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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03-19 发布 2012-06-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HJ 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HJ 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03-19 发布 2012-06-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 4 5 总体要求 ....................................................................................................................................................... 5 6 工艺设计 ....................................................................................................................................................... 7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 15 8 检测与过程控制 ......................................................................................................................................... 16 9 主要辅助工程 ............................................................................................................................................. 17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8 11 施工与验收 ............................................................................................................................................... 19 12 运行与维护 ............................................................................................................................................... 1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制浆造纸废水污染负荷 ......................................................................................... 22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制浆造纸废水典型治理工艺处理效率 ................................................................. 23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制浆 造纸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河南省新乡 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3月1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化学制浆、化学机械制浆、机械制浆及废纸制浆工艺的制浆和造纸企 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运行与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4 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配电网设计规范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220kv变电站通用竖流式沉淀池设计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125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T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CECS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CECS111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 CECS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578 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7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8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3 HJ/T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24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 HJ/T24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 HJ/T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J/T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T26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刮泥机 HJ/T27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 HJ/T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推流式潜水搅拌机 HJ/T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J/T40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 NY/T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供气设计 NY/T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QB1533 制浆造纸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计建设〔1990〕1215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1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国务院令第 591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环监〔1996〕470 号 3 术语和定义 GBJ125 和 GB3544 中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制浆造纸废水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wastewater 指以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及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过程中产生的 各种废水的统称。其中以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称为制浆废水,以 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称为造纸废水。 3.2 备料废水 raw material preparation wastewater 指制浆前对木材和非木纤维原料进行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3.3 蒸煮废液 cooking waste liquor 指备料后的植物原料经化学蒸煮后,在粗浆洗涤时与纤维分离提取产生的高浓度液体。 碱法蒸煮后废液呈黑褐色称为黑液;酸法制浆后废液呈红棕色,称为红液。 4 3.4 洗选漂废水 washing screening and bleaching wastewater 指在浆料筛选、洗涤和漂白过程中排出的废水。 3.5 纸机白水 white water from paper machine 指造纸过程中从纸机各部位脱出水的总称。 3.6 综合废水 integrated wastewater 指制浆造纸企业产生的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的各种废水 的统称,主要有备料废水、洗选漂废水、纸机剩余白水、污冷凝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等。 3.7 污泥 sludge 指在制浆造纸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与水的混合物或胶体物。 3.8 预处理 classification treatment 指为减轻综合废水处理负荷,回收水资源或有用物质,对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含量高、回收价值大的废水进行初步净化的过程。 3.9 一级处理 prim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以沉淀、气浮等固液分离措施为主体的初级净化过程。 3.10 二级处理 second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经一级处理后以生化处理为主体的净化过程。 3.11 三级处理 terti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采用混凝沉淀、氧化等措施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 污染物的净化过程。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 废水水量 4.1.1 废水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ji QQQ += (1) Qi=∑qimi (2) 式中: Q——综合废水量(m3/d); Qi——生产废水量(m3/d); Qj——其他废水量(m3/d),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应参照 GB50015、GB50336 等标准确定; qi——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m3/ t 产品),可参照附录 A.1 确定; mi——各类制浆造纸产品生产量(t 产品/d),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确定。 4.1.2 最大日最大时废水量等于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废水量与变化系数的乘积, 变化系数应根据企业生产和废水排放情况确定,无相关资料时,可取 1.1-1.4。 5 4.2 废水水质 4.2.1 废水水质可按下式计算: 1000 WW ji ×+= Q C (3) Wi=∑wimi (4) 式中: C——制浆造纸废水污染物浓度(mg/L); Wi——生产废水污染物负荷(kg/d); Wj——其他废水污染物负荷(kg/d),应参照 GB50014、GB50336 等标准确定; wi——单位产品生产废水污染物负荷(kg/t 产品),可参照附录 A.2 和附录 A.3 确定; 4.2.2 典型制浆造纸废水水质可参照表 1。 