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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注册会计师税法高度总结(表格精华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产权属国家——经营管理单位产权属集体和个人——集体单位和个人产权出典——承典人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租典纠纷未解决——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征税范围房产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对出售前房地产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纳税;不包括农村。税率从价:1.2%从租:12%(个人4%,不分出租后的用途)归纳: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4%——营业税:3%减半——个人所得税:10%计税依据(房产税是年税额,要注意计算的时间)1、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土地使用权价款、开发土地费用);宗地...

最新注册会计师税法高度总结(表格精华版)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产权属国家——经营管理单位产权属集体和个人——集体单位和个人产权出典——承典人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租典纠纷未解决——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征税范围房产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对出售前房地产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纳税;不包括农村。税率从价:1.2%从租:12%(个人4%,不分出租后的用途)归纳: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4%——营业税:3%减半——个人所得税:10%计税依据(房产税是年税额,要注意计算的时间)1、房产原值包含地价(土地使用权价款、开发土地费用);宗地容积率小于0.5的,按建筑面积的2倍。2、不可分割的或不单独计算的,包含在原值里。更新改造的,扣除旧设备价值;易损的零件,更新后不计入。3、以房产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余值计税(被投资方纳税);收取固定收入,固定收入计税(出租方纳税)。4、融资租赁房屋,余值计税。5、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自营的,余值计税(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出租的,租金计税。6、地下建筑: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及其他用途,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7、以劳务或其他报酬方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照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8、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内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纳税。应纳税额从价计征=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地、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其余用途的,征税。2、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无论面积多少,均免税;营业的,征税4%)5、非营利性机构,免税;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暂免。6、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税。征收管理(区分是“之月”还是“之次月”)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委托施工建设——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购置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出租、出借房产——交付房产之次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使用或交付之次月总结:只有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是之月,其余的都是之次月。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做落地分别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以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共有各方(按持有比例纳税)征税范围1、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计提所有的土地;以外的工矿企业不征税。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税率定额税率。1、最高税额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2、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额的30%;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必须报财政部批准。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测定面积;2、未组织测量的,以土地使用证书为准;3、没有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4、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以权证为准;没有权证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纳税款的50%)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率税收优惠法定减免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的营业单位,应纳税)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政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7、非盈利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能够与企业的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税;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交税。两者共同使用地上多层建筑,纳税单位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纳税。10、中国人民总行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1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公园用地,暂免;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暂免。地方减免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总结:法定减免大多都是自用的土地;农林牧渔为生产用地。地方减免通常涉及到个人、居民、集体。征收管理1、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2、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签发权属证书之次月3、出租、出借——自交付房产之次月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纳税;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纳税5、新征用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开始纳税6、新征用非耕地——批准征用之次月总结:除个别规定,大多数都为之次月;只有新征用耕地的规定较为特殊。纳税地点:土地所在地缴纳。不属于同一省的,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缴纳;属于同一省但是跨区的,当地部门确定。契税征税对象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出让金为计税依据;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交换或其他方式。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买卖1、以房抵债、实务交换房屋——产权承受人以自有的房产折价抵偿债务,按折价款纳税;已纳税,但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契税;已登记退房的,不退契税。2、以房产投资、入股——承受方;以自由房产作为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征。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纳税。4、赠与——受赠人5、交换纳税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税率3%-5%计税依据不动产价格。