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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教育学——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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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教育学——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第二章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教学目的]:1、了解:罪犯教育的基本特征;确定罪犯教育目的的意义2、掌握:罪犯教育的性质;罪犯教育目的的基本内容;罪犯教育的任务3、运用:罪犯教育与社会普通教育的区别;罪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教学重点]:1、罪犯教育的性质;2、罪犯教育的特征;3、罪犯教育的基本任务;4、罪犯教育与社会普通教育的区别[教学方法]:讲授、现场观摩[教学时数]:6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罪犯教育的特征和性质罪犯教育是指我国监狱为实现刑罚目的,在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进行的以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为核...

犯罪教育学——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第二章罪犯教育的性质和目的[教学目的]:1、了解:罪犯教育的基本特征;确定罪犯教育目的的意义2、掌握:罪犯教育的性质;罪犯教育目的的基本内容;罪犯教育的任务3、运用:罪犯教育与社会普通教育的区别;罪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教学重点]:1、罪犯教育的性质;2、罪犯教育的特征;3、罪犯教育的基本任务;4、罪犯教育与社会普通教育的区别[教学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讲授、现场观摩[教学时数]:6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罪犯教育的特征和性质罪犯教育是指我国监狱为实现刑罚目的,在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进行的以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为核心内容,结合进行文化技术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系统的影响活动。罪犯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和性质,担负的任务和使命,使其与社会的普通教育有明显的区别。一、罪犯教育的特征(一)法定性对罪犯进行教育,是法律赋予我国监狱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的,《监狱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六H^一条至六十八条等规定对罪犯实施教育。(二)强制性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罪犯教育具有强制性,无论罪犯入监前的身份、职业、年龄和地位如何,都必须接受教育。(三)综合性罪犯教育围绕罪犯改造的目的,运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设置多项教育内容,遵循罪犯教育基本原则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二、罪犯教育的性质(一)罪犯教育是由我国监狱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再塑教育罪犯教育是一种以改造人为主要标志的再教育。它在培养目标、教育侧重点、教学途径等方面,与社会一般教育有所不同。社会一般教育多是通过对受教育者直接给予品德培养和知识传授,为社会造就和输送所需要的人才,侧重点在知识量的增加和能力的培养。罪犯教育却必须把改造人放在首位,再造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基础,在经过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后,才能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二)罪犯教育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一项基本内容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罪犯教育作为监狱的一项重要职能,其性质取决于监狱的性质。我国的监狱是刑罚执行的机关,目的是把罪犯改造成守法的公民,预防重新犯罪。罪犯教育也是刑罚执行的一项基本内容,体现刑罚的要求。这在我国的刑法中有具体规定体现。(三)罪犯教育是监狱改造罪犯的一个关键手段我国监狱法规定,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有三个基本手段: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三个基本手段。罪犯教育与其他两者相比,作用更为明显、突出,是改造罪犯的一个关键手段。因为,世界观的转变,归根到底要靠教育。罪犯教育这种转化思想、破旧立新的作用和功能,是其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四)罪犯教育是罪犯重新社会化的一种再塑活动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罪犯之所以会出现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是因为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个体没有获得与社会同步发展,甚至严重偏离社会规范。这是社会化过程中的病态现象。监狱是对罪犯实施再社会化的场所,就是重塑罪犯的社会角色。罪犯教育是教育的特殊形态,其实质是按照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同罪犯进行针锋相对的思想斗争,强制灌输无产阶级思想和施加系统影响的一种重新社会化的再塑活动。第二节罪犯教育的指导思想一、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内涵我国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挽救人是前提,改造人是中心,造就人是目标。二、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依据罪犯教育指导思想的依据主要有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理论依据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重要思想;法律依据是宪法和监狱法;罪犯教育的实际情况是罪犯教育的实践依据。三、贯彻罪犯教育指导思想应注意的问题(一)坚持正确教育方向,体现“挽救人”的要求(二)讲究科学教育方法,体现“改造人”的要求(三)围绕法定教育目的,体现“造就人”的要求第三节罪犯教育的目的一、确定罪犯教育目的的意义教育目的是指通过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质量和规格的人。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提供了罪犯接受教育的发展方向和预定的发展结果;另一方面,罪犯教育目的是罪犯教育活动的起点,指导和支配整个罪犯教育过程,监狱必须按照教育目的去选择内容,采用一定教育方法和手段,组织一定教育活动。二、罪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一)罪犯罪犯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特点我国罪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应体现社会需要与罪犯个性发展地辩证统一。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罪犯个体的需要;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社会的要求;罪犯教育目的应当体现社会需要与罪犯个体发展的辨证统一。(二)罪犯教育价值取向的内在联系罪犯教育的目的指向是罪犯的发展,脱离罪犯基本情况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罪犯最终是要回归社会的,他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罪犯的个性发展变化是以社会的发展为基础,要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要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罪犯教育要根据社会要求,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矫正教育,又要考虑到罪犯的实际情况,开展知识、技能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促进身心健康。三、罪犯教育目的的基本内容(一)将罪犯改造成为社会的守法公民(二)培养罪犯良好的思想素质、知识技能素质和身心素质第四节罪犯教育的任务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人的行为总是受其头脑中的客观世界的认识所制约。罪犯消极、没落的或反动的世界观,不仅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也是他们走向自觉改造的主要障碍。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是相互联系和互相影响的。思想支配行为,行为实施的结果又强化思想观念。因此,要彻底改造罪犯,必须把思想问题和恶劣习惯问题同步解决。社会规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要向罪犯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等,以矫正起不良行为习惯。二、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文化素质低劣,不仅是罪犯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而且不利于开展教育改造。对罪犯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是改造罪犯思想的需要,是维持改造秩序、稳定监狱工作的需要,是罪犯回归社会的需要。三、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人的行为总是受其心理支配的,是其心理的外部表现,犯罪行为也不例外,它必然要受到其犯罪心理的支配。罪犯的调控能力、个性倾向性、个性特征等是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形成并稳定下来,时刻影响着他们的行为。罪犯接受惩罚和改造,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态,否则是无法安心改造的。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罪犯人格,提高罪犯调控能力,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根除其犯罪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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