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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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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解读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外高桥保税区已集聚各类企业近万家,是国内经济规模最大,业务功能最丰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2011年9月外高桥保税区被商务部授予全国第一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已成为上海重要的国际贸易基地。同时,外高桥保税区做大做强酒类、钟表、汽车、工程机械、机床、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健康产品、化妆品、文化产品十大专业贸易平台,其中文化贸易平台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首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外高桥保税区专业商品贸易规模不断...

上海自贸区解读
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外高桥保税区已集聚各类企业近万家,是国内经济规模最大,业务功能最丰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2011年9月外高桥保税区被商务部授予全国第一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已成为上海重要的国际贸易基地。同时,外高桥保税区做大做强酒类、钟表、汽车、工程机械、机床、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健康产品、化妆品、文化产品十大专业贸易平台,其中文化贸易平台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首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外高桥保税区专业商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进口手表、酒类、化妆品分别占全国的43%、37%、29%;进口医药品、医疗器械分别增长40%和29%,占全国的24%和21%。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内首个实施“区港联动”的试点区域,可同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政策和上海港的港航资源。依托“区区联动”、“进区退税”等政策功能优势,保税物流园区与外高桥保税区相辅相成、联动发展,现已成为跨国公司面向东北亚的出口采购中心和有色金属、IT零部件进口分拨基地。 洋山保税港区是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4.16平方公里,由小洋山港口区域、陆域部分和连接小洋山岛与陆地的东海大桥组成。作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域,洋山保税港区集聚了包括通信及电子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高档食品、品牌服装等的分拨配送中心,基本形成了面向欧美的分拨配送基地、大宗商品产业基地、面向国内的进口贸易基地以及航运龙头企业集聚地。目前,洋山税收、进出口等指标均在全国保税港区中排名第一,是全国14家保税港区中发展最快、产出效益最高的保税港区。 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充分发挥其亚太航空复合枢纽港优势,积极打造“临空服务创新试验区”,已引进包括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高档消费品等全球知名跨国公司空运分拨中心以及百多个融资租赁项目,UPS、DHL和FedEx三大全球快件公司均入区发展,一批重点功能性项目已启动运作,机场综保区已逐步形成空运亚太分拨中心、融资租赁、快件转运中心、高端消费品保税展销等临空功能服务产业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解读 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8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自贸试验区。8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承担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主体责任。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行政审批。9月1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总体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自贸试验区将重新组建管理机构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为了确保自贸试验区的顺利挂牌和日常运作,需要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对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和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予以明确。 二、《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分七章和一个附件,共有三十九条。主要规范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功能。 二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三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制度。 四是体现了自贸试验区在进出境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五是规定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机制。 六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优化管理和服务的措施。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管理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 四、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功能是什么? 自贸试验区肩负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将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探索: 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二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三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 四是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培育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承担哪些管理职责?