表 1 典型制浆造纸废水水质范围 废水种类 水质指标 pH值 SS mg/L CODcr mg/L BOD5 mg/L AOX mg/L 总氮(3) mg/L 氨氮(3) mg/L 总磷 mg/L 化学浆(1) (4) 5-10 250-1500 1200-2500 350-800 2-26 4-20 2-5 0.5-2 化学机械浆(1)(5) 6-9 1800-3800 6000-16000 1800-4000 0-3 5-10 3-5 1-3 机械浆(1) 6-9 850-2000 3200-8000 1200-2800 0-1 4-8 2-5 0.5-1.5 废纸浆(2) 6-9 800-1800 1500-5000 550-1500 0-1 5-20 4-15 0.5-1 脱墨废纸浆(2) 6-9 450-3000 1200-6500 350-2000 0-1 3-10 2-6 0.5-1.5 造纸废水(2) 6-9 250-1300 500-1800 180-800 0-1 2-4 1-3 0.5-1 说明:(1)除 pH,木浆取中低值,非木浆取高值;(2) 除 pH,国产小型纸机取中低值,进口纸机取高值;(3) 氨法化学浆废水氨氮和总氮指标分别为 55-150mg/ L 和 60-160mg/ L。(4)化学浆水质指标为制浆废液经化学 品或资源回收后的指标;(5)化学机械浆水质指标为高浓度制浆废水未进行蒸发燃烧处理的指标。 4.2.3 当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时,废水污染物浓度应考虑回用水中污染物的累积效应。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制浆造纸企业应根据生产原料和产品种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量回收能量、化学 品、纤维原料和其他副产物,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废水污染负荷。 5.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 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统筹废水预处理与集中处理、现有与新(扩、改)建的关系。 5.1.3 厂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位于水体保护要求高或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宜对 地面污染较大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 5.1.4 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GB3544 和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要 求。 5.1.5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二次污染的预防设施,保证恶臭、噪声等满足 GB14554 和 GB12348 等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5.1.6 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废水排放口,设置符合 GB/T15562.1 6 要求的废水排放口标志,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 5.2 建设规模 5.2.1 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现有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现有企业的废水治理 工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根据原料种类、产品类别、 生产工艺、回用废水的治理程度和回用量,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确定。 5.2.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格栅渠、集水井、纤维回收间等调节池前的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计 算; b) 调节池及其后的生化池、二沉池等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 流量计算; c) 回用水工程应根据可利用水的水质、水量和回用环节,经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 确定; d) 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应按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污泥量计算。 5.3 项目构成 5.3.1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构成。 5.3.2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废水预处理工程、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回用水工程、污泥处理与处 置工程、沼气利用工程和恶臭处理工程: a) 废水预处理工程包括备料废水预处理工程、机械浆和化学机浆废水预处理工程等; b) 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包括废水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系统; c) 回用水工程包括回用水贮存和输配系统; d) 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包括污泥减量处理和最终处置系统; e) 沼气利用工程包括沼气净化、贮存和利用系统; f) 恶臭处理工程包括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5.3.3 辅助工程包括电气、供排水和消防、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结构等系统。 