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油气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内容摘要】为加强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
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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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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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1.督促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方案,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做好执法台账管理,2.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3.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1.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 为加强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通过推动管道企业建立“六项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闭环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各类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立马、科学、有效应对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筑牢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 1.督促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方案,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做好执法台账管理。 2.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督促各油气管道企业根据《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3.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每年由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与油气管道交叉施工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重大项目提前会商,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与管道保护相冲突事项。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行。 2.做好管道建设项目监管,加强管道质量管控,确保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提升管道本体安全。 3.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指导各地和管道企业制定油气管道完整性实施计划,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管道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督促管道企业全面排查和识别管道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建立管道安全风险点评价、预防和管控档案。 4.抓好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督促油气管道企业按时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将高后果区油气管道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企地联动机制,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5.加强管道信息化建设。在传统人工巡线基础上,推广使用无人机巡线等方式作为补充,提升在役油气管道巡线智能化水平。配合省应急厅,推进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 6.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各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市油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依托省天然气公司维抢修基地建设全省天然气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三)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 1.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年组织全省管道保护培训班,加强对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组织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认证,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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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对违反管道保护有关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处罚。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5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5月至12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于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管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立马总结分析,大力推广管道保护整治经验做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管道保护整治专项工作机制,立马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立马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