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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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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培训课件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能够掌握: ☆企业利润分配相关税种和纳税筹划原理☆企业利润分配纳税筹划方法*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节按利润分配顺序的纳税筹划一、企业利润分配顺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以保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实现的利润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和企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其分配顺序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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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能够掌握: ☆企业利润分配相关税种和纳税筹划原理☆企业利润分配纳税筹划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节按利润分配顺序的纳税筹划一、企业利润分配顺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以保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实现的利润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和企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其分配顺序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步,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上缴所得税。企业只能通过合理的安排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和税前弥补亏损政策,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步,由企业掌握的利润分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承担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3)提取盈余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向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应当注意的是,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进行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的,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作为法人单位的投资者(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如果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进行所得税的税收调整;作为个人投资者(股东)或者说是合伙人及合伙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构成个人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按企业利润分配顺序的纳税筹划1、针对第一步(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的筹划。为减少国家分配的部分(即所得税),企业只能从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加以考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企业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1)费用的充分列支(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①尽量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②扩大减免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③推迟获得经营收入的年度(3)最小化应税收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2、针对第二步(由企业掌握的利润分配)的筹划。由企业自主进行的净利润分配,不管利润分配政策如何,都不会对企业本身的所得税负产生影响,但却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者(股东)的税收负担,而企业的投资者(股东)的利益则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关键点: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者(股东)分回利润的再纳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1)保留低税区投资企业的利润不予分配,减轻投资者的税负。(2)通过改变经营方式而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筹划。(3)利用股息所得与资本利得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9—1]A公司于2008年2月21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0%。假设B公司当年获得净利润500万元。A公司为普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B公司是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4)股份公司可以采取追加投资而不直接分配股息的办法。*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节按股利分配形式的纳税筹划一、利用股利与资本利得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一)利用股利与资本利得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上的差异进行的纳税筹划安排。股利:是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于企业的股息性收益征税问题做出了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节按股利分配形式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节按股利分配形式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所得税法及条例,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考虑税率差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节按股利分配形式的纳税筹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中对此是如此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的:  二十四、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原税法规定,内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低税率企业分配给高税率企业要补税率差。鉴于股息红利是税后利润分配形成的,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国际上消除法律性双重征税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也采取了这一做法。为更好体现税收优惠意图,保证企业投资充分享受到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实行低税率的好处,实施条例明确不再要求补税率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本利得是企业收回、转让或者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再减去股权投资的成本和可以扣除的费用的余额,是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这部分资本利得应当全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筹划策略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的不同,投资者可以利用股利与资本利得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当企业股权欲转让时,应当在转让之前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这样的筹划,一方面对被投资方来说,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了一批无息贷款,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部分资金,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另一方面,对投资方来说,不但可以有效的避免股息性所得转化为资本利得,出现被重复征税的问题;还可以达到不补税或者是递延纳税的目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利用股利与资本利得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上的差异进行筹划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筹划思路使公司业绩有稳定、持续增长,这样可以使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对于本公司的长期个人投资者是最为有利的。因为,投资者获得股票增值的价差收益是完全免税的。选择以资本公积还是当期盈利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首选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该种方式是免税的。选择以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进行分配时,应首选股票股利形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利用股利的处理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利润总额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对在企业与股东之间进行分配还是税后留利可以进行选择。