偿的决定。张某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不服,他认为殴打他的人是赵某没错,而并非精神病人蔡某,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之所以作出相反认定,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所致,遂对此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张某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为什么? (2)蔡某是否可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蔡某在复议决定作出不久后因意外事件死亡,那么他的权利要想得到保护,谁有权行使起诉权? 4.某市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小A口头提供的有关受伤情况的证据,对加害人小B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小B对此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发现仅根据被害人小A口头提供的受伤情况的陈述,证据不够确凿、充分、遂在复议决定中根据医院提供的病历即被伤害人小A的伤情记录,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小B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1)本案的被告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3)被告若对此管辖有异议,应在多长期限内以何种方式提出?县法院对此异议该当如何处理? 5.王某系一所高校的发生,她曾与一社会青年董某发生恋爱关系,后王某发现董某属游手好闲的“小混混”,遂决定与其中断恋爱关系。但董某却不愿就此罢休,他多次约王出来遭到拒绝,就经常在校园内对王进行骚扰。一日,董某打电话威胁王说,让她下课后到老地方见,否则将对其不客气。王某被恐吓后,心里非常害怕,例去公安局报了案,请示公安局对董某采取措施,对其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对她反映的情况不以为然,并告诉她说,保护她安全的应是学校,公安局不管;而且还说,董某只是想吓唬吓唬她,想继续跟她好,不会对她怎么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没 (3)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判决,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1995年原告孙某从甲市县城关镇某村购买了房屋一栋、地基一块,并办理了公证。1998年原告在未向该县城市规划部门申请,示办理建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在其购买的土地上扩建三间杂房,并修建围墙把空地围住,其围墙和三间杂房正压在该县修筑公路规划的红线内,将有碍公路规划实施。1999年该县土地公路的建设。公路指挥部几次向原告发出拆除杂屋及围墙的通知,原告拒绝执行。2000年6月19日,被告该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下达了一个通告:(1)通知原告拆除三间杂房及围墙;(2)原告房屋前面的空地属闲置用地,无偿予以收回。原告不服,向该且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县政府的压力下,县法院认为此“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在县政府的压力下,县法院认为此“通告”属于于抽象行政行为,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1)本案是否应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该县人民政府下达此通告的行为是否为抽象行政行为? (3)县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此案? 12.王某及其丈夫尤其均住在沈阳市沈可区边城小区,1998年初,尤其私下以3000元购买了沈河区××街10号面积为1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平房一间。为取得该房的合法手续,尤其找到沈河区房产经营部,通过非正常交易程序,在该部办理了“吞吐”手续。1998年6月3日,王某取得了私有房屋产权证。同年8月,王某在没有任何房屋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户口迁至沈河区××街10号(未在此居住)。9月,被告沈河区动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对该房所在地区拆迁,该房亦在此范围。2000年该地区居民开始回迁,原告未在安置(安排房屋使用权)之列。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给予安置,被告以原告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条件为由,对原告不予安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安排其房屋优胜权的法定职责。 问:(1)在此案件中,原、被告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2)法院应以何种判决形式判别决此案? 13.2000年10月,甲和乙二人在夜总会因发生摩擦而动手打架,乙被甲抓破脸部、甲被乙踢伤腰部,二人的打架行为引起了夜总会秩序的短时间混乱。事情发生后,夜总会所在地的A县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认定甲、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给予甲罚款200元,给予乙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甲不服,向A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A县公安局维持了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但鉴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于派出所只能作出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把派出所的名义改为自己的名义。甲仍不服,欲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应以谁为被告? (2)如果本案原告没有申请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3)乙在此案中居于何种地位? 14.王某2000年1月来某市河东区打工,开了一家餐馆。2000年6月,河东区卫生防疫站与工商管理局在联合执法检查中,以王某所开的餐馆卫生质量不合格为由,对其作出了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他自己觉得工商局不好“得罪”,遂选择区卫生防疫站作为被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此处罚决定是以工商局的名义作出的,即告知原告王某变更被告。但王某认为,只要卫生防疫站认定其卫生符合标准,此行政处罚决定自会无效,还不会因此而得罪工商局,前拒绝变更被告。 问:(1)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应怎么办? (2)如果此行政处罚决定是以工商局与卫生防疫站共同的名义作出的,法院应如何办? 15.2000年6月,万某在某县工商局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从事水果零售经营。但万某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同年7月万两次销售西瓜4500斤,经该县城关税务所查处,就以其商品销售收入额1200元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税率3%、2%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并按应缴税额的5%、2%分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共计66元,并于7月20日书面通知万某,限于次日上午缴清税款。万某表示异议,于7月22日向税务所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后,同时书面申请县税务局复议。县税务局告诉万某“耐心等待”结果。此后,万某多次催促,县税务局均以种种理由久拖不议。10月15日,万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不应受理。原告认为自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所的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问:(1)在起诉期限的问题上,谁负有举证责任? (2)被告的辩解是否成立? (3)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请求撤销行政处理决定应以谁为被告? (4)原告是否可以对县税务乙的不复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如果可以,应以谁为被告? 一、1995年3月10日,张某的两个儿子因参加斗殴被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3月15日,张某前往探望,被县公安人员将车扣下。理由是张某的两个儿子已于两日前逃跑,张某应将其追回,何时追回,何时放车。3月17 日,张某将两个回家的儿子送到派出所联系取车,得知其车被民警用于执行公务,因不了解其性能而致毁坏,直接损失8500元。张某非常气愤,欲讨个说法。问: (1)公安人员的扣车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张某要求行政赔偿,谁是赔偿主体?