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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校车服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XX校车服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目录一、校车运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二、校车运营安全会议制度三、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四、校车运营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五、校车运营调度员安全管理制度六、校车运营照管员安全管理制度七、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考核聘用制度八、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九、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十、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十一、校车运营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十二、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检查制度十三、校车运营车辆运行安全检查制度十四、校车运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十五、校车运营消防专业培训...

XX校车服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XX校车服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目录一、校车运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二、校车运营安全会议制度三、校车运营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四、校车运营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五、校车运营调度员安全管理制度六、校车运营照管员安全管理制度七、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考核聘用制度八、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九、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十、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十一、校车运营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十二、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检查制度十三、校车运营车辆运行安全检查制度十四、校车运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十五、校车运营消防专业培训制度十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十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十八、安全运营事故报告制度十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十、校车运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二十一、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二、校车运营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二十三、校车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岗位考核制度二十四、营运校车GPS监控管理制度二十五、GPS监控岗位值班交接班制度二十六、GPS监控员违规处罚制度二十七、GPS车载终端设备违规操作使用处罚制度二十八、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二十九、公司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三十、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职责三十一、分管校车安全运行副经理工作职责三十二、校车运营调度科长安全工作职责三十三、内勤安全员岗位职责三十四、外勤安全员岗位职责三十五、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三十六、校车运营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三十七、校车运营照管员岗位安全职责三十八、校车运营车辆设备修理工岗位安全职责三十九、GPS监控室职责四十、GPS监控员岗位职责四十一、GPS车载终端设备使用人职责一.校车运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除在综合性会议上必须有校车安全运行工作总结和部署外,还必须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例会制度。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局性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二次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分析总结例会。3、每月的安全例会,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听取各部门汇报本期校车安全运行工作执行情况,对下一期的安全管理做出工作打算。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地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新的指示精神。督促指导各部门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与培训。5、建立安全会议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会议类别、会议时间、地点、参加领导和会议主持人、会议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会议议定事项参加人员范围及到会情况。二.校车运营安全会议制度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校车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组织校车运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校车安全法规和消防及校车运营专业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2、每月定期组织,分别召开一次各部门所属的校车运营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学习会议。严格签名到会、缺会补课制度。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3、根据不同时期安全工作要求,适时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照管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校车运营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4、每年至少组织六次以上对全体校车驾驶员、照管员进行安全运行、专业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学习教育;进行二次校车运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增强全体驾驶员、照管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掌握对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每月由调度科负责组织召开由分管校车运营工作领导和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和教训,查问题、促整改,强调和部署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6、严格实行签名到会、缺席补会制度。记录会议类别、时间、地点及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主持人,应会范围和人员到会情况及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议定事项。三.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制度1,在车辆运行中,驾驶员、照管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对校车运营安全的相关规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敬岗爱岗,遵守岗位纪律,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服务要热情周到,主动照顾学生安全乘车,特别是幼儿、病、残、弱学生,耐心解答询问(使用普通话,语言规范,吐字清楚)做到服务无纠纷。   2、驾驶员、照管员必须熟练掌握校车运营岗位安全知识和熟练的专业安全服务技能,以及车辆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校车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提前30分钟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不得私自找人替班,当班期间不佩戴上岗证、转借他人及自制涂改证件,每项罚款50元。上岗证丢失或损坏补办者,需交工本费。