1、出让、出售、买卖——成交价格2、赠与——核定3、交换(仅限于不动产交换)——差额计税(等额交换,不纳税;差额交换,多交付的一方纳税)4、划拨——补交的土地使用出让费或土地收益(转让者补交契税)5、不涉及使用权和所有权变动的,不纳税6、采用分期付款——合同规定的总价款7、单独计价——当地适用税率;与房屋统一计价——按房屋契税税率8、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法定继承除外)全额征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免征2、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为唯一住房,减半征收;90平方米以下的且唯一,减按1%征收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并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4、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等人员,免征5、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6、企业公司制改造:整体改建、国有独资组建新公司占股份50%以上,新公司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免征7、公司合并,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免征8、企业重组:国有控股占新公司85%以上免征;单位、个人承受,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9、公司分立承受免征10、企业出售:买受人安置原企业员工30%以上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减半征收;全部职工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免征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纳税期限:10日内纳税地点:所在地耕地占用税征税对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使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当地使用税率50%。计税依据占用耕地面积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定额税率税收优惠免征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书上讲到的学校范围是:技工院校。减征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使用税额减半征收。征收管理地税局征收。30日内。临时占用耕地的,先交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税额。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不征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汽车(小、货、客)、摩托车(轻便、二轮、三轮)、电车(有轨、无轨)、挂车(全挂、半挂)、农用运输车(三轮、四轮)纳税人境内购置车辆:购买使用、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使用、拍卖抵债走私罚没取得并使用。总结:都是使用行为。税率10%计税依据1、购买自用——支付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代收保险费、代缴购置税、代收牌照费)2、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自用——(1)最低计税价格;(2)有效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核定。(3种方法要按顺序来,不能打乱顺序)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1)提供有效证明;(2)税务机关核定5、6、最低计税价格——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无正当理由,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税(1)已办理登记注册,更换底盘,按同类型新车的70%(2)减免条件消失:国产10年、进口15年(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价*(1-已用/规定))(3)非贸易渠道进口,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税收优惠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2、军队**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4、防汛、消防部门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5、公共汽电车;6、农用三轮运输车;征收管理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期限:都是60日。缴税方法:自报核缴、集中征收缴纳、代征代扣代收。退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已纳税要退税:(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全额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复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车船税征税对象1、登记的车辆和船舶;2、不需要登记,但是在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辆、船舶。纳税人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税率1、实行定额税率。2、注意计税单位。(通常拉人的单位是辆,拉货的是整备质量吨;游艇是净吨位或者长度)3、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4、拖船、非机动驳船50%计算。5、1千瓦=0.67吨。应纳税额与代收代缴1、购置新车船,纳税义务当月起按月计算;2、已完税的车船被盗,可凭借证明退税(当月起至年末)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3、失而复得的车船,当月起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月份)+14、已纳税的车船进行转让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税收优惠法定减免:1、捕捞、养殖渔船;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3、警用车船;4、外国驻华使馆等人的车船;5、节约能源的车辆(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适用新能源的车辆(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特定减免:1、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税;(非应税)2、2个5年。(应税但免税)征收管理1、当月纳税。以票为准。2、纳税地点: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无须纳税的车船,纳税地点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3、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关税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1、适用最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适用暂定税率2、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从低适用3、进口适用的税率与原产地有关4、关税税率的运用:(1)进出口货物,按照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的税率征税(2)进口货物到达前,按照申报进境之日的税率征税(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按照原申报之日或出口之日的税率征税(4)特例:特定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补税的再次填写报关单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为内销的经批准,转内销之日;未批准,查获之日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的正式进口之日溢卸、误卸货物时候需补税的原申报进口之日;无法查明的,补税当天税则归类改变、完税价格审定、其他工作差错需补税的原征税日期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缴税的原进口之日走私补税查获之日关税完税价格1、货价+运抵我国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2、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构成因素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2、买方负担的包装劳务和包装材料费、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3、买方付出的其他相关费用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5、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1、购货佣金(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2、进口后发生费用3、进口关税、海关代征的国内税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3、运费、保费进出口方式运费保费陆、海、空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运费同期同行业费率(货价+运费)*3‰邮运进口邮费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货价*1%应纳税额从价计税=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从量计税=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复合计税=数量*单位货物税额+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滑准税=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税收优惠一、法定减免: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二、特定减免:科教用品、残疾人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边境贸易进口物资等征收管理1、关税的缴纳:进口货物申报进境14日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2、自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3、关税延期纳税最长6个月;征管法其他税种最长延期3个月。