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实务: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会计实务: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举报
开通vip

会计实务: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一、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号)《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

会计实务: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一、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号)《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3.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载有《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对于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准同意延期申报的在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申请补办;远期收汇的,出口企业需在超过预计收汇日期的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七、工作标准和要求1.受理审核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3)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
本文档为【会计实务:山西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is_09027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1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1-09-2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