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根据《管理办法》,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要履行以下九方面的职责: 一是负责推进落实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二是负责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国土、建设、绿化市容、环境保护、劳动人事、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文化、卫生、统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是领导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等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是承担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相关工作。 五是负责自贸试验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内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行政执法。 六是负责自贸试验区内综合服务工作,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七是负责自贸试验区内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及时发布公共信息。 八是统筹指导自贸试验区内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活动,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九是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除此之外,原由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的有关行政事务,统一由管委会承担。 管委会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具体管理事务,在《管理办法》的附件中作了明确。 六、管委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哪些行政处罚权? 按照《总体方案》,自贸试验区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为此,《管理办法》明确,管委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一是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文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检查权。 二是集中行使原由本市规划国土、建设、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环境保护、民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统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是行使市政府决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管委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在《管理办法》的附件中作了明确。 七、自贸试验区在哪些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自贸试验区根据《总体方案》,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暂停或者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考虑到服务业扩大开放需要逐步探索和深化,《管理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扩大开放的领域、试点内容及相应的制度创新措施。 目前服务业开放的具体举措,已在《总体方案》的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中作了明确。 八、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 自贸试验区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 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沪府发〔2013〕7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1号)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3号)。 九、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 为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自贸试验区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 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2号)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4号)。 十、自贸试验区工商登记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 《总体方案》明确,自贸试验区内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实行先照后证的管理模式。 为此,《管理办法》在工商登记方面规定了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工商部门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 二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自贸试验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为了支持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已经出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工商外企字〔2013〕147号)。 十一、自贸试验区在进出境监管方面有哪些制度创新和便利化措施? 为了体现自贸试验区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的要求,《管理办法》根据《总体方案》,以“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为原则,对自贸试验区进出境监管措施作了规定。主要包括: 第一,对自贸试验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凭进口舱单信息将货物先行提运入区,再办理进境备案手续。 第二,对自贸试验区和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智能化卡口、电子信息联网管理模式,完善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的监管制度。 