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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法宣贯培训新版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1、总体思路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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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1、总体思路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5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建设;(第21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22条)3、职责修订-主要负责人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职责修订-安全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4、安全设施保护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5、疏散通道禁止占用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6、危险作业现场监管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7、员工心理干预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2020-7-7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21死15伤8、行政处罚公开第七十八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9、中介机构处罚加大第九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公共能做;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忌。10、罚款罚到心痛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1、可罚→必罚11、可罚→必罚5万10万50万949697989910110210511、可罚→必罚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任何隐患直接罚款拒不整改停产罚人11、可罚→必罚(5万)99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5万-20万罚款2、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报废不符合标准责任人:处1-2万罚款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关闭、破坏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6、使用淘汰工艺、设备7、使用燃气未安装气体报警装置11、可罚→必罚(10万)97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1、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10万元10-20万元的罚款责任人:处1-2万罚款2-5万元的罚款2、危险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未经考核合格3、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实习徐盛进行教育培训、告知安全事项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6、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组织演练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1、可罚→必罚(10万)101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1、危险物品全流程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10万元10-20万元的罚款责任人:处2-5万元的罚款2、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等3、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未建立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制度或未按制度管控5、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可罚→必罚(发包承包)第103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或者未在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104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11、可罚→必罚(罚公司又罚个人)105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二合一、三合一)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责任人:可以处1万以下罚款12、按日计罚第112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13、事故的代价事故等级死亡罚企业104条罚主要负责人95条罚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般<320-50万→30-100万上年收入30%→40%上年收入20%-50%较大3-950-100万→100-200万上年收入40%→60%重大10-29100-500万→200-1000万上年收入60%→80%特别重大≥30500-1000万→1000-2000万×2-5倍上年收入80%→100%13、事故的代价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释〔2015〕22号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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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修理服务/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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