3、驾驶员、照管员必须熟练掌握校车运营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确保随车安全配备齐全有效。校车运营过程中因故障停驶时,必须向学生说明并报告调度人员安排转乘其他备用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照管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无伤者,只是车辆碰触刮擦等交通事故,能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可按国家简易事故事故程序办理。若发生人员伤亡,校车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110,立即安全处置乘车学生,发现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服从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若需要移动现场必须做好标记。同时向公司校车监控办公室报告事发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情况和请求应急救援的具体要求。调度备用校车接送学生,换乘时更需谨慎驾驶,防止新的交通事故。4、车辆起步前,驾驶员要检查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皮带、后视镜、悬挂、转动轴丝、半轴丝、轮胎丝、发动机(预热2--3分钟)、底盘和仪表(水、电、油及其他性能)等工作是否正常,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情器和电瓶清洁,每七天要对车辆的空气滤芯、电瓶清理一次,电瓶缺水及时添加。查看随车必备物品是否安全可靠,按规定摆放。照管员首先要清点人数,引导、协助乘车学生坐齐坐稳并系好安全带,方可告知驾驶员始发车辆,驾驶员要确认车辆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安全后方可关闭车门起步行驶。严禁滑行上下学生,以及敞门行驶。5、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应保证车辆以适当的速度匀速行驶,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尽可能避免紧急制动,防止紧急制动引起碰撞造成事故;坚决不允许超速行驶,若造成事故的按公司【从业人员考核办法】处置。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照管员要随时检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及时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若遇危险路况及大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照管员要及时提醒驾驶员和学生注意安全,驾驶员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下陡坡时,不得将发动机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路中心线右侧行驶;若妨碍行车安全,必须立即向公司、学校汇报请示,再有学校、公司共同研究行车或停车方案。6、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应将车辆移至安全适当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带“病”行驶;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油,明火烤车等违规违章现象;照管员有权制止驾驶员任何不安全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止。校车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按核定座位乘载学生载,不允许让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车辆行驶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捡拾物品、打手机、大闹、穿拖鞋,超速、敞门行驶等。照管员应适时报站名,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到达站点,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打开车门,照管员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横穿马路的,要亲自带领学生安全通过。7、收车后驾驶员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严禁带学生加油。公司对所有车辆制定耗油定额,按计划加油,超出自付,当月兑现。擦洗车辆,放净制动储气筒内的水,保持干净车容车貌,并对车辆进行设备安全自检工作和日常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运行安全要求。若发现故障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报公司。对存有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车辆,需入厂修理的公司必须签发修车派工单,详细记录修车项目,追加项目必须请示。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照管员需检查车内是否遗留学生物品,拾到学生遗失物品及时上交,由公司调度科保管,不得私自吞没。清理好车内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四.校车运营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从事校车运营的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按规定办理驾驶员聘用手续,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确保校车安全行车无事故。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校车运营行业安全标准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态度端正,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与考核。4、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遵守校车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能熟知和掌握校车运营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5、驾驶车辆时,精力要高度集中,不做出与驾驶无关和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例如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捡拾物品、打手机、大闹等)。要积极配合照管员做好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教育,车门关好后,方可行车;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严禁敞门行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6、不准将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和无上岗资格的人驾驶。不允许让乘车学生无关人员上车,更不允许私自使用车辆。7、爱车例保,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验”工作,保持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驾驶带“病”车。对车辆及附属设备按期进行维护、审验、检验、检测。8、出车时要检查车辆须配备有效灭火器、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安全锤(密闭车窗车辆)等是否配备完全,确保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处于运行状态。9、按规定的线路、班次、站点行驶,不得私自改线路;按核定的载乘人数载乘,不超员;按规定站点停靠,按规定时间发车,除规定站点外,严禁私自随意停车上下学生。10、按道路规定的行驶速度行驶,控制在时速40公里内,不超速行驶。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更不允许闯红灯、违章掉头、敞门行驶、滑行上下学生以及乱停乱放。1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驾驶车辆。12、遵守公司GPS监控管理规定,及时接受公司发送的信息,严禁人为损坏GPS终端设备和屏蔽GPS传输信号,确保行车中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运行正常。13、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1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学习,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15、利于行车安全应实施的其他行为。五.校车运营调度员安全管理制度1、从事校车运营的调度员必须着装干净整洁,持证上岗。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顾全大局,维护正常运行秩序,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校车运营调度管理制度,态度端正,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与考核。4、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遵守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能熟知和掌握校车运营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5、搞好室内卫生,室内闲人免进,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问询,管好遗失物品,及时上交或物归原主,不得私吞,圆满处理纠纷。 