第三,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货物出区前自行选择时间申请检验。 第四,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仓储、加工等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状态监管;对通过自贸试验区口岸进出口或国际中转的货物,按照口岸货物状态监管;对进入自贸试验区内特定的国内贸易货物,按照非保税货物状态监管。 第五,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 第六,简化自贸试验区内货物流转手续,按照“集中申报、自行运输”的方式,推进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间货物流转。 十二、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方面有哪些举措? 《总体方案》提出,要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管理办法》根据《总体方案》,在金融创新方面明确了以下四方面的举措: 一是在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自贸试验区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分账核算方式,创新业务和管理模式。 二是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在自贸试验区培育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自主定价机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三是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自贸试验区内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与前置核准环节脱钩。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实现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 四是在外汇管理方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三、自贸试验区在加强综合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为此,《管理办法》就加强综合管理和服务、优化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 一是提高行政透明度,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策内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及规则等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方便企业查询。自贸试验区有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在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应当主动征求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意见。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企业设立(变更),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工商部门统一接收工商、外资审批或备案部门、质量技监和税务部门的申请材料,通过部门间后台流转完成审批或备案流程,再由“一口受理”窗口统一向申请人发放各类审批结果文书或证照。对于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由管委会统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向申请人送达有关文书。 四是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是加强监管信息共享,管委会组织建立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实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监、财政、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港口航运等部门监管信息的互通、交换和共享,为优化管理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同时,建立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制度,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六是建立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的相关工作机制。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属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范围的,管委会将及时提请开展安全审查. 上海自贸区三架马车 上海自贸区研究专家周四透露,自贸区总体方案将于近日下达上海商务委,内容涵盖商品自由流通、仓储物流、税负降低、金融租赁和开放等。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贸易系副主任、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在物流方面,上海自贸区可以承担大宗商品如矿产品的物流仓储,而之前必须借道新加坡、香港、韩国。            “上海自贸区的功能首先是实现商品的自由流  通,加工贸易商品进口关税将免税。”陈波曾参加过官方有关上海自贸区研讨会、座谈会;此外加工贸易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也有望降低到15%以内。            区内外资银行进入将享受国民待遇,外商直接投资(FDI)审批程序可能会变得更加简单,甚至可能不用审批直接报备。“与国际贸易、仓储物流等实体业务有关的资金融通方面,肯定受限更少。”陈波表示。            金融租赁等新业务也有望在园区内展开,结算方式可能比较灵活,可采取人民币或美元结算,外资企业也可进行人民币结算。            上海自贸区涉及外高桥 保税区,浦东机场保税区、洋山港临港新城和外高桥自由物流园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 移动“e物流”联合上海陆交中心打造国内最大信息化陆港                        近日,由同方锐安开发的 “e物流”车辆运输管理运营支撑平台顺利完成与上海陆交中心货运公共信息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使得中国移动“e物流”正式服务于上海陆交中心的广大物流企业会员用户。                   上海陆交中心一期投资5亿人民币,主要以建设物流货运公共信息平台为中心,打造现代物流B2B电子商务平台,并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组织物流在线交易和场内交易中心;开发省际和城际货运专线;搭建货物区域中转平台;以上海市为中心,组建城市物流配送网络,目前网内企业会员数已达到1.3万。                  上海陆上货运公共信息平台正式面向物流企业用户后,同方锐安开发的移动“e物流”平台将向物流企业提供实时的车辆监控管理服务,接受”e物流”GPS监控服务的物流企业货运车辆实现行驶过程全程可视透明,每月还可自动生成各类管理统计表单,便于物流企业管理部门指挥调度货运车辆。