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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汇编永程达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审核人:李巧玲批准人:陈范中制订日期:20160101生效日期:20160101前言一、本程序文件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相一致,包括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本程序文件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制修订记录文件编号SF-1(印章)发布/实施日期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1月01日制修订记录页次版次制/修订日期制/修订摘要1~40A/12016.01.01制订目录TOC\o"1-3"\h\z\u安全生产责任制5...

不锈钢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永程达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审核人:李巧玲批准人:陈范中制订日期:20160101生效日期:20160101前言一、本程序文件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相一致,包括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本程序文件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制修订记录文件编号SF-1(印章)发布/实施日期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1月01日制修订记录页次版次制/修订日期制/修订摘要1~40A/12016.01.01制订目录TOC\o"1-3"\h\z\u安全生产责任制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0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7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4变更管理制度25事故管理制度27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29消防管理制度30生产设施管理制度3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3检维修管理制度3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7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明确公司各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2.范围公司及所属的所有人员。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责任制的编制。3.2本企业所有人员认真执行。4.责任制内容4.1总经理安全责任制4.1.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全面安全情况。4.1.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确定车间、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人。4.1.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4.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1.8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1.9每年组织对车间、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4.1.10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为本单位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展开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4.1.11明令规定,进入厂区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制度。4.1.12保障本单位环境优良,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周围不准堆物。4.1.13发生火警、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疏散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4.1.14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高级别启动及宣布应急救援预案的终结。4.1.15保证主要负责人自身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能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2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4.2.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具体开展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2.2安环部由公司指定的安全负责人负责领导,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并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4.2.3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监察管理,并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检查其落实情况。4.2.4宣传、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4.2.5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4.2.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对策及时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2.7编制安全生产报表,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上报公司领导,以便于公司领导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公司安全工作统一协调与管理。4.2.8负责全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要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不断完善。4.2.9负责全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和收集相应产品的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咨询各产品的有关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向经销客户进行公司所经营产品的安全方面解释与应用方面技术支持。4.2.10负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环节进行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2.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装备的配备,消防培训与演练、教示工作,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与消防意识。4.2.1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负责事故报表的编制、归档与上报工作。4.3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4.3.1在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与工作安排。4.3.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经营的各种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4.3.3具体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生产中的违规操作要及时纠正与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4.3.4负责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贯彻工作,以身作则。4.3.5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以便于公司进行安全管理。4.3.6负责及时向供应商索要公司有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方面的安全技术资料,以便于公司安全技术方面资料管理。4.3.7不断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新知识,并向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与安全技术水平。4.3.8及时解答客户有关安全技术咨询方面的问题,指导客户做好安全生产与防护工作。4.3.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出力。发生事故及时组织自救、报警工作。4.3.10组织督促车间及班组对各自范围内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3.11协助总经理每年搞好消防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工作。4.4安全环保部门安全责任制4.4.1积极参加企业内安全、消防的管理工作。4.4.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4.4.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4.4.4负责动火(明火采暖)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4.4.5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4.4.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4.4.7做好新进人员的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4.4.8参与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4.5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5.1对生产过程安全全面负责。做好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5.2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5.3做到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无障碍,组织实施对生产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救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5.4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4.5.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事故及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并填写记录,参加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4.5.6生产部门动用明火必须遵守企业明火动用制度,执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经申请审批不得擅自动用明火。4.5.7发生火警及化学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不得擅自清理现场。4.5.8安全责任人应当经常向企业安环部报告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4.5.9下班后须严格检查,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4.5.10组织每年对班组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励。4.5.1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4.5.1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4.5.1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4.5.1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4.6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6.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6.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4.6.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4.6.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4.6.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4.6.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4.6.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4.7电工安全责任制4.7.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4.7.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7.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4.7.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4.7.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4.7.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4.7.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工具。4.7.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4.7.9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7.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片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4.7.11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7.12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7.13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4.8维修安全生产责任制4.