6、认真填写调度日志,要求记录准确,数据真实、清楚、整洁、不漏记,弄虚作假。7、相互联系,了解辖区校车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8、利于行车安全应实施的其他行为。六.校车运营照管员安全管理制度1、从事校车运营的照管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按规定办理照管员聘用手续,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顾全大局,维护正常运行秩序,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校车运营安全制度和管理办法,态度端正,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与考核。4、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遵守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能熟知和掌握校车运营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5、校车运营过程中,适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有权制止驾驶员,学生的危险行为,途径危险地带及时提醒驾驶员和学生注意安全,确保学生坐好坐稳,系好安全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6、搞好车内卫生,检查车内有无学生遗留物品,发现及时上交。车辆到站前,应及时报站,车辆停稳后,组织学生有秩序的上、下车,需过马路的应亲自带队安全通过。7、严禁收受学生和其他人员物品、礼品或私吞学生遗留物品。8、出车前积极配合驾驶员检查车辆须配备有效灭火器、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安全锤(密闭车窗车辆),等是否配备完全,确保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处于运行状态。  9、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指导、协助学生系好安全带,并最终确认好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按顺序上下车,防止错下错乘。10、遵守运营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服务要热情周到,主动照顾学生,特别是幼儿、病、残、弱学生,做到服务无纠纷。11、遵守公司GPS监控管理规定,及时接受公司发送的信息,严禁人为损坏GPS终端设备和屏蔽GPS传输信号,确保行车中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运行正常。12、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1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14、利于行车安全应实施的其他行为。    七.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考核聘用制度1、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必须年龄20--60周岁之间,是本市长住户口,有初中以上学历;要求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病史,无酗酒、吸毒史。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A1驾驶证(至少3年驾龄),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准驾校车。2、驾驶员、照管员必须持有经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的相关校车运营从业岗位资格证书。具有校车运营安全服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驾驶员、照管员必须凭上述证件及其复印件,经公司审核合格,登记存档后,方可受聘。4、新驾驶员、照管员受聘后,必须通过岗前安全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经公司办理驾驶员、照管员岗位资格工作牌,方可上岗。5、聘用驾驶员和照管员,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运营责任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将严格按《商河县安心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6、聘用驾驶员和照管员,凡因违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造成失职和责任事故的,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公司有权予以解聘;因驾驶员、照管员个人原因需要解聘,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解聘。八.校车运营驾驶员、照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从事校车运营的驾驶员、照管员,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学习。掌握校车运营岗位安全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服务技能。2、驾驶员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国家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不得驾驶带“病”车辆或检验不合格车辆。营运中必须随车携带齐全有效的校车运营相关证件。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校车安全条例》和校车运营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谨慎驾驶,安全行车。照管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随车运行。4、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按规定乘载学生,不超员;遇有冰雪道路以及雨雾等恶劣天气,要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及时发现情况,提前采取措施。5、照管员必须熟练掌握校车运营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不与司机闲谈,适时报站,提醒乘车学生坐好坐稳,做好停车准备工作。车辆未停稳,不得解开安全带上下学生。6、照管员必须掌握“三品”的检验检查知识,严格做好途中乘车学生携带“三品”的检查工作,杜绝“三品”上车。7、驾驶员、照管员必须熟练掌握运营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随车安全配备。运行中车辆发生故障,应选择安全地点检修并设立警示标志。运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照管员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九.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校车运营安全科车队长必须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所属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进行经常、全面性检查。2、安全检查岗位人员必须坚持“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谁漏查,谁负责”原则,按规定检查项目和工作流程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例行安全检查。公司所属全部运营车辆,每月至少一次全面对其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综合检查。3、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对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安全自检,并能熟练掌握灭火技能。对随车配备的齐全和有效性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遗失和过期失效的,必须及时提出增补和更换,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随车安全配备齐全有效。4、检查车辆是否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是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检测、鉴定;车辆是否符合“十统一”的标准。5、驾驶员、照管员必须爱护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不得随意拆装或损坏,发现设备有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向公司监控管理人员反映,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GPS监控设备正常运行。6、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有检查人和被检人签字。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落实整改复检验收制度。对于达不到安全规定要求车辆,实行无限期的停运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方可准予营运,以确保运营安全。十.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校车运营车辆必须达到交通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符合运营条件,运营证件齐全,标志明显齐全。