谁是赔偿义务机关? (3)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某县公安局在打击卖淫嫖娼活动中,于95年8月20日决定对介绍嫖宿暗娼的年轻妇女李某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李某拒不在限定时间内到某县公安局指定的拘留所接受拘留,也没有提出要求申诉并提供担保,遂后县公安局决定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A和B挟私报复,有意将住在李某附近的同名同姓的60岁老年李某予以拘留。3天后,县公安局才发现这一错误,将老年李某予以立即释放。 问:1、老年李某能否请求行政赔偿?为什么? 2、假如老年李某能够提起行政赔偿,老年李某应通过什么途径提出? 3、本案中县公安局是否要向A、B追偿,为什么? 三、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批准,擅自印制广告挂历《朗世宁绘画珍品》12500册、《古元水彩画选》12500册。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根据国务院(1987)65号规定第1条第2款及第4条第2款、天津市人民政府(1988)3号令第19条规定,认定该批挂历属非法出版物,于1991年2月7日作出决定,对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9万元。中美天津史制药有限公司不服罚款处罚决定,天同年3月8日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复议申请。国家新闻出版署亦认定该批挂历为非法出版物,仍维持对原告人民币9万元的罚款决定,但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复议决定的依据部分除引用了国务院(1987)65号规定第1条第2款及第4条第2款、天津市人民政府(1988)3号令第19条规定,还引用了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重申加强对挂历、年历画、年画出版管理的通知的补充说明》(1990年)97号文件中的第5条规定。 (1)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复议决定中有无改变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2)本案中谁是适格的被告?为什么? (3)具体分析本案涉及到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问题。 四、甲、乙、丙、丁四人携巨款从北京到四川某地摸福利彩票,由于四人联手摸彩,又经仔细观察和精心推算,所以此次发售的福利彩票大奖几乎全被他们摸走。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为由对他们予以收容审查,并没收了全部购买彩票的钱款。关押四十余天后将其释放。请问:该案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八个附答案考点案例 案例1 行政复议机关 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县环保局责令造纸厂纠正违法行为,并经报其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该造纸厂处以4万元的罚款。造纸厂以罚款过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将原来的4万元罚款改为3万元,对此,造纸厂表示同意其撤回申请。事后造纸厂又认为3万元的罚款还是过重,又以此事由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问题] (1)本案谁为行政复议机关? (2)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否受理? [正确答案] (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县环保局的上一级机关即市环保局或者县级人民政府。 (2)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本案,造纸厂因县环保局改变罚款决定而申请撤回复议,符合复议法的规定,但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后,行政复议终止。 [考点集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5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案例2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主要表现在对李某的罚款行为上。本案中,根据法定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工商所对李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属于法定的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恰当,对李某进行1500元的罚款,除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依据外,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考点集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根本原理和基本准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 案例3 行政主体资格 某市人民政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对本市各个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整顿,决定先由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组织制订一份关于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研究室经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征求有关工商、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最后起草的文件经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批准,以本研究室的名义向全市进行公布,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贯彻落实。 [问题]该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是市人民政府的内部机构,虽然同属行政机关系统,但它只是机关内部的协调、办事管理机构,它不能对外独立行使权力,也不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的规范性文件,应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考点集成] 根据行政主体的理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享有行政权力。(2)以自己的名义运用行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活动。(3)能够独立地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组织。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立法权。我国的中央立法机关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地方立法机关是一定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案例4 国家赔偿的范围 1996年度,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粮食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并支付了全部货款。199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199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 [问题](1)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 (2)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3)A公司于1998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4)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海警支队在扣押A公司货物后,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免使货物变质灭失,同时,应及时将扣押的地点、 扣押理由通知A公司,并及时就本案开始进一步的调查,及早作出处理决定。海警支队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保管变卖所得的义务。A公司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海警支队的行为属于对财产的强制措施,A公司作为该货物的买主,针对该货物的扣押行为将直接影响A公司的财产权益,因此,可以作为原告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C公司作为货轮的所有人,在其财产(货轮)被扣后,有权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实施扣押行为的海警支队。 (3)按照《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A公司应当在知道海警支队作出扣押行为后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就本案而言,即应在1997年1月20日海警支队出具扣押清单并送达A公司后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海警支队未向A公司送达该清单,则A公司的起诉时效顺延。