4、滞纳金:每天0.5‰5、补征、追征滥征:海关发现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纳税之日起1年申请,加收利息补征: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追征:纳税之日起3年内追征,加收滞纳金船舶吨税征税对象境外进入境内的船舶税率优惠税率:1、中国国籍的船舶;2、与中国签订最惠国条款的;普通税率1、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照税率的50%征税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税收优惠直接优惠:免征1、50元以下的船舶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3、吨税执照起满后24小时内部上下客货的船舶4、非机动船舶5、捕捞、养殖渔船6、军队、武警7、驻华使领馆征收管理1、由海关征收2、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港口当日,填发凭证日起15日内缴清,逾期加收0.05%滞纳金3、纳税担保资源税法纳税义务人1、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2、2011.11.01前订立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合同的企业在已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不是3、收购未税矿产品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4、中外合作开采油气田扣缴义务人——作业者税目1、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铁锰铬)、有色金属矿原矿、煤(原煤和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其他非金属矿原矿2、不含人造石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层气抽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已税原煤和加工成洗选煤税率1、原油、天然气、煤炭采用比例税率,其他定额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按本单位税额税率标准;其他单位按税务机关核定标准3、伴采矿产品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按主矿产品计征4、未列名矿产品开采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与否,并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备案计税依据从价定率1、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凭票代垫运输费用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2、开采原煤直接销售——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运输费3、开采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移送环节不征,自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4、开采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销售额*折算率,包括副产品销售额,不含运输费;自用的视同销售5、同时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按原煤计征6、人民币折合率可选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从量定额基本情况1、直接对外销售——实际销量2、自产自用——自用数量3、不能准确提供销量或自用数量——产量或主管机关确定折算比换算4、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特殊情况1、无法确定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原煤课税数量=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综合回收率综合回收率=加工产品产出量/耗用原煤数量2、无法确定金属与非金属原矿移送使用量——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3、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固体盐数量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抵扣液体盐已纳税额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税收优惠1、加热、修井用原油免税2、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受损,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免税3、铁矿石减按80%征收4、07年起对地面抽采煤矿瓦斯暂免征5、尾矿再利用不征6、10年6月起在新疆开采自用于连续生产方面不征,其他方面征征收管理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自产:分期收款——合同规定收款日;预收款——发出产品当天;其他——收讫或索取凭据当天2、自产自用——移送使用当天3、代扣代缴——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凭据当天纳税期限1、3、5、10日,月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土地增值税法义务人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征税范围应征不征免征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5、单位之间交换房产6、接受方属房产开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7、房产开发企业以其商品房投资和联营8、投资联营后将房产再转让9、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1、房产继承与赠与(无收入)2、房产出租(权属未变)3、抵押期内房产4、房产代建房行为5、房产评估增值1、个人间互换自助有住房,经核实2、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3、与房产企业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产转让到被投资单位4、企业兼并房产转让5、国家依法征用收回6、个人转让住房7、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扣除额20%8、转作公租房房源,增值额未超扣除额20%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30%050%-100%40%5%100%-200%50%15%>200%60%35%应税收入全部价款+有关的经济收益扣除项目可扣除项目适用情况备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A新建房和存量房转让地价款+有关费用(过户手续费)房地产开发成本B新建房转让包拆迁补偿、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开发间接费房地产开发费用C新建房转让1、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C=利息+(A+B)*5%以内【利息不含超期加息与罚息,最高不超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金额】2、不能提供证明C=(A+B)*10%以内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D新建房与存量房转让1、房产开发企业:营业税(5%)、城建教育附加;不含印花税2、非房产开发企业:营业税(5%)、印花税(0.05%)、城建教育附加财政部规定其他扣除项目房产企业新建房转让加计扣除=(A+B)*20%【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开发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旧房及建筑物评估存量房转让1、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不能取得评估价格的,凭购房发票,从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日止,每年扣除项目金额加计5%扣除3、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无凭据的不可扣除取得时支付金额增值额1、转让收入—扣除项目2、评估价格:成交价格不实;扣除项目金额不实;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无正当理由【注意】评估价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产评估机构评定,非税务机关评定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征收管理1、预征率:东部不得低于2%;中部、东北不得低于1.5%;西部不得低于1%2、纳税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3、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单位审批备案项目;分期项目;同时包含普通和非普通住宅分别计算清算条件应清算三种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2、整体转让未竣工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可要求清算1、已竣工,转让面积达85%以上,或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2、取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3、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清算非直接销售和自用视同销售1、同地同年同类平均价2、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自用,产权未转移不征,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可据实扣除1、配套设施(停车场、学校等)建成后由业主所有、无偿移交、有偿转让2、装修费用可计入开发成本3、质量保证金凭发票扣除4、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5、支付回迁户补差价款,计拆迁补偿费。