2、车辆符合“十统一”管理规定,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或行车记录仪。通讯设备及附属装置齐备有效。3、车辆购置达到过家校车标准规定,申请购置车辆型号座位和相关配置及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有关行业评定要求。4、严格校车运营车辆定岗、定员、定责操作原则,未经专业培训学习和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和从事照管工作。5、校车运营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运营线路和范围运行,不的改变规定的线路。6、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齐全有效的安全配备,例如灭火器、三角警示牌、三角垫木、防滑链(冬季)急救箱等,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8、按学校确定路线走好“三正点”(始发站、中途站、终点站),按规定时速行驶,确认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学生。9、校车运营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严禁人工直流供油、明火烤车和驾驶带“病”车辆。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检验、检测和审验。11、驾驶员、照管员必须负责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各安全部位和车内座椅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搞好车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1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保险种类由公司统一进行按期投保、续保。十一、校车运营车辆维修保养制度1、为确保行车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持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必须坚持做好车辆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2、驾驶员必须自觉坚持做好车辆设备的“三检”:即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视工作,采取听、查、看、试等方式,对车辆设备相关部位适时地进行紧固、润滑、更换和维修。3、驾驶员应经常对随车的安全配备及附属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对缺失、到期、失效的应立即予以增加和更换,确保齐备安全有效。4、严格车辆保养间隔里程的核定,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维修科,确定保养级别,进厂保养。5、调度、维修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车辆保养维护计划,及时安排入厂例行保养和维护。发现车辆超过保养维护间隔里程而仍在运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凡因车辆机械设备故障导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属未履行对车辆机械设备及附属装置和随车安全配备未履行检查、维修、保养职责的,将严格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十二、校车运营车辆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检查制度1、维修科要建立健全车辆设施技术档案和登记台账,认真做好随车安全配备的登记工作。2、车辆设施以及随车安全配备的建档登记真实详细,确保能正确反映其类别、型号、技术参数、购置日期、规定使用期限、更换日期和检验、检测日期,及下次需检验、检测期限等情况。3、调度、安全、维修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掌握车辆设施及随车安全配备的规定使期限和检验、检测的到期情况。4、主管台帐登记人员,要随时掌握所登记车辆设施和附属装置的检验、检测临期情况,预期做好车辆设施检测、检验的督办工作。5、对届期已满需进行检测和检验的车辆,必须严格监督车辆按时进行检验、检测和审核营运手续。6、对随车的消防器具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消防和安监等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安全及有效性能的检验、检测。对缺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车辆,必须立即予以补齐或更新,确保其齐备安全有效。7、安全科长、车队长必须每月组织安检人员,对全部校车设施、配备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对虽未到检验、检测期限的,但存有安全隐患现象的车辆设施及附属装置的,无论检验、检测是否到期,都必须立即进行技术检验和检测,确保车辆设备及附属装置符合安全规定要求。8、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适时地做好其他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十三、校车运营车辆运营安全检查制度为切实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乘车学生的安全,特制定校车运营安全检查制度如下:1、安检人员必须模范执行交通安全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内容。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2、严格落实安全检查程序,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上级领导,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循私舞弊,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反馈安全检查信息。3、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例检记录。对未经安全例检或安检不合格的校车,不得承运学生。确保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4、对安全例检中发现存有问题和隐患的车辆,必须立即停线检修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承载学生。5、严格车辆的安全检查。照管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按核定座位乘载,有无超员现象。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现象。6、驾驶员、照管员必须不迟到不早退。遇有冰雪、浓雾天气,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决定晚发车或不发车。并积极做好提高驾驶员、照管员安全意识和加强防范措施的宣传工作,交待好行车应注意安全事项,确保车辆运行安全。7、重点督查运行的车辆是否按规定站点停靠,是否有序上下学生,有无超员、超速、抢道、抢灯现象。并做好乘车前携“三品”的检查。8、严格加强运营校车安检工作,要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对重点路线、重点时段的运营车辆进行安全督查,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十四、校车运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1、安全学习教育与培训是以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安全素质,预防运营生产事故发生为目的。2、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公司下达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于年初制订本部门全年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落实校车运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与培训。3、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生产文件,以及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年度学习培训不少于30小时。4、对校车运营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岗前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参加消防及营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熟练掌握事故应急、救灾、逃生常识和技能。6、所有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按时参加公司和所在部门安排的日常安全学习,自觉接受教育和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计划和部署,安全科、车队队长具体负责实施。年度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十五、校车运营消防专业培训制度1、从事校车运营的驾驶员、照管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校车运营的安全驾驶技术及消防知识与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操作证书。2、公司每年至少对所有从事校车运营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照管员,进行六次消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开展三次消防实战演练。