5.3.4 生产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室等。 5.4 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 5.4.1 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符合 GB50014、GB50187 和 GBJ22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 5.4.2 厂址选择应与企业总体布局统筹规划,设置在企业排水系统下游区域,并满足下列要 求: a) 厂区应不受洪涝灾害影响,便于废水汇集和排放; b) 厂区应布置在附近居民生活集中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c) 厂区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d) 厂区应方便交通运输,便于水电等能源介质的接入。 7 5.4.3 总体布置应根据区内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厂址地形、气候和地 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a)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满足施工、维护和管理等要求,并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 的余地; b) 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减少提升次数,降低运行电 耗; c) 加药间、污泥处理间等运输量较大的建筑物应靠近道路,并远离人员经常出入的区 域; d) 沼气利用工程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足够的防护 距离; e) 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并确保不合格的放空水或污泥得到妥善处理 和处置; f) 厂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绿化及各种管线的敷设要求。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在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必要的分析 和试验。 6.1.2 应选用技术成熟、处理效率高、节约能源、投资省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水治理工程稳 定、可靠、安全运行。 6.1.3 宜将生化处理单元设计成平行的 2 条线。 6.2 废水减量化技术要求 6.2.1 化学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能源和化学品回收、循环工艺用水等措施降低废水和污染物 排放量。 6.2.1.1 碱法化学浆黑液应采用燃烧法碱回收技术回收碱,其工艺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 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设置各种浓缩液体和高温液体的存储调节设施,有效控制制浆废液的偶然排放和 事故排放,确保碱回收系统稳定运行; b) 碱回收系统产生的清洁冷凝水应回用于制浆或造纸生产,降低废水排放量; c) 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白泥应妥善处理和处置,草浆碱回收白泥宜进行综合利用,可用 于生产精制碳酸钙或企业内部锅炉的烟气湿法脱硫等,木浆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应采用 石灰再生工艺生产石灰或用于生产精制碳酸钙。 6.2.1.2 亚硫酸铵法化学制浆废液宜采用蒸发浓缩、干燥等技术提取木质素磺酸盐,生产减 水剂、粘结剂等综合利用产品,并设置浓缩液体和高温液体的存储调节设施,降低废水污染 物的排放。 8 6.2.1.3 应选用多段逆流洗涤、筛选净化和漂白工艺及先进的配套设备,对洗选漂废水进行分 级逆流回用,降低制浆工段排水量。 6.2.2 机械制浆和化学机械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高效洗涤、水循环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 提高废水污染物浓度;其中高浓度化学机械制浆废水可采用蒸发燃烧技术进行处理,降低废 水污染负荷。 6.2.3 废纸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清污分流、水循环、纤维回收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 6.2.4 造纸生产系统应采用白水回收、纸机白水封闭循环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 6.3 处理工艺选择 6.3.1 制浆造纸综合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如图 1 所示: 图 1 制浆造纸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工艺流程 6.3.2 宜根据企业排水情况选用预处理技术降低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负荷: a) 宜将备料工段排出的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备料,剩余部分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与 其他废水混合处理; b) 当综合废水处理工程未设厌氧处理单元时,宜将机械浆和化机浆废水预处理后再与 其他废水混合进行好氧和三级处理;当综合废水处理工程设置厌氧处理单元时,可将机械浆 和化机浆废水直接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 6.3.3 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性质及排水去向确定综合废水处 理工程的处理深度,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 a) 执行 GB3544 表 1 和表 2 标准的制浆和制浆造纸企业可选择一级+二级或一级+二级+ 三级处理工艺; b) 执行 GB3544 表 3 标准的制浆和制浆造纸企业应选择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工艺; c) 执行 GB3544 标准的造纸企业宜选择一级+二级处理工艺。 