收到补差价款抵减6、货币安置拆迁,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核定扣除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开发间接费用凭证不实不可扣除1、成本费用无有效凭证的2、预提费用3、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4、逾期开发的土地闲置费印花税法纳税人1、立合同人:合同当事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含担保人、证人、鉴定人2、立据人:订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3、立账簿人: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4、领受人:领取或接受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单位和个人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电子凭证】税率与税额合同凭证备注计税依据税率购销合同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间的订购单、订数单购销金额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刷广告合同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分别按购销与加工承揽合同计;未区分,都按加工承揽合同2、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之和计加工承担合同;原料料金额不计税贴花万分之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万分之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财产租赁租赁金额;税额超1角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千分之一货物运输运输费金额,不包货物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万分之五仓储保管仓储保管费千分之一借款合同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合同借款金额万分之0.5财产保险保险费千分之一技术合同1、法律、会计、审计咨询不属技术咨询2、专利申请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所载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万分之三产权转移移书据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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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营业账簿记载货币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万分之五其他账簿按件计税每件5元权利许可证照四证一照: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按件计税每件5元特殊规定:1、同一凭证记载多个不同税率经济事项——分别记载分别计税;未区分则从高税率计税2、未标明金额的:所载数量*国家牌价(无牌价的按市价)3、汇率采用书立当日公布外汇牌价4、应纳税额不足1角免纳,1角以上分位四舍五入5、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先定额贴花5元,结算时再补贴印花税票6、订立合同无论是滞兑现均要贴花7、以货易货,既购又销,按购销合计数计税贴花8、施工单位分包转包合同仍要计税贴花9、国内货物联运: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计税;分程结算的以分程运费计税;10、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承运方为我国企业按本程计税;为外国不贴花税收优惠1、正本贴花,副本、抄本不视为正本使用的不贴花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3、生活居住租赁合同免税4、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5、公租房、安置房涉及印花税免征征收管理1、自算、自购、自贴销2、单份纳税额超500元,汇贴;同一类凭证频繁贴花,1个月汇缴3、委托代征4、违章处理未贴少贴注销,已贴税票揭下重用,超过纳税期限——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伪造税票——责令改正——2000元-1万元——1万元-5万元——刑责违反保管税票凭证规定——2000元以下——2000元-1万元城建、教育附加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纳税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也征。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附加税3.城镇规模设计不同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率·查补的“三税”应补缴城建税,但不包括三税的罚款和滞纳金,城建税也要同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计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1、市区7%2、县、镇5%3、其他1%适用税率:一般以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1、代扣代缴以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为准2、流动经营无固定场所,按经营地的适用税率1、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3、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一律不予退(返)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类似,税率3%)纳税环节:缴纳“三税”的同时缴纳纳税地点:缴纳“三税”的地点,四种特殊情况:1、代征代扣“三税”的,其城建税在代扣代收地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这条比较资源税,不要混)3、管道局输油的收入,在取得收入的管道局所在地缴纳(因为其交的营业税是这样)4、流动经营无固定场所,随“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纳税期限:增值税、消费税为1、3、5、10、15日或1个月,营业税为5、10、15或1个月;具体的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注: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A>|应纳税额|B其城建税=(A-B)*税率烟叶税纳税人及纳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税率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纳税人: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烟草公司或受其委托)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收购金额*税率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进项税=收购价*1.1*1.2*13%比例税率:20%纳税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付讫收购烟叶款或开具收购烟叶凭证纳税地点: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地税)=县级地方税务局或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起30日内(具体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收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住满1年(临时离境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30日,多次不超90日。