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事流程
商品房(一手楼)办证登记:
项目
门牌证
财政契税
房产证(商品房权属登记)
宗地图
土地证
承诺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所
需
材 料
1、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新门牌地址
4、抵押贷款的提供银行抵押贷款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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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2、门牌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权属转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份
7、如为代办请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转移证(原件)。
2、经登记备案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附经开发公司盖章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交监护人证明文件。
6、财政部门的契税完税证或契税减免有关批文(原件)。
7、物业维修基金收据(原件)。
8、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门牌证复印件
4、房产证复印件
5、转移证复印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房发票(复印件)
5、购房合同、门牌证(复印件)
6、宗地图(原件)
7、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未满18周岁办理,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注:常用复印件合计:身份证(5份)、发票(4份)、购房合同(2份)、权属转移证(2份)、门牌(4份)、
房产证(2份)、全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如需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领取资料。咨询电话:房管局房产窗口(88620920、88620919)、国
土局荷城管理所(88620988)、测绘队(88620807)、财政局契税征收处(88620906)、12345热线。
以上业务均为普通一手楼办证,涉及拍卖、继承、赠与、离婚、名称变更、企业办证等业务详情请到相关窗口咨询。
房屋二手楼买卖登记:
项目
门牌证
地 税
财政契税
房产证(商品房权属登记)
宗地图
土 地 证
承诺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所
需
材 料
1、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旧门牌
3、交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原房产证及复印件1份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原房产证及复印件1份
5、房产交易价格申报表原件
6、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或公有住房计价表复印件1份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门牌证原件及复印件(新雇主的门牌)1份
3、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二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原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交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房产交易价格申报表原件
8、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份
9、如为代办请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0、原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适用于二手楼买卖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3、房产交易价格申报表(原件)。
4、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原件)。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1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税务部门批复缴(免)税费有关批文(原件)。
8、财政部门的契税完税证或契税减免有关批文(原件)。
9、房屋产权权属状态证明书(需房产管理局查询房产档案出具提供)。
10、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1件)。
1、身份证复印件 1份
2、门牌证复印件 1份
3、交易证明复印件 1份
4、原房产证复印件 1份
5、房产证复印件1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1件 )
3、房地产买卖合同(复印1件)
4、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1件)
5、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买卖审批书(复印1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宗地图(原件)
8、门牌证(复印1件)
9、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1件)
10、未满18周岁办理,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注:常用复印件合计:买方身份证(6份)、卖方身份证(2份)、地税发票(1份)、二手买卖合同(3份)、交易证明(5份)
门牌(4份)、房产证(2份)、原房产证(4份)、原土地证(2份),全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如需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领取资料。咨询电话:房管局房产窗口(88620920、88620919)、国土局
荷城管理所(88620988)、测绘队(88620807)、财政局契税征收处(88620906)、地税88629016(三洲地税局办理)、12345热线。
以上业务均为普通二手楼办证,涉及拍卖、继承、赠与、离婚、名称变更、企业办证等业务详情请到相关窗口咨询。
测绘队
(宗地图)
房管局房产窗口(房产证)
国土局荷城管理所
(土地证)
地 税
公安局人口管理科(门牌证)
房管局房产窗口(签交易证明、二手买卖合同)
国土局荷城管理所
(土地证)
公安局人口管理科(门牌证)
中行、建行
(维修基金)
财 政
契 税
财政契 税
房管局房产窗口
(房产证)
测绘队
(宗地图)
房地产公司
(购房发票、权属转移证、维修基金缴款单、申请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