陆交中心在经历数年的培育期以后,今年一季度继续实现高额增长。陆交中心渗透率的提高是具有一定惯性的,未来该业务有望持续增长,而公司2013年也将扩大经营成果,推出多对多城市配送模式和56云平台,大胆进入电商的其它领域。                         事件驱动:经济观察报  导读:退休仅18天的马云又“出台”了。马云巨资涉足智能物流业,菜鸟网络计划总投资达3000亿。按照菜鸟网络的整体计划,未来共投资3000亿元人民币,首期计划投资1000亿元。“我们希望用这3000亿元来撬动国家在物流基础设施上投入的几十万亿元,让国家基础设施发挥出更大效应。”马云的野心很大,他希望用5-8年的时间,努力打造遍布全国的开放式、社会化的物流基础设施,建立一张能支撑日均300亿元、年度约10万亿元的网络零售额的智能骨干网络。                 陆交中心耕耘多年的智能物流,业绩有望迎来行业爆发期。 陆交中心项目由上海市政府推动,聚焦于长三角及周边地区货运服务需求,分析师认为,其整合了至少3类资源,包括物流服务资源(货代、运输企业)、物流载体资源(社会车辆)、物流需求资源(货物、信息等),中小物流企业、工商企业和社会车辆在一个共同的平台上各取所需,共享资源,实现了物流产业生态环境的和谐共赢。在我国积极推进降低社会物流费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陆交中心项目面对的是总量在800-1000万辆左右货车资源、全国90%的中小型工商企业的服务需求。陆交中心商业模式契合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转型要求以及对物流产业发展的引导方向,而后续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包括政府支持、区位优势)以实现经营和盈利上的快速提升,将考验管理层的智慧。中心已先后与浙江物产和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等大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努力向在线交易、货运配送和增值服务等多元发展。预计随着平台模式的成熟,陆交中心的盈利规模将具备较高弹性。                                 经过十二年的跨域转型和资源整合,公司依托于陆交中心项目的物流主业基本成型。该项目的商业模式契合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转型要求以及对物流产业发展的引导方向。经过2005年起步,2008年56135.com平台上线,2011年引入同盛集团为战略投资者,2012年陆交中心实现扭亏为盈,长江投资 目前已处于经营上的拐点。  长江投资一定是手握手握“生杀”大权的贵族........... 解读:“上海自贸区” 上海自贸区有哪些新“自由”?       所有的“自由”从来都不是谁谁赋于的,而是要靠区内注册企业在创新实践中主动争取的。上海能否拿出当年浦东开发开放的勇气,才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根本所在。        上海要建更高层次、更大开放程度的自由贸易区已经酝酿多年。日前,商务部正式宣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国务院正式同意组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而上月底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则对“上海自贸区”提出了严肃的“政治要求”。   上海人对自由贸易包括“自由的进出口制造加工”并不陌生。   从中国的范围看,香港特区就系典型的自由贸易区。   从世界范围看,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组建于1985年,面积135平方公里,迄今仍系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区,主要功能为港口装卸、仓储物流、贸易及加工制造。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之一,建于1888年,号称世界上最早的自由港,也是欧洲典型的经济自由区,主要功能是货物中转、仓储、流通、加工和船舶建造。   立足上海本地,自1990年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成立,到相继建立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的自由贸易特区虽面积在世界上排不上号,但数量绝对能排上号。   综合起来讲,自贸区与非自贸区的最大区别,除了进出口关税的待遇差距极大,再就是在区内从事生产与经营比在区外自由得多。   必须明确的是,“上海自贸区”并非上海原有四个自贸区的简单归并,更不是面积的简单扩容,而是赋于了全新的时代内涵。要旨是,第一,全世界现有的自由贸易区都系传统型的自贸区;第二,由全球金融危机倒逼而催生的全球经贸新格局,尤其是经济结构调整刺激服务贸易的大发展,客观上要求对传统自贸区实施创新。否则,“上海自贸区”就无须戴上“中国”之头套,也不必拖个“试验区”之尾巴。这说明,刚组建的“上海自贸区”不但在国内是“新”的,在国际上也是“新”的,所以必须在“试验”中逐步而稳妥地推进。   那么,“上海自贸区”究竟新在哪儿,抑或说中央和上海欲赋于其新的“自由”有哪些主要体现,笔者与商报读者作个梳理和分析。需要提前说明的是,迄今为止,“上海自贸区”的“自由”细节并未全文公布,日后也未必全文公布。但通过政治局会议通稿,通过上海金融“42条工作措施”所及,通过学界专家介绍,应该大致能猜出个八九分。   贸易新“自由”   传统自贸区内的自由贸易之所以比区外要自由,主要是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简单讲,就是对区外不能做而区内可做或满足一定条件可做的贸易种类列出一个清单。在该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贸易,区内均可以做。   上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季度例会审议并通过了在“上海自贸区”内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部分条款的决议。根据《文物保护法》,传统自贸区的注册企业不能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和文物进出口贸易,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议,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文物拍卖和文物进出口贸易已不受《文物保护法》的约束。   传统自贸区内的贸易主要集中于加工贸易和一般进出口贸易。而眼下全球经贸活动的一个新趋势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相对于实物贸易,服务贸易有点摸不着看不见,但从趋势看,服务贸易的市场盘子和“油水”,与前二者毫不逊色且有得一拼。譬如,生物医药、计算机软件、文化创意、通讯与IT、工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等领域在剥离了核心技术之后的外围研发的服务外包贸易,上海若不主动争抢,就会被别国和别的经济体抢得先机。在这里,关键是服务贸易的服务认定、通关便利和税收政策,而“上海自贸区”恰好为此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   还有,上海原有四个自贸区的贸易形态已经比区外自由得多,但依然局限于本地交易为主。对于“上海自贸区”所赋于的“油水”大得多的期货贸易、保税期货贸易等上海尚呈空白。而业内人士已有所了解的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则处于零星的试点之中。