2、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收入,境内无住所或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3、居住天数:实际在华逗留天数,出入境当天算一天4、工作天数:出入境当天均按半天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特殊项目1、劳动分红是,股份分红是利、股息2、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包括退休后再任职收入一般计税规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月工薪-3500(或3500+1300,外籍、港澳台)税率七级超额累进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他规定1、包含免税之外的保险金2、包含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3、包含退休再任职收入4、住房:不含房改成本价差额,含购置或建造成本价差额,并按一次性奖金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内容1、年终兑现工资、奖金2、低于购建成本价的购房差额3、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一次收入较多计税规则1、一次性奖金总额/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若,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则要先减除扣除差额再求商)2、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奖金-费用扣除差额)*税率-速扣数雇主承担部分税款情况1、不含税奖金/12,求商得税率a,与速扣数a0,求对应应纳税所得额A2、A/12,求商得税率b,与速扣数b0,求应纳税额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形成和支配环节核心政策规定个人负担标准1、不超计税基础4%2、计税基础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平均300%以上不计年金缴费环节1、单位缴费不征个税2、个人不超4%不征年金运营收益暂不征领取环节按“工资、薪金所得”征个税计税方法1、按月领取,全额计征2、按年或按季领取,平分计各月3、个人因出境定居或死亡,一次性领取或余额按12月平摊计征4、除上述原因外一次领取,按一个月计征特殊情况按月分摊所得汇算全年税额1、采掘、远洋运输、捕捞业,按月预缴,年终了30日内,汇算2、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12-费用扣除)*税率-速扣数]*123、多退少补内退一次性收入1、一次性收入/内退至法定退休月份数=A2、A+当月工资-3500(或4800),求税率b3、(一次性收入+当月工资-3500-费用扣除)*税率b-速扣数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月数)-费用扣除]*税率-速扣数}*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月数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贴1、一次性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部分不征,超过部分计征个税2、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税3、工作多少年视同多少个月(工龄),超过12年按12个月算4、(一次性收入-3倍当地平均)/工龄-3500得应纳税所得额A,算税率b5、应纳税额=A*b-速扣数个人股票期权非上市股票期权1、授权时不征税2、行权前转让净收入作“工资、薪金所得”征税3、行权时,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允价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4、持有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5、转让股票高于购买日公允价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上市股票期权1、授权时按授权日股票期权市场价或市场价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2、行权前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3、行权时不计个税4、持有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计税5、转让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在外商、外企、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工资雇用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1、由雇用单位扣除生计费(3500)计税A,派遣单位不扣生计费计税B2、工资总额计税C3、A+B与C相比,多退少补一部分工资上缴派遣单位,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名义工资-上缴工资得实际工资,再计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征税问题居住时间纳税人性质计税方法少于90天(协定183)非居民纳税人1、计征来自境内所得由境内支付或境内负担部分2、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收入*税率-速扣数)*(境内支付额/境内外总额)*(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90天到一年1、加计征来自境内所得由境外支付部分2、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收入*税率-速扣数)*(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一年到5年居民纳税人1、加计征来自境外所得由境内支付部分2、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收入*税率-速扣数)*[1-(境外支付额/境内外总额)*(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5年以上1、加计征来自境外所得由境外支付部分2、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收入*税率-速扣数注意:1、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工资先换算成月工资再计税,最后再折算成实际天数应纳税额2、高管少于90天的在来自境外所得由境内支付部分纳税;90天到一年的,境内所得由境外支付及境外所得由境内支付部分都计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特殊项目1、出租车归属于个人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则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2、非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相应应税项目计税纳税人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政府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个人3、其他费用扣除标准1、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弥补亏损2、业主工资不可扣,费用可扣标准为4200元/年3、生产经营与生活费用相混,按40%算生产经营费用4、代其从业人员或其他人负税不可扣5、向金融企业贷款利息及向非金融企业贷款不高于同期金融企业贷款利率部分可扣6、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摊位费据实扣除7、研发设备低于10万价值直接扣除,高于则视为固定资产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扣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查账征税方式1、多企业,汇总所得计税,再按所得比重分配,计算各企业应补缴税款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扣数3、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按1个纳税年度,按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减除标准确定核定征收方式1、含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不享受个税优惠;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时,查账征税下的未弥补亏损不得继续弥补2、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所得之和-3500元/月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扣数计税方法1、按年计税,分次取得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一个纳税年度中,经营期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劳务报酬所得一般规定应纳税额1、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超4000元:=每次收入*(1-20%)*20%3、每次收入超20000元:=每次收入*(1-20%)*税率-速扣数“次”规定1、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税率1、20000元以下,20%2、20000元-50000元,加征五成,30%3、50000元以上,加征十成,40%代付税款1、不含税收入不超3360元(含税4000元):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800)/(1-税率)*税率20%2、不含税收入超3360元: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稿酬所得税率20%比例税率,并减征30%,即20%*(1-30%)=14%“次”规定1、同作品再版,计另一次所得2、同作品连载为一次,出版为另一次3、连载按完成后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4、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追加稿酬应与以前合并计算为一次6、两人及以上合写,按各自分得稿酬分别计税应纳税额1、每次收入额不超4000元:=(每次收入-800)*20%*(1-30%)2、每次收入超4000元:=每次收入*(1-20%)*20%*(1-30%)特许权使用费“次”规定分笔支付收入,应相加为一次收入税率20%应纳税额1、每次收入额不超4000元:=(