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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棣、巫仁恕: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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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棣、巫仁恕: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一九九九年第二期 扬州盐商 : 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 何炳棣 著 巫仁恕 译 十八世纪大本营在扬州的盐商 , 他们的经营范围扩及华东与华中的大部分 , 无疑地可以说 是中国资本家中的佼佼者 。早在十九世纪前半叶广州公行商人举足轻重之前 , 扬州商人就夸称 个人财富与累积资本之雄大 , 超越在帝国内任何个别的工商群体 。 像公行商人一样 , 他们将其 财富与权势归因于政府所给予的独占垄断权 。然而他们与公行不同之处 , 是他们的财富直接从 国内贸易中取得 , 完全未受到欧洲贸易方法...

何炳棣、巫仁恕: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一九九九年第二期 扬州盐商 : 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 何炳棣 著 巫仁恕 译 十八世纪大本营在扬州的盐商 , 他们的经营范围扩及华东与华中的大部分 , 无疑地可以说 是中国资本家中的佼佼者 。早在十九世纪前半叶广州公行商人举足轻重之前 , 扬州商人就夸称 个人财富与累积资本之雄大 , 超越在帝国内任何个别的工商群体 。 像公行商人一样 , 他们将其 财富与权势归因于政府所给予的独占垄断权 。然而他们与公行不同之处 , 是他们的财富直接从 国内贸易中取得 , 完全未受到欧洲贸易方法的影响 。 因此 , 扬州盐商提供了我们一个中国内有 的商业资本主义形式的有趣研究案例 。本文的 目的主要是探讨食盐贸易的组织 , 期能确定扬州 盐商的数 目 ;同时估计盐商的利益及其财富的规模 ;研究他们的生活形态 、文化表现及社会流 动 ;并且尝试解释为何虽存在相当规模的商业资本 , 但盐商却未成功地发展出成熟的资本主义 系统 。 本文虽只局限在一个特殊的商人群体 , 但希望本文的研究能附带地反映出 , 中国开放通 商口岸之前的商业资本主义一般状况 。 清朝为了食盐的营运 , 将帝国分为十一个区域 , 总部设在扬州的两淮盐区包含 了长江与大 运河之间的地区 , 在产量与贩售利润很轻易地就超过其它地区 。 就字面上的意义而言 , “两淮 ” 是指淮河南北之地区 ;地理上而言 , 则包括除了长江以南的四个府外的整个江苏及河南的东南 部 , 特别是还包括整个湖南与湖北 。这广大的地区内大部分地方人口 密集 , 又具有河川 、湖泊与 运河的系统 ,帝国其它地区是无法有出其右者 。 直到道光十年 ( 1 8 3 1) 盐商专卖制被废止之前 , 所有的食盐营运的行政是 由巡盐御史所领导 , 其头衔至 1 7 3 0 年代时改为盐政 , 因为利益颇丰 , 所以向例是由内务府的满臣来担任管理 。在他底下还有盐运使 、盐道 、运同 、运副 、运判 、广益库 大使 、经历 、知事 、巡检与书吏等等 , 到十九世纪时单是书吏就填满了办公室的十九间房间 。 0 盐业贸易是由两个部门所组成 , 即生产与分配 。 在生产方面从清代开始有三十个盐场 , 每 个场包含了一些盐 田 。 每个场是最大的单位 , 其下还附属有许多小的“亭 ” , 每个亭周围围著生 产盐水与盐土的盐 田与盐池 。 在淮北是用 日照法从盐水中取得食盐 , 淮南则用煎煮 (li vi a t io n) 法取得食盐 。淮南盐 口通常连接著沼泽地 , 芦苇正可以提供煎盐的燃料 。盐场渐渐合并而减少 , 到十八世纪末只剩二十三个 。 º 淮北只有三个场 , 但是产量很大 。 淮南的二十个左右的盐场在 . 原各“ T h e S a l t m e r c h a n t s o f Y a n g 一C h o u ; A S t u d y o f C o n i me r e i a l C a p t a li s m 正n E ig h t e e n t h C e o r u r y C h ina ”刊载于 H a r - va rd jo 盯na l of A si a ti c st u di e s , 17 卷 1 . 2 合期 。 本文系 承何炳棣院士之命译成中文 , 其完成感谢徐乱老师之指导 , 陈国栋学长亦提供宝贵的《淮北磋政 》史料 , 谨此致谢 。 规模与生产方面变化颇大 。 名义上来说 , 灶户是亭和盐 田以及周边沼泽的拥有者 。明朝政府决定了灶户的财产权以及 其生产与纳税的义务 。 因此理论上他们虽小但却是实质的拥有者 , 他们的义务是世袭的 。 随著 时间的变化 , 这样设计好的小社会被资本主义的力量侵入 。资源丰富的场商时常搜购破产的灶 户财产或建立 自己的亭 。 他们雇用自己的工人 , 也有一些是替代的灶户 。 至少在清代建立时 , 场商变成盐田拥有者 , 而且其它产盐的方法已经急速地展开 了 。 » 有时他们进入了沼泽 区或荒 地 。 在 17 5 5 年江苏巡抚庄有恭的章奏中建议 8 06 , 181 亩 (译注 : 原作误记为 8 06 , 。81 亩 )的开 垦地应该摊派给真正的而非名义上的拥有者 , 又说泰州公司的十一个盐场只有七个仍是灶户 所有 , 其它三个中灶户的财产只占十分之一 , 另一个场除了一个是亭是灶户所有 , 其它全是商 人所有 。 ¼ 道光九年 ( 1 8 3 0) 负责改革盐政的两江总督陶澎估计 , 灶户和场商各拥有百分之五十 盐场的所有权 。。 盐业生产背后真正在变动的灵魂是场商 。 