6.3.4 废水处理效率应通过试验或类比数据获取,当无相关资料时,可参照附录 B。 6.4 废水处理工艺设计 备料废水 预处理 机械浆和化机浆废水 预处理 其他废水 一级处理 二级处理 三级处理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污泥处理 污泥处置 除臭 除臭 废水处理污泥处理 恶臭处理 可选处理工艺 推荐处理工艺 事故排放废水 事故池 9 6.4.1 备料废水预处理 6.4.1.1 备料工段排出的废水应先进行格栅和筛网过滤,去除废水中大颗粒杂质,再采用沉淀 或混凝沉淀技术进行处理,以蔗渣为制浆原料的备料废水也可采用厌氧处理技术进行处理。 6.4.1.2 采用沉淀工艺时,表面负荷应为 0.8-1.2m3/m2·h,水力停留时间应为 2-4h。 6.4.1.3 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时,混合区宜采用 G 值 300-600s-,混合时间 30-60s;反应区宜采 用 G 值 30-60s-,反应时间 5-10min;沉淀区应采用表面负荷 1.0-1.5m3/m2·h,水力停留时间 2-3h。 6.4.1.4 厌氧单元的工艺要求参见 6.4.4.2 条和 6.4.4.4 条。 6.4.2 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废水预处理 6.4.2.1 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预处理应采用厌氧为主体的处理工艺,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格栅、 提升泵房、纤维回收、初沉池、调节池、水温调节和厌氧处理单元。 6.4.2.2 格栅、提升泵房、纤维回收、初沉池、调节池的工艺要求见 6.4.3 条。 6.4.2.3 水温调节的工艺要求见 6.4.4.3 条。 6.4.2.4 厌氧单元的工艺要求见 6.4.4.2 和 6.4.4.4 条。 6.4.3 综合废水一级处理 6.4.3.1 一级处理主要包括格栅渠、提升泵房、纤维回收间、初沉池(混凝沉淀池或气浮池) 和调节池等。 6.4.3.2 应设置粗格栅渠,当不设置纤维回收间或为提高回收纤维质量时,应设置细格栅渠, 格栅渠的设计应符合 GB50014 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 粗格栅宜采用机械清污格栅,格栅间隙应为 10-20mm,过栅流速宜为 0.6-1.0m/s; b) 细格栅宜选用具有自清能力的机械格栅,格栅间隙应为 2-5mm; c) 格栅渠上部应设置工作平台,其高度应高出格栅前最高设计水位 0.5m,工作平台上 应有安全和冲洗设施。 6.4.3.3 当来水高程无法满足自流进入后续处理构筑物时,应设置废水提升泵站,泵站包括 水泵间、集水池和出水设施,其工艺设计应符合 GB50014 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 集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设计流量、水泵能力和水泵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水力停留时 间宜采用 10-30min; b) 集水池池底应设集水坑,倾向坑的坡度不宜小于 0.01,池壁应设置爬梯; c) 集水池宜设置事故溢出口,将事故排水排入事故池; d) 集水池应设冲洗装置,宜设清泥装置; e) 集水池应设置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 f) 自然通风条件差的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 6.4.3.4 当废水中纤维含量较高时,应设置纤维回收间,安装滤筛装置,分离并回收纤维, 其工艺要求如下: 10 a) 采用无动力弧型细格栅时,栅缝应为 0.2-0.25mm; b) 采用重力自流式过滤筛网时,筛网间隙应为 60-100 目,过水能力宜为 10-15m3/m2·h; c) 采用旋转过滤机、反切单向流旋转过滤机、机械转鼓细格栅等设备时,栅缝应为 0.2mm 左右。 6.4.3.5 宜设置初沉池,也可根据进水水质情况设置混凝沉淀池或气浮池,其工艺要求如下: a) 可根据综合废水竖向布置将初沉池(混凝沉淀池或气浮池)设置在调节池前或调节 池后; b) 初沉池表面负荷应为 0.8-1.2m3/m2·h,水力停留时间应为 2.5-4.0h,可将二沉池剩余 污泥回流至初沉池,提高初沉池的污染物去除率; c) 混凝沉淀池宜采用混合区 G 值 300-600s-,混合时间 30-120s,反应区宜采用 G 值 30-60s-,反应时间 5-20min,分离区应采用表面负荷 1.0-1.5m3/m2·h,水力停留时间 2.0-3.5h; d) 采用普通气浮池时,气水接触时间应为 30-100s,表面负荷应为 5-8m3/m2·h,水力停 留时间应为 20-35min。 6.4.3.6 调节池容积应根据废水的变化曲线采用图解法计算确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 调节池的有效容积应容纳大于 4h 最大日平均时废水量; b) 调节池内应设置混合设施,当设置潜水推进器时,混合功率密度宜采用 4-8W/m3, 当采用曝气设备(曝气管或曝气器)时,曝气量不宜小于 4m3/m2·h; c) 宜在废水进入调节池前设置营养盐投加和 pH 调整设施。 