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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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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Sheet1 2016年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实际发...

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Sheet1 2016年浙江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基金 用人单位所在地机关事业差旅费开支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执行 交通费用 实际发生 基金 据实报销 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 没有规定计算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用人单位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 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基金 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100%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 基金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六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 基金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八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个月 基金 九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个月 基金 十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 用人单位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 八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月 用人单位 伤残等级签定费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 康复治疗费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单位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非法用工 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16倍 单位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因工死亡 丧葬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倍 基金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基金 【备注】      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医疗费计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除外)+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已出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前未出台)      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0.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11.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维持其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1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近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1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A.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1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无营业执照以及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贵州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在工伤保险待遇外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Sheet2 古爱香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金额 项目 标准 支付金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个月员工本人工资 2178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4个月平均工资 17240 鉴定费 鉴定费每人280元 280 合计: 39300 古爱香工伤单位应承担金额 项目 标准 支付金额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4个月平均工资 17240 停工留薪待遇 员工工资福利待遇(1640元/月,1310+250+80),2015.11-2016.07,合计9个月 14760 预支扣除 生活费预支1000元,伤残鉴定费公司代付280元 -1280 合计: 30720Shee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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