原来场商的功能是从拥有者与生产者手中购买 食盐再配销出去 。 后来一些场商也变成了盐场实质的拥有者 , 同时也是大规模生产者 。 假如能 够准确地知道场商有多少人 , 那么估计场商的财产与累积的利润将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然而这 样的资源缺乏 , 再加上用辞上的混乱 , 如一些现代的作品将 “场商 ”与“垣商 ”当成是同一个名 词 , 这都使得困难度加深 。 ¾ “垣 ”在字面上的意思是指仓库或专用的场地 , 若不是由灶户与场 商共同拥有 , 就是由政府建立的 。 ¿ 事实上 , 一个或两个小场 只有一个垣 , 场商和垣商似是同样 的人 。 然而 , 大部分的场有很多垣 , 而且大场在十八世纪有多达 1 32 个 。 这是为什么曾帮助陶 澎在道光十年改革盐政的名史家魏源 ( 1 7 9 4一 1 8 5 6) 将场商视为大资本家 , 把垣商视为和灶户 均分利益的小规模商人 。À 中国的海关在其对食盐生产的权威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中指出 : “每个场有自己的 场主或经理 , 即场商 ;每个盐工有他们自己的工头 , 即灶 户 。 ’, Á 在描写两淮地区从事食盐生产 的各类人时 , 它的报告总括灶户与垣商是所谓的“相共相依 ” ( joi nt co nc er n) 的关系 , 而场商是 “批发商 ” ( w ho les a l e d ea le r s ) , 这验证了魏源的说法 。 当它进一步地说 : “当灶户制造食盐后就 囤存于垣商该处 ’,。 , 这让垣商的功能更清楚了 。 虽然这个报告是在 1 9 0 8 年写成的 , 然而它对 我们的主题有了很在的启示 , 亦即对道光十年及随后大规模地改革盐政来说 , 虽然加紧了政府 对场盐价格的控制 , 但实质上确没有影响到食盐生产的组织 , 而主要是影响到食盐配销的方 法 。 (译注 : “垣商 ”一词始自嘉庆《两淮盐法志》, 是后官书中或称“场商 ” , 或称“垣商 ” , 并无统一 之区分 。 习惯上 以兼有场产之场商为 “场商” , 以未有场产仅务收盐之场商为“垣商 ” , 于是才有 魏源的说法 。然实际上 , 清代盐务公犊中并未作严格的区分 , “垣商亦有出资自置亭泄者 ” , 并无 作者所述之区分 。 参见徐乱 , <清代两淮的盐场》, 《史原》, 创刊号 ( 1 9 7 0 ) , 页 16 一 1 8 。 ) 因为每个场都有自己经营拥有者 , 我们的假设是认为在清初约有三十个场商 。其后场商数 量的减少 , 可能是因为其中七个场被关闭或被百并 , 虽不得而知 ,但是如果将生产的组织与配 销的组织相比较的话 , 我们这样的假设是可信的 。在配销这方面 , 就像我们下面将会看到的 , 在 数百个商人中只有三十个商人被盐务机关任命为“总商 ” , 负责监视贩卖并且负责全体商人的 行为 。 很 自然地政府为了有效地控制食盐的生产 , 也会交 由三十个总商每个负责一个场 , 并给 与相同的权力来监视多数的垣商以及更多的灶户 。也许有人会问任命这不多不少 , 刚好三十个 总商监视食盐的配销 , 是否有可能正好符合监视三十个盐场商人的数 目? 场商必需具有大资本 。 假如他拥有自己的盐 田或是亭 , 他除了产盐的成本费用外 , 还必需 · 6 0 · 预付给灶户作为将盐运至该场囤积的费用 。因此 , 场商和灶户之间的关系如同资本家雇主与雇 工之间的关系 。假如一个场商只是场的经营管理者 , 他必需有足够的现金去买其场内区域所生 产的所有食盐 , 有时还得供给名义上独立的自有生产者资金 。这也是清代大多数灶户身份与明 代早期的食盐小生产者不同之处 , 以致灶户中的致富者长期以来有感觉对其职业的不满 , 而极 力想改变他们的身份地位 , 有时甚至有贿赂的手段以脱灶籍 。。因此 , 即使当场商 自己并非拥 有食盐生产的工具 , 但他仍有足够的机会去控制那些向他借贷的灶户数量 。 这种情况下 , 虽然 灶户是合法的拥有者 , 但场商是被认可的赞助者或共同拥有者 。 照此原则 , 场商通过能够以其 所定之价格购买食盐 。 只有少部分艰困生存与独立的灶户可以由变动的价格中得到利润 。 魏 源估计在食盐的利润中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是由场商所得到 , 而垣商与灶户只有百分之二十 的利润 。。 场商购买食盐后在转变为资本前 , 通常会囤积一年或更久 。 就食盐易腐坏的特质来说 , 盐 商其实在卖给运商之前 , 必需冒很大的风险 。 另一方面来说 , 灶户无论是小而独立拥有的生产 者或是场商的雇工 , 就没有这样的风险 , 而且可以得到相对地小而迅速的报酬 。 场商奉盐官之 召后就将食盐运送到扬州 , 在该地食盐以共同合议 后的价格最后被交到运商的手中 。 就食盐运销的组织来说 , 清代的系统是晚明的延续 。 在 明初时并没有允许食盐由商人专 卖 , 后来明朝政府为了以最低的成本来加强边境的防务 , 于是规定商人如果想要贩卖食盐就得 先运送粮食到边境驻地 , 以交换政府所发给相当食盐数量的“引票 ” 、 “引券 ” 。 商人持有这些引 票将 可以在内地得到政府所垄断的食盐 。 然后他们将食盐卖给内陆的食盐销售商人 。 为了节 省不必要的麻烦与运输粮食的成本 , 商人于是在边境雇用当地人从事农业耕种 , 组织了所谓的 “商囤” 。这个系统运作得很好 , 直到十五世纪最后的二十五年 , 明朝政府财政出现了危机 , 而财 政政策的趋势转变成希望边境的粮食能换成银 。。一旦改由付现 , 边商由政府所给的引票是采 新的对政府较有利的交换率 。于是粮食与食盐的交换系统因之崩溃 , 引起食盐营运上的一段时 期的过渡与混乱 , 使得边商放弃了他们北方的商囤 , 而成为内地省份的商人 , 特别是两淮地区 , 因该地具 有无与伦 比的水 运道路 , 对食盐 贸易特别有 利 。。 在 万历 四 十二年至 四十 四年 ( 1 6 14 一 1 7) 间政府最后制定了两淮地 区有名的“纲法” , 纲是指盐商运盐的小型船队 。这个系统 限制固定每年两淮盐场所配给到销售的食盐数额 , 将之分为一些纲或装船 。