6.4.4 综合废水二级处理 6.4.4.1 当一级处理后废水 CODcr浓度大于 2000mg/L 时,宜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当一 级处理后废水 CODcr浓度小于 1200mg/L 时,宜采用好氧处理工艺。 6.4.4.2 应投加氮(N)磷(P)营养盐,使进入厌氧系统的废水中 BOD5:N:P 达到 200:5:1, 进入好氧系统的废水中 BOD5:N:P 达到 100:5:1。 6.4.4.3 当进入生化系统前的废水温度不利于生化反应时,宜设置温度调节设施(如冷却塔 等),控制厌氧生化反应器内的水温在 25℃-38℃范围内,好氧生化反应池内的水温在 10℃-35℃范围内。 6.4.4.4 厌氧单元可采用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和完全混合式 厌氧反应器(CSTR)等工艺,其技术要求如下: a) 进入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和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的进水悬浮物浓度宜控 制在 500mg/L 以下; b) 宜控制进入厌氧反应器废水的硫酸根和 CODcr 浓度的比值在 10%以下,硫酸根浓度 在 450mg/L 以下,当浓度较高时,宜设置预酸化池等措施降低厌氧反应内废水中的 H2S 浓 度; c) 预酸化池的 pH 值应为 6.5 左右,水力停留时间宜为 2h 左右,预酸化产生的 H2S 气 11 体宜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净化后排放; d) 厌氧处理系统的主要工艺参数应根据试验和类比资料确定,缺乏相关资料时可参考 表 2; 表 2 厌氧生化处理单元主要设计参数 好氧单元类型 反应温 度℃ 污泥浓 度g/L 容积负荷 kgCODCr/m3·d 水力停留 时间h 污泥回 流比% 表面负荷 m/h 沼气产率 m3/kgCODCr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 32-35 10-20 5-8 12-20 - 0.5-1.5 0.4-0.5 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 32-35 20-40 10-25 6-12 - 3-8 0.4-0.6 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器 30-38 5-8 3-6 18-28 100-150 - 0.4-0.5 e)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和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应设置均匀布水装置和三相 分离器,反应器分离区出水采用溢流堰出水方式,堰前宜设置浮渣挡板; f) 可采用外循环方式提高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和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内的 上升流速,循环量宜根据设定的反应器表面负荷及沼气产量自动调整; g)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的有效高度一般为 5-7m,不宜超过 10m,单座体积不 宜超过 2000m3,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高度不宜超过 25m,单座体积不宜超过 1500m3; h) 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器(CSTR)后应设置沉淀池,沉淀池表面负荷宜为 0.6-0.8m3/m2·d,沉淀时间宜为 4.0-6.0h,采用斜板沉淀池时,其表面负荷可适当提高。 6.4.4.5 好氧单元宜选用有机负荷低、抗冲击能力强的延时曝气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如氧化 沟、带选择区的完全混合曝气、序批式活性污泥(SBR)和两段好氧生化处理工艺等,当处 理亚硫酸铵制浆废水时,应采用具有脱氮功能的缺氧∕好氧法(A/O)等工艺,其技术要求 如下: a) 好氧单元的主要工艺参数应根据试验和类比资料确定,缺乏相关资料时可参考表 3; 表 3 好氧生化单元主要工艺参数(1) 好氧单元处理工 艺 污泥浓度 gMLSS/L 污泥负荷 kgCODcr/kgMLSS 容积负荷 kgCODcr/m3·d 水力停留 时间 h 污泥回流 比% 污泥沉降 比% 泥龄 d 氧化沟 3.0-6.0 0.1-0.3 0.4-1.2 18-32 60-120 50-80 18-25 完全混合曝气(2) 2.5-6.0 0.15-0.4 0.5-1.5 15-30 100-150 30-80 12-20 A/O 2.5-6.0 0.15-0.3 0.5-1.2 15-32 80-150 30-80 15-25 注:(1)当处理以商品浆和废纸浆为主的制浆造纸废水时,容积负荷取中高值,处理以化学浆和化机浆为主 的制浆造纸废水或经厌氧处理后的废水时,容积负荷取低值;(2)带选择区的完全混合曝气和两段生化处理 的后段,其容积负荷按完全混合曝气池工艺选取。 b) 当处理亚硫酸铵制浆废水时,生物反应池缺氧区和好氧区的容积宜采用 GB50014 中 的硝化、反硝化动力学公式计算校核; c) 采用氧化沟时,应保持池内泥、水的充分混合,控制沟内平均流速大于 0.3m/s,采 用机械混合方式时,混合功率密度 4-8W/m3,同时应满足需氧量的要求; 12 d) 采用带选择区的完全混合曝气池时,选择区水力停留时间应为 30-50min,区内应设 混合设施,采用机械混合方式时,混合功率密度宜大于 6W/m3,采用曝气混合方式时,曝气 量应大于 3m3/m2·h; e) 采用两段好氧生化处理工艺时,前段水力停留时间 1-2.5h,CODcr 污泥负荷宜大于 5kg/kgMLSS·d;污泥浓度应为 5000-8000mg/L,污泥回流 50%-100%,必要时,池内可设置 部分填料; f) 采用 SBR 工艺时,反应池个数宜为 2 个以上,其运行周期宜为 6-12h,充水比宜为 0.15-0.3,满水位时池内污泥浓度应为 3000-6000mg/L,其他参数参照表 3 中的完全混合曝气 处理工艺; g) 生物反应池中好氧区的废水需氧量应根据去除的含碳有机物确定(处理亚硫酸铵制 浆废水时,还应考虑去除氨氮的需氧量),计算方法应参照 GB50014 的规定,也可采用 0.6-1.2kgO2/kgCODcr进行估算; h) 曝气设施的选用应充分考虑制浆造纸废水易结垢的特点,宜选用表面曝气机、转刷、 转碟和射流曝气器等防堵塞、易维修的曝气方式; i) 曝气设备应能根据废水水质、水量调节供氧量,20000m3/d 以上规模的处理工程宜能 自动调节供氧量; j) 曝气池应考虑设置泡沫阻隔和消除设施,可采用加大曝气池超高、添加消泡剂、喷 水消泡和机械消泡等措施。 