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超4000元:=每次收入*(1-20%)*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按收入全额计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013年1月1日以后):持有时间应纳税所得额税负1个月以内股息红利全额20%1个月-1年股息红利全额的50%10%1年以上股息红利全额的25%5%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同上(2014.07.01-2019.06.30)“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其他规定1、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税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税财产租赁所得适用税率1、一般20%比例税率2、个人按市场价出租住房,减按10%“次”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每次(月)收入不超4000元:=[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2、每次(月)收入超4000元:=[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规定1、扣除费用=税费+修缮费用+法定扣除标准2、承租房出租费用=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3、税费要有完税凭证;租金支付凭证;修缮凭证;800元扣除有余可无限期结转;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或20%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比例税率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个人住房转让所得房屋原值1、商品房=房价+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建造费用+建造和取得产权时的税费3、经济适用房=房价+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经济适用房价计算的房价+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房价+相关税费5、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的=房价+相关税费6、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的=《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注明价款+相关税费7、产权调换后又得货币补偿=《协议》注明价款+税费-货币补偿额8、产权调换后支付货币的=《协议》注明价款+税费+支付货币转让过程中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合理费用的确定1、住房装修费用: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房屋原值15%;商品房及其他最高10%,凭发票扣除2、住房贷款利息,凭证明据实扣除3、手续费、公证费,凭证明据实扣除转让限售股所得1、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费用)]*20%2、不能准确计算原值的按转让收入15%核定原值及合理税费3、上市公司普通股票转让暂不征个税转让股权所得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股东将持有股份以公开发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非货币性交易;抵偿债务;其他2、特点:股权发生实质转移,转让方获取报酬或免除了责任纳税人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核定收入1、核定收入情形:申报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办理纳税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无法提供收入有关资料;2、视为收入明显偏低情形: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低于初始投资成本;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企业股东或同类行业股东股权转让收入;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转让;3、视为有正当理由的偏低情形: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继承或转让给有效证明身份关系的亲属以及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人;有证明的内部转让;有证明的其他情形转让收入的确认1、被投资企业账证健全或能对资产进行评估核算的——净资产核定法(按会计报表计算)2、净资产难以核实的——类比法股权原值确认1、获得股权时纳过税可计入原值2、同个人多次取得同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纳税地点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时间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义务1、事先报告义务: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工作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2、纳税申报义务: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次月15日内3、事后报告义务:被投资企业发生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变更情况说明个人拍卖除文字原稿外财产1、凭证完整的,按收入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按20%征个税2、凭证不完整:转让收入3%征个税;海外回流文物按2%征个税沪港通股票交易1、内地个人投资者暂免征个税,按香港规定征印花税2、香港投资者(个人或企业),暂免征所得税与营业税,按内地规定征印花税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规定1、单张发票中奖超过800元全额征税2、企业支付个人的“不竞争款项”,由资产购买方企业代扣代缴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给予额外抽奖机会,按“偶然所得”20%计征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规定1、企业在宣传广告中随机向本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按20%全额征个税2、企业在年会、庆典中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中,按20%全额征个税3、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人提供担保所得按20%由支付所得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4、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合同标明房屋价值扣除相关税费后计征个税5、与企业销售直接挂钩的礼品赠送(折扣、绑定赠送、积分返礼等)免征6、房屋无偿赠予亲属或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人,或法定继承人免征税收优惠免征个税1、各类奖金:科教文卫体、技术、环保类;见义勇为奖;举报违法行为奖;教学名师奖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干部安家费、离退休工资、补助费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6、外交代表、领事人员所得7、五险一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生育保险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待遇8、代扣代缴工作办税人员手续费9、外籍个人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伙食、搬迁、洗衣费;合理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10、延长离退的高级专家工资11、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12、世界银行、联合国派遣外籍专家,援助国专家;文化交流项目专家工资薪金13、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收入14、拆迁补偿款15、保险营销员佣金中的展业成本,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40%比例)减征个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1、依我国税法计算应纳税抵免限额2、比较外国已纳税额3、低于抵免限额的补缴;超过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抵免限额余额中补扣,最长不得超过5年征收管理自行申报地点自行申报情况主要要求申报地点年所得12万元以上1、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税,均申报2、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个人1、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2、有多处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一处所在地3、无单位但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承包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4、无单位,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