卖盐的权利由那些 可以事先预缴盐税的商人取得 。 这些商人就进入政府的“纲册”之中 。 这样不能让与的专卖权 利证明 , 就是所谓的“根窝” 。 这个系统在两淮运作直到道光十一年 ( 183 1) 陶澎才将之废止 。 虽然根窝的拥有者其地位如同农业的地主 , 理论上有权卖盐 , 但随著时间的流转 , 兴起了 一群出租根窝的商人 , 通常是以一至五年为一期 。因为人口快速的成长以及两淮盐业的高度利 润 , 根窝每年的价值自清代开国以后就一直水涨船高 。 在十七世纪中叶至乾隆五年 ( 1 7 4 0) 之 间 , 两淮盐政估计根窝的价值从每引 0 . 5 两或 0 . 6 两 , 提高到每引 1 . 6 或 2 两 , 甚至有些地方 已是每引 2 . 5 两 。 虽然在每引的重量 已是过去的两倍 , 但根窝每年价值的增 长率实在惊人 。 而 且在扬州是交 由牙人以公开出价方式交换根窝 。因为根窝的高价值直接导至食盐价格的上涨 , 江苏布政使为了保护消费大众 , 建议定下规定 。 结果根窝每年的价格被固定在每引一两 , 而且 两淮盐区全部统一 。 @在布政使的奏议 中他估计在乾隆五年 ( 1 7 4 0) 约有二分之一的运商是根 窝的拥有者 , 其它一半是租根窝的商人 。这样拥有者与租赁者的比例到道光十年间仍无太大的 变化 。 À . 6 1 . 在道光十年以前两淮盐官派了三十个“总商 ”以监督“散商 ” 。 两者 皆通称为“运商 ” 。 总商 是那些在盐业有最大占有率 , 而且可以延迟缴税的商人 。 正因如此 , 小商人通常需要以总商的 名义交易 。 在十七世纪晚期和十八世纪初期 , 盐官照例会选出不 多于五个精于理财的“大总” 。 这些大总与总商的小集团在商人的阶层中构成了一个强而有力的统治集团 。 因为其行为之不 检 (译注 : 所谓 “借端多派 , 鱼 肉众商 ” ) , 以致在雍正二年 ( 1 7 2 4 )有户部侍郎李周望等要求将之 废止 。。虽然在该年之后大总被废止 , 但那三十个总商仍是统治集团 , 直到道光三十年才被废 止 。。 所以被称之为散商 , 乃因其在盐业的经营规模是相对的较总商为小 。 事实上 , 他们大部分 拥有实质的运输工具 。 为了估计所有盐商的利润与资本 , 必需相 当精确地了解散商的数量 。 困 难处在于我们要处理的中国经济史上的数字与单位是坏的出名 , 以致在一篇非常具有教育性 的论文中 , 总是警告我们要 区分真正的数字与虚假的数字 。。不像场商与垣商的资料本身较不 充分 , 有关运商数 目的资料是相对较多 。两江总督陶澎在道光十年一月的奏摺中说到 : “查淮商 向有数百家 ,近 因消乏仅存数十家 , 且多借贷营运 。 ’,。出身扬州精于盐业的李澄 , 在其常被引 用的手册《淮磋备要》(道光三年出版 )中说道 : @ 两淮当联务盛时 , 实运之商数 百 家 , 财 聚力厚 , 其势足 以敌私 , 故盐 易行而 引不 积 ;今实运之家 , 不及孟者之半 , 而 消乏 者 日渐告退 , …… 乃 以数十 家半虚半实之商 , 办百余万年清年额之引 , 难 矣 。 江苏布政使在一篇乾隆五年 ( 1 7 4 0) 有关两淮盐政的长篇报告中提供了另一个线索 。 他说道通 常一个小组有一个专卖商人负责 , 数个商人负责一个大乡 。@这样的说法虽然可用 , 但如果对 食盐的运销内部不明了 , 那可能会造成误导 。 假若这种说法可以接受 , 无疑地将是估计运商数 量的指南 。 那么运商数量的总数必定超过两淮盐区县份总数量 , 该区总县数在十八世纪有 27 9 个 。 0 这个布政使的说法应该要与乾隆二十二年至三十年 ( 17 5 7一 1 7 6 5) 间任巡盐御史的高恒 之行政命令一起作考虑 : 。 淮南各州县行梢 引盐 , 均有定额 。原系按照户口繁 简核定 , 除江西 、湖 广均为商人 公共 口 岸 , 江西运赴省埠 , 湖广运赴汉 口 , 听各水贩买运分销外 , 其余纲 岸内之安庆 、 池州 、 太平 、饶州等处 , 食岸之宁 国和含土江八县 , 及江甘 高宝泰等处 , 俱各有一定额 数 , 每岸各有专商认运 , 自应各照应行额数分钻 。 这三个省如一般人所知是两淮盐的主要市场 , 共有 1 73 个县是在两淮盐官辖区下 , 消费两淮盐 区总共 1 , 6 85 , 4 29 引中的 1 , 0 74 , 4 00 引 。 因为几乎三分之二的盐引额是只贩卖到这些省份的 主要 口岸 ,几乎 27 9 个县份中有三分之二的数量是只有零售商 , 而没有专卖的运商 , 所以运商 的总数量即使依照江苏布政使的估计应该不致太多 。 在当代记载有关两淮地 区盐务的作者中 , 只有汪喜孙 ( 1 7 8 6一 184 7 ) , 这个出身于对扬州了 解具有无人可及之知识的家庭 , 对运商的数量作了一系列详细地陈述 。把他有关的不同资料作 一检视与组合 , 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 , 在盐业的繁盛时期 , 淮南约有 1 40 到 150 个 “小 ”商人 (散商 ) 。 À 汪喜孙是汪中 ( 1 74 5一 1 7 9 4) 之子 , 汪中是传统学者中少数对数字与单位具有高度明 敏感的学者 。。这个事实若与地方性的一手资料合并考虑 , 将使汪喜孙的说法较其它学者之说 法更为可信 。但是让他更能被人接受的是他的数字 , 如果适当的解释就可以与其他人所说的虚 数相调和 。 在中国人的语言中“数 ”这个字也可能意味的是从 2 到 8 或 9 。 因此前面说散商有 · 6 2 · “数 ”百人要解释的话可能 只是二百人 , 当了解到食盐内部分配运作的体系 , 并且把淮北相对较 少数商人的可能数字加上去汪喜孙的数字 , 我 们得到小商人总数约是二百人 。因之两淮运商的 总数 , 包括总商与散商 , 应不致离 23 0 人太远 。 与食盐运销的组织相关联 , 又是现代学者尚未澄清的一面 , 在此应作简略解释的 , 也就是 除了专岸是保留给特定的商人外 , 湖北 、湖南与江西等三省可说是 “ 自由贸易 ”区 , 开放给所有 运商 。 因为这三省消费了约三分之二的两淮盐 , 散商与总商都要求加入营运 。 