6.4.4.6 好氧生化反应池(SBR 反应池除外)后应设置二沉池,宜选用辐流式沉淀池,当生 化池采用活性污泥工艺时,二沉池表面负荷应为 0.5-0.7m3/m2·h,固体负荷宜为 60-150kgSS/m2·d;当生化池采用接触氧化工艺时,二沉池表面负荷应为 0.8-1.2m3/m2·h。 6.4.4.7 好氧生化处理各种工艺设计还应符合 CECS97、CECS111 和 HJ578 等标准的相关规 定。 6.4.5 综合废水三级处理 6.4.5.1 三级处理宜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处理技术,其工艺设计应参照 GB/T50335 的规定, 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混凝剂和助凝剂的种类和投加量应通过实验确定,常用的混凝剂有铁盐、石灰、铝 盐及其高分子混凝剂,常用的助凝剂是 PAM; b) 应充分考虑混凝反应过程中 pH 值对药剂投加量和处理效果的影响; c) 混凝工艺的混合区宜采用 G 值 300-600s-,混合时间 30-120s,反应区宜采用 G 值 30-60s-,反应时间 5-20min; d) 沉淀区表面负荷宜为 0.8-1.5m3/m2·h,水力停留时间宜为 2.5-4h,采用斜板(管)沉淀 池时,其表面负荷可按比普通沉淀池的设计表面负荷提高 1-2 倍考虑; e) 采用普通气浮工艺时,宜采用气水接触时间 30-100s,表面负荷 6-9m3/m2·h,水力停 13 留时间 20-30min;采用浅层气浮时,宜采用有效水深 500-700mm,池内水力停留约 3-5min; f) 宜采用废水预氧化、混凝剂复配和改性等措施提高混凝沉淀(气浮)的净水效果。 6.4.5.2 当 SS 指标要求较严时,混凝沉淀或气浮后的废水宜进行过滤处理,其工艺要求如下: a) 过滤的进水悬浮物宜小于 30mg/L; b) 过滤系统可采用各种过滤池和机械过滤器; c) 可采用无烟煤、石英砂、陶粒滤料、聚苯烯泡沫滤珠、金刚砂、纤维球、纤维束等 滤料; d) 过滤池设计应参照 HJ2008 的规定和同类企业运行数据确定,过滤器的选用和工艺设 计应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同类企业运行数据确定。 6.4.5.3 混凝沉淀或气浮处理出水达不到水质目标时,可采用高级氧化处理,其工艺要求如 下: a) 可采用硫酸亚铁-双氧水催化氧化(也称 Fenton 氧化)法处理经生化处理后的废水, Fenton 氧化包括反应、中和、混凝沉淀(气浮)单元,各单元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具有耐 酸碱和抗氧化腐蚀能力; b) Fenton 氧化法试剂投加量应通过实验确定,氧化反应时间宜为 30-40min,反应 pH 值 应为 3-4; c) 氧化反应后的废水应加碱中和,可采用 NaOH 或 Ca(OH)2 作为中和剂,中和反应时 间宜大于 10min,综合后的 pH 值应控制在 6-7; d) 反应后的废水应通过沉淀分离出废水中的含铁悬浮物,宜投加 PAM 强化混凝效果, 混凝沉淀的技术要求参见 6.4.5.1 条; e) 可采用 Fenton 流化床或回流混凝沉淀污泥的方式降低硫酸亚铁的投加量; f) 为降低铁离子和 SS 的含量,可在 Fenton 氧化法后串联过滤等处理单元技术。 6.4.5.4 经试验验证和技术经济分析,也可采用其他三级处理单元技术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其他单元技术有活性炭吸附、臭氧―活性炭生物滤池、离子交换、超滤、纳滤、反渗透等。 6.4.6 事故池 6.4.6.1 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能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 6.4.6.2 事故池内应设置提升泵,宜将事故排放废水均匀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初沉池或 调节池中。 6.4.6.3 事故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倾向坑的坡度不宜小于 0.01,池壁宜设置爬梯。 6.4.6.4 事故池宜设置混合装置。 6.4.6.5 事故池宜设置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 6.5 废水回用 6.5.1 应根据制浆造纸企业的原料、产品、生产工艺和废水回用环节确定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当废水同时作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14 6.5.2 处理后的综合废水可作为制浆工段和废水治理系统部分工序的生产用水、厂区环境保 洁及其它用水,其水质标准应根据回用环节参照 GB/T18920 和 GB/T19923 等国家标准执行。 6.5.3 回用水贮存、输配和监测系统应符合 GB/T50335 的规定。 6.6 污泥处理与处置工艺设计 6.6.1 当以去除单位污染物量进行计算时,废水治理工程污泥量及其含水率见表 4。 表 4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污泥产量 污泥类别 污泥产量 污泥含水率(%) 初沉污泥(kgDS/kgSS) 沉淀 1.0 97-98 混凝沉淀 1.0-1.2 96-97 厌氧剩余污泥(kgDS/kgCODcr) 0.05-0.2 90-99(1) 好氧剩余污泥(kgDS/kgCODcr) 0.3-0.4 99.2-98.5 三级处理物化污泥(kgDS/kgCODcr) 1.5-3.5 98-99 注:(1) 内循环升流式厌氧反应器和 UASB 产生的厌氧剩余污泥含水率取低值,CSTR 产生的厌氧剩余污泥 含水率取中高值。 