因此,如果A公司在1998年9月提起诉讼,并主张未收到正式的扣押清单,且海警支队无法证明A公司此前三个月内已知道该扣押决定,则法院应当受理。 (4)A公司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海警支队拒不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此诉讼请求的时效为二年,即使自1997年1月20日算起,显然也没有届满。 [考点集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范围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案例5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和听证程序的适用 2002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带安全帽等。对此,劳动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爱华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吴爱华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爱华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吴爱华在9月29日交纳了罚款。两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派人到其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仍未发还吴爱华。 (1)据查,扣留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劳动局要吊销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那么吴爱华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 (1)合法。因为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扣留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措施。 (2)可以。因为对于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程序。 [考点集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案例6 行政复议机关 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县环保局责令造纸厂纠正违法行为,并经报其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该造纸厂处以4万元的罚款。造纸厂以罚款过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将原来的4万元罚款改为3万元,对此,造纸厂表示同意其撤回申请。事后造纸厂又认为3万元的罚款还是过重,又以此事由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3)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孙乙仅16岁,为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而不能由其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孙乙的法定代理人如其父或母可以委托孙甲代为诉讼。如果孙甲为孙乙的法定代理人,直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为诉讼。 (4) 《行政诉讼法》第45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不一样,关于未成年的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也公开审理。 (5) 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两人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 依有关司法解释,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6) 如果县公安避复议决定撤销对孙氏兄弟俩的处罚,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应以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俩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孙氏兄弟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也有权上诉。其中法理,参见前面的分析 案例8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正确答案]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丁这一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一)项可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乙、丙、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上题所述。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既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企业就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的经营活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就有权据此吊销其执照与许可证。但本案中,由于市政府的行为违法,所以,工商局、卫生局就不得据此吊销乙、丙、丁的执照与许可证。 [考点集成]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的人作出的行为,这点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区别所在。而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的行为,它一般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被管理一方的行为规则和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的,所以现实生活中区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行政法案例 1.某村民委员会经乡镇府批准砍伐了村边林木200立方米,县林业局发现后加以制止,并认定该村 委会未依法向县林业局申请并领取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对该村委会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不服处罚决定,复议机关部分变更了处罚决定,罚款由1万元变更为8千元,仍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问:(1)哪些机关对本案有行政复议管辖权? (2)谁应是本案的被告? (3)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4)本案有没有第三人,为什么? 2、龙泉乡人民政府委托龙泉乡派出所(系子陵县公安局在龙泉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王某施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潭某发现,潭某速喊人开车追赶王某,潭某与同事李某、吴某在路上拦截王某,欲将王某抓回,王某反抗,吴某将王某抱住后,潭某气急,狠踢王某要害,致其死亡。王某之妻早死,有一母亲85岁,眼瞎耳聋,有一子,患痴呆症,对王某的拘留决定后被子陵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 (2) 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 (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为什么? 3、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1)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并说明理由? (2)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4、某日,村民姚夏在下棋过程中与本村村长朱窘发生口角;姚把村长摔倒在地,朱的家属将朱送至医院治疗,同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派干警将姚夏戴上手铐押到派出所,并押在该派出所私设的“留置室”内,两天后,派出所作了两条处理决定:第一,姚夏赔偿朱医药费560元;第二,在该镇集市贸易中午12时许,姚夏将朱用班车送回家;姚夏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并提出派出所的关押是违法的,他将向人民法院起诉,派出所听后此言,要给姚夏一些“教训”;姚夏祈求在场三名干警饶命不成后,便借空跳入派出所院子的水井中,打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该三名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姚夏的配偶多次向县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县公安机关以三名干警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否承担姚夏死亡的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5、司机田某驾车行至某县某镇时,遇到一妇女冯某请求搭车,田某表示同意。