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3、培训范围:从事校车运营的安全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照管员、调度员、车辆设备修理工,及维修操作人员。4、培训方法:采取分期、分批培训、统一考试方式,以公司办班为主,聘请、自授和观摩相结合的培训方法。5、培训内容:①《消防法》、《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②《校车运营车辆的消防设施使用维护》、应急救援知识。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④校车运营的行业规范和“三品”的检验检查知识。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掌握校车运营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办法。⑤消防器材、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应用范围和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方法。⑥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⑦参加和观摩校车运营及旅客运输事故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6、严格落实培训学习考核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缺课及考核不合格的,必须进行补课、补考,否则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十六、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安全生产实施经常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管理,做到预防控制相结合。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发现事故能够及时处理,处理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对在检查过程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停车整改等处置措施,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及可能产生危害程度,及时向被检车辆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限期进行整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被检车辆必须向检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新规定期限完成整改。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被检查人、被检车辆、被检车辆驾驶员签名、检查日期、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规定整改期限和应采取的措施及要求、以及复检人签发的复检情况回执单。5、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复检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签发的复检回执单,检查人必须严格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后,方可签字予以确认。6、对虽经复检但仍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必须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并立即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进一步整改决策。7、坚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情况记录,努力寻找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运输生产经营持续安全稳定。十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学生安全,制定本制度如下: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及时解决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部门副组长为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员工要对其所在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核定和发放。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运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6、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7、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8、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采取停车、和停止使用等措施,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9、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10、各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11、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1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13、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14、书面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15、各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进行登记备案。16、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相关部门,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17、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安全科应进行监控。18、公司安全科应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19、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未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责任人从重处理。十八、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各部门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险情和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公司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上级政府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直接报告。2、发生特重、重大、较大、一般性事故,应立即电话报公司经理和安全科,并在半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科报送书面材料。公司接到报告后经核实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对一般性事故以下的,必须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安全科,再由公司报教育局。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告,事后作书面汇报。其他轻微事故,月底汇总报公司安全科。4、对已报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需随时续报。事故处理结束,需将整个处理过程以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对于秘密等级的特大情况,应以保密规定上报。5、事故报告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牌号、驾驶员、照管员姓名、事故,认真填写一般以上事故案卷,事故类型。②事故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采取的措施和抢救控制情况。6、各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所发并上报和存档。不得出现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告。十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落实公司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科长是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公司总经理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责任书,分管经理与安全科长及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一个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内容要有不同责任的针对性,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4、凡发生特大、重大、较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我省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四联责”原则,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其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它类型级别的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将依据市、县、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定执行。