而且因为该三省 之府与县卖盐容易销售 , 该地食盐配额必需和从它地运来的便宜私盐相竞争 , 所以两淮盐官规 定任何商人运盐到此三省都要运十分之三到江西 、十分之七到湖北与湖南 。这个 比例也许一直 都未改变 , 就像是中古时代开放 田地的轮耕制 ( m ix ed st ri p s y s t e m )一样 (译注 : 欧洲中古时期 的农业耕作方式有所谓的“三 田制” , 即把田为分三份 : 一是休耕田 ;一是秋田 , 主要种植大 、小 裸麦 ;一是春田 , 主要是种植燕麦与各色豆类 。 此法能使地力与犁土的劳苦在一年内分配得更 平均 。 ) , 两淮盐分配的基本概念就是要公平 。 直到 1 7 6 0 年代初已发现有狡黯地逃避此规定的 案例 , 但在乾隆二十九年 ( 1 7 6 4) 盐官定了更严格规定要商人到每个 目的地 口岸时都要登记在 根窝上 。 @ 总结而言 , 资本的影响可在食盐的生产与配销方面 , 以及食盐的贸易组织方面感觉到 。 当 三十多个总商控制了食盐的生产之同时 , 这三十个总商也有力地控制分配与销 售 。在这种情况 下 , 清朝前期的一百五十年 间对散商并不有利 。在生产方面 , 场商透过借贷与投资 , 把握住每个 机会把盐田和盐亭转变为其所有 。 在顺治元年 ( 1 6 4 4) 与嘉庆五年 ( 1 8 0 0) 间拥有盐亭的灶户已 减少了一半 。 在配销方面 , 总商除了拥有庞大的生意外 , 还放高利贷给散商 。 然而 , 虽有庞大的 资本力量 , 都并未发展 出成熟的资本主义 。例如 , 在食盐的生产方面 , 即使是一个有能力且毫不 留情的场商 , 他也不能无限制地牺牲他人而扩张 自己的事业 , 因为他们的地位都是要经过官府 认可的。 在食盐的配销方面 , 官府设计的行盐 口岸 (引岸) 以及 “ 自由贸易”区的固定食盐比率 , 使得大部分有企业心的商人很难扩大 自己的贸易量 , 至少在一般正常的环境下是很难的 。食盐 贸易的组织只允许在一个很小的空间内进行竞争与理性化 , 实际上 ,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竞争与 理性化的观念是否会发生在商人的身上 ? 因为至少在理论上官府的干涉主义总是会支持传统 , 且保护所有商人所被赋与的利益 。因之他们的财富可能会因为个人的运气与愚顿而有兴衰 , 但 是法律却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了他们之间无情竞争的程度 。在几乎没有规划的机会下 , 商人中之贵者常求助于 “ 压榨”的策略 。 得利于他们与盐务官僚的关 系密切 , 他们可以挪用相 当大部分的 “匣费” , @也 就是招待官员以及给地方政府各类报效捐输之花费 , 这些钱都是由全体盐商的公库摊派来的 。 匣费只是由一小部分汉 口 、江西与扬州的商人控制 , 他们不是总商就是总商信赖的代理人 , 在 挪用时从未被严格地审计过 , 而其负担则转嫁到所有的运商 。因之 , 食盐贸易的组织 , 鼓励了贪 污 ,最终导致了道光十年全面激烈的盐政改革 。 在估计两淮盐商他们每年平均盈利及其财富规模之前 , 仍需要交待他们的起源 。前面已经 提到十五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米粮与食盐交换体系崩溃 , 造成 了一个很重要的结果就是 “边 商 ”一大部分是 山西 、陕西人一起移民到两淮地区 , 在该地又与另一批商人集团 , 即来自安徽南 · 6 3 · 部的徽商合流 。 两淮地区在开放盐业贸易后 , 给了这两批商人新的商机 ;他们过去因为家乡土 地贫清 , 长期以来游走于全国各地从事贸易 , 并以勤劳与节俭著名 。他们具有庞大的资本 , 准确 从盐业贸易中获得厚利 。 明代学者谢肇 渊在万历三十年 ( 1 6 02 )曾任广西右布政 , 。在他有名的 著作中描述到 : 。 富室之称雄者 , 江南则推新安 , 江北则推山右 。 新安大 贾 , 鱼盐为业 , 藏维有至 百 万者 , 其它二三十万 则中贾耳 。 山右或盐 , 或丝 , 或转贩 , 或窖柔 , 其富甚于新安 。 新安 则奢而 山右俭也 。 然新安人衣食甚菲音 , … …帷姿妾 、宿妓 、争讼 , 则挥金如土 。 虽然这两批商人过去详细的历史 已 留下记载 , 但是他们 中许多人寓居扬 州 , 在 万历 ( 1 5 7 3一 1 6 1 9) 版的《扬州府志》记载 : “土著较游寓二十之一 。 ’,。直到 了道光十年徽州与山陕商人独占 大部分两淮的食盐贸易 , 但这并不意味著他们的家庭就可以一直永续下去 , 如同乾隆三十五年 ( 1 7 7 0) 版的徽州首府款县的方志中指出 : “虽邑固有单寒之子 , 无尺寸藉而积渐丰亨者 ;亦有藉 父兄余业 , 未几而贫宪乏不振 , 甚至不自存者 。 ’, @虽然要将明末清初扬州徽商与山陕商人的变 化作一统计并不容易 , 但《两淮盐法志》的传记部分确也证实了这种说法 。 在估计两淮盐商平均每年盈利时 , 他们每年贸易总额是必需要研究的 。虽然在顺治元年嘉 庆五年 ( 1 6 4 4一 1 8 0 0) 之 间人 口有异常的成长 , 但两淮地 区在 十八世纪后期每年食盐总额只从 1 , 4 1 0 , 3 60 引增加到 1 , 685 , 49 2 引 。。 然而 , 事实上在超过一世纪的时间内食盐总额几乎已增 加了一倍 , 因为每“引 ”的重量到十八世纪 已经从原来的 2 2 5( 原作误记为 2 00 斤 )增加到 40 0 斤 。在十七世纪晚期至十八世纪初期 , 原始每引的重量 22 5 斤不断地膨涨 , 或因允许有卤耗 (译 注 : 即在煎煮生产与运输中之消耗与损失 ) , 或因改善盐商在荒年的苦处 , 或只是为了给予特殊 商帮的利益 , 结果是引的重量随时或随地都有变化 。 在雍正四年 ( 1 7 2 6) 法定引的重量是 34 4 斤 , 直到道光十年 ( 1 8 3 1) 仍是作为付税与官方估计食盐价值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乾隆十六年 ( 1 7 5 1 )后商人 被允许携带每一引有额外恩赏的 20 斤免税盐 。。