此时,对企业股东所分配的股利,股东如果为企业的,还要对这部分分配的股利还要合并计入企业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分得的盈余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使股东或合伙人及合伙企业尽量减少税收负担呢?*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1、延期分配股利,以使投资者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在国内,这种方法适用于投资方企业适用一般税率,而被投资方企业适用优惠税率的投资项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这种做法在跨国企业投资时须特别关注。不少国家都有延期付税的规定跨国公司还可以设法使外国子公司将其税后利润长期积累,在公司内部不予分配,或者是有意识的降低应当分配的股息的比例,从而可以相应地推迟或者是减少股东向母国缴纳的税收政策,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延期纳税使纳税人获得了一笔长期的无息贷款,同时也降低了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2、将盈余转为投资北京仪达股份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低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其相当一部分股权投资者是普通企业,是需要按照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008年北京仪达股份公司营业状况良好,获得了较多利润。如果仪达公司将大部分利润以现金股利或其它方式分配给各股东,则股东企业获得分配的利润后就需补缴10%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办?*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把利润中的大部分作为仪达公司的追加投资。这样,仪达公司的资产总额加大了,而并没有增加新的股票,从而使公司原有的股票升值,既规避了原股东补缴的税款,又是股东们的利益得以增加。*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利用财产股利与现金股利差异进行筹划直接以财产形式发放股利,与出售财产后发放现金股利相比,当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税率差异较大时,财产股利可以利用转让定价转移一定的利润,从而达到较好的节税效果。*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9—2]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正准备派发股利,有两种可供选择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方案一:直接派发现金股利1000万元。方案二:将乙公司的A产品100万件作为股利派发给甲公司。假定A产品的市价在8元到12元之间,平均价为10元,假定其单位成本为6元。乙公司按照每件8元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再按照市价10元对外销售。另外,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乙企业的所得税税率25%。请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案(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选择方案一:为了与方案二对比,派发现金股利1000万元,其价值相当于按照市场均价每件10元出售100万个A产品。乙企业实现利润=(10-6)×100=4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400×25%=100(万元)甲企业分回利润不需补税,双方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分析选择方案二:乙企业实现利润=(8-6)×100=2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甲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应补税,而销售A产品获利应纳税为:(10-8)×100×15%=30(万元)双方共纳税=50+30=80(万元)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00-80=20(万元)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财产股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转移定价实现利润的转移,从而减轻税负。*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利用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差异进行筹划当企业用相同金额的盈余或者是累计留存收益发放现金股利时,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现金股利按照发放的全额计税,而股票股利则是按照面值而非市值全额计税。对于个人取得,在《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中明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9—3]某公司目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5000万股,每股市价为20元。假定现在有9000万元的留存收益可供分配,为了比较的方便,假定用金额相等的留存收益发放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并假定股东均为个人。有以下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发放现金股利9000万元,每股股利1.8元(9000/5000)。方案二:发放股票股利,每10股发放1股,共500万股,除权价约等于每股18.18元[20/(1+0.1)]。*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分析分析:方案一:全体股东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20%×50%=900(万元)方案二:全体股东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0×20%×50%=50(万元)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发放股票股利的税负比发放现金股利的税负要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此外,股票股利除了能够节税之外,对于派发股利的企业而言,还能够起到保留现金、增加投资机会的作用;对于股东而言,股价在除权时可能成倍地下降,但一个成长性较好的公司,随后的股价可能上升,会出现较好的填权行情,股票股利通常表现为公司成长的信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三节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一、一般情况下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进行弥补,下一个纳税年度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继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税法允许企业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本年度的亏损,充分考虑了有暂时困难的企业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税收帮助。与此同时,也为纳税提供了可以利用的纳税筹划空间,即纳税人可以通过对本企业投资和收益的控制充分地利用亏损弥补的规定,尽可能地将能够弥补的亏损弥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准确把握亏损弥补的含义:一是税法所允许弥补的亏损是指按照税法对企业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的数据,而不是企业会计 报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载财务会计报表下载斯维尔报表下载外贸周报表下载关联申报表下载 所表示的会计亏损。二是亏损弥补的时限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五年不间断地计算。三是对于连续几年发生亏损的,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要遵循先亏先补的原则,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可以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能间断开计算。*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筹划原则有两种纳税筹划原则可以考虑:第一,如果某年度发生了亏损,企业应当尽可能使相邻的纳税年度获得较多的利润,即尽可能早地将亏损予以弥补。第二,如果企业已经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或者企业在组建的初期,预计未来几年可能发生亏损的,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讲,应该尽可能地先安排企业的亏损,然后再安排企业的盈利。*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筹划方法与案例1、本年度收益额大于前五年累计亏损额时,应就其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9—4]某公司连续五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右表(单位: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年度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03 0 2004 0 2005 -13 2006 -5 2007 -9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分析:假设该企业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2万元,减去前五年累计亏损额27万元,抵扣后的收益额为:32-13-5-9=5(万元),假如该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其适用税率为20%,则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5×20%=1(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2、本年度收益额小于前五年累计亏损额时,抵扣后亏损余额留待以后年度抵扣,按法律规定先亏先补。