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晨光化工有限公司包装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健康危害防护措施1、活动性肺结核病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2、慢性阻塞性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除尘粉肺病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装置、尘3、慢性间质性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是以肺部纤维化改变为防尘肺病主,随着尘肺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些并发症口罩4、伴肺功能的出现,如心脏等其他脏器的损害。损害的疾病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长期接触噪声可发生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此外,耳塞、噪神经性听力损生产性噪声对某些接触者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工程声失泌系统及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也会产生一疋的措施2、中度以上传损害。导性耳聋3、双耳咼频4、U期和川期咼血压5、器质性心脏病甲醇(1)视网膜及视神经病⑵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工程控制、劳动防护用品乙醇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或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有湿疹,严重皲裂等慢性皮肤病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或加剧该病的致病物质。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工程控制、劳动防护用品(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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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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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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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年月曰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