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4.8.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4.8.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8.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4.8.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产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联通时,必须与之隔绝,严格办理抽堵盲板证;所需检修的设备管道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4.8.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8.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4.8.8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9财务安全责任制4.9.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4.9.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4.9.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环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1.考核职责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1.2车间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公司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1.3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考核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3.考核标准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4.奖惩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获取使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并为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危险源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制度要求,范围如下:2.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2天津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2.3本公司有关规定。3.职责:3.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实施。3.2随时对相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并组织生产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4.收集途径:4.1各级政府部门;4.2网络;4.3行业协会;4.4相关方;4.5上级主管部门;4.6其他方式。5.程序:5.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报公司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5.2每年组织一次评价,评价要有记录。6.更新:6.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评价需增加和废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批准后执行。6.2对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整理并进行登记,并将更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会议。3.职责与管理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3)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3.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生产技术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生产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3)会议记录由生产技术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生产技术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3.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环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班组安全会议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相关要求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环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3.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3.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3.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3.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职责与管理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2.安环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3.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程序一、惩罚  1.惩罚的范围  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1.1安全管理1.1.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1.1.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1.1.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1.1.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1.1.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1.6对提出的整改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1.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1.2其它事故考核1.2.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1.2.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2.惩罚类型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二、奖励  1.奖励的范围  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3.奖励程序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环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3.2先进车间由安环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3.3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环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三、其他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环部直接控制使用。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3.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4.评审与修订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4.1.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1.4评审输出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4.2.安全生产(​http:​/​​/​zibowxd.blog.163.com​/​edit​/​"\t"_blank​)制度修订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4.2.3修订依据: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http:​/​​/​zibowxd.blog.163.com​/​edit​/​"\t"_blank​)法律、法规、条例。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适用范围凡在职员工培训的实施,均依照本制度管理。职责与管理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落实。3.公司安环部负责制定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和外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4.公司各项目部门负责制定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组织二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5.各班组班长或安全员负责制定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6.公司安环部对全厂的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进行监督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安全培训教育细则内训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1.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1所有在职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2.3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2.4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1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1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4.3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外训1.由本公司安环部定期计划并组织各部门的骨干人员和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外部培训。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3.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五日内,填写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训教材送至安环部部备案。日常安全教育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4.安环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5.安环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用电等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高空作业1.1凡距离地面2米以上,工作坡面大于40度作业点,无安全遮拦装置进行工作,称为高空作业。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办理《高空作业操作证》。1.1.1凡作业高度在2-5米范围的由各部门自行审批。1.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的,作业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安环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1.1.3《高空作业操作证》一式三联,分别由作业部门、项目负责人和安环部留存。1.2经医生鉴定,患有心脏、高血压、精神病等疾病或年老体弱者禁止登高作业。1.3工作前应布置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地面要划出施工区域,设置红白带。应两人以上方可操作,严禁没有监护人操作。工作期间,监护人员若需要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严禁监护人做其他工作。1.4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裤脚要扎住,安全带的挂钩应系在紧固物体上,登高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5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应放在稳妥处,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随意上下投扔工具材料,如工作需要应用绳索系牢后吊运,吊运时。吊物垂直下方不得站人,不得将易滑工具堆放在脚手架上。1.6高空作业必须注意架空电线,不得在高压线2米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1.7遇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打雷时应停止露天登高作业。1.8楼层的预留孔及设备的起吊孔等的安全盖板与平台栏杆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如影响工作必须拆除时,应征得所属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工作完毕后负责恢复原状。1.9使用梯子、扶梯应装有防滑垫,架梯时,梯子与地面的斜度以60度为宜,并有专人扶住梯子,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梯子,不准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人字梯的两梯横、档之间应有牢固的绳索捆住,避免滑动。2.用电安全管理2.1公司用电安全工作由技术部负责统一管理,安全部门负责监督。2.2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定。