到十八世纪末通常还会加上额外的 36 斤作为 卤耗 。 这也是为何陶澎在道光十年重新规定了一引 4 00 斤 。 大致上来说 , 在十八世纪大部分的 时间 , 两淮盐商每年运销的盐量至少有 60 0 , 。00 , 0 00 斤 , 供给全国四分之一的人 口 , 而 1 8 0 0 年 IbJ 全国人 口约为 3 0 0 , 0 0 0 , 0 0 0 人 。 多亏有乾隆十三年 ( 1 7 4 8) 版的乾隆《两淮盐法志》, 该书包括了一切有关官定盐价的报告 , 是其它史料所未记载的 。。我们可以据之以正确地估计盐商每年所聚之盈利 。 大家普遍地认同 在十八世纪的第二个二十五年是清朝重要的改革时期 , 当时行政效率之水准与官员的公正性 是相对地较高的 。 这时期特别有名的是有一批省级的官员 , 他们致力于加强公权力 , 且相对地 较为清廉。。在盐务方面 , 政府也有改革 。 因为长期以来就有所谓“督抚偏袒百姓 ,巡盐御史偏 袒商人”的现象 , 。于是乾隆在乾隆五年 ( 1 7 4。)时著手任命江苏巡抚和两淮巡盐御史共同一项 一项 地研 究 , 估计以前湖北 布政使与之 后巡盆御 史所上呈的食盐价格 。 他们在 乾隆 五年 ( 1 7 4 0) 的共同上奏中 , 在长达双面二十多页的报告无疑是最权威的估计 。他们最后的估计必定 接近真实的价格 , 在较后版本的《两淮盐法志》中此项估计并未加以更新 , 很明显地是因为部份 支助该书编辑的商人有所疑惧 , 他们怕更新估计后会使 他们无法任意地抬高价格 。这二位高级 官员的发现也许可以摘要成下表 : 。 乾隆五年 ( 1 7 4 0) 汉 口食盐每引 ( 3 4 4 斤 )价格 (以银两计算 ) A . B . C . 以前湖北巡抚的估计 以前巡盐御史的估计 江苏巡抚与现任巡盐御史的共同估计 3 . 4 0 7 . 1 3 9 ( l ) 4 . 3 9 5 (便宜时 ) ( 2 ) 4 . 9 3 9 (荒年时 ) 无疑地 , 表中 B 栏代表的是乾隆五年 ( 1 7 4 0) 以前的汉 口批发盐价 , C ( l) 栏的估计是最接 近真实的价格 。 B 栏与 C ( 1) 栏之间的差距就是每引最高价时的盈利 , 在 1 7 3 0 年代末每引盈利 是 2 . 74 两 , 这或许可能维持了更长的时间 。 乾隆五年 ( 1 74 0) 后批发盐价看似有下跌的情形 , 因为户部在乾隆五年估计的基础上固定 了食盐的最高价格是每包 8 . 4 斤为 。. 1 46 两 , 或每引 6 两 。。结果是每引的利润减少了一两多 。 然而 , 这是极值得怀疑的 , 因为乾隆五年 ( 1 74 0) 的最高批发价格仍然维持相当久的效力 , 如乾 隆二十八年 ( 17 6 3) 汉 口的批发价 已涨到不明的程度 , 以致于官府不得不提高盐价到最高价每 包 0 . 2 89 两 , 或每引 n . 8 5 两 。 在江西食盐的最高价是每包 0 . 2 65 两 , 或每引 1 0 . 8 65 两 。。 因 之 , 在此之间的二十三年批发价并未下跌 , 反而是稳定地上涨 。 最后的一次盐价的完整报告是 在乾隆五十三年 ( 1 7 8 8 ) , 当时在汉口 出售的食盐每引 1 2 . 49 两 (原作误记为 1 2 . 0 49 两 ) , 江西 则是 12 . 5 75 两 。。 与食盐批发价上涨的同时 , 成本也增加了 。几乎可以确定的是乾隆十五年 ( 1 75 0) 后或至少 乾隆二十八年 ( 1 7 6 3 )后的边际收益 (m a r g i n o f p r o fi t )是超过 1 7 3 0 年代末至 1 7 4 0 年代初 。 成 本的增加可能有两个原因 : 一是食盐生产或是场商控制的价格上涨 , 一是各式各样政府的税金 以及花费在官员身上 的各种半合法的浮费大增 。 扬州场盐的价格如下面看到 的在乾隆五年 ( 1 74 0) 至乾隆五十三年 ( 1 7 8 8) 间每引上涨 了 3 两 。 要估计甚至大致地估计第二种原因下所耗 的费用几乎不可能 , 因为官方编辑的有关两淮盐务的资料中只记载盐课的详细项目 , 这是因为 官方尤其是户部只对每年从运司确实收来的岁入有兴趣 , 而这数字在十八世纪后半叶并没有 太大的变化 。主要增加的花费是从商人团体库金 , 即所谓 “匣费”的中支付的浮费与各种报效捐 输 ,该经费有相当的部分常被一些有力商人挪用 。 这种并不光彩的行径是被默许的 , 通常还是 被上层盐商鼓励的 , 他们与少数盐商分享油水 。在乾隆二十九年 ( 1 7 6 4) 盐运使高恒的报告中详 细记载给湖北与湖南的匣费是 18 1 , 07 5 两 , 江西是 60 , 86 3 两 。@然而 , 当我们将此数据与另一 个数字比较 , 我们就有很好的理由不相信此数据 。因为高恒的数据是刻意地设计用来驳斥三年 前的一位大学士 , 也是位能吏的傅恒 (? 一 1 7 7 0) 所作的批评 。。如此 , 高恒的数据只包括了合 法项 目及其总统计 , 此无疑地较商人真实的花费要少很多 。 直到道光十年至十一年 ( 18 3 0一 3 1) 盐政官府激烈的检查订定后 , 陶澎 自己对此作了一个全面调查 , 他发现的结果是这些总数 二百万两的花费中 , 有 1 , 1 00 , 0 00 两必需被视为严重的浪费 。@ 在十八世纪后半叶像这类商人 花费实际上应该少于二百万两 , 虽然并没有确实的叙述 。 无论如何 , 自乾隆五年 ( 1 7 4 0) 后的半 个世纪 , 因为法定盐课的增加及非法的浮费所致食盐价格的上涨 , 应该不会超过每引 1 两 。 批 发价格在乾隆五年 ( 1 74 0) 与乾隆五十三年 ( 1 7 8 8) 间从 7 两涨到 12 两的同时 , 平均每引成本增 加最多是 4 两 。 保守的估计这时期平均每引的利润最少有 3 两 。。 以上的讨论食盐的价格与利润主要是限制在湖北 、湖南与江西等三个主要市场 。至于书定 · 6 5 · 的行盐区与盐场附近的“食岸 ”区之盐价与利润 , 文献所透露的相当少 。然而 , 在后面的例子中 , 批发价总是维持在低于私盐很多 , 以致于走私无利可图 。 食岸的较低盐价主要是因为盐课低 , 新安整个地区只消费 27 。 , 1 98 引 , 或总配额百分之十七不到。@在设计的行盐区因为离扬州的 距离较近 , 且市场匣费较少 , 所以运输成本较低 。因为以上的估计尚未将通常允许的卤耗 36 斤 计算在内 , 且因为主 要市场 消费将近总额的三分之二 , 所以在乾隆五年至 嘉庆五年 ( 1 7 40 一 1 8 0 0) 间这时期平均每引的利润估计是 3 两应不致太离谱 。 因为在 1 7 4 0 年代初的批发盐价也 许低于 17 30 年末的这个事实 , 这样平均 3 两的利润应该仍然持续到乾隆十五年 ( 1 75 0) 至嘉庆 五年 ( 1 8 0 0 )间 。 假设如此 , 则平均每年运商的累积利润将约有 5 , 0 00 , 0 00 两左右 。 (译注 : 即十八世纪后期 的盐引总数 1 , 7 85 , 49 2 引利润 3 两一约 5 , 0 00 , 0 00 两 )在这半世纪间 , 他们的每年累计利润之 总额应该将近 25 0 , 0 00 , 。00 两 。 很明显地 , 这个庞大的总额并不是由 30 个总商与二干多个小 商人平分 。因为中国传记中有关金钱方面的资料一向缺乏记载 , 想要估计个人财富的规模是很 难的 。 然而我们也许可以藉由小心地检视一些零碎而有价值的证据 , 来评估个人财富的规模 。 一位学者未加批判地利用一位十七世纪巡盐御史李赞元无意间的言辞 , 而相信当时一位 拥有 4 到 5 干引的商人就算是一位大资本商人 。。在高恒的行政命令中 , 却发现有一个商人独 占船运到太平府全部的官定额数 1 9 , 47 0 引 , 其他两个商人分到 24 , 4 18 引到池州 , 两地皆在规 定行盐区的安徽省境内 。 (译者按 : 据《淮北磋政》原文是指乾隆二十九年四月时 , 池州额定引 数只存 12 , 2 71 引 , 由汪 日初 与汪余 泰二商认运外 , 尚缺 1 2 , 1 47 引 ;太平府额定 引数 只存 9 , 00 。引 , 原由吴同茂一家认运外 , 仍不足 1 0 , 47 0 引 。 故而在西商内遴选王履泰等多人分派池州 府引数 , 及许晋魁等三人分派太平之不足引数 。此处原著或有误解 。 )而且他们其中一个商人的 名字也会出现在贩盐至安庆的商人名册中。 。他们个人的配额虽惊人 , 但在定义上仍未列入大 商人之林 , 因为他们其中没有一个人是总商 。。 在浙江省至少知道有一个商人 每年卖盐超过 90 , oo 。引 。 @在十八世纪两淮地 区 , 向因大资本家而著名 , 不可能没有每年贸易量在 100 , 。00 引左右的巨商 。 如此的巨商在数量上必定很少 , 每年可以单从盐业中获利 3 00 , O。。两入袋 , 更 不用说他们可以透过非法手段的获利 。 在两代 , 或最多三代 , 这样的家庭合理的财富估计应可 以累积到一干万两 。 这样富有的家庭以每年二千引的配额 , 或是更多 , 在不到二代就可以成为 百万富翁 。 当李澄在道光三年 ( 1 8 2 3) 记载 : “闻父老言 , 数十年前淮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 , 其次亦数百万计 。 ’, @这是一点都不夸张 。 为评估盐商财富的真实程度 , 我们可以再次利用《儒 林外史》中杜少卿的例子来检证 。 据胡适认为杜少卿即是作者吴敬梓本人 , 在小说中杜少卿夸 称是 “一门三鼎甲 , 四代六尚书” , 并且继承了六到七万两的家产 , 这在十八世纪当时任何地方 都是相当庞大的财产 。。 估计完运商的利润与财富后 , 我们同样地来研究场商的利润与财富 。从十世纪大部份的时 间到十九世纪初 , 产盐的净成本变化的幅度很小 , 无法计算出毛成本与最后的售价 。 淮北产盐 的净成本较低 , 因为当地是用不需燃料的曝晒法 ;淮南则因为需要燃料 , 所以成本较高 。虽然有 地区性的变化 , 但大部份的时间产盐的净成本维持在每斤 1一 2 或 3一4 文钱 (厘银 ?) 之间。 当 场商本身也是盐亭的所有者时 , 产盐的净成本可以较低 , 约为每引 4 00 斤成本 1 两 。 若场商有 时是要向独立的灶户购盐时 , 就必需付每引 1 . 4 到 1 . 5 两 , 因为其中包含了灶户些微的边际利 润 。虽然法定每引是 34 4 斤 , 但官方允许盐场每引 40 0 斤 。。 (译注 : 据该史料记载两淮盐商购自 · 6 6 . 灶户的成本价格系每桶 20 0 斤约 0 . 6一 0 . 7 两 , 1 引为 2 桶 4 0 0 斤 , 则成本价为 1 . 2一 1 . 4 两 )整 体而言 , 超过一个世纪盐产的净成本每引 4 00 斤约在 ·… 9 两至 1 . 5 两之间。。 在乾隆五年 ( 1 7 4 0) 详细的官方报告中 , 场盐的净成本 , 估计约是 1 . 0 32 两 , 场盐运销到扬 州后每引 3 44 斤为 1 . 55 两 , 也就是场盐的毛成本产即使换算成习惯上盐场常用的每引 4 00 斤 , 毛成本只有 1 . 8 两 , 这对只是作为经理者的场商来说只有很少的利润 。 在这情况下不可能 允许运商方面用如此极接近真实成本的价格 , 向场商购买大量的银盐 , 这也可能是为何在乾隆 五年 ( 1 7 4 0) 政府限定价格界限所以失败的主要原因 。 曾与魏源一同帮助陶澎改革盐政的包世 臣 , 回忆到盐政官府从未实施将场盐价格固定界限的措施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类措施多久以 前是否真的实行过 , 但无论如何 , 可以确定的是乾隆五年 ( 1 7 4 0) 以后政府没有任何想固定盐价 格的尝试 。 乾隆五十三年 ( 1 7 8 8) 官方同意场盐的净成本提高到 2 . 7 两 , 毛成本提高到每引 3 44 斤 4 . 81 两 。。因之 , 在乾隆五年 ( 1 7 40 )到乾隆五十三年 ( 1 7 8 8) 间毛成本相差了 3 . 26 两 。 然而 , 把这段期间场商增加的开支 (大部分是官府的需索 )纳入考虑 , 则他们在十八世纪后半叶每引 的利润是 2 到 2 . 5 两 。。而 自己拥有盐亭产盐的场商每引利润可以超过 2 65 两 。 