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有责任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进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要明确一位懂业务,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2、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每年定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和“寒暑假”等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事故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和开展的其他相关安全活动情况。3、每年定期开展的安全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信息外,每季度至少有1—2篇安全信息(包括宣传报道)报送公司安全科,经筛选整理上报进行信息刊登。4、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安全文件收发、安全材料(统计)报送登记、安全报表登记、安全事故报告登记、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报告登记、安全会议登记、先进经验材料报送登记等,根据实际情况的其他信息登记。二十一、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制度1、实加强对重点时期安全管理,搞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时期包括重大安全活动、重大社教活动、重要节假日、生产经营旺季、重大体育赛事、国家及省、市召开大型会议、出现恶劣气候、突发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敏感时期。3、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重点时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各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特点,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采取统一管理和各部门分级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重点时期的安全职责。4、安全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审议、修订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订各重点安全时期工作方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安全经费投入四落实。负责检查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5、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落实重点时期主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正确快速处置,消除隐患和不稳定因素。6、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重点时期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制度到岗、责任到人。7、对国家政策方针及各级有关指示要求的宣传教育,深入排查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网络、信息畅通。8、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工作是公司各部门各项工作的首位,领导干部必须靠前抓,重点对待。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和影响的,公司将细查严究其相关责任。二十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指示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运营校车的安全检查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抓好对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切实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营运生产安全,公司特制定校车运营安全例检制度。(一)、例检要求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人员要负责对本公司所属的营运校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校车运营安检工作流程,按照例检范围、内容、项目及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填写检验记录,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措施,严禁未检或漏检车辆上线运营。  (二)、例检范围公司所属每一辆营运校车都必须例行车辆安全检查项目和安检手续。(三)、例检内容和职责1、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松旷、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7、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8、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急救箱、灭火器在有效期内。9、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验。对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未经整改不得放行。10、安检人员例检时,要认真负责,按规定要求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和原始记录,坚持岗位工作原则,严格把好安全关。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车必须立即停运,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限期整改,并严格做好整改后的复检,确认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准予营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除按上述要求立即进行停车整改外,必须逐级上报。(四)、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处罚100元;(1)未对车辆进行检查;(2)对查出车辆存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而放行的徇私舞弊情形的。 2、不服从管理、违反工作纪律,每次处罚50—200元。  3、车辆发生机械或交通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要进行责任倒查。对漏检或虽查出隐患和问题但未按规定进行整改和记录的责任者,要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处罚标准按公司相关条款从重执行。二十三、校车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岗位考核制度为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不断提高校车管理水平。公司依据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考核制度。考核制度由岗位基本要求和考核标准两部分组成。(一)岗位基本要求一、校车运营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模范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二、严格遵守安全检查工作程序,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认真做好安检记录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安检记录必须有检查和被检人签字。三、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流程,落实安全检查项目。对未经安检和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校车,不得乘运学生,对存有安全隐患,无法保证运行安全的校车,必须当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予以停车整改。经整改后复检,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签发安检卡,准予参加营运,确保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四、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例行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包括:1、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松旷、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7、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8、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急救箱、灭火器在有效期内。