5、有户籍但与常住地不一致,选一固定方6、无户籍,向常住地主管税务机关1、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2、境外取得所得3、没有扣缴义务1、取得所得后申报2、境外取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住满1年1、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选择固定一处单位所在地2、境外取得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选一个固定;无户籍的向常住地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兴办两个以上企业,区分不同情形确定自行申报期限纳税人情况申报期限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年终了后3个月内个体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分月预缴每月终了15日内年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分季预缴每季终了15日内承包承租年终一次取得取得之日起30日内年内分次取得每次取得后次月15日内年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境外所得年终了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其他1、代扣代缴期限: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2、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或兼二者非居民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境内,但在中国设立机构,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对象居民企业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非居民企业境内设有机构,源于境内所得及境外与机构有实际联系所得未设机构,或与机构没有实际联系,就其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税率居民企业25%非居民企业设有机构,且所得与机构有联系设有机构,但所得与机构无联系20%(实际减按10%)未设机构,却有来源于境内所得收入确认一般收入确认销售货物1、合同签订,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2、无保留继续管理权或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4、成本能可靠计量提供劳务1、收入能可靠计量2、交易完工进度能可靠确定3、成本能可靠计量4、可选完工进度测量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确认时间销售货物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时预收款发出商品时需要安装和检验安装检验完毕时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收到供销清单时提供劳务安装费,广告制作费据完工进度确认宣传媒介收费广告或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软件费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服务费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艺演、宴会等收费活动发生时,多项活动分别确认会员费1、商品另收费——取得会员费时2、免费或低价销售——受益期内分期特许权费转移资产所有权或提供服务时确认劳务费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转让财产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所有权变更手续时确认股息红利等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合同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租金收入合同约定应付租金的日期,约定跨年度一次性提前支付的,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特许权使用合同约定应付日期接受捐赠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日期特殊收入的确认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售后回购销售1、销售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购进商品处理2、以销售商品进行融资,收到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高于原售价的差额计利息费用以旧换新销售销售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购进商品处理商业折扣销售(价格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销售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额作财务费用折让方式销售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买一赠一组合销售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收入持续时间超12个月劳务大型机械设备、建筑安装工程,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产品分成取得收入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按公允价值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财产、劳务流出企业视同销售、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处置资产收入分类具体处置行为计量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不变,不视同销售1、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形状结构性能3、改变用途4、在总分机构间转移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移送他人:所有权改变,视同销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1、自制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认收入2、外购资产,按购入时价格确认收入【总结】自产应税消费品处置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计不计不计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计计税不计境内总分机构间转移,用于销售非同一县市计税分支销售时计不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计税计税计税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抵债按同类平均价计税按同类最高价按同类公允价计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必须是居民企业投资方式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核心政策税收递延:不超5年内,分期均计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确认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转让所得收入实现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递延纳税停止1、5年内转让股权,于转让当年汇算清缴,一次性缴纳2、5年内注销,在注销当年汇算清缴,一次性缴纳转让限售股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1、据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确认转让所得2、未能提供原值凭证,不能计算原值的,按转让收入15%核定为原值和合理税费3、依规将代持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1、将所减持限售股全部收入计入当年应税收入2、解禁前已签协议转让,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将实际减持收入计税,受让方不再纳税接收政府划入资产投资划入作为国家资本金,属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实际接收价值确认无偿划入且指定专门用途作为不征税收入,按专项用途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其他无偿划入1、政府确定接收价值的,按确定的接收价值确认2、政府未确定的,按公允价值确认应税收入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境内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机构有联系的股息红利,但不包括持有居民上市企业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会费、不征税收入孳生的利息。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收入5、2009年及以后发行的地主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注意】1、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减除条件:A、提供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B、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C、对该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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