所谓离岸贸易,通俗讲,就是贸易的主体一方是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贸易的另一方甚至多方可在别国和别地,贸易通关、验收、交割均在异国异地进行,但会计与税收的结算却在“上海自贸区”进行。一旦上海拥有了上述“贸易自由”,等于为上海新安装一部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发动机,若操作得当,上海经济将平添一个新的增长极。   开展转口贸易,可供上海从容开拓的空间应该更大。上海目前的外贸依存度大体为100%左右,相较于香港近300%的外贸依存度,上海简直就是个“小弟弟”。香港的外贸缺乏制造业托底,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均乏善可陈,其300%的外贸依存度主要由转口贸易作为基础。上海正相反,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由上海制造、江浙制造和长江流域制造共同托底。如果上海通过若干年努力,把转口贸易做到如今香港的水平,上海年度外贸总额可做到现在的4-5倍决非异想天开,果真如此,上海才可被真正称为国际贸易中心。可见,即便不计入期货贸易和保税期货贸易的巨大潜力,仅寄望于传统贸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三翼齐飞”,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发展空间就足够让上海人憧憬。   金融新“自由”   笔者从上海的“总部经济”困境切题。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球跨国公司500强在上海建立公司总部或大区总部的已不下400家。可是,它们中的绝大多数是“行政总部”而非“结算总部”。“结算总部”才能形成“总部经济”,才能为上海带来真金白银。现状的尴尬在于,跨国“行政总部”利用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急切,借机在上海圈地。上海何以如此尴尬,这就涉及上海的金融“自由”很欠缺。   还有,上海“总部经济”这些年虽吸引到不少跨国研发中心,但未能为上海带来同样收益丰厚的“研发经济”。问题还是出在上海的金融欠“自由”。   再有,前文所及的离岸贸易等,结算虽在异国异地,但账目还得记在上海这个注册地,如果缺乏金融“自由”,离岸贸易就难真正发展起来。   归纳起来,在“上海自贸区”实施的金融“自由”至少已包括:区内人民币与外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人民币与外币离岸账户结算业务并构建区内离岸金融中心,并最终形成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以方便区内企业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等。   此外,各类资本愿意到“上海自贸区”安营扎寨的目的是赚钱。钱赚到后,还必须允许人家一方面继续享受区内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允许人家把所赚之钱用于人民币境外直投和实施跨境结算。进一步,区内中外企业要扩大再生产,就必须拥有方便快捷的低成本筹融资服务,那就得允许人家把区内的存量资产证券化,允许在区内批量开办专业化经营的民营银行。   当然,开放与自由从来与风险相生相伴,金融越“自由”,国内外资本尤其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国际游资,很可能利用“上海自贸区”作为平台,实施资本的快进快出疯狂套利,轻则扰乱中国金融市场,重则冲击中国的金融秩序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所以,打造金融新“自由”对上海来说决非一宗轻松的事。   航运及税收新“自由”   “自由贸易”必须由自由的国际航运为其配套。这涉及上海大力开发现代服务业范畴内的现代“航运经济”,主要包括:船舶交易、航运经纪、航运指数、航运咨询、航运会计、航运审计、船舶租赁、航运保险和再保险、江海陆物流联运等一整条航运产业链的打造。还涉及船舶注册、航运通关、航运金融、航运便利化、海事法律服务、境外所得税免征利得税和薪俸税等完整的监管服务链。   上述“两链”,新加坡、中国香港、巴拿马等真正的国际航运中心均相当成熟,但对上海却属典型的新手,有些项目还呈空白。至于由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派生的“第四产业”甚至“四点五产业”之类的现代服务业,对于上海而言,目前尚鲜见有完整和通俗的概念普及公开见诸报端。   低税收是各国争抢“自贸蛋糕”的一柄利器。对于上海而言,主要涉及区内注册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区内注册企业境外直投收益采取分期缴纳所得税政策;现有流转税是否予以取消;增值税和消费税收还是不收。还有区内注册企业即期享受出口退税难题。眼下,出于防止骗税等因素,货物进入保税区,海关管理上已视为出口,但税务管理却不予认同,致使企业不能享有即时退税优惠而占用流动资金。随着“上海自贸区”正式启动,原则性的、一揽子的税制调整和税收优惠图谱已然确立。若干年后,“上海自贸区”有望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百慕大之类的“避税型自贸区”。   法律新“自由”和监管创新   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除涉及暂停执行《文物保护法》部分条款外,还涉及现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事业法》等三部法律暂停执行。也即,“上海自贸区”必须是一个“有限的超法制特区”。内行人皆知,三部涉外经济法,主要是限定外资一定的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前者主要出于保护部分国内产业发展的需要,后者则为了防止区内外资成为绝对控股股东。虽说这是国际惯例,但必须进行适度调整,倘若诱铒不够“美味”,外资就会选择别国的“自贸区”。   此外,相对于前文所及的适用于传统自贸区的正面清单管理,“上海自贸区”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俗讲,就是对区内注册的中外企业开列一张中国法律所不允许经营的事项,除此之外,区内注册企业均可以自由经营。很显然,这涉及重大的政策突破。而且,负面清单管理必须“法外施恩”在先,这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在区内暂停三部涉外经济法律动议的原委所在。   上文所及之外,政府服务与政府监管的创新,也是赋于“上海自贸区”新“自由”不可或缺的重要前置条件。   作个简略概括,“上海自贸区”的新“自由”将集中体现于“一简化六自由”:简化管理尤其是行政审批,使区内注册企业享受贸易自由、人员进出自由、货物进出自由、服务进出自由、货币流通自由、货物存储自由,并使与区内注册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区外企业搭车享受“一简化六自由”。   当然,所有的“自由”从来都不是谁谁赋于的,而是要靠区内注册企业在创新实践中主动争取的。上海能否拿出当年浦东开发开放的勇气,才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根本所在。否则,诸如把“上海自贸区”建设比喻为“中国二次入世”,“二次浦东开发开放”、“再设一个深圳特区”的美好期许,统统都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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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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