9、检查车内卫生干净整洁,车上必备品是否齐全,摆放整齐。10、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验。对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未经整改不得放行。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未持有效证件和未经专业岗位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照管员一律不得随车营运。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六、严格做好班线运营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安全检查,车内不得携带放置汽(柴)、机油桶及修理工具等危险物品乘载学生。七、在岗安检人员必须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遇有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同学校联系,请示决定晚发车或不发车,并积极做好提高驾驶员、照管员安全意识和加强防范措施的宣传工作,交待好行车应注意安全事项,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二)奖罚考核标准考核分违规处罚和表彰奖励两种,直接同经济利益挂钩。对奖罚进行详细登记,每月通过工资兑现,年终汇总并作为评优选模和评定年终奖金依据。一、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1、未按规定作息时间进行安检的;2、无故空岗的;3、在岗期间饮酒或处于酒后及醉酒状态的;4、不服从公司和所在部门及上级部门领导和指挥的;5、不按规定着装上岗的;6、安检过程中发现有无法保证行车安全安全隐患而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7、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将没收违规物品交还他人的。二、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每次扣发工资500元1、未经安检的车辆上线运营的;2、驾驶员证件不齐上车驾驶的;3、经安检,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上线运营的;4、车辆安全配备不齐全或过期无效上线运营的;5、经安检,但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和复检合格而上线运营的;6、经安检的校车内仍存在汽(柴)、机油桶及修理工具等危险物品上线运营的;三、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扣发工资1000元以上1、因在岗人员未例行安全检查而导致车辆相关安全部位发生责任机械事故的;2、虽经安全检查,但因漏检相关安全部位而造成责任机械事故的;3、在岗安检人员未认真履行安检程序,造成未检、漏检安全部位及安全设施配备,或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和复检合格上线运营,而引发一般机械事故发生的,或发生事无法使用安全配备消除隐患或进行事故应急处置的;四、凡因在岗安检人员玩忽职守,未进行安检、漏检或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和复检合格上线运营,而引发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一经查实,除扣发工资奖金外,调离工作岗位,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对在安检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处理和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司将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经济奖励。二十四、校车运营GPS监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已将规定范围内的校车全部安装了GPS监控设备。为充分利用GPS的监控功能,发挥GPS的监控作用,搞好GPS的监控工作,特制定校车运营GPS监控管理制度如下:一、公司设立校车GPS监控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并配备专门GPS监控人员,负责GPS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等工作。二、监控小组组长全面负责GPS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GPS的监控工作,并对监控员进行具体指导管理。正确处理GPS监控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不能自行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部门汇报,严禁瞒情不报的现象发生。对其它自行处理的有关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备查。三、监控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每天要对相关车辆进行不定时的监控,发现相关车辆出现不按规定的线路运行、超速、违规超员等违规现象,要做好监控记录,同时电话通知当事人马上予以纠正,对通知后当事人不予马上纠正的,要立即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做进一步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安全学习、书面检查、罚款、解雇等。四、监控员在监控过程中如发现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做详细记录:包括车号、营运线路等,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当日向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限定时限到有关维修部门进行维修,恢复其正常使用状态。五、公司安全科也要对监控小组的监控工作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如发现监控工作有落实不到位或出现其它问题,要依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二十五、GPS监控岗位值班交接班制度为切实加强GPS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提高GPS监控设备的完好及使用效率,对营运校车实施有效的动态安全监控,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GPS监控岗位值班交接班制度如下。1、GPS监控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系统操作技能,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做好当班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2、交接班时间及手续:将交班人的监控记录及GPS监控动态流程及有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转交并告知接班人;接班时,要认真查看交班记录记录及GPS监控流程界面,发现异常及时签注交接班记录并上报主管科室领导。值班结束后,及时将本班内的监控记录及GPS监控动态流程及有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转交并记录。并将记录装订,审阅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存档。3、所有接班的监控人员,均需提前15分钟上岗接班。4、监控人员在岗期间,如发现车辆运行异常及存有其他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发送提示信息,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查明原因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做好GPS监控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利接班监控员掌握情况和资料存档。5、在岗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GPS监控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擅离工作岗位。如确需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安排接班人员接管后,方可离岗。   二十六、GPS监控人员违规处罚制度1、GPS监控系统在岗监控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对发现有监控人员在岗值班期间不按规定打开监控设备,擅自离岗和串岗及非正常工作上网等情形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领导和管理的,将其调离工作岗位,作待岗处理。2、对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行为,而导致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于情节轻的,通报进行批评,取消其评模选优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责任大的,依据相关法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3、对不按规定做好当班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及时抄告违章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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