当日夜晚,田某驾驶的汽车被该县公安局巡逻人员拦住。因搭车妇女冯某过去曾有过卖淫行为被该县公安局查获,县公安局便认定,田某与冯某晚上同车行进,其行为构成了嫖娼、卖淫,故对田某处以罚款5000元,对冯某处以罚款500元,田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裁决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裁决,田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法院通知冯某参加诉讼,她将以何种资格参加诉讼? (2)如果田某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该如何处理? (3)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应当如何判决? 6、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2003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4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4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 7、1998年某月某日下午,阮某骑车与高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 局副局长邓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阮某、高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阮某、高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邓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邓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邓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9、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 (2)哪种层级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11、2002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张永平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等。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 5000元”的处理意见,张永平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张永平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1月17日,消防安全处对张永平作出了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张永平。张在1月18日向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缴纳罚款5000元。7天后,消防安全处派人到张永平的加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仍未发还给张永平,要求张永平两天内改进。1月25日,消防安全处两次派人到张永平的加工厂去检查时,发现张永平的加工厂上锁,便派人通知张永平第二天同去加工厂检查改进情况,张以“没有时间”拒绝前往。而且张永平认为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赔偿因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但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12、周军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周军所在地区工商局下辖的工商所人员杨林来到周军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周军不让。杨林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周军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杨林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周军无奈当即交了3000元罚款(注:杨林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周军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杨林又与复议人员刘俊串通捏造周军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周军营业执照的决定。周军到处找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刘俊和杨林给予了行政处分。周军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周军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 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由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返还3000元罚款;2、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3、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现问: (1)周军对3000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假设周军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机关向周军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4)本案中周军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5)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是否正确? (6)杨林和刘俊对周军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13、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100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500多件电器等物,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100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该贸易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100吨钢材未果。对此,该贸易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运100吨钢材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100吨钢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 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处罚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贸易公司的,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贸易公司物品的决定,但被告称:船运公司货船走私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正进行侦查,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不是走私货物还未确定,所以,不能返还。 现问:(1)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贸易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3)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 (4)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再行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如何处理? (5)本案中人民法院能否加重对原告的处罚? (6)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在2003年7月27日,西城烟草管理站按群众举报当场查获王某擅自收购的烟叶2352公斤,予以扣押。7月28日,烟草站对查获的烟叶分级过磅后收购,收购款为5826元。7月30日,烟草站交给王某自制的实物罚没收据一份。8月25日,又向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全部烟叶和收购款,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落款为该烟草站。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0条:“擅自收购烟叶的,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数量巨大指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 (1)本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指出本案处罚程序的违法之处。 (3)本案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为什么? 15、某行政机关科长王某,出国考察返回大陆某海关例行检查时,被某海关查获黄色光盘若干,被某海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并没收全部光盘,后其所在单位给予王某记过处分。王某对此均不服。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1)王某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16、为了保障粮油供应和市场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于2001年8月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的通告》,该省某市甲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10月15日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以区为单位来完成粮油收购任务之前,除国有粮食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贩运粮油。李某从事个体粮油经营,李某于2001年10月至11月间,收购兰某等五人油菜籽,并于同年10月间从甲区东和粮站收购油菜籽。甲区工商局得知此情况后,于2001年11月7日责令李某停止收购和加工油菜籽,11月8日会同有关人员到李某油菜加工处查验,查获油菜籽、食用油和麻渣。甲区工商局于11月10日查封了李某收购并加工的食用油、麻渣、油菜籽,并于11月21日作出工商经处字〔2001〕第7号处罚决定,依据前述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告》第六条及甲区政府的《通知》第三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决定:(一)将查扣的食用油、麻渣、油菜籽予以没收;(二)按其收购加工的油菜籽总金额的20%予以罚款,计6315.81元;(三)罚款必须于2001年11月30日前缴付至甲区工商银行。 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区工商局在 2001年11月10日的查封行为,在行政法理论上,属于何种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李某不服甲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依法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李某在对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时,一并要求对《关于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4.李某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5.李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在法定期间内未依法提起诉讼。而李某一直未缴付罚款。对此罚款,应由哪个机关采取措施执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7.赵某去集贸市场买菜,因相互讲价而与商贩王某发生争执,并进而撕打在一起。赵某将王某的头部打伤。公安机关决定对赵某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赔偿王某医疗费1520元。赵某不服,遂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赵某对处以200元罚款和赔偿1520元医疗费均不服,想提起诉讼。 问:①赵某可提起什么性质的诉讼? ②在诉讼中应当由谁举证? ③对本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怎样的判决? 18.张某是A市B县的个体工商户。2000年3月10日县工商局以张某违法经营为由,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当日给张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的日期是3月5日。5月9日,张某申请复议,工商机关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 不予受理。 问:①本案的被申请人是准?为什么? ②本案应由哪个复议机关管辖?为什么? ③作为复议机关的工商局的做法正确吗? 19.A省所辖B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浪费水电.通告规定,居民不在家中却不关闭空调的,一经发现,责任人一律由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封闭式的集中学习,学习的时问不得少于 一日,经教育认识到错误的,在写出保证书承诺决不再犯后.释放出学习地点:该市C区 居民张玉因违反规定被迫参加了C区政府组织的学习。他对c区政府的这种做法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张玉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2)张玉起诉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该案,为什么? 20.货车司机王清驾驶一辆货车经过某地时.被当地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叫王清下车。王清下车后,执法人员递给他一张罚单.罚款200元。王清问为何罚款.该执法人 员称其超载。王清分辩说,自已的车限载4吨,实际上只装了 2吨货物。执法人员说.你 态度不好,再罚款200元,又给他一张罚单。执法人员当场收取罚款400元并出具了其单位的内部收款收据。 请问:执法人员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1.某县卫生局联合工商局对本县饮食行业进行抽查,发现某个体饭店的厨房使用已经过期的酱油炒菜。卫生局和工商局在调查完毕之后做出共同决定,对该饭店罚款5000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饭店不服,诉至该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减少罚款数额,并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法院判决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但拒绝变更罚款数额。 试问:(1)本案的被告是谁? (2)人民法院只撤销行政机关的部分决定,是否合法? (3)法院能否变更罚款的数额,为什么? 22、.某高校学生王某在大学一年级某科考试中作弊被发现,并记录在案,三年后王某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但学校以王某曾经作弊为由,拒绝授予其学士学位。王某不服,向主管该校的省教育厅提起行政复议,教育厅以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为由拒够受理,王某遂向该校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问:(1)该案应该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学校拒绝授予王某学士学位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为什么? 23.某市教育局处长王某,出国考察返回大陆时,被某海关查获若干黄色光盘。海关依法没收光盘并当场作出罚款1200元。某市教育局了解情况之后,又给予王某撤职的行政处分。 王某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和教育局的行政处分均不服,分别以海关和市教育局为被告,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请问:(1)在本案中,海关当场作出罚款1200元是否合法? 为什么? (2)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王某对某海关和某市教育局的起诉,为什么? 24.流溪市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的夏莲水库修复工程如期竣工,发布如下文件:该区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每一劳动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流溪市水利局以此文件为依据,对不参加工程劳动的农民张某罚款300元。 请问:(1)本案中,如果张某不服罚款的处罚决定,请求行政复议,应向哪个机关提出申请?为什么? (2)本案中,如果张某对流溪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不服,能否单独就此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行政法试卷案例分析题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躺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仅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 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本文档为【行政法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1994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4KB
软件:Word
页数:34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6-11
浏览量: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