[案例9—5]某公司连续五年的年度所得额如右表(单位: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年度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03 0 2004 0 2005 -15 2006 -6 2007 -20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假设该公司2008年度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前五年累计亏损额为41万元,不能全部抵扣,只能够先弥补先亏损年份所亏。2005年度的亏损在本年可以得到全部弥补,2006年度的亏损在本年度只能够弥补3万元,剩下的3万元以及2007的亏损20万元只能留待以后有收益的年份进行弥补。未弥补的亏损额为:3+20=23(万元)。因为该公司2008年度的所得额未能全部弥补累计亏损,当年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如果本年度结算发生亏损,则当年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前四年账面未弥补的亏损额一起留待下年度抵减。例如,案例9—6中,如果该公司2003年至2007年亏损情况不变,2008年又出现亏损12万元,则各年亏损只能等到2009年度出现利润后予以弥补。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有些时候,企业相邻年度的盈利与亏损时可以进行调整的,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这种调整就可以帮助企业对前期亏损实现充分弥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9—6]某公司连续六年的年度所得额如右表(单位: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年度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02 30 2003 —50 2004 —9 2005 15 2006 12 2007 5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分析假设到2008年下半年,该公司预计当年盈利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10万元,就可以看出,2003年出现的亏损用2005年、2006年、2007年以及2008年可能出现的盈利弥补,只弥补了42万元(15+12+5+10),尚有8万元未弥补。但如果2008年不足弥补,待到2009年已经超过五年弥补期,则不能得到弥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为此,企业应在2008年下半年作出适当安排,可采用的办法:第一,尽量加大2008年度的收入,例如预计有些可能在2009年才实现的销售项目,可以通过与客户协商,将其提前到2008年,这样实际上将2009年的一部分销售收入提前到2008年实现,增加了2008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将一部分可以在2008年支付,也可以在2009年支付的成本、费用推迟到2009年支付,并在2009年入帐。这样也同样会增加2008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采用这两种办法将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8万元,则可将2003年的亏损全部弥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特殊情况下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一)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的纳税筹划国税发[1997]22号文件规定: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可先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为了简化计算,对于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从被投资方分回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等,允许不再还原为税前利润,而直接用于弥补亏损,剩余部分再按照规定计算补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如果企业既有按照规定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直接弥补亏损,弥补后还有亏损的,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盈余的,不需要再补缴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筹划思路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可以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而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在取得时通常都适用较低的税率。企业从联营的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不退还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投资方分回利润额/(1-被投资企业税率)]×(投资方税率-被投资企业税率)。从公式中可以看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税率差异越大,计算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就越多;反之税率差异越小,计算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就越少。*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当企业投资于两个以上的企业,且两个以上的被投资企业均对投资企业分配利润时,此时,投资方企业存在还未弥补的税前亏损,若被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同,投资方企业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即先用适用低税率的被投资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再用适用高税率的被投资方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然后计算应当补缴的税款。通过这种筹划,在弥补亏损后应当计算补缴税款的所得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将低税率补税基数转移给高税率补税基数,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9—7]甲企业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向乙、丙两个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乙企业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丙企业为设立于民族自治区内的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甲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自营利润-35万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2)2008年2月份,乙企业因上年度盈利,董事会决定对甲企业分配利润51万元,甲企业于当月以银行存款收讫。(3)2008年3月份,从丙企业分回利润64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案例分析2008年甲企业自营业务发生亏损,同时从股权投资企业分回了利润,这里就涉及用利润弥补亏损的问题。因为甲企业有来自于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适用不同所得税税率的利润,采取何种方式弥补,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方案一:用乙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再计算应补税款。(1)弥补亏损:51-30=21(万元)(2)乙企业分回利润应当补缴的税额=[21/(1-15%)]×(25%-15%)=2.47(万元)丙企业分回利润应当补缴的税额=[64/(1-20%)]×(25%-20%)=4(万元)(3)甲企业合计应当补缴的税额=2.47+4=6.47(万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方案二:先用丙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然后再计算应当补缴的税款。(1)弥补亏损:64-30=34(万元)(2)丙企业分回利润应当补缴的税额=[34/(1-20%)]×(25%-20%)=2.125(万元)乙企业分回利润应当补缴的税额=[51/(1-15%)]×(25%-15%)=6(万元)(3)甲企业合计应当补缴的税额=2.125+6=8.125(万元)通过上述比较,方案一比方案二降低税负1.655万元(8.125-6.47)。*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企业兼并重组中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税法企业兼并重组时亏损弥补问题也作了特殊的规定,即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因为弥补亏损其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以利用的空间。具体的讲,企业在兼并重组中,涉及到亏损弥补的筹划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产权交易中的支付方式,另一个是重组后集团的税收负担及债务负担的大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本章小结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原理和纳税筹划方法。首先介绍了企业利润分配的所涉及到的相关税种,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原理。然后,结合具体案例,从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两个方面,主要阐述了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筹划方法。具体地,在阐述利润分配纳税筹划时,从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由企业掌握的利润分配两个角度介绍了纳税筹划方法;在阐述亏损弥补纳税筹划时,从本年度收益额大于前五年累计亏损额、本年度收益额小于前五年累计亏损额和本年度结算发生亏损三个方面介绍了纳税筹划方法。*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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