6.6.2 备料废水预处理工程中格栅或筛网筛出的废渣可送至厂内锅炉或焚烧炉燃烧,沉淀产 生的污泥应采用还田等措施合理处置或输送至综合废水处理工程污泥系统处理。 6.6.3 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废水预处理和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格栅产生的栅渣宜通过机械输 送,脱水后合理处置。 6.6.4 污泥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确定,其处理工艺包括污泥浓缩、污泥均质、 污泥脱水和污泥暂存单元,各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好氧剩余污泥应进行浓缩,可采用重力浓缩、机械浓缩和气浮浓缩工艺,当采用重 力浓缩时,污泥固体负荷宜采用 20-40kg/(m2·d),浓缩时间不宜小于 16h,当采用机械浓缩 时,应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同类企业运行数据确定; b) 污泥均质池容积应根据各类污泥产量及排泥方案确定,可按 2-4 小时的污泥排放量 估算; c) 污泥脱水机械的类型应按污泥的性质、产生量和脱水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宜选用带式脱水机和离心脱水机,带式脱水机的处理负荷宜采用 100-200 kgDS/m·h,离心式 脱水分离因素宜小于 3000; d) 当要求处理后污泥含水率较低时,可选用厢式、板框压滤机,宜采用变压进料方式, 其操作压力宜控制在 0.5-10Mpa 范围内; e) 污泥在脱水前宜加药调理,药剂种类和投加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f) 污泥脱水前的含水率宜小于 98%,污泥脱水后的含水率应小于 80%。 6.6.5 脱水后的污泥应贮存在污泥临时堆场或污泥料仓内,堆场面积及料仓容积应根据污泥 清运条件确定,并设置防雨水设施。 6.6.6 污泥处置可采用综合利用、焚烧和填埋等方式,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农用时应符合 15 GB4284 等标准的规定,填埋时应符合 GB18599 等标准的规定,干化焚烧时应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的规定。 6.7 沼气利用 6.7.1 应根据厌氧反应器进水水质和沼气产率确定沼气利用系统的建设规模。 6.7.2 宜根据沼气利用途径,对沼气进行脱硫和脱水的净化处理和贮存,其净化、贮存和利 用技术应符合 NY/T1222 和 NY/T1220.2 中的相关规定。 6.7.3 应结合制浆造纸企业生产及废水治理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沼气利用,宜将沼气作为锅 炉燃料。 6.8 恶臭处理 6.8.1 应有效控制恶臭污染源,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应优化工艺单元设计,减少废水收集及治理系统臭气的产生和扩散; b) 应定期清理格栅、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工艺单元中的浮渣,及时处置工艺过程中 产生的栅渣、污泥等污染物; c) 宜实时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 6.8.2 宜对臭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宜采取密闭、局部隔离及负压抽吸等措施,集中收集工艺过程(格栅渠、调节池、 污泥池、污泥脱水机等)中产生的臭气; b) 污水泵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应设置通风或臭气收集设施,并确保排放废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c) 当采用全面通风收集废气时,废气量应按密闭空间的换气次数确定,当采用局部通 风收集废气时,废气量宜按断面控制风速确定。 6.8.3 宜采用物理、生物、化学除臭等工艺处理集中收集的臭气,常用的除臭工艺包括吸附、 离子氧化、生物过滤等。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7.1 一般规定 7.1.1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常用的设备包括泵、曝气设备、格栅、刮吸泥机、滗水器、三 相分离器、脱水机和加药设备等。 7.1.2 关键设备和材料均应从工程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安装、运行维护、调试验收等环节 进行严格控制,选择满足工艺要求、符合相应标准的产品。 7.1.3 应对易腐蚀的设备、管渠及材料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根据腐蚀的性质,结合当地 情况,因地制宜地选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的防腐蚀材料和方法,并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7.2 配置要求 16 7.2.1 格栅除污机、潜水推进器、表面曝气机、滗水器等宜按双系列或多系列生产线配置。 7.2.2 加药设备应按加入药液的种类和处理系列分别配置,并考虑防腐蚀措施。 7.2.3 厌氧单元应采用防爆型电机设备。 7.2.4 提升泵、鼓风机、转刷、射流曝气器、表面曝气机等大功率设备应配备变频装置。 7.2.4 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连续工作的设备应配置备用设备。 7.2.5 曝气装置、加药装置等宜储备核心部件和易损部件。 7.3 性能要求 7.3.1 格栅除污机应符合 HJ/T262 的规定。 7.3.2 潜水排污泵应符合 HJ/T336 的规定,潜水推流搅拌机应符合 HJ/T 27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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