2.2.1作业人员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并经安监局电气安全技术考核,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2.2.2电气作业人员须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严重贫血等)。2.2.3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2.2.4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一同工作,禁止一人单独从事电气作业,持证者须每两年参加安监局电工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反之操作证自动失效。2.3电气作业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2.3.1带电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绝缘手柄工具,站在绝缘垫上,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长柄工具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进行清扫作业,以防发生短路事故。2.3.2电工作业应重视作业环境,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尽量采用全部停电的工作方法。设备检修前应先验电,在验电前必须将电笔在带电体上检验其良好后才能进行验电工作,防止由于电笔损坏造成误操作。验电时,要逐相进行,并且不要忽视对零线与保护零线或地线的检测。任何设备在未验电前一律作为有电处理。2.3.3检修电气设备时,对带电设备与人检修操作安全距离如小于0.35m,必须停电修;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大于0.35m,但小于0.7m,没有安全隔离措施也必须停电作业。2.3.4高压配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二票”(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安全运行制度》。2.3.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拆装修弄电气设备。电气工作人员在检修保养中不得擅自碰动其它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2.3.6因工作需要须装接临时线、临时灯和其他临时用电装置时,应先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工程部申请,确定用电负荷量、日期和用途,使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超期须重新办理申请。用电部门应在电气人员指定的配电箱中用电,不得擅自接用其它电源,如确因工作需用其他电源时必须得到工程部同意方可使用。在禁火区域内,一般不宜加设临时线,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确定消防监护人,架设的临时电由工程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再给予送电,工作完毕后及时收回电源器具。2.4其他有关规定2.4.1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器具材料等收拾清理好,然后拆除接地线和临时遮拦等,再摘除开关处的标示牌,经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2.4.2移动电具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对长期搁置的移动电具,必须经过电工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任何人员擅自装接使用。2.4.3公司各配电室、配电箱、动力柜内及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物,配电间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3.电焊作业3.1电焊工必须经赤峰市劳动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同时要学会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3.2工作时必须穿戴好规定劳动防护用品。3.3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根据公司《防火管理制度》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表》。未经办好作业许可证,无监护人监护不得擅自焊接。3.4任何类型的电焊机,除了工作接地外,还必须根据配电系统情况进行接地(零),禁止使用无防护电焊机,手把线必须绝缘良好和柔软。电焊机任何导线的连接点必须紧固,所有导线不得与其它导线和氧气、乙炔等易爆的管线混在一起。3.5焊接场所在可能范围内,应设挡板和围屏。周围5米内不准堆放氧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3.6电焊机应放在干燥通气处。在潮湿的地方工作,电焊机应用绝缘物隔离地面250mm以上,露天作业要把电焊机盖好。3.7电焊机、变压器外壳,配电器的机架和刀闸开关金属外壳都必须设保护装置和接地。3.8每年要对电焊机进行一次导体绝缘试验和设备检查,防止绝缘破坏造成触电及损坏设备。3.9电焊作业严格按照“十不烧”。3.9.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9.2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9.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3.9.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3.9.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3.9.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3.9.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3.9.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3.9.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3.9.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3.2安全主管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4.检查依据: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4.3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5.检查形式和内容: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5.2专业检查: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5.2.2安环部负责消防、防尘防毒、安全、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5.2.3安环部负责危险物品、保卫、运输车辆等专业检查;5.3季节性检查:5.3.1安环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5.3.2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5.4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巡检。5.4.1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5.4.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6.整改:6.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6.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6.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7.验收:7.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7.2对风险评价得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7.3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7.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7.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适时的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相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4.内容与要求4.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4.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4.1.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4.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4.1.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用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设备电气变更等。4.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4.2管理变更时,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4.3人员变更管理4.3.1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4.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3.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有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4工艺变更管理4.4.1由工艺变更的生产技术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4.5.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5.相关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事故分类:1.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1.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1.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1.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1.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1.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疗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个工作日)为工伤事故。1.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2.1重大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2.2一般事故: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2.3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2.4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2.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2.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3.1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职工的伤亡事故由安环部负责;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3.2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3.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3.4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3.5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3.6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3.7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3.8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3.9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3.10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3.11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加强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库房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库房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库房的防火、防爆管理措施的落实,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4、内容4.1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及有明、暗火种出现。4.2操作工人必须懂得燃烧、爆炸原理,以及灭火方法,对消防器材人人有责爱护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在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证随时取用方便,发现火警要迅速扑灭。4.3做好明火管理工作,除指定用火地点外,各类明火(包括电热丝)严禁进入生产车间和化工试验场所,如果由于设备检修要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动火管理制度。4.4为了防止磨擦起火,必须做到以下几点:4.3.1一切机械开动前应先检查轴承、油杯的润滑油,防止缺油磨擦发热起火。4.3.2搬运存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开桶时必须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铁器敲打,生产用吸料管必须用不发火的合金管,防止磨擦起火。4.3.3易燃液体的金属贮槽、管道、磅称、要有可靠接地装置。管道输送可燃液体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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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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