假若我们依据 魏源的估计 , 场商生产场盐的利润可获得达百分之五十 , 那么三十个场商每年可获利 1 , 5 00 , 00 0 到 2 , 00 0 , 00 0 两 。 可以确定的十八世纪场商有的是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 。 以上有关利润与资本的估计是在一个基本的假设上 , 即这段时期商人都可以销售其配额 的盐 。一项官方的资料显示十八世纪因为食盐异常的好销 , 勘称是盐商的“黄金时代 ” 。事实上 , 在小地区时常因为市场饱和 , 卖不出去的食盐必需转销到其它食盐不足的县府 。这即是所谓的 “融销 ”或“代销 ” 。 如果全部的市场食盐都 已饱和 , 该年运销的食 盐数量则以分期付款的方式 摊派到以后的几年 , 这样盐课在荒年才可以在指定的期限 内缴完 。 (译注 : 原文意为 “已经完课 , 尚未运盐之引 , 经迟压在前 , … …应令即行统毁 , 解部查销 。 ”“所有应徽额课 ,分作十年带徽 , 从 此年清年额 ” )这种被称作 “统销 ” 。虽然融销在十八世纪发生频率不算少 , 但总数还未到拉警报 的程度 , 所有的食盐还都可以销完 。 统销第一次发生是在乾隆二十三年 ( 1 75 8 ) 。。除了不景气 时使用以上偿付销售数量的方法外 , 当在丰年的时候 , 会使用所谓的 “溢销”的方式 , 将一部份 下一年度的食盐预先出货销售 , 以符合增加的需求 。 (提纲 ) 因为在 1 7 4 7 年到 1 8 0 3 年之间人口 快速地成长 , 食盐如此预售 的量总计高达 7 , 0 53 , 8 ]5 引 。。因此 , 一般来说 , 在十八世纪销售的 情况是异常之好 , 且盐商销售 了超过配额的总数量 。 综而言之 , 十八世纪的两淮盐商可以说是中国无可匹敌的商业拒子 。乾隆九年 ( 1 7 4 4) 有一 位江西道监察御史卫廷璞 , 评估了他们的财富相较于其他重要团体的财富如下 : 粤省僻处天末 , 土著之殷富者 , 通省不过数家 。至外来流 富 , 如洋行 、盐行 , 虽有数 千家 , 而殷富者亦 不过数 家 , 余 皆那移补笠 , 虚张 声势 , 转如两淮 、山 右之 家拥 巨 资 者 。。 公行的黄金时代是在此之后 , 虽然十九世纪公行中最富有的家庭伍家 ,其财富超过个别的 两淮盐商 , 在道光十年时据说拥资二千六百万墨西哥银元 , 。但是两淮盐商总体累积的财富远 超过行商财富的最顶峰 。 两者报效银的总数提供了一个可以比较的标准 。 行商在乾隆三十八 年 ( 1 77 3) 至道光十二年 ( 1 8 3 2) 间报效 了国库 3 , 95 0 , 0 00 两 , 。两淮盐商在乾隆三年 ( 1 7 3 8) 至 道光十二年 ( 18 3 2) 间报效了约九倍的数 目 ( 36 , 37 0 , 96 8 两 ) 。 ¾ 事实上 , 行商的报效并没有完全 缴到国库 , @然而可以确定的是 他们累积的报效数量 , 即使包括了在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二年 . 6 7 . ( 1 839 一42 ) 间中英鸦片战争间期为了防御工事与赔款而捐输的大量报效 , @ 仍然不及十八世 纪两淮盐商的报效数量 。 研究两淮盐商如果 只注意其本身利润及资本 , 而不探讨盐商为何不能无限地累积资本 , 则 此研究实会造成误解 。事实上 , 系统地分析这些因素将可以更进一步地解释为何传统中国虽然 存在著相当程度的商业资本 , 但却未成功地进一步形成如欧洲十七 、十八世纪的商业资本主 义 ? 为了通盘了解为何资本无法维持集中在一些商人家庭 , 有必要去研究他们的生活形态 、文 化表现 、社会流动 , 及其家庭或宗族系统运作下财富和资本稀释的情形 。 在两淮商人生活形态方面 , 很容易会有对他们不同形式奢侈的印像 。这些表现在他们的浪 费或他们的世俗文化活动 。 基本上 , 这两种不同的表现萌芽自相同的根—暴发户 。。我们很容易理解 , 这些新贵几乎在任何地方都想藉著显眼地生活形态 , 来弥补他们的社会名声 。 十八 世纪两淮盐商也不例外 , 他们通常被称为“盐凯子”。 , 《扬州画舫录 》对其生活形态有很清楚的 描述 : @ 初扬州盐务兢尚奢丽 , 一婚嫁丧葬 , 堂室饮食 , 衣服典马 , 动辄费数十 万 。 有某姓 每食 , 厄人备席十数 类 , 临食时夫归并坐 堂土 , 侍者抬 席置 于前 , 自茶面 荤素等色 , 凡 不食者摇其颐 , 侍者审色则更易其他类 。 或好马 , 蓄马数 百 , 每马 日 费数十金 , 朝 自内 出城 , 暮 自城外入 , 五花烂著 , 观者 目炫 。 或好兰 , 自门以 至于 内室 , 置 兰殆遍 。 或以 木 作裸体妇人 , 动以机关 , 五诸斋阁 , 往往座客为之惊避 。 其先以安绿村 为最盛 , 其后起 之家 , 更有足异者 , 有欲以万 金一时费去者 , 门下客以金尽 买金 箔 , 载 至金山塔土 , 向 风扬之 , 顷刻而散 , 沿沿草村之 间 , 不可 收复 。 又有三千金 , 尽买苏州不倒翁 , 流于水 中 , 波为之塞 。 有善美者 , 自司阁 以至灶碑 , 皆选十数龄清秀之琴 。 或反之而极尽用奇 丑者 , 自镜之以 为不称 , 毁其面 以普敷之 , 暴于 日 中 。 有好大者 , 以钢为溺器 , 高五 、六 尺 , 夜欲溺 , 起就之 。 一 时争奇门异 , 不可胜记 。 事实上 , 即使是通俗的商人 , 有时候也是士人的赞助者 。 例如齐氏商人曾经资助有名的文 人朱彝尊 ( 1 62 9-- 一1 70 9) 一万两 , 使其能安心地撰述《经 义考 》。 À 洪氏家族 自晚明开始从事盐业 贸易 , @至少 自十七世纪晚期已经开始款待有名的士人 。 其家族名园 - - 一 “洪园 ”曾经多位名士 的光临而蓬蔽生辉 , 例如天文学与数学名家梅文鼎 ( 1 6 3 3一 1 7 2 1 ) 、诗人兼书画家郑燮 ( 1 6 9 3一 1 7 6 5 ) 、大名士慧栋 ( 1 6 9 7一 1 7 5 8) 以及比他更有名的弟子戴震 ( 17 2 4一 1 7 77 ) 、诗界领 袖袁枚 ( 1 7 1 6一 1 7 9 8) 与两个重要的历史学家钱大听 ( 1 7 2 8一 1 7 5 8) 和 王鸣盛 ( 1 7 2 2一1 7 98 ) 。 @ 自雍正 三年 ( 1 7 2 5) 起 马家的小玲珑山馆 , 程家的筱园 , 邓家的休园成为国家级的名士沙龙 (s al o ns ) , 该地定期的举行诗会兢赛 , 并且有最华丽的款待及优沃的报酬 , 尤其是当马臼馆与马曰璐兄弟 时 , 这两个藏书家与天才诗人的园林 - - 一小玲珑山馆 , 就成 了终年招待各类文人的豪华旅店 。 当贫穷的历史学家全祖望 ( 1 7 0 5一 1 7 5 5) 感染了恶疾时 , 马曰琼花费了一千两为他聘请最好的 医生 。 当诗人厉鹊 ( 1 6 9 2一 1 7 5 2) 年 已六旬而仍未有后时 , 马曰玲 又为他聘娶一位少妇 , 且为其 安置新居 。À 藉著专业书商的帮助 下 , 马氏兄弟建立 了业.书楼 , 收藏了宋元稀有古书 , 同时 也以 搜藏书画及碑拓闻名 , 据云该处是江北最好的 。 乾隆三十七年 ( 177 2) 当乾隆下令编辑《四库全 . 6 8 . 书 )}6 寸, 马曰璐之子马裕贡献了大批稀有图书 , 其中有 77 6 种被翰林院传抄 。 À 因为其对文化的 贡献 , 马裕家族和其他三位藏书家 (其中两位是浙江的盐商鲍士恭 、范慰 柱 ) 各获赐得一套《古 今图书集成 》为奖赏 。À 以上所提到的只是一部份商人家庭 , 习惯提供款待与资助士大夫 。 一本有名的扬州手册 —《扬州画舫录》, 陈述了十八世纪时长江下游的有名文人 , 只有极少数和扬州盐商家庭没有关系 , 只要说他们这种联系对彼此双方都有好处就 已足够了 , 因为士大夫从商人得到物质的帮 助 , 而商人同时也藉其与士大夫的关系获得社会名声 , 藉著赞助各类的文化活动 , 扬州盐商无 论其 出身如何 , 实已被认可是真正的社会普英 。事实上 , 洪家正 因已意识到其社会地位的不同 , 所以禁止其他的盐商家庭成员参与洪家所赞助的文会 。@ 虽然因为缺乏详尽的资料而无法统计出有多少比例的盐商家庭 成员成为士大夫 , 然而有 足够的证据可以呈现出他们社会流动的一般趋势 。例如拥有筱 园的程家 , 自十七世纪后半叶始 富有 , 程家财富的奠基者—程量入是个相当有能力的总商 。 @他把事业交给其六子中的长子程之麒 , 程之敲对平定三藩之乱贡献良多 , 因此获赐五品服的荣誉 , 更重要的是他的五个 兄弟 中有三个具有功名身份 , 一个举人 , 两个秀才 。这个家旅的社会变质开始较早 , 到了第三代造就 了两个官员 , 程文正 (原文误记为程文政 )在康熙三十年 ( 1 6 9 1) 中进士 , 且坐到二品工部都水主 事者 ; 程文蔚于康熙二十三年 ( 1 6 8 4) 中举 , 当了知府 。 前者留下了诗集与文集 。 他们的哥哥继 承了父亲的衣钵成为总商 。虽然在《两淮盐法志》中并未提到他们其他的几位兄弟 , 但是很肯定 地他们都受到父亲程之麒相当好的教育 , 因为他父亲花了很 多心血想看到 自己的孩子得到功 名 。 第四代也造就了两位官员 , 一个是程梦星 , 康熙五十一年 ( 1 7 1 2) 进士 , 当过翰林院编修 ; 一 位是程梦蛟 , 他透过捐纳得到广平府通判 。前者较早退休 , 并建造了筱园以款待文人雅士 ; 他个 人也以诗闻名 。。第五代程家造就 了一个全国知名的文人与藏书家一一程晋芳 ( 1 7 18 一 1 7 8 4 ) , 他花了三十多年建造了搜藏五万卷的图书馆 , 直到家计困难时才出卖了部份图书 , 在乾隆三十 八年 ( 1 7 7 1 )时他中了进士 , 并为编修《四库全书》入翰林 。死时是一贫如洗 , 负债累累 , 他的好友 诗人袁枚 , 在他死时还烧了他所欠下的五千两借据 。。事实上 , 程氏家族非常庞大 , 如程之麒有 十二个儿子 ,三十多个孙子 , 更不说有众多的曾孙 。 在传记中并未提到的也许比起有提到的一 样重要 。然而 , 他们有很好的理由去相信在这家族三代之间 , 盐业只传给其中的一支 ; 而且其中 也有后代是非商非士或官员者 , 过著如同袁枚所形容的悠意于 “声色犬马 ”的生活。 。 程氏绝非例外 , 其他的总商家旅 , 如江家也有类似的社会变质的过程 。江国茂出生于款县 , 晚明时秀才 , 清初他放弃举业而成为扬州的盐商 , 当朝代交替时提供了他致富的大好机会 。 他 死时并未能完全实现的企图 , @直到他的儿子江演成为总商后他的家族才致富 。。同时江演的 其中一个儿子 , 继承他成为总商 ; 江演另外一个儿子因为怡亲王的举荐而成为嘉兴知府 (译注 : 即江承珍 ) 。匆第四代江家造就了一群文人 、艺术家 、艺品鉴定家和官员 , 最有名的是江春 , 他不 但是个诗人而且在十八世纪前半叶最富有传奇色彩的总商 。 江春贡献了许多捐输报效 , 有助于乾隆年间诸多战役所带来的财政问题 , 因为他的努力和 他献计逮捕到一位逃跑的宦官 , 因此获得了布政使衔 , 这对一个商人来说是莫大的荣耀 , 也因 此被称为 “方伯” (书信中对布政使的敬称 ) 。 虽然他是个商人 , 但他的诗集为当代人所争相兢 购 , 且与全国知名的文人齐召南 ( 170 6一 1 7 6 8) 和马曰璐齐名 。 他的嗜好就是箭术与 .斗蟋蟀 , 他 用昂贵的宋代形式骨灰缸来饲养他的蟋蟀 。 他建立的康山别业在乾隆四十五年 ( 1 7 8 0) 时皇帝 . 6 9 . 还曾亲驾苍临过 。 如史书中形容他 : “春雅爱交游 , 四方词人墨客 , 必招致馆其家 , 家有厅事 , 容 百人坐 , 坐常满暇 。 ’, @他曾招待皇帝六次 , 且两次代表两淮盐商恭贺皇太后生 日 。 最后 , 他参加 皇帝所邀请所谓的“干史宴 ”。但是到乾隆三十六年 ( 177 1 )时因为他的花费与报效过重 , 以至于 缺乏营运资本 。 皇帝念在他过去的服务 , 由内务府库中借发努银三十万两给他 ,扣除还给朝廷 百分十之的利息外 , 仍可以维持他的事业 。因为年老无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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