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举报
开通vip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在我个人看来,从2011年4月7日启动的抗菌药物使用的整治行动。第一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因为鉴于耐药环境的日益恶劣,鉴于新的抗菌药物越来越少。鉴于大家在使用当中的一些不规范。包括一些地区和医生的过度或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管理部门认为这是无奈的,但必须做的事情。这件事情的主旨是让我们的医护人员更加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给患者带来有效治疗,第二患者安全要尽量保障。是药三分毒,抗菌药物有很多的不良反应,尤其联合用药等等带来的问题。第三,在规范用药当中,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使用。对耐药环境的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在我个人看来,从2011年4月7日启动的抗菌药物使用的整治行动。第一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因为鉴于耐药环境的日益恶劣,鉴于新的抗菌药物越来越少。鉴于大家在使用当中的一些不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包括一些地区和医生的过度或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管理部门认为这是无奈的,但必须做的事情。这件事情的主旨是让我们的医护人员更加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给患者带来有效治疗,第二患者安全要尽量保障。是药三分毒,抗菌药物有很多的不良反应,尤其联合用药等等带来的问题。第三,在规范用药当中,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使用。对耐药环境的延缓耐药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样,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降低花费。减少了政府、个人的负担。同样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有意义的行动当中,方方面面的培训很多。在培训当中使我们处方医生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这里包括对基本功的培养,比如一个经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至少对临床生物学有了一定的了解,对药物、药学、药理,比如抗菌药物的特征,还有常见感染部分的特点,临床表现,它的常见的微生物是怎么样的,耐药性怎么样等等。通过这样的培训,使我们医生达到最基本的状态。最根本的还是给患者带来利益。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在2012年4月24日正式下发,要求从8月1日开始在全国开始实施。共6章59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已有的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五方面的内容: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二、明确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主体。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设。四、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五、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我们先看下第一章的的总则。第一章的第一条其实是关于目的和意义的表述。说的也是非常的情绪。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界定了管理办法的管理的范围。它说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第三条明确了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是三个:安全、有效、经济。第六条说了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第一是非限制使用级、第二是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包含4点: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第二章就是组织机构和职责。包含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这几条对于医院,尤其是相对比较小一点的医院,是很大的转变,就是必须有感染疾病科,必须有临床药师,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要求是非常明确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这部分呢,我们反复听取卫生部相关领导的讲解,特别强调的是正院长负责。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特别强调,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十条是关于职责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在第十条当中,大家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能我们之前就有或这样的事情成立后,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专职或兼职人员,但我们在做的时候,要有痕迹的管理,就是要有记录。包括图片、教材、参加人员的签名,总之要有记录,表示确实做了这方面的工作。第十一条是关于感染性疾病科。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这点在国内存在一些问题。进步中的问题,或起步阶段的问题。因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感染疾病科的专业方向或者学科方向是不同的。有的是专门做肝炎为主的,或者艾滋病为主的,或者病毒性疾病,或者之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真正现在抗菌药物的使用,对他们来讲也相对陌生,就是先打造一只队伍,然后有时间的一个成长的阶段,才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不同的医院的现状不同。当然有些传染病医院是非常强的,已经起到了这样技术执导的作用。第十一条关于临床药师的。一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说到临床微生物室。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这部分也是第一,提到要根据实际需要,不是一刀切。因为这里面也有投入,也有人员、来源培养。另一方面,微生物是活的,不同的区域甚至相同的区域不同的医院,它的分布,尤其它的耐药性都有差异。所以有条件,的确有大量的感染性疾病的病人建立自己的区域化的临床微生物史。拿到最可靠的区域资料,对于本区域的制定一些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的共识、规范啊,是非常有价值的。还有一点,不仅仅是个框架的形式。和合格的技术人员同样重要。当然这都需要时间。第十四条关于相关学科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第十六条有关分级管理目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第十七条就是大家说的很多的一品两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对于特殊情况怎么处理呢?第十八条阐述了这样的内容。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第二十条有关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第二十一条特别提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第二十二条就是放了个小口子,就是临时采购的处理。强调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尤其是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这方面,我们反复听卫生部的官员在解读的时候,特别强调,不要钻这方面空子,一定要按照上面的规定,的确不经常使用,而且不能经常走这样的流程。要么就放到品种当中,要么就不能老是采取对临时药物的采购。第二十三条是有关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第二十四条特别明确指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在第二十五条中说的很清晰。内容应当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我在开场的时候也说过,经过一样一个看似运动的整治,医生的收获还是很实惠的。比如其中的三、四、五条都是医生基本功范畴的。通过政府买单的培训,我们的医生得到比较全方位的系统的提高。第二十六条说的是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第二十七条特别提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第一,严格控制特殊。也不得在门诊使用。第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第二十八条,越级使用的处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这里面包含特别大的工作量。还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要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第三十三条是有关建立公示和报告制度。这方面在有些医院实行起来,其实是很困难的。因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次。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这一点真的是可以节省大量的工作量,也便于监督部门的考核。第三章,第三十五条,对异常情况开展调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也是管理方面重点的工作。第三十六条,就是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第四章是有关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在监督管理一章的第四十条,强调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布,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四十二条有关监测体系的规定。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由卫生部另行制定。第四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的处理。这部分和医院的评审非常相关,同时要引起医院领导的注意。第四十四条,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挂钩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第四十六条,对取消医师处方权的情形,作了详细的描述。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对取消药物调剂资格的情形。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第四十八条,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第四十九条,是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也做了详尽的描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同样法律责任,第五章的第五十条,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的进一步的描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第五章,法律责任里的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分别是这样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大家看,在这几条中都提到后果的问题。还有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三条针对违规药师的处理。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的附则,里面有三条。第五十七条,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本行政区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对卫生部从8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办法。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内容。我们很难超越去说更多的别的解读的版本。作为临床医生,遵守这样的法律法规是责无旁贷的,还是说,回到以患者为本的状态,为患者谋取最有效的治疗,同样还要兼顾的耐药环境的防控,另外兼顾对患者的不良反应带来的经济上的负担等等多方面的考虑。抗菌药物的使用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很难通过一两个文件,或者多个文件来真正的决定临床医生工作当中该怎么做。但这里有些红线,有些我们务必要做的事,临床医生应该做到,当然以这样的一种自律的姿态,也以管理的。我认为是双管齐下的情况来更好的、更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最终为患者谋取更大的利益。
本文档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692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9KB
软件:Word
页数:15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9-18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